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近期兴建河口村水库的有利条件
3.1 前期工作基础扎实
20世纪70年代初以来,黄委会对河口村水库工程进行了大量的勘测规划和设计工作,重大地质问题基本查明,工程技术方案可行。1973年5月,由黄委会主持,山西、河南两省共同参加,提出了《沁河干流工程选点报告》,对河口村水库工程规划进行了初步研究。根据国务院国发〔1976〕41号文,由黄委员勘测规划设计院负责,河南黄河河务局和新乡地区水利局配合进行部分测量、钻探和水库规划工作,于1980年5月提出了《沁河河口村水库初步设计报告》(工程规划),此后又进行了地勘试验补充工作。1985年4月编制了《沁河河口村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1988年3月原水利电力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管理局组织对该报告进行了初步审查。根据水利部〔1988〕49号文要求,黄委院于1991年编制了《沁河水资源利用规划报告》,1992年通过能源部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审查。该报告在水资源评价和水资源利用现状分析的基础上,对规划水平年(2000年)沁河流域及相关地区的水资源需求进行了预测和供需平衡分析,推荐近期马连圪塔水库和河口村水库同时建设。这些勘测、规划、设计工作为进一步开展河口村水库工程的勘测设计工作,早日开工建设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3.2 淹没损失小,周围地区社会经济发达
根据以往规划成果,河口村水库仅淹没耕地169.3hm2,需迁移人口约1900人,与黄河支流及河南省同类水库相比,淹没损失较小。工程所在地的焦作和济源市,是河南省经济发展较迅速的地区,地方政府十分支持兴建河口村水库。坝址下游9.0km处五龙口有沁北公路和焦枝铁路通过,对外交通条件较好。
3.3 各级政府历来重视河口村水库建设问题
中央和地方政府历来都十分重视沁河干流的开发问题。早在1968年9月,河南省提出《沁河下游规划报告》,要求兴建河口村水库。1976年国务院在批复《关于防御黄河下游特大洪水意见的报告》(国发〔1976〕41号文)中指出:支流工程除已建的伊河陆浑水库需要加固外,拟再兴建洛河故县和沁河河口村水库。1993年7月,国务委员陈俊生同志检查黄河防汛工作,查勘河口村水库坝址时指出:沁河的洪水问题,小浪底解决不了,黄委提出修沁河河口村水库,我表示同意,要尽快研究立项,争取早建。1999年6月21日江泽民总书记主持的黄河治理开发工作座谈会上,河南省的领导同志又提出近期要建设河口村水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