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灯笼(日本经典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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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小说灯笼

著名的西洋画大师入江新之助于八年前去世,而他的遗族,无论哪一位都有些奇怪之处。不,其实不能说他们奇怪,或许那样的生活方式才是正确的,倒是我们这种一般家庭出身的人与之相比更显奇怪。总之,入江家的氛围似乎与寻常人家稍有不同。很久之前,我从这个家的气氛中获得启迪,写过一部短篇小说。我不是畅销作家,作品无法立即于杂志上刊载,长久以来,那部小说被我收在抽屉深处。此前我另外写过三四篇从未发表的压箱底之作,前年早春时,出版社将它们结集成单行本,一口气全部出版。那是一部技巧拙劣的作品集,收录的却是我至今依然喜爱的旧作,是我怀着某种天真、不含任何野心地沉浸在愉悦的心境中创作的。我认为所有“力作”,总显得呆板刻意,日后作者重读,也会产生厌恶感,而格调轻快的短篇不存在这种问题。然而,这部单行本一如既往不太畅销,可我没有特别遗憾,甚至为销量不佳感到庆幸。我很喜欢里面的作品,虽说它们写得不算上乘,完全经不起读者冷静严苛的鉴赏,即是说,净是些不上台面的散漫之作。不过,作者自身的喜爱之情是另一回事。我有时会悄悄把这部天真的作品集摊开在书桌上,一个人品读。这部小说集中,写得最单薄也最为我喜爱的故事,即是我开头提及的以入江新之助氏的遗族为灵感构思的短篇小说。虽说它单薄而孩子气,不知为何,我始终念念于心。

入江家有五位兄弟姐妹,人人喜欢浪漫的爱情故事。

长男二十九岁,法学学士。与人相处时,态度稍显妄自尊大,这是他为了掩饰自身怯懦而刻意戴上的凶恶面具,其实他是非常软弱温柔的人。和弟弟妹妹们去看电影时,他一边嚷着“这部电影拍得不好,愚蠢至极”,一边为电影里武士的义理人情所感,几人中第一个对着屏幕流下眼泪的也总是这位长兄。不错,这简直毋庸置疑。走出电影院,他却会忽然摆出目中无人的不悦神情,一言不发。他曾毫不犹豫地宣称,出生以来,自己从未撒过谎。且不论这番宣言有几分可信,他的确具备刚正纯洁的一面。在学校念书时,他成绩不太好,毕业后也没找工作,坚持待在家里守护家人。最近他研究易卜生[1],再次读过《玩偶之家》后,有了重大发现,非常兴奋。娜拉恋爱了,喜欢阮克医生。他发现的就是这个。他叫来弟弟妹妹们,指出这一点,并且大声阐释,费力说明,却是白费力气,因为弟弟妹妹们全都纳闷地歪着头,不置可否地笑了,面上丝毫不见兴奋。其实,弟弟妹妹们根本不把长兄放在眼里。他们瞧不起他。

长女二十六岁,尚未出嫁,在铁道省工作,法语非常不错。身高五尺三寸[2],格外纤瘦,曾被弟弟妹妹们戏谑为“马”。她头发剪得短,戴着圆框眼镜。心胸开阔,很容易与人立刻建立友谊,一心一意地付出,然后被抛弃。这种“付出”是她的兴趣。她很喜欢通过付出与被抛弃,悄悄享受忧愁和寂寥。不过有一回,她对同一科室的年轻男同事着迷,而后一如既往地遭到抛弃,唯有那段时间,她心力交瘁。同对方在办公室打照面又觉得尴尬,她便谎称肺部有问题,在家躺了一周。后来她在脖子上裹了纱布,一个劲咳嗽,就诊时拍了X光片,做了一番精密的检查,医生夸赞她肺脏强健,世间少有。她的文学鉴赏力很高,古今东西的作品无不涉猎。阅读之余,自己也悄悄试着写过一些,把它们藏在书箱右侧的抽屉里。这些日渐积累的作品上方,规规矩矩地搁着一张纸,上面写着“于我逝世两年后发表”。有时,“两年后”会被改为“十年后”或“两个月后”,有时甚至被改为“百年后”。

次男二十四岁,是个俗物。就读于帝大[3]医学部,可他很少去上课,身体羸弱,是个不折不扣的病人。他有一副令人惊异的漂亮容颜,但生性吝啬。有一回,长兄被别人欺骗,花了五十日元买下据说是法国散文家蒙田使用过的平淡无奇的旧球拍,回家后得意扬扬地吹嘘,他竟暗自愤怒导致高烧不退。这场高烧,让他的肾脏出了点毛病。他蔑视所有人。当别人发表意见时,无论说什么,他都会发出极度不悦的笑声,犹如鸦天狗[4]一般,他只崇拜歌德,这绝非出自敬服歌德素朴的诗歌格调,似乎是由于他倾心歌德的高层官位。他是个奇怪的家伙。不过,与兄弟姐妹比赛即兴作诗时,他总是遥遥领先,实力不凡。虽说是俗物,但他十分懂得对热情本身进行某种客观的把控。倘若他有心,或许能成为二流作家。此外,家里腿脚不便的十七岁女佣,死心塌地地痴迷着他。

次女二十一岁,是个自恋狂。某家报社征选“Miss日本”时,她打算毛遂自荐,为此历经三天三夜的煎熬挣扎。她想四处呐喊,抒发激动之情,结果在三夜的挣扎思考后,发现自己身高不够,因此彻底死心。在兄弟姐妹之中,数她身材特别娇小,只有四尺七寸。不过她模样不错,还算漂亮。她常在深夜裸身对着镜子露出可爱的微笑,也会用HECHIMA COLOGNE[5]清洗白皙丰腴的双腿,俯身亲吻脚趾,陶醉地闭上眼睛。有一回,她鼻尖长出宛如被针尖刺过的小痘子,便忧郁得计划自杀。她有固定的阅读偏好,常去旧书店找明治[6]初年出版的《佳人奇遇》或《经国美谈》一类的书,回家后一面翻阅,一面低声窃笑,兀自沉浸其中。她也喜欢读黑岩泪香[7]或森田思轩[8]等人的译作,不知从哪里搜罗来许多不知名的同人杂志,一边认真地感叹“真有意思,写得太好了”,一边从头至尾逐行读完,其实私心里最喜爱的作家是泉镜花[9]。

幺弟十八岁,今年刚考入第一高等学校,进的是理科甲组。升到高等学校后,他待人接物态度骤变。在兄长与姐姐们看来十分可笑。然而,这个幺弟总是一本正经,家里发生任何琐碎纷争,他都要插手去管,明明没有人拜托他,他却看似已深思熟虑般妄下判断,结果以母亲为首,一家人皆无话可说,对他敬而远之。为此幺弟相当不满。大姐见他闷闷不乐,心中不忍,便做了一首和歌送给他,安慰幺弟怀才不遇的寂寥。那首和歌的大意是,即便假装成熟,也无人如此看待,委实堪怜。由于外表像小熊般可爱,兄长与姐姐们对他很是娇惯,导致他性情轻狂。他喜欢侦探小说,常在自己房里玩变装游戏。说想学习外语,买了柯南·道尔的英日对照小说回家,却只读了日语部分。他认为在兄弟姐妹里,真正忧心这个家的只有自己,并暗暗对此感觉悲壮。

