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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语
【气】
古人以无形之至精至微物质以及化生运化之力皆曰“气”,是对无形的物质、不可见的状态和功能的概括。用于医学领域,则“气”指营养周身的精微物质和化生物质、维持生机、护卫人体的功能。可见,“气”兼具了阴和阳的双重特性,故阴阳也曰“阴气”“阳气”。气,又被进一步分为“清”“浊”两种构成,其精微营养部分为“清”,慓悍厚滑者为“浊”。其清者为营,浊者为卫,所谓“荣者,水谷之精气也”(《痹论》)。“卫者,水谷之悍气也”(《痹论》)。
气,又因其所在部位和功能不同,而有不同命名,所谓“气有定舍,因处为名”。例如起于肾间命门行于三焦者曰元气(原气),积于胸中贯心脉者曰宗气,周行于脉中者曰营气,行于脉外者曰卫气,五脏者曰脏气,六腑者曰腑气;谷之精微曰谷气,或“水谷之气”;行于脉者曰“脉气”“经气”“血气”等等。
【神】
在《黄帝内经》中,“神”的基本含义有三层:
第一,生命的源动力,生命的象征。在《灵枢》中,“神”的这层意义也用“精”表达,故曰:“两神相搏,合而成形,常先身生,是谓精”(《决气》),“生之来谓之精,两精相搏谓之神”(《本神》)。
第二,指神志,精神意识思维活动,所谓“意、志、魂、魄、思、虑、智”也。其中“神魂魄志意”被称作“五神”,分别由五脏所藏。“心神”在五神之中处于核心地位,常用作“神”的统称。而“志意”能“御精神,收魂魄”,是在魂魄基础上形成的,也是更复杂的思维活动“思”“虑”“智”的基础,起承启作用,故在《素问》中“神”也用“志意”表达,或径用“志”来表达,例如《阴阳应象大论》将五脏所藏五神相应的“喜怒忧思恐”总归于“志”。形神关系在《血气形志》篇中表达为“形志”关系,而有“五形志”之说。
第三,指血气之华,这种意义上的“神”,可以色脉察之,所谓“理色脉而通神明。诊脉察色皆能知血气之盛衰,而更进一步则为察神。脉为血气之府故能察神;目为血气之聚故能察神,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血气者,人之神”。
【虚风 实风】
气,在人曰正气,邪气;在天曰实风,虚风。《九宫八风》曰:“风从其所居之乡来为实风,主生,长养万物;从其冲后来为虚风,伤人者也,主杀主害者。”是以风雨寒暑四时之正气为实风,而以风寒暑湿等一切四时不正之气为“虚风”,又曰“贼风”“虚邪”——“虚邪之风”之略。
【气口 气门 气穴】
气口,早期名曰“脉口”,为诊脉之处。随着“血气说”的重心从“血”转向“气”,诊脉的重点也渐渐从诊脉形、脉色转向了诊脉动、脉气,诊脉处的名称也从“脉口”变为“气口”;又随着寸口脉诊的盛行,“气口”则渐渐专指寸口脉。
气穴之义有三:其一,是指卫气出入之口,同时也是虚风邪气出入之口,所谓“邪循正气之所出入”是也,这一意义的“气穴”与“气门”类似,后者也指天之实风与虚风的出入之口,只是更多用于指脉输;其二,春夏秋冬四时之气所在;其三,有固定位置和名称的刺灸处统称。
“生气通天”乃《黄帝内经》一个重要的命题,身体通天之门除口鼻之外,即为“气门”“气穴”,其开合由卫气掌控,并与一日及四时阴阳之气的沉浮相应。
气穴,既是正气入口、卫气出口,也是邪气的出入之门。
