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革命的一般特征
第一章 科学革命和政治革命
一、革命的分类
我们一般都将“革命”一词用于突然的政治变革,而实际上这一措辞可以用来指一切突然的变化或表面上的突然变化,无论是信仰、思想还是学说。
我们在其他地方已经考察过,理性的、情感的以及神秘主义的因素在意见和信仰,决定人们行为的正是意见和信仰的起源中所起的作用,因此这里不再赘述。
一场革命最终可能会变成一种信仰,但它却常常是在相当理性的动机驱使下发动的:或是对苛刻暴政的反抗,或是对令人憎恶的专制政府的反抗,或是对某个不得人心的君主的反抗等,不一而足。
虽然革命的起源可能是纯粹理性的,但我们千万不能忘记,除非理性转变为情感,否则革命酝酿过程中的理性不会对大众有什么影响。
理性逻辑能够指出即将被摧毁的暴政,但如果想用它来引导大众,恐怕效果不大;只有情感的因素以及神秘主义的因素才能够给人的行为以动力,才能够影响大众。比如,在法国大革命当中,哲学家运用理性逻辑来指责旧制度的弊端,激发人们改革的愿望;神秘主义逻辑依靠一个社团,根据某种原则来发展其成员,激发人们的信仰;情感逻辑则释放了人们多少世代以来一直受到禁锢的热情,并导致了最恶劣的放纵;集体逻辑支配着俱乐部、议会等团体和机构,推动其成员的行动,结果使他们犯下了其他任何一种逻辑都不会导致的暴行。
无论一场革命的起源是什么,除非它已经深入大众的灵魂,否则它就不会取得任何丰富的成果。于是,历史事件因大众的独特心理而获得了特殊的形式,而大众运动也因此具备了如此显著的特征,只要描述其中的一个,我们就可以理解其他运动。
因此,大众是一场革命的工具,却不是它的出发点。大众象征着一种无组织的存在,如果没有人在前面领导的话,它就会碌碌无为,一事无成。大众一旦接受了刺激,很快就会超越它,但大众不能自己创造刺激。
突然的政治革命虽然能够给历史学家强烈的震撼,但它通常是无足轻重的;真正伟大的革命是行为方式的革命和思想的革命。因此,变换政府的名称并不会改变一个民族的精神状态,推翻一个民族的制度也不会重塑它的灵魂。
真正的革命,也就是那些改变民族命运的革命,总是进行得如此缓慢,历史学家们甚至很难指出它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因此“进化”这一说法比“革命”更贴切。
当深入考察大多数革命的起源时,我们会发现,如果要对它们进行分类的话,我们前面列举的各种要素就显得有些捉襟见肘。如果仅仅从革命对象这一角度考虑的话,我们则可以把它们分为科学革命、政治革命和宗教革命。
二、科学革命
到目前为止,科学革命是最重要的革命。虽然科学革命很少引起人们的注意,但它却常常能够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而这是政治革命不能做到的。因此,我们对于它首先加以考虑,尽管我们在这里不能深入研究它。
比如,如果说自大革命时代以来,我们的宇宙观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那仅仅是天文学上的发现及其试验方法的应用产生的革命性后果。人们在描述宇宙现象时,不再求助于上帝之类怪诞的想法,而认为它是受永恒规律支配的。
因为这样的革命进展得极其缓慢,所以可以恰当地称之为“进化”;不过,还有一些其他形式的科学革命,虽然有同样的效果,但由于它们进展迅速,因此配得上“革命”之名。比如,达尔文的理论,短短数年就颠覆了整个生物学界;又如,巴斯德的发现,它在巴斯德有生之年就给医学界带来了革命性变革;再如,物质裂变理论,它向人们表明,以前被视为永恒的原子也不能摆脱宇宙万物衰变、消亡的法则。
这些发生在观念领域内的科学革命是纯粹知识性的,我们的情感和信仰对它们几乎没有什么影响。人类必须无条件地服从它们,因为它们的结果受到实验的控制,所以它们可以免除一切批评。
三、政治革命
接下来要说一说宗教革命和政治革命,科学革命带来了文明的进步,而宗教革命和政治革命的作用则远远赶不上科学革命,它们之间也没有任何亲缘关系。科学革命的唯一起源就是理性因素,而政治信仰和宗教信仰几乎完全只受神秘主义因素的支配,理性对它们起源的影响微不足道。