以上是短篇小说的开头,我用一些微小的事件稍稍铺开剧情,构成整部小说的骨架。不过上文也提到,这原本就是一篇孩子气的作品。比起作品本身,我更喜爱当中描绘的那个家庭。我喜欢家里的全体成员,而这个家也确然存在,即是说,这部小说无异于已故入江新之助氏的遗族的素描,当然其中所记内容未必属实。说得夸张点,是我将诗与真实之外的事件,予以适度整理并叙述出来。这种解释让我感到些许狼狈。小说中各处细节,甚至掺入肆意的杜撰,不过整体来看,还是描绘了入江家的模样。如果说其中“一毛”与现实有所差异,那么其余“九牛”皆为实录。在这部短篇小说里,我原本只写了五位兄弟姐妹与温柔聪慧的母亲,有关祖父及祖母的往事,基于作品结构,纵使百般失礼,也不得不忍痛割爱。此种处理方式确有不妥。既然是写入江家,那么省略祖父祖母,就会让故事不够完整。因此,现在我想谈谈两位长辈。在这之前,我必须声明,接下来叙述的一切,并非眼下入江家的实际情况,反映的只是四年前我悄悄提笔撰写小说时入江家的氛围。如今的入江家稍有不同,有人结婚,也有人离世。与四年前相比,气氛变得灰暗了些。现在我无法像从前那般无拘无束地跑去入江家玩。因为五位兄弟姐妹,以及我,大家已经长大成人,变得礼数周全、客套疏离,看起来完全是一副社会人士的模样,即便偶尔碰面,也觉得寡淡无趣。容我坦率地说,对现在的入江家我不太感兴趣。假使果真要写,我想写四年前的入江家。因此,我在小说里描绘的只是四年前入江家的样貌。现在的那个家,已与从前稍稍不同。我想事先说明的便是这一点。那么,接下来谈谈那时候的祖父——他似乎整天无所事事,净顾着玩。我想,倘若入江家具备非同寻常的浪漫血统,大约便来自这位祖父。他已年过八旬,似乎每天都有事要办,从位于麹町的自家后门溜出去,动作格外敏捷。壮年时期,这位祖父曾在横滨拥有颇具规模的贸易公司。儿子新之助刚考入美术学校时,他不仅毫不反对,还将此事向周围人夸耀一番,堪称豪杰。即便上了年纪从公司隐退,他在家中也闲不住,总是趁家人不注意,独自从后门溜出去,飞快地走了两三丁[10]路后,回头瞧瞧,确定家人没有跟上来,才从怀里掏出鸭舌帽戴在后脑勺上,帽檐微微上翘。那是一顶时髦的格纹鸭舌帽,很有些年头了,然而祖父认为不戴着这顶帽子,就没有散步的感觉。四十年来,他一直很喜欢它。他曾戴着这帽子去逛银座,走进资生堂的餐厅,点一杯巧克力就能消磨一两个小时。在此期间,他通常会环顾四周,倘若看到从前商场上的旧识带着年轻艺伎前来,他会立刻大声招呼,绝不放过对方,还非要人家坐到他这一桌来,然后优哉游哉地挖苦揶揄。这是他的乐趣,简直难以抑制。回家时,他也一定会为家人买些小礼物。果然是因为私自偷溜出门,让他有些难为情吧。最近,他再次开始态度明显地讨家人欢心,发明了勋章。他在墨西哥银币上开了一个孔,然后用红丝线穿过孔洞,提议将这枚自制的勋章颁赠给这一周内对家里最有贡献的人。家人对勋章都不太有兴趣。因为得到勋章后,接下来的一周,只要人在家里,就得把它挂在胸前,大家感到很是困扰。由于母亲孝顺公公,故而获得勋章。虽然接过时她面露感激,却也只是尽量挑腰带上不起眼的位置系着。获赠的起因是,那一日祖父晚酌时,母亲给他多拿了一瓶啤酒,他便不容分说地将勋章当场授予母亲。长男性情耿直,偶尔陪祖父去看戏,被视为有功,也曾一不留神获得勋章,他竟然满不在乎、一本正经地在胸前挂了整整一周。长女和次男都对勋章避之不及。长女说自己没有资格获赠勋章,言辞巧妙地躲了过去。次男甚至将勋章收进自己的抽屉里,谎称弄丢了。祖父立即识破次男的谎言,命令次女去搜查他的房间。次女运气不好,竟然真的找到了,接下来变成次女获赠勋章。祖父特别宠爱次女,明明她是全家最妄自尊大的人,不曾有一件功劳,祖父依然动辄颁发勋章给她。次女接过勋章,大多时候放在钱包里,祖父却也默许了这种行为,意思是挂不挂在胸前无所谓。全家只有幺弟真心想要获得勋章。当他把勋章挂在胸前时,莫名地感觉有些害臊并且坐立不安,可若是轮到他取下勋章交给别人,又不由得有些失落。有一回次女不在家,他偷偷溜进她的房间,找到钱包,拿出里面的勋章,目光眷恋地注视着。祖母一次也没有获得过勋章,因为最初她便拒不接受。她是个格外爽利果决的人,说那玩意儿太蠢了。

祖母极其疼爱幺弟。有段时间,幺弟开始研究催眠术,并对祖父、母亲、兄长与姐姐们施展过此术,然而毫不奏效,没有一个人有一丝睡意。每人都睁着圆圆的眼睛,而后哄堂大笑。幺弟垂头丧气,浑身冷汗。没想到,最后对祖母施展催眠术时,竟然即刻奏效了。祖母坐在椅子上,头一点一点地打起盹来。催眠者语气严肃地问着问题,她状似无心地回答着。

“祖母,你看得见花儿吧?”

“是啊,好漂亮哪。”

“那是什么花儿?”

“是莲花哟。”

“祖母,你最喜欢什么呢?”

“是你哦。”

催眠者觉得有些扫兴。

“这个‘你’,指的是谁呢?”

“不就是和夫嘛(幺弟的名字)。”

在一旁围观的家人不由得失笑出声。祖母也醒了。幺弟心想,总算保全了催眠者的颜面,至少祖母被自己催眠了。后来,性格一本正经的长兄担忧地悄悄问祖母:“祖母,你真的被催眠了吗?”祖母哼笑一声,低声说:“怎么可能被催眠哪。”

以上是入江家全体成员的基本素描。我本想介绍得更详细些,但现在更想告诉大家的,是这家人以“共同创作”的方式,写就的一部篇幅极长的“小说”。前文也提过,入江家的兄弟姐妹多少有些爱好文艺,有时会共同创作故事。天空阴霾的星期日,五位兄弟姐妹往往会聚在客厅,感觉无趣时,长兄便提议玩共同创作的游戏。首先由一个人随意塑造角色登场,接下来,大家依序编撰这个角色的命运与具体故事情节,最终创作出一则完整的故事。若是能够简单结束的小故事,便由众人一个接一个地说完;若是开篇就别有意趣的,大家会轮流将情节慎重地写在稿纸上。像这种五人合作的小说,至今已累积了四五篇。偶尔,祖父、祖母与母亲也会帮着写。这一次,这则稍显冗长的故事,果然也有祖父、祖母、母亲的相助。

幺弟明明没有讲故事的才能,却总爱抢着第一个说,然后几乎每次都失败。而他并不气馁,反倒干劲十足,认为这次一定能成功。正月里连续五日放假,兄弟姐妹们觉得有些无聊,又开始玩“合作故事”的游戏。此时幺弟又抢着说:“让我先来,让我先来吧!”兄长与姐姐们已经习惯,笑着把机会让给他。这是今年第一个故事,大家决定慎重对待,正式写在稿纸上,按顺序轮流下去。截稿日在拿到故事后的第二日清晨,每人有一整天的时间仔细构思书写。这样一来,在第五日夜里或第六日清晨,一篇完整的故事便成形了。在这五日里,五位兄弟姐妹隐隐有些紧张,也感受到些许生存的意义。

幺弟照例第一个来,于是兄长与姐姐们让他撰写故事的开头,但其实他毫无灵感。或许陷入创作瓶颈,他怎么思考都写不出来,不由得后悔,早知如此,就不该抢着揽下这项任务。正月一日,兄长和姐姐们各自出门游玩,当然,祖父也一早便穿好燕尾服不知所踪,家里唯剩祖母和母亲。幺弟待在自己的书房里,不停地削铅笔。他简直想哭。最终,束手无策之下,他打算做一件坏事。那就是剽窃。他认为除此之外别无他法。心里不停打着鼓,他搜来《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以及福尔摩斯的冒险故事,这处抄袭一些,那里截取一点,好不容易拼凑出完整的情节。

很久以前,在北国的森林里,住着一个令人畏惧的女巫婆。她奇丑无比,手段狠辣,唯独对独生女乐佩非常温柔,每天都用黄金制成的梳子为她梳头,宠爱非常。乐佩是个美丽活泼的姑娘,十四岁起,不再事事听从女巫,反倒时常驳斥她。尽管如此,女巫仍旧疼爱乐佩,只是笑一笑,不与她计较。秋风吹过,森林里的树纷纷落下叶子,枝丫日渐干枯,女巫家也到了准备过冬之际,一个很棒的“猎物”迷路闯入魔法森林。那是个骑着高头大马的英俊男子。他在黄昏的森林中迷了路,误入此间。他是这个国家的王子,年仅十六岁,沉迷狩猎,与侍从们走散了,不认得回去的路。王子的黄金铠甲在薄暗的森林中闪闪发光,宛如火炬。女巫当然不会错过。她像风似的飞奔而出,立刻将王子从马背上拽下来。

“这位少爷真是肥嫩,看这白皙的皮肤,是吃着核桃长大的吧。”女巫垂涎欲滴地说,喉间咕咕作响。她有又长又硬的髭须,眉毛覆盖住上眼睑。“完全就是一只肥美的羊羔嘛。不知味道如何。用盐把他腌渍一下,最适合过冬吃了。”正当她拔出短刀,龇牙咧嘴地狞笑着瞄准王子白皙的喉咙时——

“啊!”女巫大叫一声。原来是女儿乐佩咬住了她的耳朵。方才她扑向女巫的背,使劲咬上她的左耳。

“乐佩,你饶了我吧。”女巫宠爱女儿,一点也不生气,无奈地笑着求饶。

乐佩摇晃着女巫的背,撒娇地说:“我要他陪我玩。把这个漂亮的孩子给我。”乐佩自幼娇生惯养,任性倔强,一言既出,绝不退让。于是女巫心想,那就迟一晚再杀掉王子腌渍吧,今晚姑且忍耐一下。

“好,好,就把他给你吧。今晚我会盛情招待你的客人。作为交换,到了明天,你可要把他还给我。”

乐佩点头。这一晚,魔法之家给予王子周到的款待,他却吓得魂不守舍。晚餐有串烤青蛙,塞满幼儿手指的蝮蛇皮,用天狗菇和鼷鼠的湿黏鼻子与青虫的五脏六腑做成的沙拉。饮料是沼泽之女用水绵藻酿制的酒,还有从墓穴里舀出来的硝酸酒。餐后点心是生锈的铁钉和教堂窗户的玻璃碎片。王子看着就觉得恶心,不敢碰任何一道菜。女巫和乐佩吃得津津有味,不停感叹真是美味,因为每一道菜对这个家来说都是珍馔佳肴。晚餐后,乐佩牵着王子的手走进自己的房间。乐佩身高与王子差不了多少。进入房间后,她抱住王子的肩,审视他的脸,悄声说:“在你讨厌我之前,我不会让别人杀死你。你是王子吧?”

