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論秦政之焚書
秦政奮豺狼之心,剗先代之迹,焚《詩》《書》,坑儒士,以刀筆吏爲師,制挾書之令。
《史記·儒林外傳》:“及至秦之季世,焚詩書,坑術士,六藝從此缺焉。”
又《秦始皇本紀》:“史官非秦記皆燒之,非博士官所職,天下敢有藏《詩》《書》、百家語者,悉詣守尉雜燒之,有敢偶語《詩》《書》,棄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見知不舉者,與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燒,黥爲城旦,所不去者,醫藥、卜筮、種樹之書,若欲有學法令,以吏爲師。”又:“於是使御史悉案問諸生,諸生傳相告引,乃自除,犯禁者四百六十餘人,皆坑之咸陽。”
又《李斯傳》:“臣請諸有文學、《詩》、《書》、百家語者,蠲除去之,令到滿三十日弗去,黥爲城旦,所不去者,醫藥、卜筮、種樹之書,若有欲學者,以吏爲師。”
《漢書·藝文志》總序:“至秦患之,乃燔滅文章,以愚黔首。”《北史·牛弘傳》:“及秦皇御字,吞滅諸侯,先王墳籍,掃地皆盡,此則書之一厄也。”
按,牛弘上表,言自仲尼以來,書遭五厄,蓋以秦皇御宇、王莽之末、孝獻移都、劉石憑陵以及周師入郢、蕭繹焚書,共爲書之五厄也。
學者逃難,竄伏山林,或失本經,口以傳説。
《史記·儒林列傳》:“秦時焚書,伏生壁藏之,其後兵大起,流亡,漢定,伏生求其書,亡數十篇,獨得二十九篇,既以教於齊魯之間,學者由是頗能言《尚書》。”
《漢書·藝文志》六藝略詩類小序:“孔子純取周詩,上采殷,下取魯,凡三百五篇,遭秦而全者,以其諷誦,不獨在竹帛故也。”
按,伏生壁藏《尚書》,《漢書·儒林傳》、《藝文志》並同《史記》之説,《史記·鼂錯傳》,記錯從伏生受《尚書》,亦不言口傳之事,唯《漢書·儒林傳》颜師古注引衛宏定《古文尚書序》云:“伏生老,不能正言,言不可曉也,使其女傳言教錯,齊人語多與潁川異,錯所不知者凡十二三,略以其意屬讀而已。”其語含糊,易涉疑似,故《隋志》承之,於經部書類小序云:“遭秦滅學,至漢,唯濟南伏生口傳二十八篇。”則似以伏生無壁藏之書者,恐未足徵信也。要之,秦火焚書,其時口以傳説者,必不在少,唯不碍伏生之有壁藏《尚書》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