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体系建设
一、卫生应急领导小组
1.在政府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全面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全院卫生应急工作。
2.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卫生应急组织体系,落实卫生应急工作制度及岗位职责,组织制定医院卫生应急预案和各项工作方案,对医院卫生应急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及考核。
3.研究决定医院卫生应急工作的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决定启动、变更及终止医院应急响应。
4.在突发事件发生后,负责向当地政府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明确受领任务,确保政令畅通。
5.决定是否提请当地政府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医疗技术、装备物资等支持以及医院向外分流患者的请求。
6.与当地其他医疗机构及院前急救机构做好协调联络,确保患者转运和救治工作无缝对接。
7.指挥调度医院医学救援力量和资源参与医学救援工作,实施督察指导,按规定和时限上报医院医学救援信息,并在任务完成后进行总结评估。
8.承担医院卫生应急其他相关工作。
二、卫生应急管理办公室
1.在医院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治工作,组织对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援助;拟定卫生应急工作措施并组织落实。
2.负责编制与修订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处理工作程序,做好应急处理准备,不断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和水平。
3.负责组建医院卫生应急队伍,积极应对疫情暴发、集体中毒、意外事故及其他危害人群健康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4.负责组织医院相关部门和医护人员进行应急救治知识培训及演练,提高队伍的整体救治能力。
三、医院感染防控管理部门
1.负责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时对医院感染及其相关危险因素进行监测、分析并及时反馈。
2.在开展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工作时,负责督促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和消毒技术规范,提供消毒方法和个人防护技术方案。落实分级防护原则和职业暴露的处置,监测、控制和督导本单位常规防护消毒及相关临床科室及部门的感染控制。
3.完成本单位卫生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临时党支部
1.发挥临时党支部引领作用
基层党组织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要起到战斗堡垒的作用,形成抗击疫情的中坚力量,打造出一支在疫情防控中“召之能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党员干部队伍。基层党组织充分发挥政治核心功能,确保抗击疫情工作大局稳定,方向正确。
2.发挥临时党支部组织作用
抗击疫情,党员先行,“一线在哪里,党组织就建设在哪里”。坚持党的领导,推动党员力量下沉,精准设岗定责,强化组织功能。临时党支部是战胜疫情的坚强堡垒,将临时党支部党员划分各个岗位,明确目标责任。
3.发挥临时党支部宣传作用
“战疫火线党旗红”,党支部要做好疫情的舆论工作,主动宣传权威信息,主动宣传传染病防治法,增强人民群众防疫信心,确保抗击疫情工作有序进行。
4.发挥临时党支部监督作用
防止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出现不良事件,做好督导工作,谨防疫情期间不良因素给党组织及党员干部带来负面影响。
5.发挥临时党支部服务作用
负责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人员的生活保障、物资捐赠、志愿服务、职工家属慰问等工作,各支部组建后援队、爱心互助分队,联合工会、团委、志愿者团队等服务一线医护人员家庭,努力解决后顾之忧。
五、新闻宣传部门
1.负责医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影像视频采集、新闻稿件撰写以及新闻发布等工作。新闻发布应按照国家有关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的规定和要求,任何个人和部门未经授权不得擅自发布新闻消息。
2.负责协助新闻媒体做好新闻报道工作。
3.发挥思想政治工作优势,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激发全体人员的卫生应急工作热情。
4.完成医院卫生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后勤保障部门
1.负责制定卫生应急药品、器械、设备、水电气、车辆、通讯、食宿等需求计划和分配计划。
2.做好卫生应急所需药品、耗材、设备等物资储备及管理工作。
3.建立医院突发事件卫生应急保障机制,确保经费、人力、物资等足额按时到位。
4.做好医院车辆的维护保养,确保卫生应急工作及时开展。
5.做好医院处置突发事件现场的保障工作,确保现场救援所需物资和生活保障物资充足,确保通讯联络畅通。
6.在应急工作过程中保障医院的工作秩序,保障工作人员及医院的安全。
7.完成医院卫生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卫生应急专家组
1.负责提供紧急医学救援咨询、建议和支持,制定切实可行的诊治方案。
2.接受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调配,对其他医疗机构进行医学救援技术指导。
3.指导并参与日常卫生应急培训和演练工作。
4.参与卫生应急工作总结评估。
5.承担医院卫生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医学救援队
1.根据各类突发事件特点,从医院相关科室抽调人员组成。队员应相对固定,并形成动态轮换机制。
2.根据工作指令,按规定时限集结并出队;严格按照救治常规与技术操作规程对患者进行现场医学救援。
3.按要求参加卫生应急培训与演练,熟练掌握各类突发事件医学救援技术及救治流程。
4.承担医院卫生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