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闺密
一
暮春的阳光,穿过云层,照着草地上斑驳的新绿,隔夜的雨露还有些许沾在茶花的叶子上,像蒙眬的泪眼,看着阳光下的庭院、树影……
院子里,灰白色的原木地板上处处都是皴裂的缝隙,像风吹日晒在老人脸上留下的沧桑,旧而且干净的地板上铺了一张淡紫色的瑜伽垫子,芥末双手抱着头,倒立在垫子上,背对着阳光,风徐徐吹着,发丝在晨光里微微飘动,两条细长的腿,笔直伸向天空……
宁蒙推开铁门,走进院子,被眼前这个景象吓了一跳。
在她印象中,芥末是个能躺着就不会坐着,能坐着就不肯站着的懒人,怎么突然玩起惊险动作来了?
“嗨,你不是一向不喜欢锻炼的吗?怎么突然转性,变成冒险家了?”
“瑜伽不是冒险,是修行。”
“头朝上的时候,看世界是一种景象,头朝下的时候看到的世界是另外一种样子,不信你试试。”声音从贴近地板的地方发出来,有点不一样,但显然是芥末的声音。
“你换一个视角看世界,用的是心眼,不是肉眼,犯得着这样头朝下脚朝上像个三角锥吗?”宁蒙毫不客气地反驳。她是学哲学的,讥讽芥末的三脚猫哲理绰绰有余。
其实芥末的原名叫作解陌,和芥末谐音,因说话尖刻呛人,但又妙趣横生,大学同学给她取了个绰号,叫作“芥末”。意思是“呛,却依然有人喜欢”。解陌没把这个绰号理解成贬义,于是活着活着,真把自己活成了“芥末”,只有出示证件的时候,她才想起来自己还有个大名叫作“解陌”。
其实芥末并不知道倒立有什么好处,她倒立只是因为她喜欢倒立。做自己喜欢的事情不需要理由。喜欢本身,就是天大的理由。
芥末的行为准则,看起来总是那么霸道。
宁蒙是学哲学出身的,她的行为方式和思维方式充分体现了她的专业特性。严谨的宁蒙凡事都要探索个究竟,做事都要有充分的理由。芥末调侃宁蒙的时候,总是引用周国平的理论:“女人学哲学,不仅是对哲学的伤害,也是对女人的伤害。”芥末认为,宁蒙的严谨和执着是被哲学伤害之后留下的后遗症。
懒散随意的芥末和勤奋严谨的宁蒙能成为一对好朋友,是因为她们有着共同的癖好:喜欢用批评的眼光评判周围的一切,宁蒙的批评通常义正词严而且深刻,而芥末的挖苦总是吊儿郎当听起来很像自嘲,一个高级黑,一个高级丧。
“能不能把你那两条摇摇晃晃的腿放下来,我有事跟你说。”宁蒙一边说着,一边走上台阶。芥末两腿一缩,很不情愿地直起身来,跟在宁蒙后面,进了屋。
二
门厅里放着一个中式的榆木柜子,台面棕褐色,隐约可见质朴粗糙的木质花纹,柜门也是棕褐色的,刻着暗红色的复瓣牡丹,老旧但不失华丽,显然是过去有钱人家的老炕琴,眼下当鞋柜用,柜前整整齐齐摆了几双居家棉拖鞋。墙角一把圈椅,看年纪,大概一百多岁了,黑色的油漆褪了不少,露出斑驳的老木头,古香古色,地砖也是仿古的风格,铺着一块羊毛地毯,旧旧的土黄色,玫瑰镶边的图案,红花绿叶都透着灰蒙蒙,看上去像是半老徐娘,幽暗中透着隐约的香艳。
光看这个角落,你会怀疑这是一百多年前一个老地主的家。
可是目光转过去九十度,眼前则是另一个画面。
白色的美式沙发,硕大而且舒适地摆在客厅中央,围着一张厚重的原木茶几,墙上挂着一幅后现代风格的抽象油画,不知道是什么东西,线条和颜色晕染出来的灰白黑,看着很酷。画的旁边,居然立着一个明式的老柜子,鲜艳的红色已经在岁月中暗去,门上镂金的人物画,刻着八仙过海的故事,局部线条已经被磨得看不见了,看上去挺质朴,像是没完工似的。一般人见到反差这么大的混搭,会被吓一跳。
宁蒙跟芥末很熟,她见怪不怪,“家如其人,整个一个冲突错乱却又无比惊艳的混乱美。”这是宁蒙对芥末家的评价。听着像批评,再仔细琢磨,又有点表扬的意思。
宁蒙的语言多半暗藏机锋,有时候听着像夸赞,实际上她在骂人,骂人不吐脏字是她特有的本事。但有时候,你听她用的都是贬义词,实际上是夸赞,而且是带有极强的感情色彩。比如,芥末淘了一个别致的古董柜子,放在客厅,请宁蒙参观、评价,宁蒙脱口而出:“你又是乱搭!”
“乱搭又怎么样,我喜欢!”芥末白了一眼。
在宁蒙嘴里,芥末的形象就两字:“邪门!”可是,你要是听完她介绍芥末是如何邪门的各种逸事之后,你会发觉,宁蒙最爱的,就是芥末的“邪门”。
“你这个人,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无论宁蒙给出的评语多么尖刻,芥末都能把这些贬义词理解成赞美。
她没心没肺地开心。
“我女儿总是不想练琴了,你有啥好的招么?”宁蒙一本正经地问。她知道芥末的钢琴弹得很好,而且是无师自通。
“她学习钢琴是自己的选择,还是你们家长的安排?”芥末给自己倒了一杯苹果汁,端着玻璃杯,边喝边问。
“当然是她自己愿意学的,我又不需要拿女儿的才艺给自己争面子。”宁蒙的脸上露出“怎么可能我逼她学”的委屈神色。
“嗯,她喜欢音乐,那么,黑白键盘,是通往旋律的道路,她为什么不想练?肯定是因为老师的教学不得法。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她的钢琴老师应该有‘基本功’强迫症,整天逼学生练习基本功,直到学生对钢琴练习彻底失去了兴趣。”芥末非常肯定地做出判断。
“说得太对了,老师每次来,都批评她不用功,而且,还责怪家长敦促不力,我看她练琴那么勉强,不想强迫她,可是让她放弃学琴呢,她又不肯,你说该怎么办?”