乐佩的长发犹如用黄金编织而成,散发着璀璨的光泽,直垂到脚边,这得归功于女巫每天悉心的梳理。她脸蛋宛若天使,又似一朵绽放的黄色蔷薇。唇瓣小小,鲜红如草莓。双眸又黑又澄净,莫名的悲伤荡漾其间。王子觉得从未见过如此漂亮的姑娘。

“是的。”王子低声回答,心情稍稍放松,眼泪扑簌簌地落下来。

乐佩用黑而澄净的眸子凝视着王子,片刻后,微微点头道:“就算你开始讨厌我,我也不会让别人杀掉你。因为到那一天,我会亲自动手杀了你。”说完自己也哭起来,接着忽然大笑,用手背拭去泪水,同时为王子擦掉眼泪,精神饱满地说,“今晚你和我一块儿去我养着小动物的房间睡觉吧。”说完,她领王子走去隔壁的寝室。房间里铺着稻草与毛毯。王子抬头一看,只见大约一百只鸽子停在横梁与栖木上,看上去都睡熟了,可两人刚一走近,它们便微微动了动。

“这些都是我的。”乐佩告诉王子,随即抓住手边的一只鸽子,掐着它的脚晃来晃去。鸽子惊慌失措,扑哧扑哧地不断拍着翅膀。“快给我吻他!”乐佩声音尖厉地叫道,将鸽子甩到王子的脸颊上。

“那边的乌鸦,是森林里的流氓。”说着,她对王子一抬下颌,示意他看房间一隅的大竹笼,“一共十只。流氓到底是流氓,若是不关在竹笼里,它们会立刻飞走。还有,这边这个是我的老朋友,贝贝。”乐佩一边说着,一边抓起一头小鹿的角,把它从角落里拽出来。小鹿的脖子上套着铜制的项圈,还加了一条粗重的铁链。“这家伙也要用铁链好好锁着,否则会从这里逃跑。为什么大家都要离开我呢?算了,随便吧。我每天晚上都用刀给贝贝的脖子搔痒痒。然后这家伙总是很害怕,还不停挣扎。”乐佩说着从墙壁裂缝中抽出一把光彩夺目的长刀,在小鹿脖子上来回挠着。可怜的小鹿痛苦地弯下身,冷汗直流。

乐佩看得放声大笑。

“你睡觉时,也会把这刀放在身边?”王子有些害怕,小声问。

“对啊,无论何时,我都抱着刀子睡觉。”乐佩若无其事地回答,“因为不知道睡着时会发生什么。不说这个了,我们睡觉。接下来你告诉我,你是怎么迷路来到这座森林的?说给我听吧。”

两人并排躺在稻草上,王子吞吞吐吐地讲起误入魔法森林的经过。

“你和那些侍从分开,会觉得寂寞吗?”

“很寂寞。”

“你想回城堡吗?”

“啊啊,我真想回去。”

“我讨厌你这种哭丧着脸的孩子。”乐佩说着猛地坐起身,“接下来,你应该感到高兴。这里有两片面包和一块火腿,路上觉得饿了就吃下。你在磨蹭什么呢,还不快走?”

王子大喜过望,不由得跳了起来。

乐佩宛若母亲般冷静地说:“啊,穿上这双毛质长靴吧,我把它送给你。路上很冷,我可不想你挨饿受冻。还有,这是我妈妈的露指大手套,来,你戴上试试。哎呀!倘若只看这双脏兮兮的手,简直跟我妈妈的手没区别。”

王子感激得流下眼泪。乐佩把小鹿牵出来,解开锁链。

“贝贝,可以的话,我想用刀子给你挠更多的痒痒,因为真的太好玩了。不过算了,都无所谓了,我要让你离开。你带这个孩子回城堡去。这孩子说他想回城堡,所以你们快走吧,这里已经不要紧了。只有你跑得比我妈妈快,要好好完成我的嘱托哦。”

王子骑上小鹿的背。

“谢谢你,乐佩。我不会忘记你的。”

“这种事我才不在意呢。贝贝,走吧,跑起来!要是你把背上的客人摔下来,我可不饶你。”

“再见。”

“啊啊,再见。”这会儿,反倒是乐佩哭出声来。

小鹿在黑暗中箭一般疾驰,越过灌木丛,穿过森林,直直渡过一面湖泊,继续奔跑在荒野上,将狼嚎与鸟鸣远远甩在身后,这时,王子听见背后传来烟火咻咻燃烧般的声响。

“不能回头。女巫追来了。”小鹿边跑边对王子说,“别害怕,只有流星跑得比我快。不过,你千万不可忘记乐佩的善良。虽然她性情倔强,却是个寂寞的孩子。好了,我们到城堡了。”

王子带着恍然如梦的心情,站在城堡大门前。

可怜的乐佩。女巫这次真的怒不可遏:“你竟敢私自放走我的宝贝猎物。任性也要有个限度啊。”说完,她把乐佩关在森林深处的漆黑塔楼里。塔楼没有门,也没有楼梯,只在塔顶的房间开着一扇小窗。乐佩不分昼夜地生活在这里。可怜的乐佩。一年过去了,两年过去了,在光线薄暗的房间,乐佩越来越美。她已长大,变成一个深思熟虑的姑娘。她从未忘记王子。因为太寂寞,有时对着月亮与星辰唱歌。她的寂寞沉陷在歌声深处,森林里的小鸟与树听到她唱歌,不由得泪流满面。月亮哽咽着不说话。女巫每个月来探视一次,留下食物与衣裳。她到底疼爱乐佩,不忍心让乐佩饿死在塔楼里。女巫拥有魔法之翼,可以自由出入塔顶的房间。三年过去了,四年过去了,乐佩年满十八岁。在光线薄暗的房间,在她自己尚未察觉的时候,她已美得万分耀眼,身体散发出迷人的清香,可她依旧恍若不觉。这年秋天,王子外出狩猎,再次迷失在魔法森林,忽然听到一串忧伤的歌声。那声音不容分说地潜入心底,令人动容。王子怅然若失地走到塔楼下。那不是乐佩吗?王子从未忘记四年前邂逅的美丽姑娘。

“让我看看你的脸!”王子竭尽全力地大声喊道,“别唱悲伤的歌了!”

乐佩从塔楼的小窗上探出头,回答:“说这话的人是谁?唯有悲伤的歌谣是悲伤之人的救赎。你这个人,分明就不懂别人的悲伤。”

“啊啊,是乐佩!”王子狂喜道,“请你想起我吧!”

乐佩闻言脸色苍白,继而泛起隐约的红晕。她身上残留着些许小时候的倔强,用尽量冷漠的语调回答:“乐佩?那姑娘早在四年前就死了!”说完,她想放声大笑,可迅速吸了一口气后又很想哭,于是急促的呜咽代替了笑声。

那姑娘的头发是黄金做的桥。

那姑娘的头发是彩虹做的桥。

森林里的鸟儿开始齐声唱奇妙的歌谣。即便伤心哭泣着,乐佩也听见了歌声,被某种绝妙的灵感所捕获。她将自己美丽的长发在左手上缠绕了两三圈,右手握住剪刀。如今,乐佩那美丽的金发已经可以铺在地板上,她却毫不惋惜地咔嚓咔嚓剪下来,将它们编成一条长长的发绳。这是日光下最美的绳子。她将发绳的一端牢牢系在窗台上,然后抓着这条美丽的金色绳子爬下塔楼。

“乐佩。”王子喃喃道,看着她兀自出神。

乐佩来到地面,忽然变得胆怯,一言不发,只是轻轻将自己白皙的手放在王子的手上。

“乐佩,这次轮到我来帮助你了。不,请让我一生保护你。”

王子已经二十岁,看上去非常稳重可靠。乐佩淡淡一笑,点了点头。

两人趁女巫尚未察觉,逃离了森林,疾驰过荒野,万幸,总算平安地抵达城堡。住在城堡中的众人热切地出来迎接。

幺弟费尽心思,好不容易写到这里,却很不开心。他失败了。这根本不是故事的开头,自己连结尾都擅自写好了,很明显又要被兄长与姐姐们嘲笑。幺弟暗自苦苦思索。暮色降临,外出游玩的兄长与姐姐们似乎已经回家,客厅里欢声笑语不断。“我是孤独的。”幺弟被莫可名状的寂寥之感笼罩。这时,他的救星出现了。是祖母。祖母心想,幺弟整天把自己关在书房里,很是可怜。

“你又开始把自己关起来了。怎么样,写得还顺利吗?”祖母走进幺弟的书房问。

“别来打扰我!”幺弟面色不悦。

“又搞砸了吗?你明明不太会写,就不该参加这种愚蠢的竞赛。看吧,把自己搞成这样。”

“我哪知道会写不出来!”

“真是傻孩子,这种事哪里用得着哭呢?来,给我看看你写的。”祖母从腰间取出老花眼镜,开始小声地读幺弟写的童话故事,而后扑哧笑了。

“哎呀,你这孩子原来这么早熟。这故事很有意思。你写得不错。不过,这样一来,情节就接不下去了吧。”

“就是说嘛。”

“你很为难吧?换作是我,会这么写:‘住在城堡中的众人热切地出来迎接。然而,接下来的生活充满一连串的不幸。’怎么样?毕竟是女巫的女儿与王子啊,身份相差太过悬殊。无论他们多么相爱,终究不会迎来美好的结局。这桩婚姻本来就不会幸福。你觉得呢?”祖母说完,毫不迟疑地用食指戳了戳幺弟的肩。

“这种事情我也知道。祖母您快去那边啦!我也有我的构思嘛。”

“哦,这样啊。”祖母着实气定神闲,对幺弟的想法也一清二楚,“你赶快把后面写一写,写好就到客厅来。肚子饿了吧?来喝年糕菜汤,然后玩玩歌留多[11]纸牌,这样不是很好吗?这种竞赛无聊透顶。剩下的交给你大姐,她很会写这些。”

将祖母送出房间后,幺弟不慌不忙地补写了所谓“自己的构思”。

“然而,接下来的生活充满一连串的不幸。女巫的女儿与一国的王子,身份相差太过悬殊。一切不幸将从这里开始。后面的故事拜托大姐了,请珍惜乐佩。”

