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与临床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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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恶心呕吐

阿片类药物引起恶心呕吐的发生率约30%,通常发生于用药初期,一般情况下患者几天后可以耐受,症状逐渐减轻,并完全消失。但有些患者可以发展为一种慢性疾病。患者是否出现恶心呕吐不良反应及其严重程度有较大的个体差异。癌症患者既往化疗等恶心呕吐反应严重者,初用阿片类药物容易产生恶心呕吐。患者出现恶心呕吐时,应排除其他原因所致的恶心呕吐,如便秘、脑转移、化疗、放疗、高钙血症等。
阿片类药物引起的恶心呕吐涉及不同作用机制。恶心是延髓呕吐中枢(CTZ)、前庭感受器、胃肠道及大脑皮质受到刺激的结果。呕吐是这些部位受刺激后引起的一系列神经肌肉反射。阿片类药可通过直接刺激CTZ产生强烈的致吐作用。在前庭系统,阿片类药物可以增加前庭对运动的敏感性。在胃肠道,阿片类药物减弱其推动和蠕动能力,引起胃排空延迟。这些都是通过刺激机械感受器和化学感受器,经迷走神经上传信号到呕吐中枢引发恶心呕吐。刺激大脑皮质也会导致恶心呕吐的发生。
预防和治疗:对于既往使用阿片类药物出现恶心的患者,强烈推荐预防性使用止吐药物。如果出现恶心,考虑使用氟哌啶醇0. 5~1. 0mg口服,每6~8小时;或甲氧氯普胺10~20mg口服,每6小时或必要时。如果恶心无好转,考虑加用5-羟色胺拮抗剂(例如,格雷司琼2mg,口服,每日1次;或昂丹司琼8mg,口服,每日3次)由于此类药物可引起便秘,务必谨慎使用。还可以考虑使用地塞米松。如果恶心持续1周以上,考虑阿片类药物更替等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