在《意见与信仰》一书中,我已经详尽探讨了信仰的两种起源——情感的起源和神秘主义的起源,它表明政治的或宗教的信仰构成了一种精微的无意识信仰行为,无论其外表如何,理性对于这种信仰无法施加控制;我同时也证明了信仰往往强烈到这样一种程度,以致没有任何事物可以阻挡它。人一旦受到信仰的催眠,就会变成一个信徒,随时准备为了信仰而牺牲自己的利益、幸福乃至生命。至于说他的信仰是否荒谬绝伦,那已无关紧要;对信徒来说,信仰就是明摆着的事实。对于信仰的神秘主义起源坚信不疑,使它有了一种神奇的力量,竟可以完全控制人们的思想,它的力量也只有时光的流逝才会使它发生改变。
正是信仰被视为绝对真理这一事实,才使它必然变得不宽容。这就解释了为什么暴力、仇恨和迫害常常是重大的政治革命或宗教革命的伴生物,其中又以宗教改革和法国大革命最典型。
信仰有着情感的和神秘主义的起源,如果我们对此视而不见的话,我们就无法理解法国历史上的某些阶段。当人们互相交往时,他们互不宽容,不相调和,这都是神秘主义的信仰作用于情感而体现出来的力量。
如果我们看不到信仰的情感的和神秘主义的起源,看不到信仰必然的不宽容,看不到人们在交往时不可能实现的和解,看不到神秘主义的信仰对于情感具有的强大力量,那么,大革命历史中的某些阶段就依然得不到理解。
上述这些概念对历史学家来说显得过于新奇,还不足以改变他们的思想,他们试图继续通过理性逻辑来解释那些显然与理性无关的种种现象。
比如宗教改革,在长达半个世纪的时间里淹没了法国,它就不是由理性的影响决定的。然而,甚至是在最近的著作中,人们仍然用理性的影响来对它加以解释。比如,在拉维斯先生和朗鲍德先生合著的《通史》中,我们就读到过这样一段关于宗教改革的解释:
与这些历史学家的断言恰好相反,我们可以肯定如下几点:首先,诸如此类的运动绝不是自发的;其次,理性在其中并没有起到什么作用。
政治信仰和宗教信仰之所以能够拥有撼动世界的力量,恰恰就在于这样一个事实,即它们源自情感的和神秘主义的因素;它们既不是由理性塑造的,也不受理性的引导。
政治信仰和宗教信仰有一个共同的起源,并遵循着同样的法则,它们的形成更多地借助了非理性的力量,而不是理性的力量,佛教、伊斯兰教、宗教改革、雅各宾主义等,看起来似乎是迥然不同的思想形式。然而,它们却有着相同的情感基础和神秘主义基础,它们遵循的是一种与理性没有任何关系的逻辑。
政治革命可能是由深植在人们头脑中的信仰导致的,但革命的产生还有其他许多原因,这些原因可以一言蔽之曰“不满”。只要不满开始普遍化,一个反对派就会形成,它常常可以强大到足以与政府相抗衡的程度。
不满要想发挥作用,必须经过很长一段时间的酝酿和积累,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一场革命通常表现为一种连续的现象,其间它的演化有加速之势,而不会是那种一个阶段结束、另一个阶段接踵而至的现象。但是,几乎所有的当代革命都是突然爆发的运动,它们顷刻之间就导致了政府的垮台,比如巴西、葡萄牙、土耳其和中国的革命都是如此。
与我们通常的看法相反,那些非常保守的民族往往热衷于最激烈的革命。恰恰是因为保守,所以他们才不能接受缓慢的进化,不能适应环境的各种变化,当矛盾变得过于激烈时,他们常常倾向于突然间的猝变。这种突然间的进化就成为一场革命,即使是那些适应渐进演化的民族,也并不总是能够避免革命的发生,比如,在英国,君主寻求个人的绝对权力,而人民则主张以代表为媒介实现自主。这场斗争拖拖拉拉近一个世纪,直到1688年,它才通过一场革命对此作了一个了断。
任何一场大革命通常都是由上层人士而不是由下层人民引发的。而一旦人民挣脱了枷锁,革命的威力就属于人民。
显而易见,如果离开了军队中非常重要的那一部分人的支持,革命过去就不会发生,将来也不会发生。并不是在路易十六被送上断头台时,王权在法国才开始丧失,早在国王的军队拒绝保护他的那一刻起,王权就已经不存在了。
军队渐生叛意,对于现存秩序的存亡无动于衷,正是通过精神传染这种方式达到的。虽然希腊和土耳其这两种制度并无类似之处,但当少数军官的联合成功推翻了土耳其政府时,希腊军官便密谋步其后尘,改组希腊政权。
