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书”类文献界说
在进入主题之前,我们有必要先廓清本书将要讨论的“书”类文献这一概念,并将传世文献与出土文献中属于“书”类文献范畴的篇目拣选出来,以备讨论。
一 什么是“书”类文献
对于“书”的概念,李零先生曾经指出“书”有三种不同的含义:作为文字的“书”、作为档案的“书”以及作为典籍的“书”(3),从逻辑出发对这个复杂的概念进行了层次清晰的划分。但在古人的观念中,一般意义的“书”就是指文字书写的载体,如许慎在《说文序》中就说“著于竹帛谓之书”(4)。而在浩如烟海的古代书籍中,又有一种特殊的意义的“书”,《荀子·劝学》称其为“书者,政事之纪也”(5)。本书将要讨论的,就是这种作为“政事之纪”的“书”。
在过去的研究中,作为“政事之纪”的“书”一般就被笼统地称作《尚书》。刘起釪先生在所著《尚书学史》中表达了他对《尚书》的认识,他说,“‘书’的意义最初就是‘君举必书’之‘书’,是动词,指史官载笔书写君主的言行”,“所有《尚书》的较早篇章,都是夏、商、周三代统治者在政治活动中讲话的纪录”(6)。台湾学者程元敏先生在新近出版的同名著作中也表达了类似观点,他认为“《尚书》系记言体”,“《尚书》体亦兼记事,但以记言为主”(7)。
美国学者艾兰先生根据近年出土文献的提示,“把《书》定义为一种书面作品的样式,而不是已知史料汇编的章节”,从而摆脱《尚书》和《逸周书》复杂历史的纠葛,无疑是重大的进步。她认为“《书》是所有宣称为先王演讲的即时记录的文本”,并总结了《书》的三个重要特点:“(1)《书》是——或假称是——即时的历史记载。(2)《书》包括古代(西周或者更早时期)君臣的正式演讲。(3)很多《书》包含‘王若曰’这样一种表达方式。”(8)
前贤对“书”类文献君王之书的性质判断以及记言为主的体裁划分,可以为先秦文献印证。《左传》与《墨子》等书对“书”类文献的引用,往往称之为“先王之书”、“先王之命”等,如:
《左传》襄公二十五年:“先王之命:‘唯罪所在,各致其辟。’”(9)
《墨子·尚贤中》:“先王之书《吕刑》道之曰:‘皇帝清问下民……’”(10)
把“书”、“命”与先王联系起来,说明在古人的眼中作“书”的主体就是君王。
我们知道,在古代社会君王的言行举止都有史官进行记录。《汉书·艺文志》讲“古之王者,世有史官,君举必书,所以慎言行,昭法式也”,并说:“左史记言,右史记事,事为《春秋》,言为《尚书》。”(11)相近的说法也见于《礼记·玉藻》,其云:“动则左史书之,言则右史书之。”(12)所载虽与《汉志》有所抵牾,但都表明了“书”类文献作成的材料来源就是史官对君王言论的记载。
在近年出土的简帛资料中,也有对“书”类文献为记言性质的描述。如约莫成篇于战国中晚期的郭店简《性自命出》云:
诗、书、礼、乐,其始出皆生于人。诗,有为为之也。书,有为言之也。礼、乐,有为举之也。(13)
简文将“书”与“诗”及“礼”、“乐”对举,并强调“书”的特性乃是“有为言之”。“有为言之”等语见于《礼记》,关于它的意涵,彭林先生认为当即“有为之言”(14),裘锡圭先生则指出此处的“为”当理解为因为之“为”,读去声,“有为”是指有特定目的或用意。(15)郭店简的“书,有为言之”一句,道明了“书”的作成乃是为了特定目的而“言”,既突出了“书”的记言性质,又彰显了它的教化功用。(16)
实际上,根据《汉志》的记载,史官对君王言行的记录,除了“慎言行”之外,还有很重要的一项目的就是“昭法式”。就如《国语·周语下》载太子晋所云:“若启先王之遗训,省其典图刑法,而观其废兴者,皆可知也。”(17)“书”类文献最初的流传,就蕴含着培养政治接班人的目的。据古书记载,周代杰出的政治家周公就非常重视这类“书”,《墨子·贵义》赞其“朝读书百篇”(18),他本人在自作的书篇《多士》中也曾对“惟殷先人,有册有典”羡慕不已。