关于作为刺灸处的“气穴”,详见第4章“刺灸处与刺灸法——血气的开关和调控”。
【气街】
气街,古医籍也常写作“气衝”,是指连接阴脉与阳脉的交通要道。
在人体的头部、胸部、腹部和下肢部各有气街,故又曰“四街”。在经脉通畅,血气运行正常时,气街并不开放。而当经脉不通,血气运行受阻时,则经脉不通区域的“气街”开放,血气改道由“气街”循环往复,待经脉恢复通畅时,气街再次关闭。
具有现代医学血管解剖学知识背景的人读到这里必定会冒出一个很大的疑问——难道两千多年前的中国人就已经发现了血管吻合支或侧支循环的概念?没错! 现代医学的血管吻合,特别是动静脉吻合的结构与功能描述与两千多年前中国人发现的“气街”如出一辙。《黄帝内经》中保留了大量确凿的证据。考证从略。
《黄帝内经》关于“气街”结构与功能的主体论述见于《卫气》和《动输》两篇。如果说“气街”的意义在专论经脉标本的《卫气》篇还看得不很清楚的话,那么其在非常情况下维持血气循环往复的重要功能,在《动输》篇则昭然若揭了。
面对确凿而有力的证据,关于中国人早在两千多年前已认识到血管吻合在维护血液循环中的重要意义这一判断,已毋庸置疑。然而以现代西医学视角看问题的人们心中一定还有一个很大的问号:在两千多年前如何能做到这一点?许多研究中国古代文明的中外学者都曾提出这样的问,然而都没有给出答案。其实答案很简单:日常生活的经验+诊疗经验+天才直觉。
【孙脉】
孙脉,又曰毛脉。孙脉虽是脉系中最低一级的脉,然而经脉的“所以行血气而营阴阳,濡筋骨,利关节”功能却是最终通过孙脉实现的,脉输与气穴的跨界也是通过孙脉沟通,在营卫学说中也扮演了十分重要的角色,特别是针灸最大的一类针方“缪刺”的主体框架也是由孙脉支撑。之所以能以极微极细的结构承载极多极大的功能,主要在于古典针灸学重“虚空”的理念,以及“血气说”重“气”的发展趋向。只有结构的极微极细才能与“气”和“虚空”关联,才能无所不至,也才能解释更多的生命现象。
【肌 肉 肌肉 分肉 肉肓】
肌,指皮下、肉上的部分,俗语称作“白肉”,《析骨分经》曰:“肌肉,白为肌,赤为肉,营血之分也,属脾。”
“肌”“肉”各有所指,所主之脏腑也不同:脾主肌,胃主肉。
在传世本《黄帝内经》中仍可见“肌”字这一用法的实例:如《官针》所载“以应五藏”五刺法中之“脾之应”的定式刺法曰“合 刺者,左右鸡足,针于分肉之间,以取肌痹”,以“脾主肌”故也。同篇又曰“浮刺者,傍入而浮之,以治 肌急而寒者也”,也是用的“肌”之本义。
“肌”与“肉”之分界曰“分肉之间”,简曰“分肉”,乃表里、营卫之分界——肉之上至皮曰表曰卫,肉以下曰里曰营也。肌、肉之间的肓膜又曰“肉肓”,系卫气常规循行路径的主干道,也是经脉之所在。
汉以后,“肌”字也用于表达“肉”之义,并且出现了“肌肉”一词。在“肌”与“肉”分立的年代,“肌肉”一词应理解为“肌”和“肉”,传世本《黄帝内经》仍可见这样的用例,例如《天年》“肌肉解利”即是,杨上善也明确注曰:“谓外肌内肉各有分利”(《太素·寿限》卷二)。然而更多的“肌肉”实例主要有两种用法:其一,指“肌”;其二,指“肉”。随着藏象学说脾完全替代胃的位置,《黄帝内经》中也可见“脾主肉”“脾主肌肉”的说法。甚至不同的篇章,一作“脾主肌”,一作“脾主肉”。大量的“肌”“肉”混用之例,使得后人忘却了二者的本义,以至于常常误解了传世本《黄帝内经》保留的“肌”“肉”本义的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