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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有别,名分不同
盖权之于物,利于君,不利于臣;利于分,不利于专。
译文:
对于万物来说,拥有对君主有利,臣子不利;有利在于名分,不宜于独占。
注析:
《尚书·洪范》中写道:“只有君王能享福、显示威势和吃玉食。臣子不能享福、显示威势和吃玉食,如果有,就会给自家惹祸,给国家带来灾害。”因为君王应当掌握权力,因此能享受物质带来的欢愉,能显示威势,做臣子的却不行。所以说:“权利对君王有利,对臣子不利。”
周威烈王任命晋大夫魏斯、赵籍、韩虔做诸侯。司马迁评价说:“天子的职责,没有比礼更大的;礼又没有比制更大的,制没有比名分更大的了。所以天子统领三公,三公率领诸侯,诸侯命令卿大夫,卿大夫治理士和庶人。高贵的俯视低贱的,低贱的侍奉高贵的。”这不就是“有利在于名分,不在于独占吗”?
唐朝周墀做了宰相,向翰林学士韦澳问道:“有什么教给我的吗?”韦澳说:“希望你不要有权,爵位的赏赐,刑法的施行都是君主的权力,天下怎么能平分呢?不要凭你自己的爱憎喜怒去改变它,让百官各自奉行自己的职责,天下就大治了。”周墀认为他说得很对。这事见《韦澳传》。
唐代李德裕对唐武宗说:“设置不同的职责,这是君主的权力,不是小人能干预的,古时,朝臣各司其职,心里记着从不超出职责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