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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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斜阳

黄昏,斜阳照在结着冰凌的屋顶上,给寒冷披上了一件橘黄的薄纱,艳丽里夹着些许淡淡的哀愁。如果不是那刺骨的寒风,得萱几乎不觉得这是北方的冬日。

一晃又到了春节,这次回老家过年,得萱穿了件新款的紫红色羽绒服,咋一看不起眼,但那收腰宽摆的设计感,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奢侈品牌。尽管婆婆走了,但在公公面前,得萱还是保持着习惯性的谦卑。衣服、靴子的款式、色彩都比较低调,一般人不太看得出来是奢侈品牌。

刚进屋,闻到厨房里弥漫着蒸馒头的香味,热乎乎的空气里飘着年味,仿佛婆婆还在。炕边的五斗橱上,那个熟悉的印花玻璃杯依然放着,杯子里盛着水,有大半杯,上面浮着一层浅浅的灰尘,显然许久没有人动过的。那是婆婆的杯子,她在世的时候,用这个杯子喝水,婆婆高血压、冠心病,还有点轻度抑郁,靠炕沿的抽屉里装满了白的黄的咖啡色的各种药片,婆婆到点就吃药,用的都是这个杯子,所以,杯子从来没有空过,一天到晚都盛着半杯水,夏天直接用凉水送药,冬天往凉水里兑一点开水,把一堆大大小小五颜六色的药片送下去。

一般人吃药,是针对病痛的,病情缓解了、痊愈了,就不吃了。婆婆吃药,是习惯。药片给她带来安全感,不管头疼不疼,每天晚上半片止疼药是必须吃的;不管血压高不高,早饭后的降压药也是每天必吃。吃药,对于婆婆来说,就跟洗脸一样,已经成了生活习惯,药片在她心里,是每天相伴的伴侣、是让她心安的神灵。

吃过年夜饭,远处传来此起彼伏的鞭炮声,耀宗打开门,一股寒气夹带着细碎的雪花从门缝挤进来,得萱本能地打了个寒战,榕儿却欢天喜地拿着烟花钻出去,“大伯,我要放烟花。”“等一会儿,咱们要先放鞭炮,再放烟花。”

耀宗从西屋炕上的大纸盒里拿出一挂沉甸甸的红色鞭炮,看分量,足有一斤多重,他在院子里把鞭炮排在地上,从院门排到窗下,一串暗红铺在白色的冰碴儿上,像冷而艳丽的笑靥,透着欢喜,更透着期待。

耀宗划着火柴,递给榕儿:“敢不敢放鞭炮?”榕儿有点害怕,不敢接。耀宗想了一下,进了后屋,从香炉里拔了一支残香,先用火柴把香点燃,然后,把长长的香递给榕儿:“这样就不怕了。”榕儿接过长香,往院子门口跑去,点燃了鞭炮……

噼里啪啦……噼里啪啦……

那一串暗红色的长龙瞬间变成一串次第燃起的火花,在清脆震耳的响声中把自己化作了纷飞的纸屑和灰烬,红的灰的洒了一地。

燕子是榕儿的堂姐,她胆小,不敢放鞭,躲在屋里,透过玻璃窗户往外看……鞭炮刚燃,声音还没爆出来,她就用手捂住自己的耳朵……

“燕子,上你奶奶的炕上去,那儿暖和。”爷爷吩咐道。

燕子爬到炕上,扒在窗边,透过窗花往院子里瞅,榕儿正挥着手里的香,继续点燃一支又一支烟花……

“哧”,一道火光蹿上天空,“噗”,散开,变成一朵璀璨的金菊,缓缓地开放,再徐徐地落下,消失在夜空。

“哧”,又一道火光蹿上去,“嘭”,散开,这回是一堆五颜六色的小碎花,晶晶亮,一闪一闪,开在雪花的间隙中,有一种莫名的热闹,如同喧嚣的街市。

……

一会儿工夫,一盒子的烟花全部成了五颜六色的灰烬,洒在院子的各处。

榕儿意犹未尽地回到屋里。

爷爷从枕头底下拿出两个红包,分别递给榕儿和燕子:“这个是俺给的。”

