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忍”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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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曲未终,死期已临

身享富贵,无所用心:买妓教歌,日费万金;妖曲未终,死期已临。

译文:

享受着富贵,整天什么也不考虑;购买妓女,教唱歌舞,每天耗费上万金钱;妖艳的歌曲还没停止,人的死期已经到了。

注析:

晋代的石崇,晋武帝很器重他,让他当了荆州刺史。在任期间,他横行霸道,靠航海而发财。他和王恺互相以奢侈浪费来比高下。他另外购买了一个金谷园,地址在河阳,又叫梓泽。石崇还用三斛珠宝买来梁家女子,教他学习歌舞。她善于吹笛,因为是用珠宝买来的,所以叫“绿珠”。当时孙秀听说后,派人来要绿珠,石崇不答应。孙秀十分生气,便找个理由诬告王崇,并劝赵王伦杀掉石崇。石崇正在楼上吃饭,王伦派的兵来了,石崇对绿珠说:“我现在因为你得罪了君王。”绿珠说:“妾在你面前为你死去,”于是就跳楼死了。石崇被抓住后,送到东市杀了。母亲、兄弟、妻子都被杀了。这难道不是“妖曲未终,死期已临”吗?又据《陈纪》载:陈后主自己创作了歌曲,多配置宫人,教他们学习歌舞,因此导致身死国亡,还不是这样吗?白居易《感故张仆射诸妓》诗中写道:“黄金不惜买蛾眉,拣得如花三四枝。歌舞教成心力尽,一朝身去不相随。”

评点:

声色犬马,皆人之欲。声则为首。从科学角度看,悦耳的声音不仅对心理,而且对生理都会带来益处,这道理似乎人人皆知,连婴儿在母腹中对音乐也有特殊感受。但上面提到的唐明皇、陈后主却“因声误国”,最后落得个“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的下场。究其然,他们是过分沉溺于靡靡之音中,不理国事的结果。关于欲念上的事,绝对不要跌入其中,否则一味贪图享乐,坠入万劫不复的深欲而不能自拔。所以《菜根潭》中说:“欲路上事,勿乐其便而姑为染指,一染指便深入万仞。”一个人应有自制能力,抗拒欲念的诱惑。《尚书·仲虺之诰》中说:“惟王不迩声色,不殖货利。”《淮南子·时则训》上说:“去声色,禁嗜欲。”孟子也说:“故声闻过情,君子耻之。”明白这些道理,才不会象石崇那样“妖曲未终,死期已临”。

但是对于音乐的评价,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标准。爵士乐、迪斯科我们也曾当做资产阶级的颓废之声去批判,连通俗唱法也被当做靡靡之音拒之门外,今天,大家对此已有了正确的态度。孔子之所以要“放郑声”,是从维护周王朝的奴隶主阶级利益出发,反对新兴地主阶级的“异端邪说”。我们今天对待音乐,应当从发展的眼光来看,不能以个人的好恶决定取舍,更不能把艺术上的争鸣上升到政治高度去评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