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幸福指数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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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年龄与城市居民幸福指数

每一个人都在为获取幸福而努力,虽然不同的年龄会有截然不同的幸福体验,但幸福感在个人的整个生命历程中仍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这些幸福体验可以是农民朋友眼中的“久旱逢甘霖”,也可以是中年创业者的“他乡遇故知”,还可以是青年人的“洞房花烛夜”,或者是年少学生的“金榜题名时”。总体而言,不同年龄段的个体会有不同的幸福体验,一方面这可能与个体心理发展的年龄特征、人生历程中所面对的主要矛盾和主要问题有关,例如个体在一生中会按年龄层级不断扮演社会规定角色和经历生活事件,如结婚、生子、工作等。这些与年龄相关的转变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影响幸福感的强弱。另一方面,幸福感可能与某些年龄群体的独特经历乃至所面对的社会机会有关。年龄与幸福感的关系一直以来都受到国内外学者的广泛关注。

不少西方研究者发现主观幸福感在一生中具有较大波动性,个体在一生的不同阶段的幸福感具有差异性(Fiori et al.,2007; Röcke&Lachman,2008; Lachman et al.,2008; Stones et al.,2011)。Blanchflower(2009)综合分析过多个涉及自评幸福感与人口统计学相关的国际调查后发现,老人和小孩的幸福感高于中青年,人一生中的幸福感体验随年龄呈U形曲线趋势变化。中国研究者也对这一问题开展了一些探究,例如陆洛(1997)认为,不同年龄群体的幸福感影响因子不同,中年和青年的主观幸福感差异最大,老年人的主观幸福感较高。许淑莲等(2003)采用心理幸福感量表对777名20~94岁的人进行测查,除“自主性”无明显年龄差异外,个人成长维度较年轻组得分均高于较年长组,与他人积极关系及生活目的维度较年轻组得分均高于老年组,环境掌握维度中年组得分高于老年组,自我接受维度老年组得分显著高于青年组。又如,吴启富和马立平(2007)通过2007年问卷调查分析出北京市城镇居民幸福状况,他们重点从年龄角度分析不同人群的幸福感状况及其幸福观。数据表明,北京居民幸福程度较高,年轻人和老年人比中青年幸福。再如,陈志霞和李启明(2014)从毕生发展的研究视角出发,调查了3192位不同年龄群体的被试者,通过研究比较了6个年龄段的幸福感,发现了不同年龄段的幸福感水平差异显著。目前的研究结果显示不同年龄段的人群其幸福感水平存在不一致,那么,中国不同年龄段的城市居民的幸福指数究竟是否会表现出这样的差异,就值得进一步探讨。

我们的研究参考了邢占军和刘相(2008)的年龄划分标准,充分考虑不同年龄群体的社会历史背景条件差异,对不同年龄段城市居民的幸福指数进行了调查,结果见表4-2。该结果显示,除了人际关系满意度,年龄对居民的总体幸福指数、经济生活满意度、政治生活满意度、文化生活满意度、健康状态满意度和环境生活满意度均有显著影响,大致表现为年龄越大,幸福指数越高的趋势。其中45~54岁居民的各项平均得分均较高,青年群体特别是25~34岁居民的各项平均得分均较低。

表4-2我国不同年龄居民幸福指数各方面平均得分差异的F检验

注:*表示显著水平为95%, **表示显著水平为99%, ***表示显著水平为99.9%,下同。

采用Scheffe法进行多重比较分析发现,45~54岁城市居民的总体幸福指数显著高于18~24岁和25~34岁被调查的居民;35~44岁、45~54岁城市居民的经济生活满意度显著高于18~24岁和25~34岁被调查者;45~54岁和55岁以上的城市居民的政治生活满意度和文化生活满意度显著高于25~34岁被调查者;45~54岁城市居民的健康状态满意度显著高于25~34岁和35~44岁被调查者;25~34岁城市居民的环境生活满意度显著低于18~24岁、35~44岁、45~54岁及55岁以上的城市居民。