综上所述,本书对“书”类文献的定义就是君臣在行政过程中的言论记录所形成的文本。它是一种官方性质、记言体裁的文献,由史官记录并负责保存、传播。(19)这类文献在当时的功用在于“宣王道之正义,发话言于天下”(20),即将帝王君公的治国理念敷闻天下、统一思想(21),而流传到后世,则更多地起到了教化后嗣的作用。
细心的读者或许会提出一个疑问,《国语》一类的“语”类文献体裁也是记言,其与“书”类文献应该如何区分呢?我们现在倾向于对二者以时代进行划分:总体而言,被称为“书”的文献时代普遍较早,基本上属于夏、商、西周;而春秋以后的记言文献,则大多被称为“语”了。至于“书”与“语”之间的这种差别,或许与春秋战国时人对“三代”的尊隆有关。比如《墨子》常称引商周的“书”为“先王之书”,引述近人的话则称之为“古者有语”,这种现象说明在当时人的心目中,古代圣王的作品“书”本就是有别于时人的言论“语”的。
需要说明的是,由于“书”类文献源流久远,既便是战国时代的人对其性质的认识已经不见得特别准确。最直观的表现就是一些战国时期的文献已称部分体例不纯的篇目为“书”,而后世《尚书》等“书”类文献合集中也掺杂着一些例外的篇目。就比如《文侯之命》、《秦誓》时代并不太早,照理说是应该归为“语”的。而《国语》的《周语》等篇所记也有早至西周的内容,却都不被视作“书”。这种情况出现得并不是太多,或是由于不同时代对“书”的概念把握尺度并不如一,同时也可能受了一些偶然性因素的影响。对“书”类文献的划分,是应该遵循其本初的性质,还是信从后世被“污染”过的结果,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二 为什么不称《尚书》或《书》
在上述定义中,我们有意规避了“《尚书》”以及“《书》”的提法。这是由于在本书所要讨论的先秦时期,并没有一部正式编定的《尚书》或者《书》。
我们现在所熟知的“《尚书》”这一书名,过去以为最早出现于《墨子·明鬼》:
故尚书〈者〉夏书,其次商周之书,语数鬼神之有也,重有重之。(22)
这里的“尚书”,清代王念孙《读书杂志》已指出其文有误:“‘尚书夏书’,文不成义。‘尚’与‘上’同,‘书’当为‘者’,言上者则夏书,其次则商、周之书也。此涉上下文书字而误。”(23)“尚”、“上”古通,“书”字本就从“者”,王氏所言实为的论。排除了《墨子》的这条以后,《尚书》之名最早被称说就要落到司马迁的《史记》,而其年代也已晚至汉代了。
1973年出土的马王堆帛书《要》篇也提到了“《尚书》”,其云:“尚书多仒矣,周易未失也。”(24)廖名春先生认为《要》篇有较早的材料来源,并据此推论《尚书》之称不会晚于战国(25)。然而对于这条材料的年代,我们还是应该审慎地看待。因为帛书下葬在文帝年间,即使其写定在战国,难免不经过汉人的改窜,“尚”字不能排除为后来所加的可能。无论如何,《尚书》这一名称的广泛行用都是西汉以后的事了。
实际上,在先秦时期不仅没有“《尚书》”这一专名,作为一部正式编订的典籍的“《书》”也不一定存在。虽然先秦文献中引用“书”类文献多称其为“书”或“商书”、“周书”等,但其未必是确指,有可能只是对这一类体裁文献的统称。
余嘉锡先生在其《古书通例》中就指出“古书多无大题”(26),李零先生发挥了他的观点,进而提出:“‘诗’、‘书’、‘礼’、‘乐’、‘易’、‘春秋’,它们原来并不是书名,而只是类名,不能随便加书名号,就像汉人称引《孙子》只称‘兵法’一样。我们今天加了书名号的这类书其实都是选本。”(27)对于这种“六艺”只是类名而非书名的观点,李零先生虽没有详细阐述,但我们很容易从文献中为其找到注脚。如《史记·秦本纪》记载:
缪公怪之,问曰:“中国以诗、书、礼、乐、法、度为政,然尚时乱,今戎夷无此,何以为治,不亦难乎?”(28)
秦穆公将“诗”、“书”、“礼”、“乐”与“法”、“度”并称,如果诗书礼乐都是书名,难道其时还有《法》、《度》二书?