“啊,压岁钱。”两个孩子欢天喜地接住,迫不及待地打开来数,看看有几张新钞票……

“喏,这还有一个,这个是你奶给的。”爷爷又给他们每人递上一个红信封。

母亲去世时留下的万把块钱,他存进银行,每年拿出900元,孙女孙子外孙每人300元。

好多年过去,孙女结婚了,抱回来个大胖小子,他把该孙女的那份,给了胖小子,数字翻了一倍,600元。爷爷喜欢第四代,重孙子的压岁钱,比孙子多一倍。“奶奶的那一份”也如数增加。

又过了三年,外孙也抱了个大胖小子回来,依着惯例,他还是给两个红包,一个是姥爷的,还有一个是“你姥姥给的压岁钱”。

“嘭”“啪”“噼里啪啦”“噼里啪啦……”大年初一的早晨,天还没亮,远处断断续续的鞭炮声就不断传来。

十点多,太阳已经升老高了,路边上的雪还没化,马路中央有两道湿漉漉的水印子,那是路过的车轮轧出来的,没有被车轱辘轧过的地方,都结着一层冰,有些地方薄,有些地方厚,上面洒着些红色的碎纸屑,那是大年夜鞭炮、烟花爆破之后飘洒在地上的,残败中带着喜气。

一辆商务车停在路口,车上下来耀宗、耀祖两家七口人。

公公门前的小道背阴,夜里下的雪在路上凝成了一层薄而透明的白霜,脚踩上去,发出咔嚓咔嚓的碎裂声,细碎的晶体在一双双皮鞋、棉鞋和运动鞋的胶底下化为湿漉漉的水渍。

院子的门虚掩着,推开,一院子的鞭炮残屑已经被扫起来堆在墙角,红红的一大片,公公穿着藏青色的新棉袄,戴着铁灰色呢帽子,已经端坐在客厅,茶几上是一个红花绿叶的搪瓷盘子,上面摆着五六个干干净净的杯子。两个碟子,一个装花生,另外一个装瓜子。

平时过年回家,得萱都是给婆婆打下手,切菜、洗碗、烧火,干点没啥技术含量的活儿,婆婆走了,公公知道得萱不会做饭,就让他们一家住到耀宗家里去,由耀宗媳妇掌勺,得萱只需要帮嫂子切个青椒,打个鸡蛋什么的,干点杂活就不愁三餐。

进屋第一件事,是祭拜。

厨房背面的储藏室,这会儿变成了婆婆的牌位栖息处,推开门,只见长方形的桌子靠西墙摆着,中间立着婆婆的黑框照片,照片前有一碟柿子,橘红色的皮上蒙了一层淡淡的灰,看上去不太新鲜,分明是摆了些日子了,那是婆婆生前爱吃的水果,柿子的前面是一个灰扑扑的香炉,上面插着三炷燃过的残香,两边是一对蜡烛,白色的,烛身上有凝固的烛泪,已经烧掉半截了,芯子乌黑,有点卷曲。

婆婆的灵魂仿佛在牌位下方的遗像里待着,似隐似现,亲切而轻盈。不像当初闭塞在臃肿的身躯里,呆滞而且琐碎。

耀宗耀祖兄弟依次燃了三炷香,跪在草编的蒲团上,拜了三下,而后,把香插进香炉,双手撑地,磕了三个头。而后起身,站在一边。

“给你奶奶上个香吧。”耀祖对榕儿说。

榕儿接过新燃的香,在父亲跪过的地方跪下去,草编的蒲团上还有股温热的气息,榕儿双手仔细握住香火,把上身低下去,低下去,低到几乎触地,如此三个深深的鞠躬,他没有磕头,只是嘴巴蠕动了一下,好像说了句什么,就站起来了,把香插到香炉里去。

