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瑟王三部曲(套装共3册)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第二部 公主新娘

伊格莲不满意。她想听亚瑟的童年逸事。她听说过石中剑,希望我能写关于它的故事。她告诉我,亚瑟的父亲是神灵,母亲是王后,在他出生那日,天空中惊雷阵阵。也许她是对的,那晚天空的确有雷声,我和一些当时在场的人聊过,但他们那晚都睡了,毫不知情。而石中剑,好吧,的确有一把剑和一块石头,但它们在这个故事中还远远不到登场的时候。那把剑名叫卡里德福洛斯,意思是“猛烈的闪电”,不过伊格莲更喜欢称它为王者之剑[1],我也这么称呼它。亚瑟从不在乎他的长剑被称作什么,他也不在乎自己的童年,我从未听他提只言片语,有一次我询问他年少时候的情况,他却没有回答。“对鹰而言,蛋何足道?”他对我说,他出生、存活,然后变成一名战士,这就是我需要知道的一切了。

但为了我美丽慷慨的保护者伊格莲,我还是把我仅知的一点点故事写下来。亚瑟——虽然乌瑟在格兰温时不承认——无疑是至尊王的儿子,不过他并没有因此得到什么好处,乌瑟有许多私生子,就像公猫制造出小猫。亚瑟的母亲与我最宝贵的王后同名,也叫伊格莲。她来自格温内德的盖伊城堡,据说是格温内德的康内达国王之女,康内达正是乌瑟前一任的至尊王。但伊格莲的母亲并不是康内达的妻子,而是汉尼斯维恩一位领主的妻子,所以伊格莲也不是公主。格温内德的伊格莲在亚瑟快要成年的时候过世了,亚瑟对她的所有描述便是,她是所有男孩梦想中的最出色、最聪明、最美丽的完美母亲。虽然据熟悉伊格莲的凯说,她的美丽因心怀恨意与计谋而尖锐。凯是埃德尼温之子埃克特的儿子,埃克特是盖伊城堡的领主,在乌瑟抛弃了伊格莲与她的四个私生子之后,埃克特将他们置于自己的家中抚养照顾。乌瑟抛弃伊格莲正是亚瑟出生的那一年,伊格莲因此一直没有原谅过她的儿子。她曾说亚瑟是多出来的孩子,不知怎么,她相信若是亚瑟没有出生,她就能一直以乌瑟情妇的身份统治王庭。

亚瑟是伊格莲第四个没有在婴儿时期夭折的孩子。其他三个都是女孩,乌瑟显然更希望他的私生子都是女孩,这样她们长大之后不太可能会要求继承权。凯和亚瑟被一起抚养长大,凯说,即使从没听亚瑟说过,但他俩都很害怕伊格莲。凯告诉我,亚瑟是个孝顺努力的男孩,每一门功课都争取做到最好,不管是阅读还是剑术,但他的母亲却始终不曾满意。虽然亚瑟一直尊敬她,维护她,在她因热病过世时还伤心欲绝地为她哭泣。亚瑟那时十三岁,他的保护者埃克特请求乌瑟帮忙照顾伊格莲那四个穷困的孤儿。乌瑟将他们带到卡丹城堡,可能是觉得那三个女儿能在王室间的联姻博弈中充当有用的棋子。莫甘与康沃尔王子的短暂婚姻止于火灾,摩高斯成了洛锡安的洛特国王的妻子,安娜嫁给了隔海的布列塔尼的一位国王,凯姆伦之子布蒂克。后两桩联姻差强人意,两位国王距离德莫尼亚都太远,无法在战时送来援兵,却也各自为乌瑟派上了些小用处。但亚瑟作为一个男孩没有如此作用,于是他去了乌瑟的宫廷,在那里学习舞枪弄剑。他也遇到了梅林,不过两人对当年的日子都讳莫如深,之后亚瑟就跟随他的姐姐安娜去了布列塔尼。在那里,在高卢人的战乱中,他成长为了一名伟大的战士,安娜意识到善战的弟弟是个有价值的亲戚,所以一直将他的战绩告知乌瑟。这就是为什么乌瑟让亚瑟回来不列颠参与那场战斗,那场以储君亡故告终的战斗。剩下的你全知道了。