幺弟按照祖母的提议,原原本本写下这段话,长长舒了一口气。

今天是正月二日。同全家聚在一块儿吃完年糕菜汤后,长女立即钻回自己的书房。她穿着纯白羊绒毛衣,胸前别着小小的黄色玫瑰饰品,轻松地坐在书桌前,然后摘下眼镜,笑着用手帕将镜片擦拭干净,复又戴上。她夸张地眨眨眼睛,忽然端肃了神情,接着调整坐姿,一手托着腮,沉思一会儿,拿起钢笔书写。

真正的故事,往往始于恋爱的舞会结束之后。当有情人终成眷属之际,大部分电影会在屏幕上现出“The End”的字样,而我们想知道的唯有一点,那便是接下来这两人过着怎样的生活。人生绝非始终由一连串兴奋的舞会组成,主人公永远生活在一目了然的、令人扫兴的宿命中。我们的王子与乐佩,只在年少时见过一面,便感受到难以割舍的情愫,随后二人立即分开,未有一刻忘记共同相处的时光,历经千辛万苦,在彼此成年后得以重逢,然而这个故事绝不会就此结束。这里必须对大家交代的,反倒是二人从今往后的生活。王子与乐佩手牵着手逃离魔法森林,穿过一望无垠的荒野,不吃不喝,默默无言,日夜兼程,终于抵达城堡。可是,接下来的一切才更加辛苦。

王子与乐佩精疲力竭,却没有时间好好休息片刻。国王、王后,以及侍从们眼见王子平安归来,欣喜万分,立即询问了许多关于这趟冒险的事,也终于明白,那位低头站在王子背后的异常美貌的姑娘,便是四年前王子的救命恩人,整座城堡更加欢喜热闹。大家让乐佩用香水沐浴,换上漂亮轻盈的洋装,让她睡在一张几乎全身都会陷下去的厚厚的软床上。乐佩睡得很沉,几乎连呼吸声也听不见。她睡了很长时间,终于睁开双眼时,就像熟透的无花果自然地从枝头飘落,只见枕边站着一身盛装、已然精神百倍的王子。他对着她展颜微笑。她感到有些难为情。

“我要回家。我的衣服在哪里?”她微微抬起身道。

“真是个小傻瓜哪。”王子悠悠地说,“衣服不是好好穿在你身上的吗?”

“不是这件,我要我在塔楼里穿的衣服。请把它还给我。那是我妈妈搜集了最好的布料为我缝制的。”

“你真傻哪。”王子再度开口,语调依然悠闲从容,“因为想家而感到寂寞了吧?”

乐佩不由得用力点头,忽觉胸口闷闷的,开始失声哭泣。她并非因为离开母亲,来到这座全是陌生人的城堡而寂寞。对于此事,她早有心理准备,何况母亲也不是心地善良的好人,就算有一副好心肠,也应该明白,女儿家为了心上人,还是会若无其事地离开所有亲人,根本不会感觉寂寞。其实,乐佩并非寂寞想家才哭泣,真正的原因大约是她觉得丢脸又悔恨。自己一门心思逃到城堡来,穿着这样高贵的衣裳,躺在这么柔软的被窝里酣眠,醒来后冷静思考,发现自己配不上眼下的身份。我只是卑贱女巫的女儿。当她清楚地记起这个事实,便羞愧不已。不仅难为情,还产生了莫大的屈辱之感,故此唐突地说想要离开。看来乐佩依然保有些许小时候的倔强脾气。然而,不知人间疾苦的王子无法理解这种心态,看到乐佩忽然哭泣,只是格外困惑。

“你还是很累的样子。”王子兀自揣测着,“肚子饿了吧,不管怎么样,我先去叫人准备吃的。”王子低声自语着,慌乱地步出房间。

不一会儿,来了五位侍女,再次服侍乐佩用香水沐浴一番,为她穿上比之前的衣裳还要沉重的艳红礼服,在她脸上和手上薄施脂粉,熟练地为她梳理被剪短的金色秀发,最后不慌不忙地给她戴上珍珠项链。当一切拾掇完毕,乐佩站起身时,五位侍女同时深深感叹,说从未见过如此高雅漂亮的公主,从今往后,世间再不会有女子比她更美。

乐佩被带到餐厅。国王、王后和王子已经神情愉悦地等在那里。

“哦,美极了。”国王张开双臂,欢迎乐佩。

“真是很美。”王后满意地颔首。国王与王后非常温柔体贴,并且慈祥和蔼,毫不傲慢。

乐佩含笑行礼,神情有些落寞。

“请坐,坐这里。”王子当即牵着乐佩的手,领她坐在餐桌旁,自己则坐在乐佩一旁,眉目间挂着异常可笑的得意之色。

国王和王后也浅笑着落座。不多久,大家开始用餐,气氛温馨。唯独乐佩一人茫然无措。她看着端上来的一道道佳肴,不知如何去吃,毫无头绪之下,只得屡次悄悄看向身旁的王子,模仿他的姿势。这是一桌仅供皇室享用的美味,可即便将食物送进口里,她也只觉味道奇特,非常恶心。毕竟此前,乐佩只吃过女巫用青虫五脏做的色拉和蛆虫佃煮[12]一类的菜。对乐佩而言,这一桌食物唯有鸡蛋料理好吃,可它比不上森林里的乌鸦蛋。

用餐时众人的话题很丰富。王子谈起四年前的恐怖经历,并为这一次的冒险感到自豪。国王听得很是感动,深深点头之际总会举杯,最后直喝得酩酊大醉,王后只好扶他去别的房间休息。餐厅里唯剩王子与乐佩两人。

乐佩脸色苍白,低声说:“我想去外面走走,不知怎么的,觉得胸口闷。”

王子的心情实在太好,因此忽略了乐佩的痛苦情绪。大约人在幸福之时,往往很难留意别人的苦闷。乐佩苍白的脸色映入眼底,可王子竟也毫不担心。

“你是吃太多了,去庭院里走走吧,很快会恢复的。”他轻飘飘地留下一句话,起身走了出去。

天气晴好。秋天已过去一半,这处庭院依然花意浓重。乐佩看着花朵,终于微微笑开。

“现在心情轻松多了。城堡里光线很暗,我还以为到晚上了呢。”

“怎么可能呢。从昨天白天到今天清晨,你一直睡得很熟,连呼吸声都听不见,我还担心你再也不会醒来。”

“要是魔法森林的姑娘在那时候死掉,醒来后变成高贵的公主该多好。然而我醒来后,依然只是女巫的女儿。”乐佩说着这话,发自肺腑地感觉遗憾,可王子以为她在开玩笑,于是大笑起来。

“是吗?原来是这样啊,还真是可怜啊。”说完,王子再次大笑出声。

两人走近一片荆棘丛,不知名的纯白小花次第绽放,散发着浓郁的香气。王子忽然停下脚步,目光瞬间变得格外严肃,狠狠将乐佩拥进怀里,仿佛要把她全身的骨骼碾碎,接着还做出发狂般的意外举动。乐佩忍耐着。这已不是第一次,之前他们从森林逃到荒野,日夜兼程地赶路时,也发生过三次类似的情况。

“你哪儿也不会再去吧?”稍微冷静下来后,王子低声问道,继续与乐佩并肩散步。两人离开那片开着纯白小花的荆棘花荫,走去水莲绽放的小小池塘。不知为何,乐佩忽然扑哧一笑。

“嗯?你怎么了?”王子凝视着乐佩的脸问道,“你在笑什么?”

“对不起。我看着你异常严肃的模样,不由得便笑了出来。事到如今,我还能去哪里呢?我在那座塔楼里等了你四年。”两人来到池塘边。乐佩很想哭,软软地坐在岸边的青草地上,仰头看着王子,“国王与王后同意我留下来吗?”

“当然。”王子恢复了平日里无拘无束的笑容,在乐佩身边坐下,“你是我的救命恩人啊。”

乐佩将脸伏在王子的膝盖上,低声啜泣。

数日后,两人在城堡举行盛大的婚礼。这一晚的新娘,仿若失去羽翼的天使,瑟瑟发抖,惹人爱怜。王子觉得这朵与自己出身、经历截然不同的野玫瑰格外珍贵稀奇,共同生活了一两个月后,乐佩出人意料的思考方式、近乎残忍的活泼举动、毫不畏惧的勇气与幼儿般天真的发问,都让王子觉得有趣极了。那是一种无与伦比的魅力,他沉溺其中。隆冬过去,天气日渐和暖。庭院里花期较早的花儿即将绽放,两人并肩在庭院里散步。此时的乐佩已怀上小宝宝。

“不可思议,真是太不可思议了。”

“你似乎又有疑惑了呢。”王子年满二十一岁,模样稍微成熟了些,“我想听听看,这回你又会问出什么问题。记得上次你问的是,神明究竟住在哪里,可真是个了不起的问题哪。”

乐佩低头笑着,说:“我是女人吗?”

这个问题令王子不知所措,只好煞有介事地回答:“至少……不是男人。”

“果然,我也会像别的女人一样,生下小孩,然后变成老太婆吧?”