“那就换个老师,换一种学习方法。把一百支练习曲弹到滚瓜烂熟,和弹一百首不同的曲目,达到的练习效果可能差不多,但是,练习过程中体验到的乐趣却完全不同。”
“好的老师知道如何调动学生的兴趣,让乐趣成为练琴的动力,而教条的老师只会逼着孩子靠毅力去练,练,练,直到把练琴变成一种苦差事,对钢琴彻底倒了胃口。”
宁蒙听着,觉得有道理。无论学什么,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如果请来的老师把孩子的兴趣给灭了,无论如何,得不偿失。芥末的钢琴,就是兴趣这个“老师”教出来的,她的琴弹得和她的人一样有性格。
三
“‘自己’这个东西平时是看不见的,撞上一些别的东西,反弹回来,才会了解自己。”山本耀司这句话搁在宁蒙和芥末的身上,格外传神。宁蒙在身上找到了自己内心向往和渴望的恣意妄为,而芥末在宁蒙那里看到了庖丁解牛般的处事能力,宁蒙的理性是一把看不见的刀子,然而所向披靡。
芥末是宁蒙的“川穹”,可活血化瘀,也可行气开郁。
宁蒙是芥末的“救生圈”,无论落进哪一个水域,有宁蒙在,总有脱离困厄的办法。
芥末有个爱好,就是做白日梦。不做梦的白日,她发呆。
吃过午餐,芥末捧着一本《扎拉图斯特拉如是说》,歪在沙发上,嘴里嚼着乌梅,读到尼采说:“上帝也有他的执念,就是对世人的爱。”“扑哧”一声笑出来了……
把站在沙发旁边熨衣服的汪玉吓了一跳。
“太太,你看到什么有趣的故事了,讲给我们听听。”
“精神就是杀进自己生命的生命,通过自己的痛苦来增加感知。”芥末没有搭理汪玉,一拍沙发的扶手,跟坐她对面看手机的宁蒙说:“我发现尼采不发疯才可惜了,他不疯讲不出这么精彩的话。”
“没错,我觉得你也具备这种疯狂的基因,哪天你要是疯了,估计讲出来的话也会惊动天地。”宁蒙放下手机,用不锈钢小叉子,从景泰蓝的瓷罐里叉出一枚蜜饯,放进嘴里,一边嚼着,一边说:“你还没疯,就满嘴疯话,万一哪天疯了,指不定比尼采还要尼采。”
讽刺芥末是宁蒙显摆智商优越的方式。芥末虽然言辞犀利,但和宁蒙打嘴仗,基本上屡战屡败,她的逻辑不行,而宁蒙,是学哲学的,在逻辑上打败芥末不费吹灰之力。
好在芥末不计较,被逼到墙角的时候,她可以通过耍无赖来“消费”宁蒙。
虽然是科班出身的经济学博士,却对量子物理、能量学以及精神分析非常痴迷,比这些另类爱好更雷人的是:她的直觉判断准确程度永远超过大脑的逻辑推断。
芥末有两个脑子,一个在头颅里,是用逻辑和常识来推导、判断的;另一个在她身体的某个地方,有时候在肚子里,有时候在心里,还有一些时候,在她张开的手掌心里。
自从练了瑜伽,芥末的脑子就更没谱了,她喜欢倒立,头朝地面的时候,好像全身都有不同寻常的觉知能力,无数个大脑,在躯干和四肢间奔跑。
用宁蒙的话来说,芥末就是“修罗道上下来的妖”。
四
“难道你不喜欢齐洛?”芥末幽幽地问。她坐在宁蒙的车上,汽车正缓缓通过市区拥堵的繁华路段,两边街道上的霓虹灯闪着五颜六色的光,透过车窗打在她们的肩上、脸上,斑驳而模糊。
齐洛是芥末的瑜伽导师,印度人,浅棕色的皮肤,深邃的眼睛,轮廓分明的鼻子、唇线,像混血儿,不算很帅,但是很和善,有修行人的佛气。尤其是他的声音,柔和而充满磁性,里面有一种让人释然的东西,大概是一种与生俱来的亲和性。当他以浑厚的男中音说道:
“The beautiful sun are rising from your heart, The world be come brighter and brighter……”
爱的气息随着他的声音,融进芥末的身体,彻底留在她身上,变成了她的一部分。
“齐洛身上有一种气场,安静,祥和,温暖,坐在他身旁,会有一辈子都不想走开的依恋。”宁蒙手握方向盘,眼睛看着车子前方,一边用刹车和油门控制着行车速度,一边说:“然而,你发现没有,JIRO对你好,对其他人也好,他的亲切友善是面对所有人的,没有分别心,这不是人性,是神性的魅力。”
“你和齐洛之间的微妙,严格来说,起源于你自己的心性。”宁蒙的声音很轻,轻得像耳语,话语却很犀利,像一把小刀子,嗖嗖扎在芥末的心上。
“你觉得,他会喜欢我吗?”芥末心里其实知道答案,但还是想听宁蒙说。此时此刻,她要的不是答案,而是安慰。
“你指的是你想要的那种‘喜欢’吗?他不会。喜欢的是他自己内心的神,不是某个具体的女性。”宁蒙没有给她安慰,她给出的是理性的判断。
这对芥末来说,如同冬天一盆冰水浇在头上。
“那尊神是什么?”芥末无意识地把手指摁在自动按钮上,玻璃车窗徐徐落下。风,夹杂着马路的噪声,从窗外扑了进来。
“等你找到自己的那尊神,就明白了。”宁蒙依然直视着前方。
芥末没有吭声,眼睛似看非看地望着窗外,宁蒙见她默不作声,知道她已经听懂了。
“可是,我放不下,眼睛一闭上,看见的全是他。你说,我该怎么办?”都市的繁华在光晕中扑面而来,芥末心里的酸痛却越来越浓。
“如果说瑜伽是你要寻找的月亮,那么导师就是指向月亮的那个手指,一旦对手指的迷恋超过了月亮,那么,只有砍掉那只手,才会看见真正的月亮。”
宁蒙的话里透着讥讽。
“你的意思是换教练?”芥末的声音里透着不情愿。
“你说呢?”宁蒙没有给出确切的答案,只是用眼角的余光扫了她一眼,在混沌的夜色中,那是一张曲线分明的侧脸,看不清表情。
“好吧。”芥末吐出这俩字的声音,充满着无奈。
“也许,他是你的双生灵魂。”正当芥末考虑去哪里寻找她的新教练时,宁蒙又说了一句怪兮兮的话。
“双生灵魂,你说的是灵魂伴侣吗?”芥末的好奇心又被吊了起来。
“不,灵魂伴侣是我们世俗男女通常认为心有灵犀的另一半,而双生灵魂实际上是另一个你自己。”宁蒙把车准确地倒入停车位,从后座取了手提包,锁上车门。继续说道:
“他的爱是一种能量,从心轮发出的,不求回报。而你的爱是一种欲望,但凡是欲望,得不到回应,就会变成焦虑。世间有许多痛苦,来自于焦虑,而不是爱。”
“你的意思是说,我的意识和齐洛不在一个维度,所以,感受不到他的内心。”芥末跟在后面,一边说,一边把手上的风衣穿起来。灯光把她们的影子拉得很长,高跟鞋踩在水泥地面上,在空荡荡的车库里发出很脆的脚步声。
“是的,只有突破三维空间的限制,进入另一个维度的空间,才有可能和他相遇,我说的是他的心灵。”宁蒙知道,换教练并不能使芥末忘掉齐洛,摆脱焦虑。能够帮她解脱的唯一路径就是找到齐洛在另一个维度的空间。
“瑜伽有八支,体式是基础,在练习体式的过程中,也许,你会找到自己的法门,看到自己内心的那尊神,并安住在那里。”
“然后,即使你遇不到齐洛,至少会明白他内心所爱的东西是什么。”
芥末惊讶地看着宁蒙,没想到这个满脑子理性思考的大博士对瑜伽,对JIRO,对她的情感会有这样的理解。宁蒙的心理学功底很好,可刚才那些话,分明不是心理学。
“你忘了,我是学哲学的。”宁蒙轻轻一笑,分明有些得意。
看来,智商在思维领域就是个硬通货,搁哪儿都好使。芥末发现宁蒙中规中矩的另一面,是一颗高度发散的老灵魂,这颗灵魂曾经跨界游历过宗教、逻辑、心理学等各门学科的疆域。
五
“叮咚”“叮咚”“叮咚……门铃连着响了三下。”
宁蒙知道是芥末来了,这个疯疯癫癫的家伙是个急性子,按门铃的时候总把别人当作聋子,久而久之,连续响三次门铃,就成了“芥末大人”驾到的信号。
宁蒙赤着脚,跑过去开门,没想到门开了以后,发现芥末身后还站着一个陌生的小伙子。宁蒙穿着睡袍,赤着脚,见到生人感觉有点不自在。尴尬的她用不满的眼神瞪了芥末一眼,分明是责备她没有提前打招呼。
芥末上身是白色的T恤,下身是LULULEMON的藏青色运动裤,上面好多口袋和拉链,肩上背着瑜伽垫,手里还拎着一个瑜伽垫,笑嘻嘻地说:“你不是要跟我一起练瑜伽吗?我把教练带来了。”
宁蒙一愣:“哦,那你背这么多瑜伽垫来干吗?”
“刚买了一款新的瑜伽垫,特别好用,防滑、轻巧还漂亮,背来让你体验一下。”芥末是瑜伽发烧友,买瑜伽垫就跟买鞋子一样,只要发现新的品牌、新的款式,她都会买来体验一下,于是家里的柜子里摆满了JADE YOGA、LIFORME、LULULEMON、MANDUKA等各种品牌不同颜色、不同厚薄和不同材质的瑜伽垫,有居家用的,有户外便携式的,有防滑的,还有带方位标记的,按照她自己的话说,瑜伽垫比鞋子还多。的确,她的鞋柜很小,而用来放瑜伽垫、瑜伽砖、瑜伽轮和瑜伽毯、瑜伽带的柜子却很大。
“这是梁老师,我的新教练,帅吧?”芥末用下巴指了一下她背后的那个小伙子,有点得意地问。
宁蒙对芥末的大大咧咧哭笑不得,哪有这么当面评价人家相貌的。
“您好,我姓梁,瑜伽教练。”正当宁蒙想着怎么回应芥末的问题时,梁老师恰如其时的自我介绍替她解了围。
“快请进来吧。”宁蒙从她的小尴尬中逃出来,彬彬有礼地请老师进屋。
进了门,宁蒙才开始仔细打量瑜伽老师,一张斯文的脸,以及和斯文不太相称的运动员身材,发达的胸肌,宽阔的肩膀和结实、匀称的腰,圆臀、长腿,优美的线条里流淌着荷尔蒙,不像瑜伽导师,倒像是健身房的体能教练。
“梁老师,您喝水吗?”