对“六艺”以类存的现象有一定了解之后,我们再来思考“书”的情况就变得清晰多了。实际上,学界对先秦有没有一部定本的《书》早有怀疑。近代以疑古著称的学者钱玄同先生就说,“《书》似乎是三代时候底‘文件类编’或‘档案汇存’”,“但我颇疑心它并没有成书,凡春秋或战国时人所引《夏志》、《周书》等等,和现在所谓《逸周书》者,都是这一类的东西。”(29)从现在的情况来看,钱先生对“书”的判断并没有疑古过甚。金兆梓先生也说:“窃意(《尚书》)秦以前抑亦未尝成书,特以之泛称先秦所遗留文献之简策焉耳。”(30)蒋善国先生在《尚书综述》中指出:“在战国以前是否有一全本的《书》,还难肯定。大约最初都是零散的竹简和木札,单独成篇,没有汇成一书。”(31)而最近出版的几种研究“书”类的专著,也都基本接受了“书”在先秦只是一类文献统称的观点(32)。
在先秦文献对“书”类文献的称引中,除了称“书”,还屡见“夏书”、“商书”、“周书”等。刘起釪先生对这种现象提出了两种解释:“可知先秦学者已按书篇所属时代称引该篇;或者也有可能已按时代汇编成书了。”(33)对于这两种可能,我们更倾向于前者。因为《左传·文公十八年》曾引“虞书”,《墨子·七患》引有“殷书”,这里的“虞”、“夏”、“殷”、“商”与“周”所表示的只是所引“书”篇的时代。此外《左传》曾引“郑书”,《大学》引有“楚书”,说明在先秦时期对“书”篇还可以有国别的区分(34)。至于我们在今传《尚书》里看到的《虞夏书》、《商书》、《周书》等,恐怕都是入汉以后编定的了。
三 哪些篇目属于“书”类文献
作为“政事之纪”的“书”类文献,经过夏商周三代两千多年的历史发展,应当积累了相当可观的体量。孔颖达疏引《尚书纬》说:“孔子求书,得黄帝玄孙帝魁之书,迄于秦穆公,凡三千二百四十篇,断远取近,定可以为世法者百二十篇,以百二篇为《尚书》,十八篇为《中候》。”(35)纬书虽然不足征信,但“书”类文献作成的底本——史官对历代君王言论记录的数量,恐怕总量也不会太少。
但是这些材料作为官方档案,本来就藏之“秘府”,再加之改朝换代与政治动乱,能够流传下来的就很少了。比如《左传》昭公二十六年载“王子朝及召氏之族、毛伯得、尹氏固、南宫嚚奉周之典籍以奔楚”(36)。王子朝的出奔不仅带走了大量的“周之典籍”,特别应该注意的是同行的还有“尹氏固”。我们知道,尹氏世代担任周王朝内史,掌管周之典册,这点在金文中也多有反映。如永盂(《集成》10322)、弭叔师察簋(《集成》04253)中的尹氏即为内史之长,曾在周王主持的册命仪式上代宣王命;厉王时期伊簋(《集成》04287)中的尹封,担任周王朝的史官,在册命中也负责宣王命。尹氏的出奔,昭示着王子朝此行带走的周之典籍数量绝不会太少。
经历了这样一个不断散佚的过程,“书”类文献在孔子所处的时代就已经残损得十分严重了。《史记·孔子世家》记载:“孔子之时,周室微而礼、乐废,诗、书缺。”(37)帛书《要》篇记孔子的话,也说:“尚书多仒矣,周易未失也。”(38)这里的“仒”字,李学勤先生释为“於”,并指出其为“阏”字之省,而“阏”又为“阙”字之讹(39)。如此,则此处孔子的意思还是“尚书”已多有缺失。
既然“书”类文献流传到孔子之时已经大规模散佚,我们今天能够见到的就更加少了。程元敏先生将传世“书”类文献材料搜罗备至,“定尚书一百零八目一百廿七篇”(40),但这“一百零八目”中大部分都为仅有数条佚文甚至仅存篇题者。