现在,我已告诉伊格莲有关亚瑟童年我所知的一切,毫无疑问,她会将这故事以坊间传说润色。她将这些羊皮一张张拿走,命懂得撒克逊语的法庭记录员,格鲁福德之子戴维德将它们翻译成不列颠的通用语,但我不确定他或伊格莲会让这些文字保持原样,不掺入他们自己的想象。我希望自己能有勇气用不列颠的语言写下这些故事,但最受上帝眷顾的桑森主教仍对我所写内容心存疑惑,要不就是试图阻止这项工作,要不就是找了撒旦的小恶魔来干扰我:某天我会发现所有的羽毛笔都不见了,而另一天会发现墨水瓶中有尿液。但伊格莲把所有的东西都复原,除非桑森主教学会熟练阅读撒克逊文,否则他永远也不能证实自己的怀疑——这本书事实上不是一本撒克逊福音。

伊格莲催促我加快进度,请求我告诉她亚瑟的真实故事,随后却抱怨这些实情与她从城堡厨房和更衣室中听来的那些童话传说不同。她想要听变形怪和寻水兽[2]的故事,但我编造不出自己没见过的事物。上帝原谅我,说实话,我的确篡改了一点点事实,但那不是什么要紧事儿。当亚瑟从卡丹城堡前的战场中救出我们时,我意识到他其实早就来了,欧文和他的手下也一直知道亚瑟和他的骑兵事先从布列塔尼前来、埋伏在了卡丹城堡北面的林地中,同样他们也提前知道了甘德利亚斯的军队动向。甘德利亚斯的失策在于焚烧托尔,浓烟成为了警示烽火。整个南方以及欧文的侦察骑兵从中午就开始监视甘德利亚斯了。帮助阿格里科拉击退高菲迪特侵略的欧文,疾行南下去迎接亚瑟,不是出于友谊,而是为了向对方展现逐鹿的实力。对我们来说,欧文的归来是件幸事。但即使如此,这场战役可能也不会像我描述那样发生。如果欧文不知道亚瑟正在附近,他会将莫德雷德交给自己手下最快的骑手,让他把孩子迅速带至安全处,哪怕我们剩下的人全都死于甘德利亚斯的长枪之下。我当然可以写下实情,可吟游诗人让我知道了该如何讲述故事:让听众们保持耐心直至听见他们感兴趣的部分,我认为在最后一刻揭示亚瑟的到来会让整个故事更精彩。这是个小罪孽,重塑故事,但上帝知道,桑森决不会原谅它。

狄那拉克这儿尚为冬日,严寒刺骨。在阿伦兄弟被发现冻死在自己房间之后,布洛奇维尔国王命令桑森允许我们生火取暖。那圣徒坚决地拒绝,直到国王从自己的城堡中遣人送来柴火,于是我们现在终于有火取暖了。虽然柴火不够,火不是很旺,也不怎么暖和,但不管如何,它那小小的火苗能让我的写作变得轻松一些,而且近来被赐福的桑森圣徒不怎么爱管闲事了。两名新人加入了我们的小群体——两个还没变声的男孩儿——桑森一肩承担起了教导他们侍奉我们最伟大救赎者的任务。圣人同样关心他们不朽的灵魂,他甚至坚持男孩们必须睡在他的卧室中,有了他们的陪伴,桑森看起来快乐了不少。我感谢上帝,为此事,为柴火礼物,更为继续写下去的勇气,继续写这个关于亚瑟的故事,写这位无冕之王、上帝之敌和我们的战神。

我就不赘述卡丹城堡前那场战斗的细枝末节了。那是一场一面倒的溃败,而不是势均力敌的战役。只有一小撮瑟卢瑞亚人逃走,叛徒莱加塞特是其中之一,但大多数瑟卢瑞亚人都被俘了。二十来个敌人战死,包括那两个裸体战士,他们倒在了欧文的战枪下。甘德利亚斯、莱杜伊斯和坦纳波斯均被活捉。我没杀人,甚至连我的剑都没有一丝磨损。