“不用,谢谢。”宁蒙注意到,小伙子的脸红了,霞光飞上两颊的那种粉红,有一种青春盎然的生动。映衬这生动的,还有清澈的眼神,水晶一样透亮。
宁蒙觉得那张斯文的脸,透着隐约的喜悦,虽不算十分英俊,却是难得的纯净,忽然觉得,古往今来的男色,都在那一刹那间。想要找一个形容词,猛然想起胡兰成笔下的一段描述:“她在能乐的舞台上执扇而舞,束发的押发针的宝石红,随着身体的旋转一闪一闪,给我二哥非常女性的感觉……那仅仅是一个颜色呵,可是古往今来女色的色都在这里了。”
难怪芥末总是夸她的教练帅。
帅,这个字,就形象而言,梁老师是当得起的,但是在宁蒙看来,梁老师不仅仅是帅,他的身上,有一种说不出来的美感,那就是羞涩。那些很帅很精致的五官,有时候,还不如一个自然的脸红。
她喜欢看他脸红,而他,动不动就脸红。
六
齐洛是斯瓦南达瑜伽学院的导师,他的瑜伽课程,以呼吸、冥想为主,加上拜日式和几个基本的站姿,老少皆宜。“陪你度过一个小时愉快的瑜伽时光”是他的教学初衷。和齐洛在一起,有一种说不出来的祥和、宁静,学员们称他“古鲁”,即上师的意思。有些学员跟随他多年不离不弃,与其说是学生,不如说是信徒。
和偶像派的导师齐洛相比,梁老师更像公立学校的模范班主任,把学员的体式进步作为自己的教学目标。梁老师不仅身材好看,体式更好看。他示范俯卧撑时,双手撑地,两条结实的腿轻轻飘起来,然后缓慢地落下,整个身体轻巧得像燕子……
那种“随心所欲驾驭自己身体的力量”特别神奇,不知道来自什么地方,宁蒙之前没有见过这样的教练,被他的“轻功”惊呆了。
梁老师教的是阿斯汤加,对力量、柔韧性的要求比较高。芥末练过体操,不仅身体柔软,而且力量均衡。于她而言,阿斯汤加的强度是小菜一碟。宁蒙就不一样了,她除了脑子转得快,其他都很慢,手笨脚拙,反应迟钝,身体的协调性很差,她学习任何一项体育项目,都能从老师眼里看到一脸的嫌弃和失望。阿斯汤加对于她而言,显然是一座望而生畏的高峰。
“吸气上犬,呼气下犬,五个呼吸……”芥末的下犬式呈现漂亮的锐角,修长的手臂和笔直的腿在臀部构成一个圆润的连接,而宁蒙却佝偻着背,曲着腿,下犬式做成一个不伦不类的“多边形”,看上去特别搞笑。
看着她这种吃力而且狼狈的样子,梁老师也想笑,但他没笑出来,而是走过去,双手把住肩,把背尽量推直,然后走到后面,双臂交叉,把她的大腿也尽量拉直……
宁蒙跟齐洛学了大半年没有暴露出来的体能弱点,到了梁老师这里彻底暴露,她使出洪荒之力,还是做不好很多体式动作。好在梁老师有耐心,她做错多少次,他就纠正多少次,不批评,不责备,宁蒙觉得,“不嫌弃差生”是梁老师身上的神性。
“实话告诉你吧,帮助差生是职责,喜欢学霸才是真心,天底下的老师,无一例外。”和宁蒙在一起,芥末处处居于下风,这回总算有个占上风的山头,她必须扬眉吐气,所以存心打击她:“你怎么知道梁老师不嫌弃你?就你那样,下犬式腿都伸不直,哪个老师见了都头大。梁老师只是没有把他的‘嫌弃’说出来而已。”
“反正我觉得没有被嫌弃,那就是没有被嫌弃。”宁蒙是学哲学的,唯心主义大法用得很自如。
“你是自我安慰。”芥末斜了她一眼,“还不是跟你学的。”宁蒙反唇相讥。
她俩一个体式厉害,一个嘴巴厉害。芥末在完胜宁蒙的体式中找到难得的优越感,宁蒙在回应芥末的冷嘲热讽中不断展示她的伶牙俐齿。
“身体右转,左肩靠在右膝外侧,左手压向地面,伸直右臂,和左臂成直线……”宁蒙那只长而僵硬的左臂很吃力地从右膝盖外侧放下去,手掌刚够到地面,老师接着喊道:“换边。”
“换边”应该怎么做?她一下子反应不过来,呆了几秒钟,转头看着芥末,模仿她的动作,左转身体,右臂靠着左膝外侧,放下去。
老师发现,每当口令为“换边”或者“反向”时,宁蒙总是慢半拍,愣怔怔地呆着想半天。他很惊讶,这么聪明的一个人,怎么连“换边”“反向”都听不懂。他没有注意到,宁蒙练瑜伽的时候,处于半催眠状态,虽然睁着眼睛,其实脑子里一片空白。
瑜伽的观想口令对有些人有很强的催眠效应,老师一说:“舒适坐姿,关闭眼睛……”几秒钟后,他们就进入老师暗示的各种境界了,但是像宁蒙这种高度理性的人,用催眠术的专业说法,属于阻抗性很强的大脑,基本上不接受催眠。
她是自我催眠。
宁蒙的身体如同安装了两套系统的苹果电脑。理性如同植入的安卓系统,以常规的逻辑认知世界;而身体本能的知觉是“原装系统”,以感受和体验来认知世界。上意识的理性系统被关闭之后,潜意识的系统就会自动运行。
宁蒙通过关闭大脑的逻辑系统,进入自我催眠状态之后,只能听懂身体各个部位的名称,分辨“前、后、左、右”这种非常直接的方向口令,一旦出现“换边”或者“反向”这种需要简单的逻辑推导才能辨识的指令,她就反应不过来了。梁老师不了解这些,好在他对学员的笨拙有足够的耐心,耐心到宁蒙自己都觉得有点惭愧。
“我以为你会喜欢齐洛古鲁那样的灵性导师呢。”芥末以己度人。
“缺脑子的人,才喜欢灵性导师。”宁蒙也不会错过任何嘲讽芥末的机会。“我喜欢力量、柔韧性,随心所欲驾驭自己身体的那种自如感。”
芥末知道,那是宁蒙自己身上所缺乏的东西。
七
初夏的午后,阳光一片金黄,明晃晃地照在院子里,石榴花已经谢了,未成熟的果子挂在枝头,粉中带红。芥末坐在秋千上,头枕着双臂,看着石榴树的阴影发呆,阳光从镂空的秋千架子上泄下来,肩上、脸上、头发上暖烘烘的一片。葡萄架上的紫藤、墙边的南天竹和地上的酢浆草也被阳光照得温暖、光艳,看得见的光阴驻留在寂静的庭院里,偶尔有叶子从远处的樱花树上飘然落下。芥末觉得,生命最温柔的时刻,不过用燃一炷香的时间,去看一片叶子的凋零……
“你知道为什么头倒立是瑜伽的体式之王吗?”宁蒙合上手中的《瑜伽经》,不经意地问。她坐在离秋千不远处的白色靠背椅上,盘着双腿,那一双被无数瓶润肤霜滋养过的光脚丫子,在阳光下格外润泽。
“因为,身体和心灵相辅相成,能颠覆固有的体位,才能颠覆自己固有的视角。”芥末依然枕着手臂,仰望着天上的云彩,看着它慢慢地在风中飘移……
“未必尽然,倒立能滋养松果体,打开天眼,用第三只眼睛观察这个世界。”当宁蒙嘴里说出松果体和第三只眼的关系时,芥末吃了一惊。
芥末的天眼时开时闭,但她从未想过这跟松果体以及倒立有什么关系。关于倒立,她只是觉得自己脑袋上顶了个地球,换一个角度看世界,仍然停留在三维空间,而宁蒙说的是从另一个维度看世界。
“打开天眼”这句话仿佛一把剑,刺进了芥末的潜意识。第三只眼能看见四维以上的空间,那是芥末心心念念想去的异度空间。
“我烧了点绿豆百合羹,你们喝一点吧。”随着话音落地,汪玉满脸堆笑:“端出来喝还是你们进去?”