“会变成美丽的老婆婆。”

“我才不要。”乐佩幽幽一笑,神情格外失落,“我不要生小孩。”

“为什么你会这么想呢?”王子从容不迫地问。

“昨晚我一夜没睡,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生下小孩,我会马上变成老太婆,而你也一定只会疼爱小孩,把我视为累赘吧?没有人会再来爱我,我很清楚这点。因为我是出身卑贱的愚蠢女人,一旦变成老太婆,便又丑陋又肮脏,那就真的没有可取之处了。我只能再次回到森林做女巫,除此以外,别无选择。”

王子面露愠色:“你还是无法忘记那座不祥的森林吗?想一想你眼下的身份吧。”

“对不起。我明明已经忘得干干净净,可在昨晚那种寂寞的时刻,我不由自主地又回想起来。我妈妈是个可怕的女巫,可她对我很好,也是真心疼爱我,养育我。即便从今往后没有人再爱我,唯独她,唯独我住在森林中的妈妈,无论何时,一定都会紧紧拥抱我,把我当作她的宝贝。”

“我会始终陪在你身边,不是吗?”王子相当不悦地说。

“不,你不会。虽然你一直都爱我,但那只是因为你觉得我很稀罕很有趣罢了。不知为何,我常常觉得寂寞。等我生下小孩后,你就会觉得那个孩子更稀罕,然后把我忘了,对吧?因为我是个如此无趣的女人。”

“你根本就不知道自己有多美。”王子尖锐地指责,怒吼般道,“净说无聊的话。今天你的问题实在没意思极了。”

“你根本就一无所知。我最近很痛苦。我的身上果然流着女巫恶魔般的血液,是个野蛮的女人。我痛恨即将出生的孩子,恨不得杀了他。”乐佩声音颤抖,咬住下唇。

怯懦的王子战栗着听完,心想她或许真会杀死腹中的孩子。

一般而言,不懂得放弃、只依照本能行事的女子,往往会酿成悲剧。

长女神色自信,文思泉涌。待写到这里时,她静静地搁下笔,从头至尾又读了一遍,时而脸颊泛红,时而咧嘴苦笑,因为有些地方写得过于色情露骨。想必刀子嘴的次男看完,会当场冷笑吧。那也是没办法的事,她可不会为此妥协。这些情节大约便是此刻她心境的真实写照。她觉得有些悲伤。不过,在几位兄弟姐妹中,能将女性纤细敏感的心思描绘得如此细腻的人,也只有自己了,想到此,她又隐隐感到心中某处寄宿着的骄傲之情。书房的暖炉里没有生火,此刻她猛地记起这桩事,喃喃道:“唔,真冷。”然后缩着肩膀站起身,拿着写好的小说稿去了走廊,差点撞上等在那里的幺弟。他脸上挂着意味深长的神情。

“失敬,失敬。”幺弟狼狈地道歉。

“阿和,你是来探查‘敌情’的吗?”

“呃,不是不是,没这回事。”幺弟脸颊通红,越发支支吾吾起来。

“我知道,你担心我不能顺利把故事写下去吧?”

“事实上,确实如此。”幺弟小声地承认,径直自嘲道,“我那开头很差劲吧?反正我一贯都不会讲故事。”

“不会哦,这次写得很有趣。”

“是吗?”幺弟两只小小的眼睛里闪烁着喜悦的光芒,“大姐,你写得挺顺利吧?有好好地对待乐佩吗?”

“嗯……还算不错吧。”

“感激不尽!”幺弟双手合十向长姐致谢。

第三日。

元旦那天,次男来到位于郊外的我家,把日本近代小说彻底批判一通,并且贬得一文不值,到薄暮时分,他尚且兀自亢奋不已,低声道:“这可不妙,好像发烧了。”他连忙赶回家去。果然,那晚他发了低烧。昨日一整天睡一会儿醒一会儿,今早依然没有康复,头似乎还有些昏沉,只得心情郁闷地躺在被窝里。过分说他人作品的坏话,就会像这样感冒发烧。

“怎么样?感觉有没有好一些?”母亲走进房间,坐在他枕边,轻轻将手按在儿子的额头上,“好像还有一点烧。你要好好养病。昨天吃了年糕菜汤,又喝了屠苏酒,时不时地起床,不安静休息,这样勉强自己是不行的,发烧的时候,就该老老实实地躺着睡觉。你本来就身子弱,千万不可逞强。”

被母亲念叨了一通,次男意志消沉,无言以对,只好微微苦笑着聆听母亲的训诫。次男是兄弟姐妹中最冷静的现实主义者,也是口齿相当辛辣的“毒舌家”,不知为何,唯独对母亲十分顺从,蔓草一般柔软,完全不敢发脾气。可能因为生来体弱多病,给母亲带去不少麻烦,他打心眼儿里感到内疚吧。

“今天一天,你就乖乖睡觉。不可以随便起来走动。饭也在这里吃,粥已经熬好了。一会儿阿里(女佣的名字)会端来。”

“妈妈,我想求你一件事。”次男声音微弱地说,“今天轮到我了,我可以写吗?”

“写什么?”母亲一头雾水,“你究竟在说什么?”

“就是那个‘小说连作’的游戏又开始了嘛。昨天我闲来无事,硬是让大姐给我看了看她写的稿子。结果看完后,一整晚都在想着怎么接下去。这次真的有点难。”

“不行,不行。”母亲笑着说,“文豪感冒的时候,脑子里也不会浮现出好灵感。换成大哥来写如何?”

“不行,大哥可写不好。大哥他啊,没有才华。他写的东西,每次都像在做演讲。”

“不可以说这种坏话。大哥写的东西总是很有男子汉气概,很了不起的。我向来最喜欢你大哥写的东西。”

“你不懂。妈妈你一点都不懂。无论如何,这次我非写不可。那段故事的后续必须由我来写。妈妈,求你了,让我写吧。”

“这可伤脑筋了。你今天一定要好好睡觉呢。先请你大哥代笔吧。等你明天或者后天身体真正康复了,到时候再写不也很好吗?”

“不行,妈妈,看来你根本瞧不起我们的游戏。”次男夸张地叹了口气,抓起被子蒙住脑袋。

“我懂了。”母亲笑道,“是妈妈不对。要不这样吧,你躺在床上慢慢地说,我把你说的都记录下来。怎么样,可以这么做吧?去年春天,你发烧躺在床上,那篇学校规定的很难写的论文,不也是妈妈按照你说的写下来的吗?那会儿妈妈其实写得不错吧。”

病人依然蒙着被子没有回答。母亲束手无策。这时,女佣阿里端着早餐走进房间。阿里从十三岁起就到入江家服侍。她出生于沼津附近的渔村,来这里也快四年了,早已完全融入入江家的浪漫氛围。她会找家里的小姐们借来妇女杂志,趁闲暇细细阅读。最喜欢看从前复仇题材的趣谈,每次都兴奋不已。对于“女人贞操第一”的观点,她格外赞同,甚至内心紧张,决定拼了命也要守住自己的贞操。她的柳条行李箱中藏着长女送给她的银制拆信刀。她将它看作护身的怀剑。她肤色浅黑,但脸蛋小小,皮肤紧致,装束整洁。左脚有些不便,走路时显得略往后拖,看得人禁不住心生爱怜。她很尊敬入江一家,将他们奉若神明。她觉得祖父做的银币勋章璀璨炫目,犹如稀世珍宝,觉得长女是世间最博学的学者,次女是世间最漂亮的美人。然而,她特别倾慕家里体弱多病的次男,简直为他着迷,幻想若能陪在那样俊美的主人身边,与他一道复仇,不知会有多快乐。可惜如今的时代,已经无所谓从前那种复仇之旅,她觉得无聊透顶。她总在琢磨这些蠢事。

此刻,阿里恭敬地将饭菜放在次男枕边,感到些许失落。因为次男依然把头蒙在被子里,而母亲只是静静在一旁笑着,谁都没有理会她。她默默地坐在那里,等了一会儿,房间里依然悄无声息,于是她怯怯地问夫人:“少爷病得很严重吗?”

“我也不太清楚。”母亲笑着道。

次男冷不丁掀开被子,趴在床上,拉过枕边的饭菜,抓起筷子狼吞虎咽地吃起来。阿里大惊,但随即冷静下来,立刻服侍次男用餐。次男一言不发,大口喝着稀粥,愤然嚼着梅干,似乎食欲旺盛。

“阿里,你觉得如何?”他一边剥着半熟的鸡蛋,一边突兀地问,“比方说,我和你结婚的话,你会怎么想?”这个问题实在出人意料。

比起被问到的阿里,母亲惊慌失措了十倍不止。

“天啊!你在说什么胡话!就算是开玩笑,也不能说这种话。阿里,他是在逗你呢。竟然开这种玩笑,实在太乱来了!”

“我只是打个比方。”次男态度从容。他从刚才起一直在思考小说情节,完全没察觉这个比方如何刺伤了阿里小小的心。他是个任性的孩子。

“阿里,你会怎么想?说给我听听看,我要拿来当小说的参考。因为那一段实在太难接下去了。”

“都怪你突然说这种前言不搭后语的浑话……”母亲悄悄松了口气,“阿里也不懂啊。对吧,阿里?别理他,阿猛(次男的名字)总是喜欢说些莫名其妙的话。”

“如果是我——”只要能够帮上次男的忙,阿里觉得,要自己说什么都成。哪怕夫人面有难色地冲她眨眼示意,她也全然无视,反倒认为成败在此一举,于是握紧拳头答道,“如果是我,会去死吧。”

“什么啊。”次男神情失望,“真没劲,死了多无趣啊。要是乐佩死掉,故事也就结束了。不行呢。好难写。到底要怎么安排才好?”他还是竭尽全力思考着小说情节,而阿里竭尽全力的回答似乎完全没起作用。

阿里十分沮丧,默默收拾了碗筷,呵呵笑着,掩饰自己的难为情。她端着托盘逃离了房间。到走廊时,本想试着伤心地哭上一哭,可又一点不觉得悲伤,于是发自内心地笑出来。

这会儿,母亲在心底暗暗感激年轻人的天真淡然,反倒为自己的多心与狼狈感觉羞耻,目前自己应该信任他们。

“怎么样,整理好思绪了吗?你就躺着好好休息,想到什么尽管说,妈妈来帮你写。”

次男再度躺回床上,将被子拉到胸口,闭着眼睛,思考着种种情节,一副苦恼万分的表情。终于,他装模作样地用格外严肃的语气说:“想法已经整理妥当,那就拜托您了。”