香火的轻烟还在缭绕,后面一拨客人就到了。

来的是四奶奶家的大儿子耀明,长得人高马大,面孔黝黑。一进屋,就握起双拳作揖:“三爹过年好!俺先给俺三妈敬个香。”说罢洗了手,进了北边的小屋,点三炷香,在蒲团上麻利地跪下,拜了三拜,然后把香插在香炉里,又磕了三个头,出来见榕儿趴在客厅沙发上嗑瓜子,随手就塞了红包过去。然后从衣袋里掏出硬壳中华烟,给耀宗、耀祖兄弟一人发了一支,“啪嗒”一声,打火机的火苗蹿了出来,他用那猩红的火舌给两位堂兄和自己分别点燃了香烟。

一支烟还没抽完。二奶奶家的儿子耀辉也领着媳妇和孩子来了,耀明一看新客人来了,马上起身告辞,客厅的沙发顷刻就被二奶奶家的媳妇和她那两岁半的儿子占领了。

男人们照例是先进小屋敬香祭拜,女人们则抱着孩儿在客厅嗑瓜子,有一搭没一搭地唠嗑。得萱乘着这间隙赶紧把前面那个用过的杯子撤下,换上三个干净的茶杯,倒上新茶。公公从棉袄的兜里掏出早就准备好的红包,递给孩子,孩子的母亲一边说着“三爷爷您不用客气”一边飞快地把孩子手里捏着的红包拿下,塞进自己背着的小挎包里,并从果盘上拿了一颗奶糖塞回他肉乎乎的小手里。

二奶奶家住得远,平时来往也不多,因此,关系没有四奶奶家那么热络,小辈之间就更疏淡了,因此,耀辉只是点三支新香,象征性地鞠了个躬,就把香插回香炉,算行过礼了。

那间灰扑扑的小屋子,一上午进进出出这么多人,香炉里挤满了大家敬拜的香,连空气都带着喜洋洋的热闹劲儿,一点儿都没有灵堂的肃穆和凄冷。

人间的悲喜,有时跟生死无关。

婆婆走了以后,公公变得越来越省俭。

曾经在生意场上推杯换盏、豪气万丈的他,年轻时没少骂自己媳妇“小气”“抠门”。可自打他一个人过日子,婆婆的魂像是附在他身上一样,样样东西都变得很金贵,新的舍不得用,旧的舍不得丢,一分钱恨不得掰成两半花。

原先留给耀祖一家春节、暑假回家住的屋子变成了各种物品的堆放场。五斗橱和圆桌上堆满了各种牌子的白酒,装在礼品袋里的香烟,还有盒装的饼干,塑料马甲袋装的苹果、香蕉和橘子。

炕上则堆着一层叠一层的纸板箱,打开的纸箱,能看见里面有鞭炮、花生、瓜子和奶糖,还有红薯、芋头、小米和各种饮料,而没有打开的,则是一箱一箱的廉价饮料,整整齐齐摞在一起,靠墙的炕头还堆着几个非常大的蛇皮袋,鼓鼓囊囊的,不知道里面装了什么。地上则是灰蒙蒙的编织袋,装了碎煤块和生炭……整个房间塞得满满的,连走路都很难下脚,俨然像个小卖部的仓库。

大衣柜里是叠得整整齐齐的棉袄、夹袄、的确良衬衫、卡其裤子和各种颜色的绒线帽,还有两双崭新的棉鞋和一件穿过的绣花坎肩,暗红色的,虽然旧却不失妖娆,一看就是婆婆的遗物。从结婚到过世,农村女性在不同年龄能用到的衣着应有尽有,大部分在八成新以上,有些甚至是全新的,婆婆很省俭,好一点的衣服只在喝喜酒或者做客的时候偶尔穿,一些新衣服甚至舍不得穿,每年初夏拿出来晒一晒,叠好,又放回衣柜,七十岁那年,她留下一柜子的新衣服,走了。

已经生锈的机械座钟,还在炕沿的桌上摆着,那是婆婆的陪嫁,五十多年前的日本货,背面印着日文,质量挺好的,只是式样多年前就不时兴了,清理婆婆遗物的时候,废钟被扔进垃圾堆,后来,不知怎么的被公公看见了,捡回来放在炕桌上,这一放,就是二十年。

“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打开柜门,看见这些衣物,得萱的脑海里浮出这句诗。她没有想到,平时不言不语的公公对婆婆竟然用情如此之深。

