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1 临床免疫实验室岗位资质要求
1 目的
规范临床免疫实验室的人员资质要求,确保将符合资质条件的人员安排在相应岗位,保证检验质量。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检验科免疫组所有人员。
3 资质要求
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硕士以上学历、副高以上职称,专业理论扎实,工作经验丰富,能带领本专业的学科发展。
质量负责人应由完全掌握本检验科质量体系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要求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专业理论较扎实,工作经验较丰富。
免疫组设技术主管一名,要求本科以上学历、主管技师以上职称,专业理论扎实,工作经验丰富,能带领本专业的学科发展。
医疗咨询服务小组是科室对外提供咨询服务的常设团体,其成员应具备检验医师资质,并经过严格考核,由检验科主任授权批准后组成。
免疫组组长应具备本科以上学历且工作经验不少于5年的主管技师或以上职称,医学检验专业背景,或相关专业背景并经过医学检验培训,以及具有2年以上临床免疫工作经验。同时专业理论扎实,工作经验丰富,且熟悉本检验科质量体系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从事特殊检验项目的实验室人员还应符合相应规范的要求。
技术监督员应由本科以上学历或主管技师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普通监督员应由本科以上学历且有至少两年以上工作经验的技术人员或主管技师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
内审员应参加过各种类型的内审员培训或者质量体系相关知识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内审员资格。内审组长应为具备一定的工作经验,并由质量主管授权任命的有能力从事和主持内部审核工作的人员。
经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授权的认可项目授权签字人,应至少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事申请认可授权签字领域专业技术工作至少3年。授权签字人的职责与免疫组组长有一定联系但不完全相同。与免疫组组长不同,实验室内只有一个免疫组组长,但可以有2个或以上的授权签字人。授权签字人要求有必要的专业知识和相应的工作经历,熟悉授权签字范围内检测项目,能对检测结果做出正确的评价,了解检测结果的不确定度;熟悉中国实验室认可规则和政策、认可条件,特别是获准认可机构的义务,以及带认可标志检测报告或证书的使用规定等。
免疫室工作人员在进入实验室工作前必须经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和考核,包括HIV检测技术岗前培训和实验室安全培训等,并接受实验室管理人员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