其实我也不记得太多战斗的事情了,因为当时只想一直盯着亚瑟看。

他骑在他的母马勒姆芮背上,那是匹黑色大马,蹄子后长着蓬松的边毛,平整的马鞋以皮带系在它的蹄子上[3]。亚瑟手下所有人都骑着这样的大马,马的鼻子被人为撕裂扩大成洞,以使它们呼吸更顺畅。胸前垂挂着的庞大硬皮盾让它们看上去更有威慑力,也保护它们免受枪刺伤害。皮盾又厚又笨重,让马匹无法低头吃草,在战斗结束后,亚瑟命令他的一个马夫为勒姆芮卸下盾甲,让它进食。每匹马都需要两名马夫,一个照看马的盾甲、马衣和马鞍,另一个拉缰引马,除此之外还需要另一个仆人来拿骑士的枪与盾。亚瑟拥有一把沉重的长枪,名为“先锋之枪”[4],而他的勇者之盾[5]由柳木板制成,外面包裹着一层打磨过的银片,闪闪发亮。他的胯部挂着一把名为“阴影之刃”的匕首,著名的王者之剑也挂在旁边,它那黑色剑鞘上以交叉的金线形成网格纹饰。

一开始我看不见他的脸,他的五官都掩藏在头盔宽大护颊的阴影中。头盔上有用来视物的裂缝,有让嘴呼吸的深洞,以打磨光滑的精铁制成,饰有银色的旋涡图腾,顶上还高高点缀着白色鹅毛。这苍白的头盔透着一股致命的气息,它的外形很诡异,有如头骨,暗示它的佩戴者是行于人世的死神。他的披风与羽毛一样,是白色的,自肩膀披挂下来,为他身着的鱼鳞甲挡去了阳光。虽然海威向我形容过,但我以前从未亲眼见过鱼鳞甲,看着亚瑟的盔甲,我完全被“想要拥有一套”这欲望所填满。盔甲是罗马式的,由上百铁片组成,每片都不过拇指指印那么大,行行交叠着被缝到一条及膝长的皮衣上。铁片上方下尖,顶部留有两个用以缝制的小孔,层叠的设计让长枪在刺到下层结实的皮革前至少得先遭遇两层铁片。僵硬的盔甲随着亚瑟的走动叮当作响,不仅如此,亚瑟的铁匠在盔甲的领口处增加了一圈黄金甲,在抛光铁甲中又分散掺杂了一些银甲,好让整套盔甲看起来更加闪耀。为了防止铁甲生锈,每天需要花几个小时来擦拭抛光。另外,在每一场战斗后,总会有一些铁甲脱落遗失,需要重新锻造补充。没几个铁匠能制作这样一件盔甲,更没几个人买得起,亚瑟这身是从他在阿莫里凯杀死的一名法国领主身上得来的。除了头盔、披肩和铠甲,他还穿戴着皮靴、皮手套和一条皮腰带。腰带上正挂着王者之剑,它那装饰着网格纹饰的剑鞘,据说能保护佩戴者不受任何伤害。

对我来说,他就有如一位纯白闪耀的神祇降临人间,让人目眩。我无法将视线从他身上移开。

他拥抱欧文,我听见那两个男人的大笑。欧文是个高大的男人,亚瑟虽然没那么强壮,却能与他视线持平。欧文浑身肌肉,块头很大,亚瑟则是个精瘦结实的男人。欧文拍着亚瑟的后背,亚瑟也回应这亲密的动作。两人互相揽着肩膀,走向抱着莫德雷德的蕊拉。

虽然身着僵硬沉重的盔甲,亚瑟的动作依然轻巧,他在他的国王面前跪下,举起一只戴着手套的手执起婴儿的外袍一角。他将头盔上铰链连接的护颊推到一旁,亲吻那外袍。莫德雷德以尖叫和挣扎回应。

亚瑟站起身,向莫甘展开双臂。她虽比他年长,但也不过二十五六岁,当亚瑟拥抱她时,她开始哭泣,黄金面具轻轻碰撞在亚瑟的头盔上。他紧紧抱着她,轻拍她的后背。“亲爱的莫甘,”我听见他说,“最最亲爱的莫甘。”

直到我看见她在弟弟的怀中哭泣,我才意识到莫甘有多孤独。

他温柔地推开她的怀抱,用双手将银色头盔取下。“我有个礼物给你,”他对莫甘说,“至少我觉得我有——如果海崴德没有私吞掉的话。海崴德,你在哪儿?”