“我们进去吧。”芥末和宁蒙一前一后进了门,来到餐厅,圆桌上两个小瓷碗,装着绿豆百合羹,边上一个小小的白瓷盘里放着两只柄上画着芍药花的小汤匙。餐桌的中央,有一个玫瑰色的金属糖罐,揭开亮晶晶的盖子,白砂糖里埋着一个小巧的玫瑰色糖匙,和罐子一样精致。
芥末嫌百合羹不够甜,又加了一勺糖,径自喝了起来,宁蒙见状,调侃她:“吃这么多糖,当心变成胖子。”芥末白了她一眼:“胖又咋啦,我家秀才就喜欢胖子。看你瘦得像根芦柴棒,不当心睡觉割破被子?”
芥末越说越刻薄,宁蒙知道她心情不好,也不搭理她,吃完百合羹,到书柜里找来一本封面已经发黄的《培根论说文集》,坐在客厅沙发上随便翻着。窗外是一片绿茵茵的草地,草地的边缘上有不疏不密的一排银杏树,树后面有白色别墅橘黄色的屋顶,衬着浅蓝的天空,大自然用变幻的光影画着城市的天际线。
不一会儿,芥末也来了,盘腿坐在宽大柔软的米白色沙发上,双目似睁似合,神情恍惚。
“对着熟悉的脸,寻找陌生的爱,
梦里的花,天天在开……”
不知道谁的歌,从远处飘过来,调子有点伤感。
一看这情形,宁蒙就知道芥末又在做白日梦、胡思乱想了。
俩人都不说话,客厅里只有那台格林尼治的座钟在“嘀嗒,嘀嗒”地走着。褐色的木质烛台上白色的蜡烛火焰摇曳,散发着薰衣草的香味,黄昏的日色在窗外渐渐暗了下来,偶尔有风,透过纱窗,徐徐吹进来,柔软温情。
八
天快黑的时候,出去打球的秀才带着孩子一起回来了。
十三岁的男孩,已经进入叛逆期,迷恋网络游戏、新潮发型和奢侈品牌,在学校里还时不时跟女生谈个恋爱,或者跟男生打个架。把老师不当老师,父母不当父母。为了让他少玩网络游戏,每个周末,秀才都扛着沉甸甸的一身肥肉陪儿子出去打网球。而芥末对儿子,基本放任自流,打游戏也好,打架也好,谈恋爱也好,在她那儿都不是事。秀才说她“不像个当妈的”,芥末笑嘻嘻地回应,“没有打过架的青春,那还叫青春吗?”
“啥叫荷尔蒙?荷尔蒙就是恋爱、打架,各种犯二……要是十三岁的孩子就像三十岁那么理智,那么成熟,你怕不怕?我是害怕的。”
“不让打架、不让恋爱,不让干各种傻事……这不是父母,是看守!”
芥末一直认为父母的使命是创造成长的土壤,让孩子在经历各种不同的生命体验中成长,而不是这也不让,那也不让。
“人是在阅历中成长的,阅历匮乏的生命是苍白的。”芥末的观点总是掷地有声。
秀才认为,关于教育,芥末说的每一句话都对,但是在现实中就是不可行。
每周的课堂家庭交换簿必须有家长签字,对教师的考评表达具体意见并告知针对措施。陶逸的课堂家庭交换簿上,老师留给家长的几乎都是批评意见,最客气的措辞也是“希望改进这个,改进那个……”如何做出恰当的回应,既让老师满意,又不能让儿子跳起来反抗,是个高难度的技术活儿,芥末对此不闻不问,都是秀才的“功课”。好在秀才情商一流,有态度而且有策略,刀切豆腐两面光,总能混得过去,各种事端最后都不了了之。
芥末最大的本事就是,她即便面对坟墓,也会想着“后面也许会有野百合在生长”。这是一般人不太具备的思维模式。
结婚之前,秀才无比崇拜她这种另类的思维模式,觉得她在逻辑世界开了一个天窗,窗外是星光璀璨。
结婚以后,柴米油盐的日子过下来,才发现星光虽美然而遥远,一地鸡毛才是必须面对的现实。
爱情是一部夸张的戏,没有人可以激情澎湃地演一辈子,生命最真实的细节,终究是那平淡的一羽羽鸡毛。秀才殉身于大学那一场伟大的爱情,不得不终日为芥末捡拾那些琐碎的鸡毛。
而芥末,永远若无其事,口吐莲花,不断创新着各种奇谈怪论。
等他们陆续洗好手出来吃饭,汪玉已经在餐桌上摆出餐具和四个炒菜,然后把鸽子汤一碗一碗盛出来。
宁蒙的汤碗里有她最喜欢的鸽子心、肝和最嫩的胸脯肉。
九
吃完晚饭,宁蒙告辞。
芥末送她到停车场,在她打开车门前的瞬间,搂住她的肩膀,央求再陪着散一会儿步。
宁蒙叹了口气:“好吧。”她的表情很无奈,像是在说“谁让我前世欠你的”。
俩人肩并肩,出了小区,走上了梧桐茂密的人行道。路灯的微光从树缝泄下来,影影绰绰,有点疏懒,又有点浪漫。宁蒙身穿灰蓝色的衬衫、藏青色的西裤,外面套了件浅灰色的风衣,她喜欢同色系的衣物,“和谐”是她的主基调,休闲时也不例外。芥末上身一件橘红色羊绒开衫,下身一条宽松的灰绿色棉麻夹裤,芥末喜欢撞色,她在审美方面天赋过人,哪怕红配绿、紫搭黄这种对比色的相撞在她那里也不会显得突兀和俗气,她能把我们想象中最俗气的颜色搭配穿出最惊艳的效果来。
“姐,有一件事我一直很奇怪,你这么招人喜欢,为什么从未有绯闻?”一听这个问题,宁蒙就知道,芥末肯定是又喜欢上谁了。但她没主动问,只是不经意地把手插进风衣的口袋,看着远处的天际线,若无其事地说:“没有绯闻的人有两种,一种是守身如玉,另一种是守口如瓶。”
“那你是守身如玉还是守口如瓶?”芥末穷追不舍。
“你说呢?”宁蒙没有回答她的问题,只是侧过脸,给了她一个狡黠的眼神。
芥末知道,继续追问下去,也不会有答案。于是,把她自己的困扰又摆了出来:“我喜欢上一个人了。”
“谁,不会是宗萨吧?”芥末最近读了一堆宗萨的书,宁蒙估摸她是看到书里拔不出来了。
“就是他。”芥末的回答简单干脆。
果然如此,其实宁蒙早就猜到了,芥末喜欢谁,对她而言,都不是意外。要是有三年时间没有喜欢过谁,那倒是意外了。
“哦,那你就踏踏实实地喜欢吧。宗萨有一亿个女朋友,反正不多你这一个。”宁蒙那口气,听着就像是芥末喜欢上某种口味的巧克力。
“姐,我为啥总是这么花心?有时候觉得挺对不起秀才。”芥末说这话的时候,宁蒙没听出内疚感,倒是有几分调皮在里面。
“哈哈,你以为秀才在乎你喜欢谁,他只在乎你是不是愿意一直当他的太太。”这也是事实,秀才是彻头彻尾的唯物主义者,他对芥末那些朝三暮四的单相思早就习以为常,见怪不怪了。
深蓝的夜空下,泛着路灯黄光的梧桐树冠看起来有点忧郁。远处传来长号断断续续的旋律,吹奏者显然不太熟练,但这种练习乐器的声音,听着更有日常生活的烟火气。
五月夜风,轻轻吹过她们的发梢,虽然还有些凉意,然而是柔软的。
“姐,你是不是觉得我特‘愚蠢’?”
