官僚政治能在多大程度上遏制好战倾向?
文人驯服武人有一个强大的助力,这就是中国的一项早就获得的成就——官僚政府。中国人多数居于内陆,扩张主要通过陆路缓慢推进,所以其精力主要集中于社会内部的组织,而不是外向的发展扩张。汉代的君主虽然同地方诸侯、蛮夷君长保持着宗藩关系,但也建立了一套地方行政制度——郡县制。不久,中国人开始科举取士,择才而用。官员选拔上来后,出任地方官,任期有限,俸禄固定。朝廷下旨,官员上奏,朝廷由此控制了官员的行为。这样,科层制诞生了。13其成效就是军事更易纳入中央集权,原因之一是军队本身科层化了。朝廷掌控着人事和财政大权,军队同样要服从它的控制。士兵们看到的是文官为他们分配任务,考较功过,提供给养,指示方略,还在史书上褒贬他们。有才干的普通人从行伍之间发迹的机会极其有限,除非赶上天下大乱。14
文官科层制驯服武人的效果如何?这个问题需要分朝代考察。整体上看,武人难以作为一个独立的职业通向权力的最高层;高级武官按惯例须授予文职;刚刚结束战争的开国皇帝往往很快会换上明君的面具,而他的继承者们基本上不会亲临战阵。皇上还有其他更有价值的事要做。
朝廷并不喜欢用兵,掌握兵马的必须是文官,用兵与否依情形而定。消灭顽匪顽敌需要用兵,但即使在用兵时也是随时准备招抚,“抚”的手段有恐吓、收买、诱骗、挑拨,都是非军事的。19世纪60年代曾国藩剿捻是经典案例。他只问寇首,不问胁从,还将投降的捻军收入麾下。他一直劝告叛乱者回头,而且送给粮食、减免赋税,让投降有实实在在的好处。15政治、思想、经济诸多层面的运作,已超过了一介武夫的能力范围,却是儒家官僚的拿手好戏,他们知道怎样在自己的政治戏码中运用武力,单是这个原因就能让军队听话。武人可以有自己的武举制度,也有自己的一套官僚体系,包括层级、利益、晋升、特权。但是这只不过强调了武人作为一个整体在帝国官僚体系中处于从属地位。
要研究军队纳入文官秩序的问题,还有一个切入角度——法律。中国的军法当然会严厉地处罚违反纪律和打架斗殴的人16。但是总体上说,中国的官府不会在战时颁布异于和平时期的法律。战时和平时没有清晰的、法律上的区分。这部分是因为中国社会中正式的法律发挥的作用不及近几个世纪法律在西方发挥的作用大。中国社会秩序的构成要素和西方不同。例如,中国社会中,文武是不平等的,善恶之间也没有任何平衡可言,法律从属于道德,从未独立。
试举一例,汉语中“法”多译为“law”,也译作“method”。有个先秦学派主张用律法作为非人格的普世规则来控制社会。他们被称为“法家”,而顾立雅认为称他们为“治家”(administrators)更合适,因为它们是官僚制的发明者。17秦朝在他们的谋划下实现了统一(前221年)。到汉代,法家表面上没有儒家得势,儒家倡导社会秩序的学说上文已经涉及,但是从那以后,帝制时期的儒学都打上了法家遗产的烙印。事实上,汉朝第一个皇帝曾痛苦地宣称,汉家统治的基石是儒家学说,但设计制度和制定政策时也会参考法家的办法。这一宣示效果如此巨大,以至于真相到了20世纪才浮现出来。
无独有偶,公元前4世纪的《孙子兵法》流行至今,无疑是因为它比《毛泽东选集》还要切合毛泽东的思想。18《孙子兵法》明确指出,暴力只是战争的一个组成部分,而且不是一个优先的部分。战争的目的是最终制服对手,改变其态度,诱使其就范。最经济的手段就是最好的手段:通过欺诈、偷袭等办法,让敌人感到自己处于劣势,从而不战而降,至少也是不战而退。
强调不战而屈人之兵,并不是不切实际的幻想,它来源于不使用暴力而维持既有秩序的追求。《孙子兵法》的作者如果看到今天的核威胁体系,一定会有很透彻的理解。如果他听到美国人对自己核力量吹嘘,大概会一笑置之,因为这是错把手段当目的。在古代中国,不管武人的武艺如何高强,战争对他们来说都太复杂了。战争的目标不是胜利,而是重建秩序,为了这一目的,和平的艺术和战争的艺术同样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