结果显示,与其他年龄段的城市居民相比,18~24岁组的幸福指数不高。可能是因为18~24岁组群体初入社会(本研究的研究对象不含大学生),开始寻求独立,但自我认知和社会经验尚不成熟;对物质生活期待比较理想化,十分重视自身需要的满足,但自身客观条件又尚未完全具备满足自身需要的能力;在社交生活丰富且花销较大的同时,往往又面临工作不稳定、收入较低、情感生活受挫的现实困境。这些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该年龄群体的幸福体验。处在这一年龄段的个体大多不能适应严峻的社会现实,对美好现实社会的预期使其在很多方面都有负面情绪,如愤懑不平、失落无助等,从而减低其主观幸福感。

我们的结果似乎说明,25~34岁的城市居民体验的主观幸福感最少。究其原因,可能是与25~34岁年龄群体处于事业的起步期,对物质生活和社会地位具有较大期待,对社会公平和保障体系也有更多要求(张倩妹,邢占军,2008)有关系。步入成年期,个体将会面对无数突然的转变,如面临着自我发展、职业发展、社会融合等多重发展任务,需要同时应对各种各样的生活事件,但由于工作时间较短,收入预期无法得到满足、积蓄较少,同时又要面对谈婚论嫁或生养子女的问题,因此,该年龄群体在感受预期与现实之间心理落差的同时,还要面对因建立家庭带来的角色身份转变和责任负担增加的双重适应压力。这都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本年龄段群体的幸福体验。

35~44岁年龄群体,一方面历经了多年社会生活的磨练,心态较为务实,并且基本完成了个人家庭角色转变的适应过程,自我认知也趋于成熟;同时事业、家庭、生活等方面也都基本呈现稳定上升的状态,这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其幸福体验。另一方面,该年龄群体往往要担负赡养父母、教育子女的责任,可能也会感受到一定程度的压力;并且这个年龄群体正步入事业的发展阶段及关键期,事业成功是这个年龄群体个体最为看重的东西。

45~54岁年龄群体在家庭生活中居于主要地位,子女的长大成人不仅能给个体带来付出的回报与成就感,同时还能逐渐分担家庭的一部分经济和日常生活中的压力。同时,这个年龄群体个体职业发展步入稳定期及高峰期,看重家庭和睦和稳定良好人际关系。事业的稳定和经济水平的提高可以增加该年龄群体的成就体验和快乐感受,这对于这个年龄阶段幸福感水平的提升具有重要意义,而且还会提升其对社会资源的掌控感,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幸福体验(郭永玉,李静,2009)。

值得注意的是,55岁以上年龄群体基本出生于新中国成立前后,亲身经历了我国社会由弱变强、个人生活逐步提高的过程,因此在纵向比较中容易产生强烈的满足感。虽然该年龄群体较多受到身体健康状况的困扰,但国内外研究均发现,对个体生活满意度影响最大的是对待身体健康问题的主观情绪和行为,而非客观患病情况(项曼君,吴晓光,1995; Watten et al.,1997)。处于这个年龄段的绝大多数人快要离开工作岗位,或已经离开工作岗位,且大多数人都还具备充足的体力和精力,会更多地参与到各种社会活动中以及从事各种娱乐休闲活动,从而体验到更多的积极情绪和生活满意度。他们在物质需求降低、社会压力减小以及人生阅历积累的同时,逐渐形成了豁达的心态,能够更加成熟、通达、温和地看待自己、家人和生活,进而一定程度上增加幸福体验(王秋,邢占军,2008)。

总的来说,我们的调查显示出城市居民幸福指数会随着年龄的变化而高低不同,不同年龄段的人们体验到的幸福感程度有所差异。这样的结果提示,国家政策制定者应兼顾处在不同年龄阶段居民的生存状态,给予适当的政策支持,提升其主观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