假如性格有颜色的话,婆婆是褐色的,亲切的土红和单调的枯黄融在一起,温暖,但也无趣。公公则是铁灰色的,高冷的灰中掺杂着冷峻的黑,凛然不可接近。

褐色和灰色搁在一起,怎么看都不太和谐。褐色入土之后,孤单的灰居然慢慢变暖,如夕阳下的铸铁,虽然坚硬,但终归闪着褐色的光。得萱觉得,公公身上那一道褐色的光,是婆婆的折射。

婆婆不在了,家里的东西却越来越多。

从堆满各种什物的西屋出来,得萱发现,原本疏朗的院子也有点挤了,仔细一看,原来是厨房的屋檐下摆了一排废弃的塑料桶,各种颜色都有,用来接雨水的。天晴的时候,公公就挑着这些雨水去浇菜地,他觉得这样能省点自来水钱。

公公有退休工资,还有三个儿女孝敬的养老补贴,他不缺钱,但是,还是死命地省。得萱觉得,省钱,是公公退休之后的生命奇点,他是把这一生没有消耗光的意气都发力在这个点上,并从中发掘自己的能耐。他经常炫耀:“谁也别想忽悠俺,赚俺的钱。”

但公公省钱,只在自己的用度上省,对小辈,该花就花,该用就用,这是他和婆婆最大的区别。

婆婆喜欢得萱,经常端起自己喝剩的水递给她:“喝点水吧,闺女,这么热的天。”对得萱的一脸尴尬毫无知觉。公公是从知道他们回家的日子开始,就把几个新杯子擦洗得干干净净,放在橱柜里备着。他们一进门,桌上就是干干净净的杯子,干干净净的茶壶,茶罢话毕,她前脚出门,后脚公公就把他们用过的杯子收起来,藏到橱柜里去。茶杯专用是得萱和榕儿在爷爷那里享有的“格外待遇”。

除了省水,公公还省电。平常,十五瓦的白炽灯挂在织着蛛网的天花板上,散发着昏黄的光晕,光线弱得连空气都散发着寒碜的味道。但过年那几天,晚辈们都回来的日子,他会从灰扑扑的抽屉里翻出一个四十瓦的灯泡换上去,在四十瓦灯泡的光芒下,炒菜、洗碗一点不费神,连在饭厅吃饭的心境都亮堂了许多。

有人说,好的人际关系如同顶级餐馆的菜,荤藏春秋,素蕴冬夏,吹面不寒,柔情不露。

公公跟小辈们的相处,有点这个味道。

老爷子不言不语,心里明镜似的。

柴房上的紫葡萄熟了一季又一季,葡萄架子在风吹日晒中渐渐成了灰褐色,但每一年夏季,都有新鲜的枝叶和晶莹的果实长出来,挂在开裂朽败的木椽上。

一晃,快二十年过去,家里的白墙被烧炕的煤烟熏成了灰褐色,门框接缝处的涂料斑驳脱落,屋子,和公公脸上的皱纹一样,憔悴之意越来越浓了。

“爸,把墙重新粉刷一下吧。”耀祖看着那蛛网绵延的斑驳的墙面说道。

“去,刷什么刷,墙一刷,家变了样儿,你妈回来就找不到了。”公公坚决不允。

得萱拉开抽屉找火柴,发现婆婆当年没吃完的降压药,原封不动在老地方放着,快二十年了,婆婆当时怎么放的,现在还是怎么放。得萱本能地转头看炕上,婆婆的枕头还在她以前睡的地方放着。

如此看来,公公什么都舍不得丢,表面上是省俭,本质上是怀旧,那些婆婆活着的时候用过的旧物,承载着太多的记忆、太多的怀念。

他以近乎偏执的姿态维护着她的生活模式,并在其中找到她的影子,她的魂魄。

他守着,一间空荡荡的屋子,守着他们将近五十年的记忆。

婆婆在世的时候,老两口不怎么说话,对婆婆的各种絮叨,公公除了“嗯”一声,基本不回应。亲密,是人与人之间的桥。公公和婆婆之间,缺乏那么一座桥。所以,整个屋子弥漫着一种冷冷的压抑,这压抑里既有公公的沉默,也有婆婆的幽怨。