一次军事行动也许能够推翻政府——比如,在前西班牙殖民地的拉美各共和国,其政府几乎无一例外都是被军事政变推翻的,但如果革命想取得重大成效的话,它就必须依赖普遍的不满和普遍的希望。
除非不满是普遍而强烈的,否则仅仅是不满还不足以引发一场革命。领着一伙人进行劫掠、破坏和屠杀当然不难;但是,如果要发动整个民族或一个民族的大部分人,革命领导人就必须具有坚韧持久的勇气、百折不挠的精神。他们夸大不满,向愤愤不平的人们灌输说,当前的政府是一切苦难——尤其是长久匮乏的唯一根源,并信誓旦旦地向人们保证说,他们提议的新制度将造就一个幸福的时代。借助暗示和传染这两种途径,这些思想得以萌发、传播,一旦时机成熟,革命也就会水到渠成。
基督教革命和法国大革命正是通过这种方式酝酿成熟的,只不过后者用了几年时间就完成了,而前者则颇费时日。之所以情况如此,是因为法国大革命很快就有了一支可供自己支配的军队,而基督教则花费了很长时间才赢得物质权力。开始时,基督教仅有的一些信都就是下等人、穷人或奴隶。他们满怀热情,憧憬着自己今生悲惨的生活能够换取来世的幸福。历史不止一次地向我们证明,通过自下而上的传染,教义最终扩散到一个国家的上层。但是,在一国之君认为新的宗教信徒众多到足以接受为国教之前,这肯定要经历很长一段时间。
四、政治革命的结果
当一个政党取得胜利时,它自然就会根据自己的利益来组织社会。至于说把社会组织成什么样,这得视革命是受士兵、激进主义者,还是保守主义者等的影响而定。新的法律和制度将取决于获胜党派以及支持它的社会阶级的利益,比如说教士的利益。
如果革命是通过纯粹的暴力斗争而取得胜利的——法国大革命就属于这种情况,那么胜利者将全盘否定旧的法律体系,已经倒台的旧制度的支持者将受到迫害、流放或消灭。
除了要保护自己的物质利益之外,获胜的党派还要捍卫自己的信仰,因此在这些迫害中使用的暴力就会达到极致,那些被征服者休想得到一丝怜悯。这也许可以解释为什么西班牙要驱逐摩尔人,宗教裁判所要对异教徒施以火刑,国民公会要实行严刑酷法,还有法国最近颁布法律禁止宗教集会。
胜利者拥有的绝对权力有时会导致他们采取极端的措施,比如,国民公会就曾颁布法令用纸币代替金币,对于商品进行限价等等。不久,它就在生活必需品的限价上碰了壁,对于它的非难之声四起,到大革命行将结束时,它几乎已经成了一纸空文。同样的事情最近也发生过,澳大利亚一个几乎完全由工人组成的社会党内阁,颁布的法律是如此荒谬,一切以工会的特权为转移,结果遭到公共舆论的一致谴责,不到三个月,这个内阁就倒台了。
不过,我们考虑的这种情况一般都属于例外,大多数革命都是以一个大权在握的新元首的确立而告终。这个新元首深知,如果要维持自己的权力的话,首先就不能只考虑某一个阶级的利益,而应该折中调和,兼顾各方。为了达到这一目的,他必须在各种势力之间建立一种平衡,以免受制于任何一个阶级。允许某个阶级坐大无异于听任大权旁落,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酣睡?这是政治心理学中最确凿无疑的定律之一。法国历代的国王都深谙此道,他们励精图治,积极巩固王权,先是抵制了贵族的侵蚀,随后又削弱了教士的势力。只有这样,他们才避免了重蹈中世纪德意志皇帝不幸命运的覆辙,就像亨利四世被教皇革出了教门,名誉扫地,最后不得不前往卡诺萨觐见教皇,谦恭地乞求他的宽宥。
同样的法则在历史进程中不止一次地得到印证。在罗马帝国末期,军事集团炙手可热,煊赫一时,皇帝得完全依靠他的士兵,其存亡废立,均取决于他们的意愿。
因此,对法国来说,长期由一个几乎拥有绝对权力的君主来统治未尝不是一个巨大的优势,因为这样的君主以君权神授为依托,所以他享有极高的威望。没有这样一种权威,他就不可能钳制封建贵族、教士乃至议会的势力。如果波兰在十六世纪末也拥有一个既具有绝对权力又能受人尊敬的君主,它就不至于日渐衰微了。
在这一章中,我们已经揭示了政治革命可能伴随的重大社会变革。接下来,我们就要看一看,同宗教革命带来的变革相比,它们显得多么无足轻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