话音落下,母亲不由得扑哧一笑。

以下便是那一日母子协力完成的口述笔记的全部内容。

宛如碧玉的孩子诞生了,是个男孩。城中众人欢喜雀跃。然而生产后,乐佩的身体一天天衰弱,王子召来全国的名医,试了很多方法,大家却束手无策。眼见她的健康状况越来越糟,危在旦夕。

“所以,所以,”乐佩躺在床上静静地流泪,对王子道,“所以我不是跟你说过不要生小孩吗,我毕竟是女巫的女儿,能隐约预知自己的命运。我一直觉得,如果生下小孩,必将发生不幸之事。我的预言向来会应验。倘若现在死了便能解除灾厄,那倒罢了,可我总有预感,那是用我的死也没法消解的可怕灾祸。如果像你告诉我的那般,真有神明存在,我也想向神明祈祷。眼下,我们一定正被某人怨恨着。大约是因为我们犯下了不可饶恕的错误吧。”

“没有的事,没有的事。”王子在病床边惶然踱步,一个劲矢口否认,却无计可施。小王子的出生带来的喜悦转瞬即逝,面对乐佩原因不明的衰弱,他心绪不宁,夜不能寐,只是一味在乐佩的病床边踟蹰,想不出任何对策。王子果然还是深爱着乐佩。王子爱上了乐佩美好的容颜与婀娜的身姿,以及由于出身、境遇的不同在她身上所形成的珍贵之感,这种感觉犹如异域花朵般罕见。此外,他还被她惹人爱怜的盲目与天真吸引,深深为她倾倒。王子的爱便是这般忘我,并非来自精神的高度共鸣与相互信赖,也不是基于对彼此拥有共同先祖的血脉认同,更不是出自“为同一种宿命殉情”这种深刻的觉悟与理解,可无论上述理由多么充分,我们也不能据此怀疑王子给予的爱情的本质。王子诚实地感受到乐佩的可爱,并无可救药地爱着她。他只是单纯地爱着她。难道这样也不可以吗?所谓纯粹的爱情,大抵便是如此。女人在内心深处悄悄追求的,除了这种一往无前的爱意,别无他物。说什么精神性的高度信赖,抑或为同一种宿命殉情,倘若彼此厌恶,这些也无非是空谈,是虚无。总归对方身上要有自己喜欢的点,那么所谓“精神性”也好,“宿命性”也罢,这些装腔作势的概念听起来才仿佛煞有其事。不,概念的存在,只是用来阻止彼此爱意的泛滥,或是用它来反省、辩解自身热烈的举止。在年轻男女的恋爱里,没有什么比那种辩解更令人恶心。尤其是,出自“为了拯救女人”之类想法的男人的伪善,让人实难忍受。若是喜欢一个人,为什么不能明白地说出自己的心意呢?前天,我去作家D先生[13]的家里玩,也说过这番话。D先生竟说我是个俗物。可根据我的近身观察,D先生自己在日常生活中也完全以个人好恶为标准,擅自做出各种有利于自己的判断。他根本就在说谎。我不介意自己究竟是不是俗物,但我喜欢就事论事,喜欢说实话。能够做自己喜欢的事,对一个人来说再好不过。话题扯远了。我只是觉得,那种精神性的、基于相互理解的爱情太过遥远。王子的爱恋是率直的。他确实爱着乐佩,那是一种纯粹的爱情。他发自内心爱着她。

“不准你说‘会死’这种傻话。”王子极其不快地吼道,“你难道不明白我有多爱你吗?”

王子是坦率的人。不过,仅仅依靠坦率这种美德,没法医治乐佩的重病。

“你要为我活下去!”王子呻吟道。“不准你死!”王子喊道。除此以外,他不知道自己应该说些什么。

“只要你活着,只要你活着,为了我。”他的轻声细语飘落在空气中。

此时,耳畔传来沙哑的声音:“真的吗?只要活着就好?”

王子愕然,回头一看,吓得汗毛倒竖,仿佛被兜头浇下一盆冷水。那位老婆婆,就是那位女巫,她正静静地站在自己身后。

“你来做什么!”王子不由得大吼出声。不是源于勇敢,而是因为太过恐惧。

“当然是来救我的女儿。”女巫语气平静地回答,然后微微一笑,“我早就知道你们之间的一切。这世上还没有我不知道的事呢。一切的一切我都知道。你把我女儿带来这座城堡,全心全意地呵护她,这一点我自然也知道。如果你只是一时兴起,玩弄她的感情,我绝不会袖手旁观,不过看起来,你似乎有那么几分真心,我才忍到今天。倘若女儿过得幸福快乐,我也会为她高兴。但是,看来不行了啊。你大概不知道,我们女巫家的女儿,若是得到男人的宠爱,生下小孩后,不是死就是变成世间最丑的女人,没有其他,只有这两种下场。此事乐佩好像不大清楚,不过应该凭直觉明白了,所以才会那么排斥生小孩。演变成如今的局面真是可怜。你究竟打算怎么对待乐佩?是眼睁睁看着她死掉,还是哪怕她变成像我一样丑的女人,也要她活下去?你刚才念叨着,无论发生什么事,只要她活下去就好,对吧?我年轻的时候也是个绝对不输乐佩的漂亮姑娘,后来与一个旅行中的猎人相爱,生下乐佩。那时我母亲问我‘是要死,还是活’,我无论如何都想活下去,所以求母亲救了我。母亲施咒为我捡回一条命,但也因此,我的脸变成你眼前的这副‘美丽容颜’。你考虑得如何?刚才的愿望是发自真心吗?”

“让我死掉吧。”乐佩躺在病床上,痛苦地挣扎着,“只要我死了,大家都可以平安度日。王子,乐佩蒙你照顾至今,心满意足,不想再苟活于世间,遭遇心酸之事。”

“请让她活下去!”这一次,王子怀抱着切切实实的勇气,义正词严地说道,由于苦恼,额头上也渗出了汗水,“乐佩的脸一定不会变成老婆婆的模样。”

“我有必要骗你吗?很好,既然如此,我便让乐佩长长久久地活下去。无论她的脸变得多难看,你都能一如既往地爱护她吗?”

次男躺在病床上口述的内容,篇幅虽短,却多少让情节出现了大幅度转折。不过毕竟只是躺着喝了点粥,这位高傲无礼的天之骄子,平日对日本所有现代作家报以冷嘲热讽,眼下只不过展示了些许自身特异的才华,将原本构思妥当的情节陈述了不到三分之一,已经精疲力竭。纵使才华横溢,到底扛不过病痛的折磨,在情节刚刚发生转折、即将进入高潮之际,抱憾将故事交给下一位选手。而下一位正是生性傲慢的次女。她喜爱一鸣惊人,功利心也强,到了第四日清晨便焦灼不安。全家人围在餐桌旁吃早餐,唯独她只简单吃了面包与牛奶。她觉得,倘若和家人一道喝味噌汤,吃腌渍萝卜之类的食物,不仅污染胃腑,还会让想象力枯竭。吃完早餐,她到了客厅,杵在那里胡乱敲击钢琴键,把能想到的钢琴曲,诸如肖邦、李斯特、莫扎特、门德尔松、拉威尔的曲子肆意弹奏了一通,认为如此一来灵感便能从天而降。这姑娘做事尤其夸张。自认为得到灵感后,她一本正经地离开客厅,进入浴室,脱下袜子洗脚。这着实是不可思议的行为。然而次女的意图是凭借这一行为清净自身。毫无疑问,这是无比变态的洗礼方式。如此将身心都清洁一番后,次女感到心满意足,缓缓回到自己的房间。她坐在椅子上,低念了一声“阿门”。这实在够离谱的,因为次女应该没什么信仰才对。其实她只是为了表达此刻紧张的心绪,认为“阿门”这个词很贴切,便临时借用一下罢了。“阿门”,原来如此,心情真的平静下来了。次女装模作样地在脚下的陶制小火盆里点燃梅花气味的熏香,然后深深呼吸,半眯起眼睛。她觉得,此时自己颇能体味古代闺秀作家紫式部[14]的心境。脑海里忽然浮现《春曙为最》这篇散文,觉得很是舒坦,随后她又很快记起这是清少纳言[15]写的,又觉得扫兴得很,连忙从书架上抽出一本《希腊神话》,这是异教神话,足以说明她的那声“阿门”源自彻头彻尾的虚假信仰。《希腊神话》是她的空想源泉。当她想象力枯竭时,便会翻开此书,眼前立刻充斥着花朵、森林、清泉、恋爱、天鹅、王子、妖精……却往往起不了什么作用。次女的一连串所作所为着实令人匪夷所思。肖邦、灵感、洗脚、阿门、梅花熏香、紫式部、《春曙为最》、《希腊神话》,这些根本没有任何关联,不是吗?它们支离破碎,只是次女装腔作势的道具。她哗啦啦地翻阅《希腊神话》,凝视着书中全裸的阿波罗插图,嘴里泄出令人浑身不舒服的淡淡冷笑声,然后砰的一声把书扔远,拉开书桌抽屉,拿出一盒巧克力还有糖果罐子,用非常造作的手势——仅仅使用食指和拇指,其他三根手指往上翘得高高,她以这种撩人的手势拈起巧克力,刚塞入口中立马吞了下去,随即拿起糖果扔进嘴里,咔嚓咔嚓地嚼碎,接下来又吃巧克力,接着再吃糖果,犹如饿鬼抢食般狼吞虎咽。早餐时,为了减轻胃腑负担,她用了点面包牛奶,但那毕竟太少了,根本填不饱肚子。原本次女便是十足的大胃王。刚才她是在装优雅,故意只吃了面包与牛奶,但这点食物完全不够,相当不够。于是,她躲进书房,避开大家的视线,尽情发挥大胃王的本性。总之,她是个极其虚伪的姑娘。咽下二十块巧克力、十颗糖果后,她若无其事地哼起歌剧《茶花女》。一边哼唱,一边吹掉稿纸上的灰尘,拿起蘸水钢笔,蘸满墨水后,慢条斯理地写起来。态度颇为不屑。