山东的男人,在传统的家庭里地位如天。

婆婆对公公是敬重的。有好吃的菜,从锅里盛出来,先端上桌供男人下酒,孩子们哪怕再馋,也只能躲在门后咽着口水,等爸爸吃完了,才敢觊觎桌上的鱼肉荤腥。

对家长的敬,像个无形的匾,老是挂在高处,时间长了,渐渐就生出畏惧来,三个孩子,都怕父亲。

敬畏,是人与人之间的墙,自得萱进门开始,看到公公和婆婆以及晚辈之间,好像就是有一堵透明的墙。

这堵墙始终淡淡的,冷冷的,拆不掉,也越不过。

“你妈托梦,想吃鲅鱼饺子,今儿个咱们包个饺子吧。”公公从冰柜里拿出一坨冰冻的鱼,递给在厨房里擀面的燕子她妈。

“嗯。”大儿媳接过冻得僵硬的鲅鱼,拿到水龙头下,用水冲着解冻。细密的汗珠从她的额头上渗出,眼角深深的皱纹,松弛的面颊上若隐若现的色斑,当年窈窕的腰身已不复存在,猩红色的毛衣下,是略臃肿的赘肉。

得萱见了,心里一惊,“物是人非”的感觉一下子蹿上心头。当年初见嫂子,眼前可是一位亭亭玉立的大美人,如今这光景,分明比当年的婆婆还要憔悴。

“榕儿他妈,你把这模具给洗一下,明天做饼用。”得萱正愣神着,看见公公走过来,手里拿着一个竹编的筐,筐里装着好些木刻的模板,有刻着鱼的,刻着花的,还有刻着福字的……都是婆婆生前用来做面饼的工具。

看着这些古董一样的玩意儿,得萱仿佛看见婆婆做面饼时的心境,她把所有的浪漫和期许都做在这些质朴而好看的花纹里。

婆婆生前敬奉观音菩萨,晨昏各燃一炷香,托付各种心愿。她走了以后,公公把她供奉观音的神龛,改成供奉她的牌位,也是晨昏各燃一炷香,喊她吃饭,喊她上炕,告诉她孙女添丁,外孙娶亲……家长里短的各种琐事都一一跟她絮叨。

一向沉默的公公,不知道从哪一天开始,变得絮絮叨叨起来……他耳朵越来越背,旁人说话的声音基本听不清楚,但炕桌上那台座钟嘀嗒嘀嗒的声音却很清晰,那是时间的流水。他觉得自己跟一个繁华喧嚣的世界之间有一堵墙,墙里的影子来来去去,都是他熟悉的故人、熟悉的故事。

墙外的牵牛花张开它紫色的花骨朵,和绿叶纠缠在一起,影子被阳光打在墙上,斑驳如一幅水墨画,但那生命的新绿如同墙那边的声音,跟他没什么关系。

二十年了,他住在自己的家里,而她住在他的心里,他们仍然在一起。

夏天渐渐远去,直到没入秋的凉意。

“太姥爷,我想吃大虾。”燕子的儿子胖墩用肉嘟嘟的小手指着餐桌中间的一盘海虾。

“让你妈给剥一下壳。”老爷子拣了一只最大的虾,放在胖墩前面的碗里。年逾八旬的他满头银发,衬着一张黑里透红的脸。端着小酒杯,笑眯眯地看着孩儿吃虾。

退休后,公公的主要工夫都花在种植上。他在屋后搭起了瓜棚,种丝瓜、黄瓜和四季豆,瓜棚下面的零碎土地上种着西红柿、西蓝花和各种绿叶菜,一寸都没有浪费。种着种着,巴掌大的自留地不够用了,他索性扛着锄头,上山开荒,种苞米、地瓜、花生、芋头,二十年过去。头发越来越白,脸越来越黑,身子板却越来越硬朗。

同样地里长出来的蔬菜瓜果,有机肥培育出来的菜,有土地和季节的味道,暖棚地施化肥的菜,只有其形却无其味。随着旧屋的拆迁,越来越多的年轻人住进了带抽水马桶的楼房,茅厕粪坑变得越来越少,有机肥则日益稀罕起来。