“我喜欢你的‘愚蠢’。”典型的宁蒙式语言,她以为,芥末听到这句话,会跳起来,追着她打。
没想到,芥末的手,依然很舒服地插在裤兜里,扬起下巴,看着远处的树影,吊儿郎当地说:“你不是喜欢愚蠢,你是在我的‘愚蠢’中看到了放肆的生机,这是你内心向往却不敢面对的生机。”
听到这句话,宁蒙的脸转过来,看着芥末,眼里流露出来的神情极为复杂。这个世界上,没有第二个人,会对她讲出这样的话。这时她忽然想起,芥末的原名叫作“解陌”,她的大脑和她的名字一样,有着锋利的穿透力。
芥末并不漂亮,但非常有吸引力,她可以同时活在不同维度的空间,浑身上下,每一个毛孔都冒着才华和灵性,那颗性感的大脑是个高速运转的CPU。芥末的疯疯癫癫和随性胡闹后面,是过人的灵气和超然的智慧,这是宁蒙那学霸型的世俗智商所无法企及的。
在世人眼里,宁蒙是一尊光芒熠熠的女神,事业功成名就,家庭幸福美满,姣好的容貌,出众的气质,从衣着打扮到表情姿态,都有着一种贵气的温润,符合优雅得体的“成功”标志,而芥末看到的却是她的泥胎,一举手一投足都在谨小慎微中患得患失。
“当岁月碾过我们曾经美丽的身体,一切都将化为尘土。”这是芥末的微信签名,也是她对人生的理解。
对于敢爱敢恨的芥末而言,生命是流过一切悲欢的导管,它不是容器,存不住“永远”。
“你是最天的天才,修罗道上下来的妖,自带风水,可以为所欲为;而我只是常人,被涂上金帛的泥胎依然是泥胎。”宁蒙这句话发自肺腑。
芥末终于明白,宁蒙为什么会喜欢瑜伽,她是在自我催眠的状态中走下神坛,去感受身体真实的疼痛和笨拙,去认知生命真实的欲望和脆弱,并在其中找到另一个自我。
“很多时候,身体的柔软和心灵的柔软是相辅相成的。情感不会伤人,被压抑的情感才会伤人,大多数时候,痛苦来自于压抑和扭曲。”芥末想说这句话,但犹豫了一下,终究没有说出来。
俩人沉默着,不知道走了多久,直到芥末打了个呵欠,宁蒙也开始觉得,睡意像无形的浪潮从夜色中涌过来。
“我该回去了。”不知不觉,已经走到宁蒙的车子旁边,白色的宝马停在月光下,温柔恬静。
宁蒙掏出遥控器,开了车门,坐进去,一踩油门,车子很快消失在拐弯处。
长长的街道上,只留下一片温暖的寂静。
十
雨丝,在灰蒙蒙的树梢,若有若无地飘着。
枝杈看上去还是枯的,风,带着轻寒,有点潮湿,初春的气息,从草间、树缝甚至鸟儿的叫声中隐隐约约地透出来……最早的春,穿着潮湿的鞋子,不声不响地走进阴冷的空气,和冬天的寒掺杂在一起,不经意地把冬的寒冷消融在梅花隐约的香气中,把春的和煦丝丝缕缕地激发出来,化成风,化成雨,化成风雨中可觉不可见的暖意。
挥汗如雨的六十分钟之后,芥末躺在瑜伽垫上,身上盖着薄毯,静静地听钵。瑜伽课的最后五分钟,是大休息,老师用尼泊尔的铜钵,敲出高低、长短不同的音律。“嗡……嗡……嗡”浑厚的声音从铜钵的外壁上飞出,化作一座混沌迷离的桥,身体走过这座桥,通往虚无缥缈的高处,肉身和空气融为一体,飘往彼岸,那个空旷遥远、云烟缭绕的远方。
芥末有三双眼睛,一双是肉眼,长在鼻梁两侧;还有一双是天眼,长在眉心,肉眼闭上的时候,天眼睁开,“像看电影一样”看各种他人想象不出的画面;还有一双眼,长在心上,叫作心眼。芥末的心眼不是世俗社会常言的那种心计,她的心眼是直觉,想都不用想,会觉知很多东西,不思而明,用她的话说,就是心里的眼睛看见的。
铜钵的声音在空中回旋的时候,平行空间的意象也相应在她的眼前展开……
“你的目光如水,
荡漾着隐隐忧伤,
风轻轻吹过,
空气里弥漫着草叶的香……”
躺在温暖的瑜伽垫上,闭着眼睛,芥末的脑海里飘着这些句子。会写诗的人,做什么事情,都能做出诗的味道。芥末便是此类。
她听钵,听出了万籁的和声,听出了千年的空寂,也听出了彼岸的遥远。
瑜伽垫下,烧着地暖的大理石,温热如太阳晒过的沙地。
彼岸究竟在哪里?
这个问题还没想清楚,“当……”的一声,木槌换成了铁槌,“暮鼓”瞬间转换成“晨钟”,清脆响亮,如教堂的钟声。
“活动一下手指、脚腕,伸个懒腰……”在老师的口令中,辛梅长长哈出一口气,慢慢坐了起来,看见芥末还躺在那里,两眼盯着天花板,若有所思。
“你在干吗呢?”辛梅问。
“我在写诗。”
“写的什么?”
芥末没有理她,继续发着她的呆。
墙角的落地灯,幽幽地亮着,照在老榆木茶几上,日久干枯的裂纹,被照出明暗分明的边界,如同一张裂开的嘴,结实的老榆木桌面因为这残缺显出一种破败,但这破败却并不乏味。
芥末的脸在幽暗的微光里,有一种古怪的神情……她的魂,不知道上哪儿游荡去了。
小铜炉里,沉香早已燃尽,但幽幽的气味还隐隐约约闻得到。
十一
华丽的水晶灯,从天花板垂下来,光晕软绵绵的,弥漫在小包房里,落地窗的对面是灯火璀璨的外滩,邮轮鸣着汽笛,在黄浦江上慢吞吞地移动,霓虹灯闪着五颜六色的光,像站街女轻佻的眼波。
一对小巧的欧式沙发靠窗摆放,柚木色的扶手,豆绿色底的烂花布艺,一个暖灰色的爱马仕铂金,边上米灰色的LP斗篷搭在靠背上,低调奢华,一看就是宁蒙的;另一张沙发上,是一个玫红色的香奈儿手提包压在粉红色的羊绒大衣上,香艳如辛梅一贯的风格;挂衣架上一个黑色挎包斜斜地挂着,边上是一件土黄色的羽绒外套,跟芥末一样又野又帅。
圆桌上铺着厚实的白色台布,银色的餐刀和公勺搁在菜上,在吊灯下闪着耀眼的光,奶黄色的鱼盘里,清蒸鲥鱼还剩下半个身子,翠绿的豆苗只有一小撮,剩在一个椭圆形盘子里,烤乳鸽趴在绿枝粉花的圆盘里,几乎没动过,还有青豆虾仁,嫩青衬着粉白,酱汁牛仔骨没动过几块,大部分都整整齐齐排在生菜叶子上,消耗量最大的是酒,750毫升的一大瓶红葡萄,已经喝到只剩个底,边上还有一瓶十二年的芝华士刚刚打开……
“你说天长,我就递酒,一杯敬过去,一杯敬过不去……”芥末一脸的吊儿郎当,端杯子的手不太稳,动作幅度有点大,看着有点醉意,不知道是真醉还是假醉。
“你的‘过去’我们都知道,说说你的‘过不去’吧。”宁蒙转着透明的高脚杯,小半杯红酒在杯壁上画出湿漉漉的弧线,她一边漫不经心地把玩着这唇印一般性感而多情的酒红色,一边轻描淡写地调侃芥末。
“每次梁老师示范支撑和各种倒立体式,双臂撑着身体一会儿升上去一会儿落下来的时候,都很想去摸摸他那起重机一样撑着身体的三角肌,看到底有多结实。”芥末一边说,一边闻了一下杯子里的威士忌,“好香。”
她是酒桌上的“五盅全会”,红酒、白酒、黄酒,以及各种酒精度数够高的洋酒,可以一样一样排队喝,酒精一下肚,荷尔蒙就开始燃烧,一边喝一边嬉笑打骂,什么程度算醉,有时还真搞不清楚。
瑜伽老师对身体的控制力让她有一种强烈的好奇,跟收紧核心轻松穿越那种看不见摸不着的力量相比,她更迷恋看得见摸得着的肌肉线条。
“哇,你这色鬼,连动手动脚的心思都有。”辛梅觉得芥末太过分了。她是个美人,五官很标致,是那种挑不出毛病的标致,身材也是那种挑不出明显缺陷的匀称。谁都想不到的是,这个杀手级的美人在心里给自己盖了一座庙,里面供着孔圣人、耶稣、释迦牟尼……所有能制止她对性诱惑想入非非的圣人、伟人都住在那里。