“不懂得放弃、只依照本能行事的女子,往往会酿成悲剧。”

初枝(长女的名字)女士的这则暗示,在此似乎遭逢了些许混乱。乐佩出生于魔法森林,吃串烤青蛙与毒蘑菇长大,在女巫妈妈盲目的疼爱下,她的脾气格外任性,以森林里的乌鸦与小鹿为玩伴。换句话说,她是个“野生孩子”,不可否认,无论在兴趣爱好抑或感觉感官上,她依然保持野蛮的本能。由此我们很容易推断,她那源于本能的言行举止,反倒成为某种魅力,令王子发狂般着迷。然而,乐佩真的是不懂放弃的姑娘吗?虽然我们可以确定,她就是本性野蛮,但眼下事关生死,乐佩不是放弃了一切吗?乐佩说要去死,说死了比较好。这话不就表示她放弃了一切吗?初枝女士却指责乐佩是个不懂得放弃的女人。假使我轻率地驳斥这一点,大约会被斥责。我讨厌被斥责,姑且赞同初枝女士的说法。乐佩确实是个不懂得放弃的姑娘。虽然那句“让我去死吧”带着惹人爱怜的谦虚意味,但仔细想想,这是一句非常自私、相当自恋的话,可见她满脑子盘算着如何被爱。她认为只有当自己拥有被爱的资格时,活着才有意义,这个世界才令她感到快乐。当然,这个看法是毋庸置疑的。然而现在,她已经格外清晰地察觉,自己没有被爱的资格,却还是得活下去。其实,纵使没有“被爱的资格”,人也应当永远保有“爱人的资格”。我认为一个人真正的谦虚,是懂得主动付出爱情的喜悦。仅仅追求被爱的喜悦,才是野蛮无知的举动。

迄今为止,乐佩一味思考如何被王子所爱,却忘记如何去爱王子,甚至连爱亲生孩子这种事也全然忘记。不,不对,我甚至觉得她在忌妒自己的孩子。当她知晓不会再被任何人爱时,便横下心,只求一死,这是多么自私任性的人。她必须更爱王子才行。王子也是寂寞的。要是乐佩就这样死掉,王子必然会一蹶不振吧。乐佩必须回报长久以来王子对她的爱,她应该期望自己活下去,无论如何都要努力活下去。无论将来有多少痛苦等着自己,此刻,她都要为了孩子而活,并且予他疼爱,只求把他抚养得健康又结实,这才是真正懂得放弃之人所具备的谦虚心态。即便自己的容貌变得丑陋不堪,不再被爱,也可以躲在不为人知的角落,悄悄去爱人、去奉献。世间没有比主动付出爱情更为巨大的喜悦。能够坦率认识到这一点的女人,才是神明的宠儿。纵使世间无人爱她,神明之大爱也会眷顾于她。真是幸福啊。虽说笔者在此讲得头头是道,但内心想法未必与以上陈述一致。笔者认为,人长得漂亮,被大家疯狂爱护,是世间最美好的事。可若不乖乖搬出上述论调,唯恐惹初枝女士不悦,因此笔者诚惶诚恐、提心吊胆,提出这一并非本意且高高在上的论点。初枝女士实乃笔者胞姐,亦为笔者之法语老师,笔者向来不敢违逆她的诸般见解,必得恭谨相待,礼貌顺服。常言道长幼有序,可见身为幼者着实辛劳。

乐佩诚如前文所言,是个不懂得放弃的无知女子,想到自己即将丧失被爱的资格,祈求不如快快死去。她坚持认为,活着即等于得到王子的爱,为此,谁都很难改变她的想法。

然而王子仍未放弃。人在痛苦时会向神明祈祷。当痛苦进一步加深,心像被紧紧勒住,甚至会流露狂乱的姿态,乞求恶魔的拯救。王子此时束手无策,只好双手合十恳求肮脏的女巫。

“请让她活下去!”王子大声喊道,心急如焚,汗流浃背,甚至屈膝跪求恶魔。只要能够挽救心爱之人,要他抛开自尊或别的什么,王子皆毫无悔意。真是一个坚忍勇敢、纯真可怜的王子。

女巫微微一笑。

“很好,既然如此,我便让乐佩长长久久地活下去。无论她的脸变得多难看,你都能一如既往地爱护她吗?”

王子胡乱用手掌抹去额上的汗水。

“脸?现在我没有精力思考这种事,只想再次看到一个健康的乐佩。乐佩还很年轻,只要年轻又健康,无论怎样的脸都不至于丑陋。快,快把乐佩变回原来健健康康的模样吧。”王子坚定无比,眼里泛着泪光。让她与美貌相伴而死,或许才是真正的深爱。可是,啊啊,真的不想让她就这样死去,没有乐佩的世界将一片黑暗。这姑娘背负着遭受了诅咒的宿命,世间没有任何事物比这样的她更可爱,我希望她活下去,活下去,而后永远陪在我身边,即使容貌变得丑陋也无妨。我爱乐佩。她是神奇的花朵,是森林的精灵,是山间雾气孕育的女儿,我希望她永远不会消失。王子心中翻涌的哀愁与爱怜令他无比痛苦,几乎承受不住,要不是女巫在场,他真想趴在乐佩瘦弱的胸前失声痛哭。

女巫陶醉地半眯着眼睛,欣赏王子痛苦的神态,仿佛那是世间最美好之物。她的心情显然很畅快。终于,她用喑哑的嗓音道:“真是个好孩子,真是个率直的好孩子啊。乐佩,你是个幸福的女人。”

“不,我是个不幸的女人。”乐佩听到女巫的低语,回答道,“我是女巫的女儿。获得王子的爱以后,我对自己卑微的出身感到耻辱、苦恼,总是无比怀念故乡。在那片森林里的塔楼上,我和星星、小鸟聊天,反而格外惬意。此前,我无数次想着,想逃离这座城堡,回去妈妈身边。可一想到要离开王子,我就无比痛苦。我喜欢王子,如果有十条性命,我愿意把它们都交给他。王子是好人,对我非常温柔,无论如何我都离不开王子,所以才拖拖拉拉地待在这座城堡里,迟迟没法决定。我并不幸福。每天每天,时光于我如同炼狱。妈妈,女人不该和心爱的人结为连理,这样一点都不幸福。啊,请让我去死吧。我没法在活着的时候与王子分开,所以就死别吧。我若现在死了,我与王子,还有大家,都能得到幸福。”

“这只是你的自私任性。”女巫微笑着说,语气充满深邃的属于母亲的关爱,“王子已经与我约定,无论你的脸变得多么难看,他都会爱你。他深爱着你,这非常难得。如此看来,你若真的死去,王子可能会追随你,一道去死。总之,为了王子,你不妨试着恢复健康。今后的事,遇到再解决。乐佩,你已经生下小孩,已经成为妈妈了。”

乐佩轻声叹息,静静闭上眼睛。王子在激动之余,早已丧失一切表情,此刻犹如化石,只是呆呆地站在那里。

女巫准备在此处设置魔法祭坛。她像风一般迅速离开房间,不久拎着什么东西再次出现,随即又迅速消失。就这样,她忽隐忽现、去而复返好几次,将需要的各种物品拿到病房。祭坛以四只野兽的腿为支柱,其上覆有鲜红的布料,这块布以五百种蛇的舌头为原料,那抹鲜红便是从舌头上渗出的血迹。祭坛上摆放着一口黑牛皮制成的大锅,下面明明没有生火,但锅里的热水沸腾得几乎满溢而出。女巫披散着头发,口念咒语,绕着大锅不停转圈,一边转着,一边将各种药草和珍奇物品扔进热水中,譬如从太古时代起便未曾消融的高山积雪、即将消失却闪闪发光的竹叶上的霜露、存活一万年的玄龟的甲壳、在月光下一粒粒搜集起来的砂金与龙鳞、出生后从未在日光下曝晒过的沟鼠眼球、子规鸟吐出的水银、萤火虫尾部的珍珠、鹦鹉的青舌、永不凋谢的罂粟花、猫头鹰的耳朵、瓢虫的爪子、蟋蟀的智齿、海底绽放的一朵梅花,还有别的很多世间至难寻获的贵重宝物。女巫将它们源源不断地扔进锅里,绕着锅大约转了三百圈,直到锅里升起水蒸气,并呈现出七色彩虹般的色泽。女巫及时停下脚步,宛如性情大变一般,威严地对病床上的乐佩呼唤:“妈妈现在要施加一次法术,这是一生一次、极其困难的法术。你要忍耐!”话音未落,她便冲到乐佩的床边,将细长的刀子捅进乐佩的胸膛。

王子尖叫一声:“啊!”

那个瞬间,女巫已双手抱起薄如纸片的乐佩,将她高高举到眼前,随后扑通一声扔进沸腾的锅里。锅里传来幽微的声音,犹如海鸥的哭泣,接着便只余沸水的翻滚,以及女巫低低的念咒声。

这一幕着实出人意料,王子震惊得发不出声音,好一会儿,他才轻声道:“你在干什么!我没有让你杀了她,也没有命你用锅煮她。还给我,把我的乐佩还给我。你这个恶魔!”

