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4 工业水环境监管的研究进展
近年来,环境经济理论界对企业减排问题的研究,大多以不同环境经济政策对企业水环境污染物削减的影响为重点,研究思路主要是将企业视为被动的经济主体,认为其环境行为主要是为了满足政府工业水环境监管的要求。目前对工业水环境监管的研究主要有三个层次:其一,工业水环境监管与企业减排和经济发展的关系研究;其二,综合考虑体制、经济、管理和工业污水处理的关系,构建自然因素、区域人文因素以及政策因素的关系模型进行监管体系设计;其三,对监管体系中可能出现的一些问题的分析,如政府监管失职责任对工业水环境监管有效性的影响,排污企业采取的策略选择行为研究,政府、监管人员和企业三方可能存在合谋行为的有效防范方法等。
(1)工业水环境监管与企业减排和经济发展的关系。在工业水环境监管与经济发展的关系方面,学者们存在一些差异性的观点。新古典主义理论从成本角度出发,认为直接监管在降低外部性成本的同时增加了排污者的私人成本,而这种附加的成本将会影响到企业的生产率、收益率,以及投资运营和企业创新决策等方面[84]。1992年里约会议召开后,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关注环境保护与经济增长的关系问题,最具代表性、影响最深的为Porter和Linde提出的“波特假说”。Porter和Linde(1995)[85]在竞争力的分析框架下,通过案例分析明确提出通过推进创新和资源使用效率,工业水环境监管能够在事实上激发企业技术创新,并获得先动优势、改善竞争力、补偿守法成本、提高国际竞争力。Laplante(1996)[86]、Nadeau(1997)[87]分别对加拿大和美国造纸厂的污水排放情况进行调查,研究显示:对企业进行有效的排污监管能够减少企业的违规排污水平。Gray和Deily(1996)[88]对美国钢铁行业的大气排放进行调查,研究显示:监管能够有效地降低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的违规程度。Magat和Visucusi(1990)[89],Laplante和Rilstone(1996)[90]分别考察了美国和加拿大的政府环保部门执行环境检查对本国纸浆及造纸企业生物需氧量(BOD)和总悬浮物(TSS)排放的影响。前者的研究表明检查使企业污染排放量下降约20%;后者的研究表明实际的检查行动及其可能检查的威胁,促使企业降低了约28%的污染排放量。
(2)综合考虑体制、经济、管理和工业污水处理的关系,构建自然因素、区域人文因素以及政策因素的关系模型研究工业水环境监管问题。
Grossman(1991)[91]认为当获取可靠的信息很困难或成本很高时,委托人应采用高强度激励,而当高强度激励不可能或成本很高时,委托人应选择加强监督。Avenhaus(1992)[92]和Malik(1993)[93]提出当存在信息不对称、监察和处罚成本较高、监督技术不足够精确时,使用自我报告制度(Self-Reporting)可以采用较少的监察频次和较高的处罚额度来有效防止企业违法排污情况的发生。Wiedemann(1993)[94]研究了公众参与对水环境管理的影响。Liping Fang(1997)[95]将排污标准的执行过程刻画为一个多阶段对策模型,研究了违反环境法规的惩罚力度如何影响违规的程度和频度,并提出了对强制措施之有效性的度量方法。Merrett(2000)[96]考虑体制、经济、管理和工业污水处理的关系网络,分析工业水环境监管的设计,并对欧盟各个国家进行对比,综合分析工业水环境监管各部门的权利限度和相关关系。Skinner(2003)[97]提出改变政府的角色有助于中国建立完善的环境监管机制。Goldar(2004)[98]构建自然因素、区域人文因素以及政策因素的关系模型,设计非正式环境监管体系。赵来军(2005)[99]研究排污权交易宏观调控管理建立动态博弈模型解决淮河流域跨界水污染纠纷。熊鹰(2007)[100]、谢勇刚(2009)[101]等运用博弈分析方法研究政府承担监管失职责任对环境监管效力的影响。林云华(2008)[102]从市场特征的角度出发,构建与市场经济的和谐有序稳定相适应的环境监管体系。刘富春(2008)[103]从环境监管的宏观角度提出环境监管的实施措施和具体落实方案。任玉珑(2008)[104]、吴志军(2008)[105]等通过分析政府、监管人员和企业三方的博弈行为得出防范合谋的有效方法。曾贤刚(2009)[106]等分析了信息不对称对企业排污选择与政府监管的影响。Viaggi(2009)[107]构建水环境监管中主要参与主体的委托-代理模型,模拟农业水环境监管问题。Ren(2010)[108]设计融入监管者偏好因素的定量模型来研究环境的协调监管机制。
(3)工业水环境监管机制的改进,如采用灵活的监管方式、扩大监管主体范围、增加监察频次、采用激励政策等。
