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居民医疗服务利用与费用
本章关注调查地区居民的医疗服务利用情况以及获得医疗服务过程中花费的相关费用。医疗服务利用情况通过调查地区居民两周患病治疗情况以及住院情况来反映。对于医疗相关费用,将分析门诊费用和住院费用,既关注直接医疗费用,也关注间接医疗费用。
本次调查的两周患者中,40. 38%的患者到医疗机构就诊,43. 36%仅选择自我医疗,只有16. 26%的病例未采取任何治疗措施。与2008年的调查结果相比,自我治疗比例升高明显,表明深圳居民两周患病选择自我处理方式增加。
42. 04%患者门诊首诊医疗机构选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8. 98%的患者选择区级医院,11. 23%的患者选择私人诊所,9. 92%的患者选择街道医院。可见,居民对门诊服务的利用更倾向于公立基层医疗机构,与2008年比较,患者门诊首诊选择区级医院和街道医院比例上升明显,而选择省级医院和私人诊所下降明显。在住院医疗机构类别上,68. 90%患者选择在区级医院住院,10. 63%的患者选择在市级医疗机构住院,9. 84%的患者选择在社康中心/街道医院住院,与2008年比较,选择区级医院住院的比例上升明显,而选择市级机构比例下降最多。
在被调查的门诊就医患者中,曾选择中医就诊比例为14. 36%。其中选择中医院和综合医院中医科比例分别为7. 05%和7. 31%。
调查地区两周就诊率为18. 03%,两周患者未就诊比例为25. 40%,未就诊的主要原因为自感病轻,占49. 56%,其次为无有效措施和就诊麻烦,分别占5. 84%和5. 31%,因经济原因而未就诊者最低,仅为1. 42%,可见,经济问题已不是阻碍居民利用医疗服务的主要原因。
调查地区住院率为7. 47%。72. 05%调查出院病人中的出院者是疾病痊愈经医生要求出院,12. 20%是病未痊愈医生要求出院,12. 99%的出院者是自己要求出院。自己要求出院的患者中,43. 48%是由于自认为病愈,经济原因只占8. 7%,其中经济困难和花费太多分别占4. 35%。调查地区应住院而未住院的比例为21. 88%,在其主要原因构成中,因经济原因而未住院者最低,仅为3. 45%。
调查地区居民平均每次门诊医疗费用算术均数为350元,平均每次住院医疗费用为8770元。在总住院直接医疗费用中,由社保报销及个人医疗账支出比例为48. 74%。本次调查结果显示,医疗服务费用增长速度趋于平缓,按可比价格计算,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后,门诊直接医疗费用较2008年深圳调查水平相比有所降低,年均减少2. 39%。住院直接医疗费用较2008年略有增加,年均增长0. 16%。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两周就诊率为16. 11%;年住院率为7. 92%,应住院未住院病例比例为22. 76%。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两周就诊率为22. 26%;年住院率为6. 49%,应住院未住院病例比例为21.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