此时的他没有力气,只能这般指责。然后,他不再有任何力气驳斥女巫,转身扑向空空如也的病床,像个孩子一样,哇地痛哭出声。

女巫不再理会王子,用充血的眼睛盯着大锅,从她的额头、脸颊、脖颈处,有汗水不断淌下。她一心一意地念着咒语。忽然,念咒声停止了,锅里的沸腾之音也戛然而止。王子泪流满面,微微抬起头,不可置信地看着祭坛。

“乐佩,出来吧。”恰如回应女巫骄傲自得又澄净清明的呼唤声一般,不一会儿,乐佩的脸渐次显现。

是个美人。那张脸美得熠熠生辉。

长兄非常兴奋地续写。他的钢笔像一根粗笨的香肠。他右手紧紧握着这支威严的钢笔,抿着唇,态度端肃,字迹大而清晰。可惜,这位长兄不像弟弟妹妹们那般拥有讲故事的才华。他们为此有些瞧不起他,然而,说到底这也只是由于弟弟妹妹们性情不够谦逊,而长兄仍有他无人可及的优点。比如,他从不说谎,为人率直,富有人情味,心地善良。现在便是如此,要让他将锅里出来的乐佩写成拥有女巫那般丑陋可怕容颜的姑娘,他是无论如何也做不到的。甚至他感到愤慨,倘若真是这样,乐佩就太可怜了,对王子而言也太残忍。因此,他冲动地写道:“是个美人。那张脸美得熠熠生辉。”接下来,他不知道怎么继续。毕竟长兄太过认真,想象力极其匮乏。所谓讲故事的才能,是那些胡说八道的狡黠之人所具备的。长兄品格高尚,整颗心都燃烧着高洁的理想火焰,爱心泛滥,加之他的爱里没有任何城府与算计,他完全不擅长虚构故事。毫不客气地说,他的故事写得很烂。无论写什么,都会立刻变成论文似的东西。果然,此时他用宛如演讲的语调,专心致志地写着接下来的情节。当写到“那张脸美得熠熠生辉”时,他闭眼沉思片刻,接着缓缓地提笔写下去。尽管这不大像真正意义上的故事,他的诚实与爱心却萦绕在字里行间。

那张脸不是乐佩原本的面孔。不,它果然还是属于乐佩的。

但它已不是生病前那张汗毛偏多、如同野蔷薇般惹人爱怜的脸(肆意批评女性的容貌是很失礼的),这张死而复生、隐约含笑的面孔,若以花草作比(以植物来比喻万物之灵的人类的脸庞,实乃莽撞之举),首先能令人想到的是桔梗,或是月见草,总之是秋天的花草。她从魔法祭坛上走下来,寂寞地笑了笑。气质,这在以前是没有的。此时,她周身缭绕着某种娴静优雅的气质。王子不由得对这位秉性高洁的女王行礼致意。

“居然有这般不可思议的奇迹。”女巫侧过头轻声细语,“不应该是这样。我还以为从锅里爬出来的,会是顶着蟾蜍脸的女儿。看来有一股更强大的力量在干扰我的法力。我输了。我对魔法已经厌倦透顶。我要回森林去,理所应当地过完一个无趣老太婆的余生。原来这世上还有我不懂的事啊。”女巫说完,咚的一声将魔法祭坛踢到壁炉里,当作柴火烧得干干净净。据说祭坛上的各种道具,在壁炉里燃起青色的火焰,烧了足足七天七夜。后来,女巫回到魔法森林,与世间普通又温和的老婆婆一样,沉静地度过了余生。

总之,这个奇迹见证了王子用爱的力量打败女巫的魔法之力,但依在下观察,两人真正的婚姻生活,眼下才刚刚起头。极端地说,迄今为止,王子的爱几乎等同于“爱抚”这个词本身。在两人的青春岁月里,这样的情感实属难免,但它终有一日走到尽头,危机也必随之而来。王子与乐佩之间的爱情,确实由于怀孕生子等事件变得矛盾重重,仿佛来自神明的考验。不过,王子凭借他纯粹又竭尽全力的祈祷,获得了神明的怜悯,使得乐佩蜕去浅薄的肉欲之美,重生为气性高洁的女子,而王子也才会对她行礼致意。从今往后,就在此处,两人揭开婚姻生活的新篇章,相敬如宾。如若缺乏彼此尊重,真正的婚姻则无以为继。如今,乐佩已不是野蛮的姑娘,也绝非任何人的玩物。她带着深沉的悲哀与决然的放弃,在嘴角轻轻浮起一抹体贴的微笑,仿佛与生俱来的女王般冷静沉和。王子与乐佩轻柔地交换了微笑,心情愉悦安详。丈夫与妻子,此一生中,必须不断纠正他们的婚姻。为了发现彼此真正的价值,也不得不战胜一次又一次危机,不轻言别离,反复纠正结婚中的错误,携手前进。五年或十年之后,王子与乐佩兴许会再度“结婚”,但不会失去相互的信赖与尊重,因此在下姑且认为,这实在是可喜可贺之事。

由于长兄写得太认真、太用心,到最后,连他自己都不明白究竟写了什么,不由得感到些许狼狈。自己写的根本不像故事,反倒把原本好好的故事变得糟糕透顶。他握着粗笨的钢笔,神情抑郁。思考良久,他起身去抽书架上的书,一本一本地查阅,终于找到合适的范本,是使徒保罗的书信集,《提摩太前书》[16]第二章。他认为将这段文字作为乐佩故事的终结很是合理,便轻轻颔首,煞有介事地抄录起来。

我愿男人无忿怒,无争论,举起圣洁的手,随处祷告。又愿女人廉耻、自守,以正派衣裳为妆饰,不以编发、黄金、珍珠和贵价的衣裳为妆饰。只要有善行,这才与自称是敬神的女人相宜。女人要沉静学道,一味地服从。我不许女人讲道,也不许她辖管男人,只要沉静。因为先造的是亚当,后造的是夏娃。且不是亚当被引诱,乃是女人被引诱,陷在罪里。然而,女人若常存信心、爱心,又圣洁自守,就必在生产上得救。

这样便善始善终了吧,长兄莞尔一笑,认为对于弟弟妹妹们,这段经文是很好的规诫。若没有加写经文,故事中自己的那些论点就显得天真平庸、前言不搭后语,说不定还会被他们取笑。好险好险,我该谢谢保罗。长兄觉得,自己仿若经历九死一生。他始终不忘对弟弟妹妹们说教训诫,性子刻板严肃,写的故事也情节紧绷,最后还一定变成说教的调调。果然长兄亦有做长兄的苦恼。无论何时,他都得端正肃然。长兄与生俱来的责任感,不允许他同弟弟妹妹们胡闹嬉笑。

到了第五日,这则故事终于在长兄近乎画蛇添足的道德讲义里迎来大结局。今天是正月五日,次男的感冒也已痊愈。正午刚过没多久,长兄意气风发地从书房钻出来,向弟弟妹妹们汇报:“快来,故事写完了!写完了!”他要大家在客厅集合。祖父也笑眯眯地走进来。不一会儿,祖母被幺弟硬是拉了来。母亲与阿里在客厅准备火盆,忙着端茶上点心,以及一些权当午餐的三明治,还拿来了祖父的威士忌。

首先,由幺弟朗读自己写的部分。祖母凑过身子,在每段结尾处都插进一句“原来如此,原来如此”,表示赞同,使得幺弟越发难为情。祖父趁大家不注意,将威士忌挪到自己手边,打开瓶盖,径自喝了起来。

见此情形,长兄小声提醒道:“祖父,你是不是喝太多了?”

祖父用更小的声音回答:“浪漫的爱情故事,就是要喝醉了听才有意思。”

幺弟、长女、次男、次女,每个人都费尽心思,用别样的方式朗读完毕,最后轮到长兄,只见他用忧国忧民、热切悲痛的语调读起了故事。次男一开始还强忍笑意,后来实在憋不住,逃去了走廊。次女本就瞧不起长兄的文才,此刻摆出滑稽逗乐的表情,故意拍手叫好。她着实是个傲慢的姑娘。

故事全部读完时,祖父也醉醺醺地说:“很有趣,大家都写得很有趣。其中要属留美(次女的名字)写得最棒。”他果然还是偏心次女的。

不过接下来,他睁开蒙眬的醉眼,发表了出人意料的抗议:“有一处让人遗憾,大家只是写王子与乐佩,谁都没有提及国王和王后之事。初枝好像略微写了点儿,可那样是不够的。王子之所以能同乐佩结婚,从今往后,长长久久幸福地生活,全是拜国王与王后的慈爱所赐。要是没有获得国王与王后的谅解,不管王子和乐佩多么相爱,今后的人生也会很糟。无视国王与王后的宽宏大量,故事就不能成立。你们还是太年轻了,没有察觉现象背后的要因,只是一味将关注的焦点放在王子和乐佩的恋爱上。如果故事仅止于此,当然远远不够。譬如说,儿子曾经推荐我看的雨果作品,我就很爱读,他的小说可真是细腻详尽、面面俱到。那个雨果啊——”

正当祖父提高嗓门、打算发表高论之际,祖母嗔怪道:“难得孩子们兴致勃勃,你泼什么冷水呢。”说完顺便没收了他的威士忌酒瓶与酒杯。

虽然祖父的批评颇有道理,可语气中全无正经,以致没有一人表示支持,反倒对他置之不理。祖父沮丧万分。见此情景,母亲轻轻将勋章递给他。记得去年除夕时,母亲曾瞒着众人为祖父偿还他秘密找别人借的很少一笔钱,凭借这项功劳,获得了祖父授予的银币勋章。

“祖父说要将勋章颁发给写得最棒的人哦。”母亲笑着对孩子们道。

她的本意是想借此机会让祖父重振旗鼓,一脸沮丧的祖父却忽然严肃了神情,说:“不,这枚勋章,果然还是要授予美代(母亲的名字)。永远地授予你。今后,孙子孙女们便拜托你照顾了。”

孩子们听完纷纷感动不已,认为那着实是一枚了不起的勋章。

(《妇人画报》昭和十五年[17]十二月号~十六年[18]六月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