Beavis(1987)[109]也指出由确定的环境管制来约束企业随机性的污染排放并不是合适的,由此造成了政府在实际执行中的管制失效问题,因而应采取更加灵活的管制方式来控制企业污染行为。Afsah(1996)[110]提出最优环境管制模型的信息完全和零交易成本的基本假设在现实中不一定存在,影响了传统命令管制和经济工具的执行;政府不是对企业施加环境压力的唯一主体,当地社区和市场组织也在扮演着环境监管的重要角色。Plaut(1998)[111]认为企业通过采取超越现有环境标准和法规的管理方法,能够在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同时增强企业的竞争优势。Dasgupta(2001)[112]在调查了中国的工业废水、废气排污情况后也发现,增加对环境污染状况的监察频次可以显著地减少工业废气、废水的排放。Harrison(2002)[113]针对学术界提出的不少企业为减少对环境的影响而采取自愿环保行动一说,采用加拿大国家污染排放记录数据考察了企业减少污染排放的动机,结果发现企业减少污染排放并非是一种自愿行为,而是受到环境管制、管制威胁和公众压力等各方面影响产生的结果,并且在这些影响因素中,企业对管制威胁的反应较弱,但几种方式联合起来对企业污染排放制约的影响却很大。Motta(2003)[114]利用巴西325个大中型企业数据考察了政府环境管制对企业环境绩效的影响,结果表明:政府作为控制环境污染的单一主体时,企业服从环境标准的意愿较低。Cason(2006)[115]应用实验经济学方法揭示了在污染排放不可完全监控情形下,企业排污决策与银行存储机制的关联影响,结果表明:存储机制可降低污染随机性带来的价格波动,却会诱发更显著的违规行为。Testa(2011)[116]通过应用一个回归分析,发现通过增加监察频次来进行更为严厉的监管,为增加先进技术设备、创新性的生产投资等方面做出了积极的推动。汪涛(1998)[117]指出政府通过开展环保教育、制定宏观经济管理的有关政策、调整经济体制和经济结构、采取环境保护的经济手段、颁布和实施环境法律法规可以有效激励企业环境技术创新,提高企业环境绩效。马小明(2005)[118]认为我国政府环境监管仍以直接的行政控制为主,使得政府与企业长期处于非合作状态,加之环境监管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导致政府管制的执行效率低下,没有从根本上遏制企业污染不断恶化的状况。刘小峰(2011)[119]运用计算实验方法模拟了污水处理项目运营与排污者行为的动态变化,得出单纯的市场价格机制或政府监管机制很难有效控制企业偷排行为。
(4)工业水环境监管问题中可能出现的一些问题,如政府监管失职责任对工业水环境监管效力的影响,排污企业采取的策略行为选择,政府、监管人员和企业三方可能存在合谋行为的有效防范方法等。
Helfand(1991)[120]研究了几种不同的环境标准对企业的原材料的使用和产出以及自身利润的影响。Arora和Gangopadhyay(1995)[121]的研究表明,消费者对社会责任感强的企业,即严格遵守环境法规且信誉较高的企业的偏爱,也会促使企业选择积极的水环境行为。Scott(1997)[122]用计量经济学模型分析美国新罕布什尔州的有关数据,得出环境政策是如何影响企业在处理技术革新方面的投资。Harford(1997)[123]提出大型的企业比其他较小规模的企业更倾向于遵守环境法规。Brooks和Sethi(1997)[124]的研究也显示,公众及非政府组织的压力和社会准则的约束,对促使企业遵守环境法规和减排发挥了重要的作用。Lear(1998)[125]研究了美国环保总署(EPA)1995年统计的环境违规的平均罚金额度以及被处罚企业的数量,结果显示,在没有政府处罚的情况下,受社会准则约束中的企业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遵守环境法规。Stranlund(1999)[126]研究了在经费有限的情况下,水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如何在异质企业之间分配人力、物力资源,来开展水环境监管工作。Lundgren(2003)[127]应用实物期权方法,探讨了不同监管制度、监管强度对企业治污投资决策的影响以及最优的投资时机。Moon(2008)[128]将企业的环境行为视为离散的过程,采用扩散理论从早晚两阶段分析企业参与绿色照明计划的自愿程度。Lin(2010)[129]考虑中小企业较大型企业在财力、人力的差距,采用调查问卷的方法研究环境不确定情况下,中小企业的环境行为决策。张伟丽(2005)[130]建立关于环保部门检查与不检查、企业治污与不治污、环保部门滥用职权与不滥用职权、企业行贿与不行贿的两方动态博弈模型,并将信誉机制引入模型,分析得出环保部门与企业之间容易产生寻租行为,由此提出政府对环保部门进行监督的重要性。李芳(2006)[131]运用两阶段博弈模型,探讨固定处罚条件下的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管控机制,得出监管时效性的重要作用。卢方元(2007)[132]用演化博弈论的方法对产污企业之间、环保部门和产污企业之间相互作用时的策略行为选择进行分析,得出当产污企业不处理污染物的收益大于处理污染物的收益、环保部门对不处理污染物的企业处罚力度过轻或对产污企业进行监测的成本过高时,环境污染必然发生。李寿德(2009)等[133]采用最优控制理论,研究排污权交易条件下的厂商污染治理投资控制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