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看看科学家会怎么说
先从“见到你就感到快乐”这个回答开始。
为什么这个答案不够理想?刚刚提到,快乐的感觉过于泛泛。和恋人看电影快乐、自己玩手机也快乐—快乐在生活中太过常见,很难区分恋爱和其他的场景。
那么,要不要提出比快乐更细致的标准呢?“脸红心跳”显然就好得多。你看见恋人会脸红心跳,刷手机却不会。如果你玩手机会脸红心跳,那一定是熬夜太久心脏负担过重了。这种感觉可并不“快乐”。所以,我们不妨用“感到快乐,并脸红心跳”来区分对恋人和对手机的喜欢。要是能加入“多巴胺分泌旺盛”这种科学标准就更好了。相信,随着医学和心理学的发展,人们终将找到“恋爱”所对应的脑神经状态。到那时,恋人就可以拿着自己的脑扫描图说:“这张图完全符合恋爱的特征,我看着这张图,确定知道喜欢你。”
尽管我们的标准从“感到快乐”进化到脑扫描,背后的思路却基本相同。在求助于快乐和多巴胺分泌时,恋人是想通过外部的“客观标准”推导出自己喜欢对方。我们不妨把这种思路称为“客观论证”。
客观论证的一般形式是:
A.如果我具有特征F,则我喜欢你。
B.我具有特征F。
C.于是,我喜欢你。
特征F可替换为“看到你觉得快乐”“脸红心跳”“多巴胺分泌水平提高”,等等。你觉得哪个特征和喜欢最相关,就把它放在F的位置上。只要选出的F足够可靠,条件A就会成立—“如果我具有特征F,则我喜欢你。”而条件A一旦成立,你只要确认自己满足F就可以知道喜欢对方了。总之,确保了条件A和B,就可以推出结论C:“于是,我喜欢你。”
客观论证是一个典型的“肯定前件式”(modus ponens)。肯定前件式的一般形态是:
· 如果P,则Q。
· P。
· 于是,Q。
此处,P与Q的内容依然不是关键。肯定前件式的厉害之处在于:无论P和Q的内容是什么,只要前面两个条件成立,则第三个条件“于是,Q”就一定成立。反之,如果Q居然是假的,则上面两个前提中也肯定至少有一个是假的。以身高测量为例:假设你某次相亲时,对方残忍地指出“你肯定不到178”。你大概会反驳“我早上刚刚量出178厘米”。此时,虽然没有明说,但你恰恰预设了关于身高的肯定前件式:
· 如果我今早测量身高时显示178厘米,则我身高178厘米。
· 我今早测量身高时显示178厘米。
· 于是,我身高178厘米。
而对方既然坚持反驳你“身高178”的结论,就必须拒绝上面的某一个前提。要么,你今早测量身高时看错了,根本不到178;要么,量出178厘米不等于真有178厘米—也许测量仪器不准,也许身高会浮动,等等。
所以,通过客观论证,只要找到了那个和真爱最相关的特征F,确认“如果我具有F,则喜欢你”,并同时确认“我具有F”,就可以理直气壮地回答恋人,“我喜欢你”。之所以能知道自己喜欢对方,是因为进行了客观论证的思考步骤。毕竟,肯定前件式的逻辑毫无破绽;只要确定了A、B两个前提,你就对于“喜欢对方”的结论确定无疑了。
客观论证的重点是前提A。我们发现,虽然快乐的感觉不足以证明喜欢,快乐的感觉加脸红心跳却有希望得多。如果恋人穷追不舍地问,我们还可以向科学求助。神经生理学发展迅速,早晚总能发现真爱的脑神经状态吧?
思考至此,如何“确定地知道自己喜欢对方”好像已经变成了科学问题。之所以回答不出来,是因为科学还不够发达。这跟哲学又有什么关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