老爷子节约到连一泡尿都舍不得浪费,从尿壶到粪桶,挑到山上去,浇给那些秋后要收割的蔬菜瓜果,即便是冬天,也要在缸里存着。良种、有机肥加上充足的日照,老爷子种的红薯、土豆和花生都特别香。

除了种地,最有生气的活儿就是养鸡了。

一排用粗糙的木栏杆钉出来的鸡笼顺着墙根,上面挡雨的毛毡是鸡笼的顶,坡度比较小,放着些喂鸡的饲料和吃剩的饭菜,一个边上残缺不整的旧瓷盆,装着新下的鸡蛋,大小差不多,颜色有粉红的、粉白的还有砖红的,新鲜的蛋装在残破的盆子里显得格外新鲜,就像青春的少年住着残破的窝棚,那逼人的春色越发显得格外扎眼。

院子的东侧是库房,库房边上还长了一棵老藤葡萄,葡萄藤顺着墙爬上屋顶,上面挂着一串串深紫色的葡萄。小而且甜。

库房的屋顶是孩子们打仗的阵地,耀宗耀祖小的时候跟小伙伴们在上面打仗,后来是榕儿和他的表兄,再后来,就是燕子的儿子胖墩。

胖墩扭着肥胖的小身子攀上木梯,再沿着木梯子上库房的平顶,跟表哥俩,一人手里拿一根木棍做兵器,嗨,嗨,嗨,模仿电影里的武士对打着……

公公则坐在院子里笑眯眯地看着他们调皮,年轻的时候不苟言笑,两个儿子怕他,侄子们也怕他,退休以后,带孙子,“爸爸”的威严褪去,爷爷的慈祥渐浓,年纪越大越是宠小辈,隔代亲,隔两代更亲,太爷爷喜欢逗重孙子,喝酒的时候,三个手指头捏着那个鸡蛋大小的蓝花瓷酒盅,倒上一盅,抿一口,再用筷子蘸一点白酒,给小胖墩尝,看小家伙的胖脸被白酒辣得皱成一团,他咧开没牙的嘴,笑了……

酒喝到半酣,迷迷糊糊睡着了,做了一个梦,带着她和孩子们走在熙熙攘攘的热闹集市上,看见一个面人摊,一个手艺人在捏孙悟空,他买了一个孙猴子,想给小儿子,回头一看,他们都不见了……他急出一身汗,醒了。

斜阳温暖地照着院子,母鸡刚下好蛋,咯咯地叫着……

忽然心里有一种寂寞,说不出来。

清明的风,有点凉,吹在山间,树叶将绿未绿之间,公公坐在婆婆坟前,一声不吭,吧嗒吧嗒地抽着旱烟,阳光明晃晃的,照着山上的树,酸枣儿树、樱桃树、梨树和其他一些不知名的杂树……树上的叶子和地上的野草都泛着金黄的色泽,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暖意,老爷子望着樱桃树,想了很多,想了很远……不知不觉中又看见了婆婆刚进门时的情形:

她穿着紫花的夹袄,倚在炕上,跟他怄气,不吃饭,脸朝着窗户,他笨手笨脚地熬了一碗小米粥,放在炕桌上,“喝点粥?”她不回答,也不转过脸。

他坐在椅子上,抽着烟,一声不吭,想解释,又不知道怎么开口,他怕一开口,她的怨气和唠叨就会像开闸的洪水,于是选择了沉默,烟一支接一支地抽着,小米粥冒着薄薄的热气,一丝丝,越来越淡,最后热气没了,粥凉了,她还躺在那儿……

