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舆情与社会治理创新(第二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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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陕西省“丝路电商”发展的若干建议[1]

作为我国西北地区中心区域,陕西省积极响应“一带一路”倡议,开辟合作新起点,谋求发展新动力,拓展发展新空间,搭建电子商务“世界舞台”,打造“丝路电商”强势区域,构建全球最优跨境电商生态圈,打造多个能够处于世界领先的产业集聚,促进陕西省传统产业创新及经济高质量发展。

本文分析了陕西省“丝路电商”发展面临的诸多困境,以高质量发展为引领,为陕西省“三个经济”发展背景下的“丝路电商”发展提出若干建议。

一、借助“丝路电商”发展的时代契机

(一)“丝路电商”是国家顶层设计所需

2016年12月,国务院印发《“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以下简称《规划》),首次提出网上丝绸之路建设优先行动,作为我国未来五年的优先战略重点行动。《规划》指出,网上丝绸之路是由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各国加强网络互联、信息互通所形成的多领域、多层次基于“互联网+”的信息经济带。商务部按照国家主席习近平提出的“建成和平之路、繁荣之路、开放之路、创新之路、文明之路”的要求,深入推进“一带一路”经贸合作,发展“丝路电商”,打造国际合作新平台。2016年以来,中国已与17个国家签署电子商务合作协议,“丝路电商”正在成为国家间经贸合作的新渠道与新亮点。2017年9月,前陕西省委书记胡和平首次提出发展“枢纽经济、门户经济、流动经济”的理念。同年12月,在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上,胡和平强调,要以发展“三个经济”为突破口,努力使对外开放成为新时代追赶超越的新优势。“丝路电商”发展也契合陕西省“三个经济”发展理念。

(二)陕西省跨境电商发展已初具规模

陕西省以服务“一带一路”倡议为方向,打造陕西省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升级版,建设“一带一路”重要枢纽城市,已取得很多重要成果。2018年,西安市获批国家级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依托西安综合保税区、西安高新综合保税区、西安航空基地综合保税区、西咸空港保税物流中心、西安出口加工区等区域,旨在打造跨境电子商务完整产业链和生态圈。2018年,陕西省进出口总值3513.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9.3%,创历史新高。其中,出口总值2078.7亿元,同比增长25.3%,突破2000亿元大关;进口总值1435.1亿元,同比增长35.4%;同期贸易顺差643.6亿元。2018年,陕西省进出口、出口、进口增速分列全国第三、第四和第三位。

二、阻碍陕西省“丝路电商”发展的两大困境

(一)配套设施滞后

“一带一路”的互联互通依赖于完善的配套服务设施,包括以金融支持、人才支持、技术支持等为代表的软件配套设施,以互联网、物联网、物流网络等为代表的硬件基础设施。“丝路电商”的相关软硬件配套设施还不完备。在金融支持方面,银行在扶持企业发展上仍然缺乏有效机制,为防风险,慎贷、惜贷现象普遍,贷款也存在办事效率低、手续烦琐、费用高等问题;在人才引进方面,仍存在各级政府政策不够规范统一、相关手续复杂烦琐、地区之间恶性竞争、海外人才与民营企业信息不对称、中介服务有待改善等诸多问题;在技术支持方面,陕西省企业存在自主研发水平亟须提高等问题,引进先进技术存在高技术制造业技术引进投入偏低、重“硬件”轻“软件”、引进技术与消化吸收投入比与上海相比差距较大等问题。

(二)陕商跨境经营落后

许多陕商缺乏长期的战略思考和科学的管理体系,在投资项目、环境分析、地点选择、合作伙伴选择、经营策略的制定与执行等方面,往往缺乏论证,经营方式单一,不能从企业实际情况出发,扬长避短。在对海外环境缺乏考察的前提下,盲目投资,并且缺乏适应当地市场需求的实际人才,经营管理不能完全市场化,这些企业要取得成功必然很难。从国际上看,陕西省许多产品的价格性能比仍处于劣势,这与陕西省企业的研发水平低有着直接的关系。现有的在外陕商,多数不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在国际市场的自然延伸,而是中国式企业在国外的翻版。此外,受企业资产规模、海外融资权限、母公司投资能力等限制,企业得不到有力的资金支持,使许多海外企业长期无法形成拓展市场的能力。

三、推动陕西省“丝路电商”发展的若干建议

(一)落实政府主体责任,为电商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应由党委和政府牵头,协调各级、各方机构,促进政企产学研开展互动交流,鼓励企业通过外聘专家等多种形式利用外部人力资源,支持高校毕业生的创新创业,建立人才培养和引进的专项基金。制定金融支持基础设施建设的总体规划,共同创新金融合作模式,打造金融合作平台,建立投融资渠道,形成多层次、立体化、高效率的金融支持体系。大力扶植以互联网、物联网、物流网络等为代表的硬件基础设施建设,在建设过程中引入更多市场竞争机制。

(二)鼓励陕商跨境出海,提升陕商跨境经营能力

积极鼓励陕商及在陕企业借助跨境电商实现企业、产品出海,积极参与国家的“一带一路”建设、中欧班列建设、中俄中亚中东欧合作等项目,借势把陕西省打造成“一带一路”重要枢纽,深化互联网国际交流合作,鼓励和支持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和互联网企业发挥主体作用,广泛参与“丝路电商”建设。出台积极开放的促进政策,在金融、税收、贸易等方面制定企业跨境出海优惠政策,激活企业在海外创新创业的热情和信心,降低海外拓展风险。

(三)打造国际产业联盟,发挥网络经济牵引优势

加大政策支持,搭建公共平台,培育龙头企业,完善合作机制,发挥企业积极性,构建国际产业联盟,支持陕西省大型互联网企业和知名科研机构与国外互联网企业及相关机构共同发起国际产业联盟,形成“一带一路”建设的软实力,加速企业对话合作进程,将陕西省互联网产业比较优势转化为全球网络经济主导优势,不断提升联盟企业的核心技术和创新能力,提高联盟企业的国际谈判能力,争取在世界市场上赢得主动权。

[1]作者张夏恒,西北政法大学商学院副教授。本文为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面向丝绸之路经济带的西北民族地区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研究”(项目编号:2018-GMD-021)、陕西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重点项目陕西省创新能力支撑计划资助“我省跨境电子商务全产业链集聚创新发展研究”(项目编号:2019KRZ005)、西北政法大学青年学术创新团队计划资助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