如果用政工干部的考核语言来形容辛梅,“思想正派,行为端庄”这八个字她绝对当之无愧。辛梅崇拜芥末的才华,但是很看不惯芥末随心所欲的放浪。
“你呢,你也觉得我过分?”芥末乜了一眼宁蒙,想听听她的裁判。
“所谓过分,是基于某种标准做出的判断。理性社会的法律从来不给人的想法定罪,凡是没有构成行为的想法,都无所谓过分不过分。”
宁蒙逻辑严谨的回答,显然避开了问题的实质。
“你真狡猾。”芥末虽然已经喝到半酣,她还是听得出宁蒙在耍滑头,挥着逻辑的圈套来回避问题的核心,她想两头不得罪。
宁蒙的心里没有辛梅那样的庄严庙宇,也没有芥末那样的汪洋碧波。她的心里装着很多别人甚至她自己都看不透的东西。
宁蒙喜欢躺在起风的大地上,看云彩在广袤的天空上狼奔豕突,人和宇宙,在呼啸中激情交合。而芥末,她就是风,随时能卷起七尺巨浪。
所以,在辛梅和芥末之间,宁蒙保持着一种微妙的暧昧。
宁蒙欣赏梁老师的角度和芥末不一样,她对健身房撸铁练出来的肌肉群没啥感觉,瑜伽之所以能够吸引她,是因为有形的柔软和无形的博大。宁蒙喜欢梁老师线条优美的后颈,还有他轮式时露出的腰,纤细、干净、温润如玉,再就是他的脚踝,骨感、白皙,像一对瓷雕,既纤巧又有力。
在她眼里,梁老师是一只天鹅,自然的、柔软的、纤细的那部分,才是动人的。
宁蒙的腿部力量比较弱,做半月体式的时候,身体是斜的,前臂和后腿都不自主地耷拉着,像一只中枪的老鹰,梁老师每每走过来,把她的肩膀一扳,脚一拎,受伤的老鹰瞬间变成了展翅的海鸥。每当她低着头,看见那双骨感的脚走近,心里常会起一层淡淡的涟漪:瓷雕一样的脚,如同十九世纪西洋画里的人物。
“唉,本能和理性之间的战争,属于一个人的内战。”芥末像是喃喃自语,又像是若有所指。
“理性,你有理性?我怎么从来没见过。”辛梅抿了一口金黄色的威士忌,继续批评芥末,她觉得芥末喝多了满嘴是疯话、酒话。
宁蒙不吭声,她知道芥末在说什么。
十二
时间让很多人钙化,而不是成长。尤其是女人。
不同的是,有些人的钙化在肌肤骨骼,还有一些人,是思维和情感发生钙化。辛梅属于后者。她的肌肤是新鲜的,如同三十出头的妙龄少妇。
辛梅的青春保鲜法门是注射各种生长因子和玻尿酸。脸上、手上以及脚背上,凡是被岁月踩出痕迹的地方,她都不放过。
“女人的青春,是银子堆出来的。”辛梅一边往脸上抹精华素,一边自信满满地教育着芥末。
芥末棱角分明的脸上,不仅雀斑长得像戈壁滩上的骆驼草,鱼尾纹更是像现代派画家笔下张开的网。
尽管芥末一直认为“有趣”是一种身心兼治的光谱抗衰药,但她还是很羡慕辛梅那张嫩到能挤出水的脸蛋。
“男人都是视觉动物,青春无敌,女人到了中年,要保持魅力,必须在外形上减龄。”辛梅继续苦口婆心地教育芥末。
也确实是,内在不同的人,能让精神层面的衰老变成一种不一样的存在。但外表的衰老,是跟人的内在世界无关的客观存在,皮肤和岁月结合会变成皱纹就像氢原子和氧原子结合会变成水一样。
芥末心里想。
“你试一试,我保证你会比现在看上去年轻十岁。”辛梅仔细端详着芥末的皱纹,真诚地说。
“会很疼吗?”缺乏医疗美容体验的芥末有点顾虑,她既想变得好看又怕疼。
“不会啊,针扎进去的时候,最多像蚊子叮一样。”听辛梅这么一说,芥末稍微放心了一点。
注射在市中心三甲医院的外科手术室里进行。蓝色的窗帘、白色的床单,白大褂的医生和白大褂的护士很和蔼,“是第一次吧?”医生看到芥末的双手在胸前握得紧紧的,知道她很紧张,“你给她拿一个橡皮球。”护士很快给了她一个弹性很强的橡皮球,让她捏在手上缓解压力。
针刺进去的时候,的确像蚊子叮一下,没有想象的那么疼,接下来推送药水,眼角又酸又胀,那种难受,不是一般的疼,看到她不断地倒吸冷气,医生一边轻轻推药,一边说:“马上就好了,还有一点点……放松、放松。”芥末闭着眼睛,拳头捏得紧紧的,手心不断冒汗……
“能不能别打了,差不多就行了。”芥末的忍耐力已经快到极限了,她是个极其怕疼的人,异物进入皮下和肌肉的酸痛给她带来的恐惧远远超出了她对皮肤光洁的向往,“我就是满脸都皱成树皮,也不想遭这个罪了。”她心里后悔极了。
但医疗美容这种事,上了手术台,就没有退路了,只能硬着头皮熬着,祈祷快点结束。
过了差不多四十分钟,医生摘下她的蓝色口罩和医用无菌帽,轻轻说一声:“好了。”
芥末发现,自己不仅手心湿漉漉的,整件衬衫的腋下、领口都湿透了。不知道是因为疼,还是因为过度紧张。
“谢天谢地”,芥末以为,最痛苦的时刻已经过去,她美滋滋地等待麻药消退,想象着青春再现的脸会年轻成什么样子。
半夜醒来,脸上僵硬的麻药感已经完全消失,抚摸着眼角、额头,触感和平时没有什么两样,她一骨碌起床,打开卫生间的化妆灯,看着镜子里的自己。
果然,一张光洁的脸,好像年轻了十岁。
笑了一下,感觉有点不对劲,那个笑容,已经不是原先那个笑容,眼角没有了鱼尾纹,眼睛也没有了原来那种生动的神情,俗话说,眉开眼笑,人的笑意主要体现在眼睛上,现在她的眼睛不会笑了。
抬了抬眉毛,这下更把她吓住了,不仅额头上的抬头纹没有了,整个额头的皮肤像是一块光滑的人造革,无论怎么使劲,都没有任何反应。
再皱一皱眉头,发现眉心也僵掉了。
死去的眉头,死去的额,那张熟悉的脸一夜之间变成了芭比娃娃。只有眼睛和嘴角能动,其他都“冻住了”,冻在看起来非常光洁、年轻的表皮下。
她拼命用力地挤眼,抬眉,无济于事,那个叫作肉毒素的长期麻醉药,毫不费力地把她的脸凝固成25岁的芭比娃娃。
她有一种彻底被打败的感觉。却不知道,敌人是谁。
十三
快下班的时候,电话铃响,是辛梅。
“宁蒙,你现在有空吗?想找你聊聊。我就在你楼下的咖啡馆。”
“哦,有事吗?要不你上来吧,我办公室里有好茶,而且清净。”宁蒙知道,辛梅是无事不登三宝殿,突然找她,必有要事商量,楼下咖啡馆,耳多眼杂,不适合聊隐私话题。
五分钟以后,前台行政秘书领着辛梅,出现在宁蒙的办公室门口。
“要我泡一杯茶或者冲一杯咖啡送来吗?”秘书问宁蒙。
“不用了,你送一壶热水来,我自己泡茶。”没一会儿,秘书拎着一个蟹青色的保温壶进来,里面灌了满满一壶开水。
“你去吧,没事了。”宁蒙打发走秘书,从柜子里取出一个精致的盒子,扭头问辛梅,“想喝什么茶?”
“都可以。”辛梅的眼圈有点红,像是哭过的样子,显然她的兴趣不在茶上。
宁蒙一声不吭,打开盒子,取出一小包肉桂,用剪刀剪个口子,把茶叶倒进紫砂壶,热水冲一下,迅速把茶汤倒掉,洗完了茶,从茶盘里拿出两个精致的杯子,一个是金边玫瑰色的骨瓷杯,另一个是青花瓷,她用开水烫了一下杯子,把它们分别放在两个菱形的藤编茶垫上,然后再往紫砂壶里注满开水,又取出一个透明的玻璃公道杯,烫过之后,把第一道茶汤全部倒在公道杯里,这时,夕阳正好从窗外斜斜地照进来,杯子和茶汤都被照得晶莹剔透,特别纯净。
宁蒙端起公道杯,往玫瑰杯和青花杯里各斟了半杯茶水,然后,把茶垫往辛梅手边轻轻一推:“说吧,什么事?”
宁蒙的话音未落,辛梅的眼泪就扑簌扑簌掉下来。
“他出轨了,跟他的一个女下属。”
“你怎么知道的?”