虽然可资参照的资料已经是凤毛麟角,我们研究“书”类文献在先秦的流传情况,还是应该首先将现今留存的完整文本拣选出来。
首先是今传《尚书》中的篇目。对古文献有所了解的人都知道,虽然今传孔传本《尚书》系后人伪造,但其中所存的今文《尚书》却为真本。元代赵孟頫、吴澄以及清代学者阎若璩、段玉裁等已经做了“去伪存真”的工作,定真本二十八篇。但这二十八篇《尚书》中,并不是所有的篇目都纯记言。刘知几《史通·尚书家》已言:“至如尧、舜二典,直序人事;《禹贡》一篇,唯言地理;《洪范》总述灾祥;《顾命》都陈丧礼;兹以为例不纯者也。”(41)艾兰先生在总结“《书》”的特点时就说:“传世《尚书》中的一些章节不含演讲,这些章节为数不多并相对较晚。”(42)就比如列入《虞夏书》的《禹贡》篇,论者皆不以其为夏代著作。近年遂公盨等出土文献虽可证《禹贡》渊源有自,但其所论多为地理问题,绝不是禹在行政过程中所发表的演讲,故不纳入。而《尧典》、《皋陶谟》、《甘誓》三篇的年代也不会早到夏代,其中的论说更不可能是现场记录,因此都不能归为“书”类文献。至于《商书》与《周书》中的篇目,除了《洪范》时代比较晚外(43),都是典型的“典谟训诰”,隶属“书”类文献没有太多疑问。
再者是编入今本《逸周书》的篇目。《周书》七十一篇虽然《汉志》已载,但经历了汲冢周书的窜入以及后世的增删,今本《逸周书》的内容与来源已十分复杂。梁启超先生就曾说:“以吾度之,今至少应有十一篇为伪造者;其余诸篇,亦多窜乱,但某篇为真,某篇为伪,未能确指。”(44)即便如此,今本《逸周书》内的一些篇目,仍然可以看作“书”类文献进行讨论。清人庄述祖著《尚书记》,已经把《商誓》、《度邑》、《皇门》、《祭公》、《芮良夫》、《尝麦》、《世俘》列入。蒋善国先生认为:“《克殷解》,《大聚解》,《世俘解》,《商誓解》,《度邑解》,《作雒解》,《皇门解》,《王会解》,《祭公解》,《芮良夫解》十篇可以与《尚书·大诰》诸篇有同等的价值。”(45)刘起釪先生则说:“初步可以肯定为周代《书》篇的,是关于周武王的几篇和周公篇卷中少数几篇,即《克殷》、《世俘》、《商誓》、《度邑》、《作雒》、《皇门》、《祭公》七篇,可确认为西周文献。”(46)可见,上述诸篇较为可信,已经成为学界的共识。但是如果根据我们对“书”类文献的定义进行筛选的话,《克殷》、《世俘》、《作雒》等篇只记事而不记言,应该排除在外。我们从《逸周书》中实际得到的“书”类文献,只有《商誓》、《度邑》、《皇门》、《尝麦》、《祭公》五篇。
《尚书》、《逸周书》被剔除的篇目,一类是纯记言,不符合“书”类文献体例;一类是成书较晚,并不是历史现场的如实反映。对于后者的辨析,关键在于该篇最早的材料来源是否在篇中声称的时代就产生了,也就是说篇中记载的对话是否实际发生过。如果没有真实的材料来源,则篇中的对话便出于构拟,自然不能与“书”等量齐观,严格来讲就不能视作“书”类文献了。我们知道,大约在春秋战国之际曾兴起过一股仿写“书”类文献的风潮。《汉志》在著录先秦流传至汉的古书时,即常称某书为“依托”,指的就是这种托名仿写的现象。《尚书》的《尧典》、《皋陶谟》、《禹贡》、《甘誓》等,以及《逸周书》的“三《训》”之类的绝大部分篇目,都是此类春秋战国时的构拟之文。需要注意的是,这类文献虽非历史实录,但也反映了春秋战国时人的认识,仍具有较高的历史价值。考虑到其似“书”非“书”的特点,以及在当时就有被误认为“书”的情况存在,不妨以“泛‘书’类文献”称之。
