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错失的缘分[11]
——男找女
我在开往曼哈顿的布鲁克林地铁N线上遇见了你。
我穿着蓝色的条纹T恤和红褐色的裤子,你穿着葡萄绿的裙子和奶油色的上衣。
你从德卡尔布大道上车,坐在我的对面,我们之间产生了短暂的眼神交流。我好像有点儿喜欢你,这种坠入情网的方式很愚蠢——仅仅看到一个人的外表,便开始凭空猜测,然后爱上了自己的想象。但是我又觉得,那样的感受并非毫无理由。
我们互相看了几眼,接着移开目光。我努力思索要对你说什么,也许我可以假装自己不知道去哪儿,主动向你问路,或者夸赞一下你的靴形耳环,或者只是简单地讲一句“今天真热”。可是,这些搭讪方式似乎都很傻。
有一次,我碰巧发现你在盯着我,你立即收回视线,从包里掏出一本书,开始阅读,那是林登·约翰逊[12]的传记。不过,我注意到你始终都没有翻页。
我本该在联合广场下车,但是到站以后,我决定继续逗留。我悄悄地为自己辩解:我完全可以在四十二街换乘7号线,其实这样非常方便。然而到了四十二街,我还是没有下车。你肯定也坐过站了,因为当列车抵达终点站迪特马斯林荫路时,我们俩都待在车厢里,静静地等着。
我望向你,好奇地歪了一下脑袋。你耸了耸肩,举起手中的传记——你之所以没有及时下车,是因为你在专心看书,仅此而已。
我们搭乘地铁原路返回,穿过阿斯托利亚,跨越东河,在市区里蜿蜒前进,从时报广场到先驱广场,再到联合广场,在苏豪区和唐人街的下方飞驰,驶上通往布鲁克林的大桥,经过巴克莱银行、展望公园、夫拉特布什大道、米德伍德和羊头湾,直奔康尼岛[13]。当列车停在康尼岛时,我知道自己必须说点儿什么了。
我依然什么都没说。
于是,我们重新出发。
列车沿着N线往返,一遍又一遍。我们遇到了上下班的人潮,然后看着他们陆续消失。在跨越东河时,我们望见了曼哈顿的落日。我暗自定下最后的期限:我会在抵达纽柯克之前跟她说话;我会在抵达坚尼街之前跟她说话。然而,我一直保持沉默。
连续数月,我们都坐在车上,一言不发。孩子们为了给篮球队筹钱,经常在地铁里兜售彩虹糖,我们就是靠着一袋袋零食才活了下来。我们大概听过一百万支流浪乐队的演奏,还有十万名霹雳舞者差点儿踹到我们脸上。我不停地向乞丐施舍,直到自己身无分文。当列车驶上地面时,我总能收到许多短信和留言(“你在哪儿?发生什么事了?你还好吗?”),最终手机的电量也耗尽了。
我会在天亮之前跟她说话。我会在周二之前跟她说话。时间拖得越久,开口就变得越难。如今,我们已从同样的站台经过了一百次,我还能对你说些什么呢?如果回到N线转接本地R线的第一个周末,也许我可以说:“哎,这下麻烦了。”但是现在我没法说了,不是吗?每次你打完喷嚏,我都要懊悔好几天——为什么我没有说“祝你健康”?一句小小的开场白便足以让我们进行交谈,可是我们仍旧傻傻地坐着,沉默不语。
有些夜晚,车厢里仅仅剩下我们两个人,可能整趟列车上也只有我们俩。即便在这种情况下,我依然不好意思打扰你。她在看书呢,我暗自思忖,她不愿意跟我说话。然而,在某些时刻,我还是能感受到彼此之间的默契。如果有人高喊关于耶稣的疯狂话语,我们会立即交换眼神,作出相似的反应。如果看到牵着手的少男少女,我们会不约而同地心想:年轻人的爱情。
我们在那节车厢里坐了整整六十年,竭力假装自己没有注意到对方。我对你非常熟悉,尽管只是停留在表面。我记住了你身体的线条、脸庞的轮廓和呼吸的节奏。有一次,你瞥向旁边乘客的报纸,然后我看到你哭了。不知道你是为了特定的事件而落泪,还是仅仅为了流逝的光阴——岁月的脚步起初很难察觉,待到一朝醒悟,却发现为时已晚。我想安慰你,伸出胳膊拥抱你,告诉你一切都会好起来的,但那样未免显得太过亲昵。于是,我坐在原地,纹丝未动。
有一天下午,当列车驶入皇后区广场时,你站了起来。这个简单的动作对你而言非常艰难,因为你已经有六十年没站起来了。你抓着扶手,勉强走到门口。你犹豫了一下,也许是在等我出言阻拦,给我最后一次机会。然而,我并未吐露压抑了一生的话语。相反,我没有作声,只是静静地看着你从逐渐合拢的滑动门之间迈了出去。
又过了几站,我才意识到,你真的走了。我一直在等你重新踏进车厢,坐到我的身边,枕着我的肩膀。我们什么都不会说,也不必说。
当列车返回皇后区广场时,我伸着脖子,四处张望。也许你还在站台上等待,也许我会见到你,你的脸上洋溢着灿烂的微笑,飞驰的地铁带起一阵微风,吹动你的白色长发。
可是,外面没有你的身影,你已经走了。我明白自己恐怕永远都无法再见到你了。我心想,能够认识一个人六十年,却又不曾完全了解对方,这种感觉是多么奇妙啊!
我留在自己的座位上,直到列车抵达联合广场。然后,我终于下车,换乘了L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