“今天早上他起床洗澡的时候,我看了一眼他的微信。”
辛梅两口子的恩爱,在朋友圈是有口皆碑的。辛梅的朋友圈至少一半内容都在秀她的暖男丈夫:在外面获得的各种奖项,送给她的各种礼物,以及家庭生活中的各种甜蜜画面……
丈夫出轨,对于辛梅来说,无异于当头一棒。她先是崩溃,而后迷茫。她怎么也想不开,自己如此优秀,如此努力,怎么会遭遇背叛?
她是个“有信仰”的人,她的“信仰”不是宗教里的神,而是世俗社会的道德。性忠诚是她道德清单上最重要的内容之一。
她无条件信任的人,击碎了她的信仰,往后余生,该怎么办?她请了病假,在家里哭了一上午,下午的时候,缓过神来,给要好的闺密们打了一圈电话,对方的态度基本上都怒不可遏:这还有什么好考虑,离婚!你这么优秀,对他这么好,他凭什么呀,这种渣男,扔掉,凭你的条件,再找个好的……
闺密们无条件站在她这一边,把那位婚姻叛逃者批判了一通。但辛梅并不觉得解气,想到离婚,过去十五年的温馨画面,一幕一幕在眼前晃过,她绝对无法想象,自己会走到离婚这一步。
等她对着镜子,往红肿的眼圈上涂深色眼影时,她知道自己这时候需要的不是朋友们义愤填膺的情感声援,而是一个冷静的声音和理性的对策。
辛梅想到了宁蒙,她跟宁蒙是通过芥末认识的,不算太熟悉。但是宁蒙的学识、见地以及处理事情的理性让她非常钦佩。
“你来,是想听听我对这件事情的看法?”从宁蒙的口气上听下来,她好像一点都不意外。
“我个人觉得,他会不会生出异心,取决于两个因素:第一,你的魅力;第二,外部的诱惑。”
“很多人的婚姻,经历过七年之痒,之后就变异成另一种关系,而我,真的很用心在维护我们的感情。我做所有的事情,几乎都会考虑他的感受,恨不得把他捧到天上去……没想到,还是会发生这样的事。”辛梅把杯子里的茶一饮而尽,垂下眼帘,黯然神伤。
“爱情是生活中最鲜艳的颜色,但面积过大也会令人窒息。”宁蒙往她的玫瑰杯里又续了半杯茶水。
“有些关系,如同掌中的沙雕,你越用力,它瓦解得越快。”
“你想想,‘人为’两个字拼在一起是什么?是伪。”
“所有自然的东西都有缺陷,没有了缺陷,也就没有了自然。”看着辛梅那张被无数针玻尿酸填出来的天衣无缝的脸,宁蒙心里突然冒出这句话。
辛梅的完美,在宁蒙看来,掺杂了太多的人为努力,塑料感情,塑料关系,塑料成功,塑料的一切……
“说真的,我觉得你活得太努力了,一切都求完美,而完美本身就是一枝塑料花,没有缺陷也没有生命。”宁蒙拎起水壶,往紫砂壶里注水,开始泡第二道茶。
“一个女人的生命美感来自于她的真实,有真实的性情,才有真实的关系,而情感中的努力,如同脸上的玻尿酸,填充出来的‘完美’,多少隐藏着当下的疼痛和后来的崩溃。”
从宁蒙的办公室出来,耳边一直想着这么一句话:“让感情之树郁郁葱葱的,是你的魅力,不是你的努力。”
这时,天还没黑,夕阳在地平线上燃烧,美到令人绝望。
“命运是从天而降的瀑布,双手去捧还是会漏……”
谭维维的歌声不知道从什么地方,隐隐约约地飘过来。
十四
夕阳,在远处收起了她最后一抹余晖,夜色,缓缓地浓了。
从18层公寓的落地窗望出去,高架上的车流像一条红色的长龙,车轮行进的噪声在夜幕下显得格外刺耳,即便是双层隔音玻璃,也挡不住远处传来的城市喧嚣。
“我们用一声OM,结束今天的练习。”梁老师的声音平静而低沉。
芥末端坐,双手合十,深吸一口气,“OM……”声波的震动从腹部到胸腔再到颅腔,由强而弱,渐渐平息。瑜伽的OM唱诵传说是跟宇宙和尊主联结的方式,有点类似于念咒,芥末不信神,也不知道尊主是谁,但她在声音的频率传递过程中的的确确感受到身体和自然能量的联结和共振。
双手合,天地开,山川在指尖盘旋,星辰在眉心闪烁,尘埃里飘着开的花、落的叶……
“老师,怎么样才能消除腹部的赘肉?”辛梅又甜又脆的声音把她从幻境拉回现实,芥末睁开眼睛,吊灯已经亮了,水晶灯把客厅照得富丽堂皇。
簇新的美克美家真皮沙发豪华霸气,桃花心木的酒柜,闪着油漆的光泽,色泽鲜丽,雕工精美,芥末不喜欢新家具,她觉得这耀眼的华丽,怎么看都像一张油腻的脸,轻佻而且乏味。
“满世喧嚣”——看着那簇新华美的沙发、酒柜、五斗橱,芥末的心里突然跳出这个词。
辛梅的美丽,如同她的家具,华丽精致。不仅五官好看,身材也很匀称,用“窈窕”这个词来形容,也差强可比,但离她心目中的“完美”还差两个元素,一是腰腹部位完全无赘肉,二是迷人性感的蜜桃臀。
这两个小目标,像两只小小的陀螺,能把辛梅全身的能量都激发出来。
“每天坚持10分钟的平板和10分钟的船式训练,可以实现腰腹减脂。如果再加20分钟腿部的力量练习,那么,臀部也会更结实,线条更好看。”梁老师轻描淡写地开出他的“处方”。
“要练多长时间?才能见效?”辛梅睁着一双期待的眼睛。
“这个因人而异,每个人的身体特点不一样,练习强度不一样,效果也会有所不同。”梁老师的口气还是淡淡的。
想着蜜桃臀和小蛮腰这个目标,辛梅脑子里所有的踏板都是油门,没有刹车,不管踩哪个踏板,都是加速。所以,于她而言,加油是口号,加速是行动。
辛梅做每一件事,总要权衡它的意义,没有意义的事情在她眼里都是浪费时间。
而芥末不同,一件事,管他有没有意义,只要她觉得有意思,就会全力以赴去做。对于芥末而言,瑜伽则是一味安神药,能治疗昨天的创伤、今天的焦虑和明天的迷惘。
她们都喜欢探索世界,但探索的目标不一样,一个追求“有意义”,一个追求“有意思”。辛梅手里很多有意义的项目,在芥末眼里一点意思都没有。
“有意义”和“有意思”,是辛梅和芥末的分水岭。
十五
初夏的雨,淅淅沥沥地下着,上海的黄梅天,空气潮湿得能拧出水来。
宁蒙打开胶片唱机,斑驳的时光影影绰绰,从音箱里飘了出来。她拿出一个阔口的镂花玻璃杯,给自己斟了小半杯威士忌。
芥末站在书柜前,随意翻着那些藏书。一套装帧质朴的《鲁迅小说全集》吸引了她的眼球,抽了一本出来,大开本、灰褐色的封面上,站着一个孤零零的小人,那是破衣烂衫的阿Q,丰子恺用寥寥几根线条就把他的渺小、可笑淋漓尽致地勾画出来。在《鲁迅小说全集》的边上,还有一本《鲁迅经典全集》,封面是考究的牛皮纸,黄色的底子上印着鲁迅黑色的头像,目光如刀,浓眉似墨。
“鲁迅的魅力就在于他深不见底的黑。黑,是一种坚硬的颜色,它攻可摧枯拉朽,守如壁立千丈。”芥末一边翻阅着目录、插图,一边点评。
“是的,他的文章是血写的,直击人心。”宁蒙对鲁迅的评价极高。在民国的几位文化泰斗中,她最欣赏的就是鲁迅。在她心里,鲁迅是一座高峰,矗立在文学史上,黝黑坚硬。
芥末也喜欢黑,但不是鲁迅那张坚硬的黑,她喜欢的,是张爱玲那张冷漠的黑,黑里带着灰,一种无可奈何的悲哀。
“张爱玲是个巫婆,只是不经意地瞟一眼,人性的污垢悉然洞穿。她的笔墨如陈年普洱,无论用什么水泡,都能喝出(岁月)腐败压抑的味道。”
芥末在年轻时不懂张爱玲,总嫌弃她的灰暗,后来渐渐懂了,这个世界是灰的,人心,各有各的阴暗处。张爱玲的桀骜、刻薄来自于她的孤单。于她而言,人间,的确不值得。