他把最后一支烟蒂扔在地上,用鞋底踩灭,一撩门帘,走了。

每一次怄气,都是这样,她的眼泪,他的沉默,最后不了了之。

她比他大两岁,五官俊俏,身材匀称,是十里八村有名的大美人。但家庭出身不好,富农,在那个时代,是个谁也不愿意沾的黑色标签,因此,眼馋的不少,敢娶的不多。就这么高不成低不就,在闺中一直待到二十七岁,算命先生说,她属木,八字水多,太过阴柔,得配个火命的郎君救济一下。而他恰好是火命,贫农出身,根正苗红,拖到二十五岁尚未成亲,是因为家里穷。小伙子个头不高,五官也不起眼,但是脑子灵活,手很巧,他当裁缝,能把衣服、裤子、坎肩巧妙地套裁,同样做一套衣服,他用的料子能比别人节约10%的面料,那年头的裁缝,能省料子,格外受人待见。

第一眼相亲,他就喜欢她。什么木命火命之类的,他并不相信,他看上的是她的漂亮。

二十五岁,血气方刚,对于这个年龄的小伙子,没有什么东西比漂亮更有吸引力。但日子过起来才知道,富家小姐的娇气和挑剔,她也是有的,然而毕竟本性良善,就算挑剔也只是一两句抱怨的言语。而娇气呢,不过是一些情绪,如江南的雨季,阴阴的。

他勤劳、刻苦,就是不爱说话,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她说一句,他听一句。就像一堵沉默的墙,可靠,也乏味。婚后的日子水波不兴,既无激情亦无争执,她的心境像青苔,潮湿而且幽怨。好在三个孩子一个接一个落地,家里有忙不完的家务,地里的农活还得操持,一天辛苦下来,晚上教孩子们唱歌是唯一的解乏方式……

孩子,是她生命中的青青草地和温暖阳光。

她的爱,是热烈的红,如火如焰;而他的情,则是浅浅的蓝,如天空,远淡含蓄。

时光一年一年地流走,踩过四十多个年轮,光阴碎了一地,直到她走后,他才蓦然发现,她已经长在了他的心底,即便死神也无法把他们分开。

山的那一头,隐隐约约出现了一道彩虹,越来越鲜艳,他记得新婚那天,他出门迎亲,第一眼看见的也是这样的彩虹。

此时,坐在她的坟前,听她用慢悠悠的口气,有一搭没一搭地唠叨着家长里短,忽然又看见了当年的彩虹,他不知道是不是她的心思就在那彩虹里面……

下山时,他已经忘了自己刚才想的事情,阳光仍然很亮,风里却吹着淡淡的凄凉。他觉得自己像一棵老树,绿过几十遍又枯过几十遍,树干上满是粗糙的裂纹,只为黄昏那一抹夕阳而生存。而她的声音,正好弥漫在黄昏里,如夕阳中的尘埃,若有若无。

刚过霜降,屋里还没有烧炉子,黄昏,日色渐晦,隐隐约约的寒气从四面八方溜进屋子。他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眼睛望着窗外,神情淡漠,似乎看着什么,似乎什么都没看。

他待在自己的回忆中……

腊月的胶东,风像刀子一样锐利,他背着一大口袋年货回家,推开院子的门,看见屋里亮着温暖的灯光,厨房的门虚掩着,轻轻一推,开了,她正坐在大灶前烧火,炉膛里噼里啪啦燃烧的柴火映红她的双颊,丰满的嘴唇上起了一层干燥的皮,眼里是一汪水,小儿子坐在小板凳上,偎着她,手里玩着草绳……

红薯的甜香飘在空气中,混杂着刚刚剥开的新鲜的大蒜味儿,站在碗橱边上,他把花生、瓜子、糖饼和橘子从口袋里掏出来,搁在案板上……她头也不抬,慢悠悠、懒洋洋地问一声:“回来啦?”

“嗯。”他应了一声,就撩开门帘,往里屋去了。

闺女春儿在里屋的炕上盘腿坐着,用大红的纸头在剪窗花。

“来,吃个橘子。”他递给女儿一个橘子,手又伸进棉袄口袋里……

“爸,还有啥好吃的?”女儿放下剪子,一脸娇憨地爬过来,伸手就往他棉袄口袋里掏。

“哇,糖。”春儿从父亲的棉袄口袋里掏出了好几颗奶糖……

屋里没有电灯,天渐渐黑了下来。

他恍惚听见一个熟悉的声音在说话,慢悠悠,懒洋洋,带着点抱怨的口气。她在说什么?想仔细听时,那声音没有了,刚想起来,她,早已经去了另一个世界。

“当,当,当……”五斗橱上的自鸣钟响了七下。该吃晚饭了,他从锅里拿出一块中午吃剩的馒头,放在盘子里,上了炕,把腿盘稳,坐着,把冷馒头一小块一小块揪下来,塞进嘴里,牙齿已经掉光了,他用牙龈慢慢嚼着白面馒头,若有若无的甜味。