总而言之,《尚书》、《逸周书》虽然被视作“书”类文献的合集,但由于其结集时间并不是太早、成书的情况也比较复杂,其中既有作为商周时期历史记录的“书”类文献,同时也掺杂了春秋战国时期仿写的泛“书”类文献以及体裁不属于“书”的记事文献等。这些虽然都是真实的先秦文献,但其史料品质上的差异却是研究者不得不加以注意的。
最后再辨析一下本书将着重进行探讨的清华简中的篇目。与《尚书》的情况类似,清华简中其实也包括了纯粹的“书”类文献、出自后人假托的泛“书”类文献以及其他类型的文献。在已经公布的清华简篇目中,《尹至》、《尹诰》、《傅说之命》(三篇)、《程寤》、《厚父》、《金縢》、《封许之命》、《皇门》、《四告》(仅限前两篇)、《摄命》以及《祭公之顾命》等篇,我们认为属于“书”类文献。至于《保训》、《命训》、《成人》等篇,则暂时不归入此类。
作为清华简中最早公布的篇目,《保训》曾被视作“《尚书》”的佚篇而受到广泛关注。但随着讨论的深入,逐渐有学者开始认为《保训》时代较晚,并非文王亲述。况且《保训》篇用简较短,与清华简中其他“书”篇的简制有着明显区别。从其篇章模式与部分文句均与《尚书·顾命》近似来看,该篇很可能是春秋战国时人以一定的历史资料为基础仿照《顾命》所拟写的。
而第五辑整理报告收录的《命训》篇,虽见于今传《逸周书》,但从内容与思想来看,已近似于战国子书的风格。对于《命训》作成的时代,学界一直有争议,即便是清华简中的战国古本现世后,仍有多种不同意见。由于篇中文辞浅白、思想晚出,且多用春秋战国时期常见的“顶针格”修辞手法,几乎没有人相信该篇为商末周初之时文王所作。如刘国忠先生据《左传》对相关篇目的称引情况推断该篇之作至迟在春秋中期(47),张海波先生更是认为其时代不应早于战国前期(48)。
至于公布未久的《成人》,有不少学者认为当归为“《尚书》类”文献(49)。但是整理报告已指出“本篇文辞呈现出很强的仿古特点”,负责该篇具体整理工作的贾连翔先生同时认为该篇所体现的思想与战国时期的法家十分契合(50)。如果我们承认《成人》为拟古之作的话,它自然应与《保训》、《命训》等一同视作“泛‘书’类文献”了。
收入第九、第十辑整理报告的《廼命一》、《廼命二》以及《四告三》、《四告四》,虽然体裁很像“书”,但作成时代也比较晚,亦应属于后人依托的泛“书”类文献。其他的如《赤之集汤之屋》、《汤处于汤丘》、《汤在啻门》、《殷高宗问于三寿》等,虽然内容也多是对话,但假托的痕迹明显,基本上没有人认为它们是“书”。
另外还可能会被误归为“书”的还有《耆夜》,该篇虽有大量君臣对话,但都是以诗歌的形式进行,与诗颂更为接近。而《郑武夫人规孺子》、《郑文公问太伯》、《子犯子余》、《越公其事》等,单从体裁看或可视为春秋时期的“书”。但正如我们在上文中所谈到的,春秋以后的这类文献在当时人看来就与上古的“书”有区别,是应当别之为“语”的。
综上所述,目前公布的战国竹书中,可归入“书”类文献的大致就只有前述的十一种。另据报道,考古工作者2014年在荆州夏家台一座战国楚墓中发现了单篇流行的一篇《吕刑》(51),2019年在龙会河北岸墓地发现了一批与《尚书》句式类似的战国竹简(52),都是值得期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