芥末和张爱玲不一样,她行走在冷眼和热心的边缘。像一支燃烧的蜡烛,发着光,也流着泪……看透人间,依然深爱。
如果说爱情是一种病,对于宁蒙而言,酒,就是发病的引子。酒和旋律能勾兑出万丈霞光,也能融合成滂沱大雨。
宁蒙把头靠在沙发上,手里轻轻转着装威士忌的玻璃杯,她喝酒,喜欢一边喝,一边看,闻着酒在杯里溢出来的香气。宁蒙待人接物,矜持中庸,既没有辛梅那种灼人的盛情,也不像芥末那样睚眦必报。
“爱情如雪,新雪丰美,残雪无奈。张爱玲笔下的爱情,都是残雪,夹杂着人性的各种不堪。”宁蒙对张爱玲,与其说是喜欢,不如说是共鸣。
“张爱玲是把银簪子,尖锐且冷,鲁迅是雄浑有力的黑,如同冬天的夜空,胡适呢,则是清清爽爽的一堆道理,像书架上优雅但没有活力的经典。”宁蒙的声音冷冷的,如纯棉裹铁,坚定但不尖酸。
“徐志摩是一块巧克力慕斯,钱锺书呢,呛且诱人的芥末……胡适,一杯清水,没有浓烈的味道,但喝不厌……”芥末的口气轻松俏皮,不仅把各文人的形捕捉稳了,把他们的味道也形容得很鲜活。
在辛梅面前所向披靡的芥末,到了宁蒙这里经常人仰马翻,芥末跟宁蒙讨论哲学问题,就像飞进笼子的天鹅,还没展翅,就四处碰壁,而宁蒙,则像一只壁虎,趴在墙上一动不动,就可以笑到最后。
好在,点评这些民国的文人,可以随心所欲,比讨论哲学简单多了。
十六
婚变像一记重重的耳光,把辛梅的自信打得粉碎。
吃散伙饭那天晚上,澄悦格外客气,不停地检讨自己的过错,说了很多赞美辛梅的话。斟酒、夹菜,临出门上车的时候,温柔地把车门打开,小心翼翼地送她上车。
澄悦比辛梅小两岁,他们是邻居,两小无猜的姐弟恋。
二十八岁那年,婚纱一披,姐弟变成了夫妻。结婚十五年,辛梅宠他宠了十五年,大事小事,处处让着他,儿子落地之后,辛梅变成两个男孩的妈妈,他跟儿子一起打游戏,一起发脾气,摔锅砸碗什么无赖都耍过,把辛梅气得泪眼滂沱时,也会跪地求饶,跟孩子一样。这个又倔又转的老小孩,辛梅从来没见过他如此体贴周到。
车子启动的时候,辛梅摇下车窗,看着立在夜风中向她挥手致意的前夫,心里的意气瞬间变得冰凉。刹那间豁然明白:真正的亲密不是举案齐眉,而是相爱相杀。
回到家,辛梅感到前所未有的空虚。一尘不染的烟灰缸,整整齐齐的卧室,没有了烟蒂,没有了臭袜子,没有了到处乱扔的T恤、睡衣,没有了横七竖八的拖鞋……恍然间热气腾腾的生活好像蒸发了。这个华丽精致的空间仿佛变成了美克美家的家居陈列馆。
儿子在国际学校寄宿,家里除了保姆,就辛梅一个人,她在床上躺了整整一个星期。
到了周末,正想起床的时候,“叮咚”,门铃响了。芥末和宁蒙站在门口,芥末的手插在裤兜里,宁蒙的怀里抱着一束粉色的风铃。
“家里有点乱。”辛梅回望了一眼没有收拾过的客厅,脸上有一点点尴尬。
“秩序是人工的,混乱才是自然的。”记得她们讨论出轨的时候,芥末说过这话,那时差点把辛梅气死,现在再听见这句话,却觉得格外耳顺。
芥末的可爱就在于她那魔性,这样的女人多了,生活会变成一部《聊斋志异》。
芥末这种似妖似魔的个性,和辛梅的中规中矩形成鲜明的对照,她们俩在一起,像个太极,一阴一阳,一黑一白。
在辛梅那里,欲望是道德的敌人,无私无欲才是圣人。而在芥末心里,欲望是一群调皮的孩子,一个走了,另一个马上会来,她的生活就这么不停地被他们捣乱着,生机勃勃;再比如“无为”,对于芥末来说,无为是一种“为”,顺其自然的作为,对辛梅而言,无为是一种“无”,什么都不做,混吃等死。
这三个步入中年的女人,都在跟岁月做殊死的搏斗,但每个人捍卫青春的法门却各不相同。当然,“青春”在她们身上呈现的方式也不一样。
辛梅如赵佶的工笔,精致、妩媚;芥末则像朱耷笔下的泼墨写生,有点怪,但气势磅礴;宁蒙的魔性在心里,在端庄矜持的表皮下。她看着精致,实质硬朗。
“感情的背叛,本质上跟道德无关,如何处理婚姻中的利益,才考验人的道德。”按照芥末这个观点,澄悦的道德水平是很高的,他把滨江的豪宅,账户里的股票都给了辛梅,几乎是净身出户。
芥末喜欢辛梅不仅仅是她好看、精致,更重要的是她享受任意调戏辛梅的那种居高临下的智力优势。
其实辛梅孜孜以求的成功、财富未必不是欲望,但在她的字典里,那些都是求上进,是奋斗精神。唯有色欲在她的眼里是可耻的,是“人性的狼狈”,阴暗不可启齿。随着婚姻的破产,这两个闺密,一正一邪,都想拆掉辛梅心里那座庙。
正午时分,阳光璀璨,一半在窗外,一半在心里。
十七
“人为什么总是急功近利?”辛梅微皱双眉,端着一杯刚刚磨出来的咖啡,她正在生同事的气。
“这还不简单,近处的石头看起来大于远处的山峦。近视是动物的本能,人也是一种动物。”宁蒙扑哧一声笑了。
知识就像一味药,有人用它外敷,有人则是内服。辛梅的知识是膏药,敷在她那洁白的肌肤上气味芳香。宁蒙的知识是汤药,喉咙咽下去,变成脑子里纵横交错的逻辑。
“人类社会的发展是一个有趣的过程:理科生用科技摧毁一尊又一尊宗教的神,文科生却用文化打造一尊又一尊道德的神。从神的崇拜到道德崇拜,信仰总有它生存的土壤。”宁蒙看事情,喜欢站在上帝视角。
“哲学把理性也变成一种崇拜了,总想用思想的勺子,舀尽浩瀚无边的宇宙。”芥末对知识不屑一顾,她的宇宙无边无际。
运气好的人,失去某样东西之后,在寻找它的过程中也许会碰巧发现更好的东西。芥末就是这样。将理性藏入觉知的剑鞘,她经常在混混沌沌中走到一个全然不同的生命维度。神性本身并不是一种高高在上的存在,而是蕴藏在生机勃勃的情绪之中,情绪,对于芥末而言,是无数创意生长的土壤。
而宁蒙却没有这样的运气。对于宁蒙而言,成功是一个辉煌的十字架,绞杀了她一多半生命的张力。
“你需要放弃的不是一切,而是对一切的执着。”芥末一边嚼着口香糖,一边漫不经心地说。
她是宁蒙的女巫,看见性,看见爱,也看见她的患得患失。
宁蒙的分寸感限定了她的表达方式,她的荷尔蒙在笔端,能把芥末心里的肆无忌惮变成笔下灿烂的烟火。“一个人心里的荷尔蒙只能把生活烧出一朵烟花,或者烧出一堆灰烬,而文字的荷尔蒙却可以把这世界烧出一个洞。”
“蝶的梦想,和蛹的梦想是不一样的。如果你是蛹,内心需要的东西自然和蝶不同。”辛梅是宁蒙的拥趸,在两人斗嘴的时候,她永远站在宁蒙这一边。
“可是有一点,蛹也许有一天会变成蝶,但蝶永远不会变成蛹。”芥末觉得,她穿上盔甲,或许可以变成宁蒙,但宁蒙永远不可能变成她。
“快下雨了,咱们走吧。”宁蒙只穿着一件真丝衬衫,外面套一件薄薄的羊绒衫,空气里的寒气让她觉得脖子发凉。
出门的时候,天已经阴下来了,没有风也没有雨,来来往往的面孔都藏在蓝色、白色、黑色的口罩后面。
手机上,新冠疫情的数据在不断上升,这些抽象的阿拉伯数字所释放的不安,像一朵灰暗的花苞,在她的心里慢慢绽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