吃完馒头,喝了点水,想小便,起身上茅房。茅房在院子的另一头,他推开门,走到院子里,看见薄霜浮在地面,白色的一层,脚踩上去,发出细碎的嚓嚓声,白霜上有浅浅的塌陷,好像是她的履痕。

回来的时候,猫蹲在炕沿,瞪着一对绿幽幽的眼珠子,看着他。

他慢吞吞地挪过去,坐在它身旁,用满是老茧的手轻轻撸着它灰白色的毛,猫毛很厚实,光滑而且柔软,那双苍老的手摸上去,感觉到一缕生命的暖意。撸着撸着,花猫很懂事地往前挪了一下,在他腿上顺从地趴下,眼睛眯成一条缝,圆圆的肚皮发出呼噜呼噜的声音,享受着他的抚摸。

他搂着花猫,不知道过了多久,天完全黑了,他拉了一下炕头的开关,灯亮了,昏黄的光,铺满了屋子。

他抬头看墙上的镜框,里面镶了好多照片,有旧的有新的,他们初婚时的黑白照片,三个孩子小时候的照片,不同时期的全家福,孙女外孙的结婚照,最新的一张,是头发花白的春儿,抱着她刚满月的孙子,一脸幸福地笑着……恍如隔世。

那些幸福的笑脸,让他感到一种莫名的哀伤。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天一黑,他就开始想她。

电视机又坏了,画面模模糊糊,声音也不太清晰,用了二十年的彩电,三天两头坏,春儿每次来家,都说换个新的吧,他硬是不允。嘴上说:“修修还能看。”心里想的是,我不知道还能活几天,买它干吗。关了电视,他踩着小木凳,爬上炕,抽了一会儿烟,睡不着。

脏兮兮的枕巾边上,歪七竖八堆着一叠书,有八十年代的《人民文学》《收获》,九十年代的《故事会》,还有一本金庸的《射雕英雄传》,封皮破破烂烂的,书的边儿有三分之一是卷的,泛黄,还有一两个香烟头烫焦的痕迹,像是从废品收购站里扒出来的。

他戴上老花镜,拿起那本泛黄的《故事会》,一页一页慢慢翻着……

房子要拆迁了,左邻右舍的年轻人拿到新房钥匙,陆陆续续开始搬家,看着他们欢天喜地地离开,看着越来越多的老房子被腾空,旧墙在推土机下一片一片倒下去,化为尘土……他心里的尘土也一天天堆积起来。

这三间住了大半辈子的瓦房,承载着他大半生的记忆。

有些人,离开之后,才会感觉她的好,有些事,也是过去之后,才会发现它的美。

对他而言,她就是那离开的人,和过去的事。

当然,还有这房子。

尾声

拆迁那天,天阴惨惨的,他眼睁睁看着斑驳的墙在推土机的轰鸣声中一片一片倒下来,碎在地上,露出一截半截的红砖,心里蓦然涌起一种浓厚的酸楚,好像几十年的光阴、所有的回忆以及幽微的念想都被那“轰隆轰隆”的推土机铲碎了,房子的大梁塌下来的时候,他看见她从屋里跑出来,穿着新婚时的红棉袄……

他跟在她身后,沿着田埂一直往前走,走进青烟袅袅的山里,走到她的墓碑前,一抹斜阳照在碑上,她的名字是暗红的,边上,刻着他的名字,还没有刷上红漆,他看着自己的名字在夕照中慢慢地变红,红成和她一样的颜色,忽然意识到,这,才是他们的家,他俩永远的家。

“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

一个陌生的声音在他耳边响起,开始浑厚,继而苍凉,再后来,渐行渐远,慢慢就听不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