他的仆人海崴德跑向前,接过亚瑟的白羽头盔,递上一串黄金项链,上面镶着熊牙。亚瑟将项链戴到了姐姐的脖颈中。“美丽的东西才配得上我可爱的姐姐。”他说。接着,他坚持要认识一下蕊拉,当听到她亲生孩子的死亡,他的脸上流露出痛苦和同情,蕊拉开始哭泣,亚瑟冲动地拥抱她,差点害莫德雷德被他的鱼鳞甲给挤扁。然后古勒登被介绍给亚瑟,他告诉亚瑟我为了保护莫德雷德杀了个瑟卢瑞亚人,于是亚瑟转身向我道谢。

那是我第一次看清他的脸。

他有一张和善的脸。这是我的第一印象。不,这是伊格莲希望我写的。说实话,我的第一印象是汗,很多很多汗水,那是在炎炎夏日身着金属盔甲的后果。但在汗水之后,我注意到了他的和善亲切,你会在第一眼就信任他。女人们都喜欢他,并不是因为他有多好看——他不算特别英俊——而是因为他看着你时所流露出的兴味盎然与真情实意。他肤色健康,脸庞棱角分明,充满热情。在我初识他时,拜他头盔的皮内衬所赐,他一头深色棕发被汗浸湿,紧紧贴住头皮。他的眼睛也为棕色,鼻梁挺拔,下巴饱满,胡子剃得很干净,但他最显眼的特征是那张嘴。他的嘴特别大,牙齿非常整齐,他很为这一口好牙得意,如果条件允许,每天都用盐清洁,如果没盐,就用清水。他眉目疏朗,透着坚毅,但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他友善的表情和带着顽皮笑意的眼睛。亚瑟身边笼罩着令人愉悦的氛围,他的脸上有某种特质,散发出一种幸福的魅力,将你拥入其中。我当时就注意到了这种特质,之后更发现男人女人在亚瑟的陪伴下都会变得开朗。每个人都变得更乐观,笑声也更多了,而当他离开,沉闷便乘虚而入。然而亚瑟没有大智慧,也不擅长讲故事,他就只是亚瑟,一个好男人,有着充满感染力的自信、活跃不安分的心与钢铁般的意志力。起初你不会注意到那种强硬,即使他本人也极力隐藏,但事实却相反,大堆的战场坟墓可以为此作证。

“古勒登告诉我,你是个撒克逊人?”他逗我。

“阁下。”我跪下,只说出了这两个字。

他弯腰扶着我的肩膀,让我起身。他的触碰坚定有力。“我不是国王,德瓦。”他说,“你不用向我下跪,但我却应该向你下跪,因为你冒着生命危险救了我们的国王。”他微笑。“我为此感谢你。”他有一种本领,能让你觉得在这个世界上他只在乎你,无人可比,而我已经完全迷失在对他的憧憬中。

“你多大?”他问我。

“十五岁,大概。”

“但看上去强壮得像二十岁!”他笑着说,“谁教你战斗的?”

“海威,”我说,“梅林的管家。”

“哈!最棒的老师!他也是我的老师,亲爱的海威还好吗?”他问得热切,我却说不出话,也没有勇气回答。

“死了。”莫甘替我说道,“被甘德利亚斯杀了。”她从面具嘴部的缝隙中朝几步外被俘的国王吐出一口口水。

“海威死了?”亚瑟的问题是冲我来的,他盯着我,我只能点头,把眼泪眨去。亚瑟立刻抱住了我。“你是个好人,德瓦。”他说,“你救了我们国王的性命,我欠你个奖赏。你想要什么?”

“成为一名战士,阁下。”

他微微笑着,后退几步看着我。“你很幸运,德瓦,你就是你所向往的人。欧文阁下?”他转身,对满臂文身的壮硕战士说:“你用得上这位撒克逊勇士吗?”

“用得上。”欧文爽快地回答。

“那他就是你的了。”亚瑟一定觉察到了我的失望,他转回身,一手搭在我的肩膀上。“暂且如此吧,德瓦,”他温柔地说,“我要的是骑兵,不是枪兵。先跟着欧文吧,在战士这行,没人能比他教得更好。”他用戴着手套的手捏了捏我的肩膀,转身挥手,示意看管甘德利亚斯的两名守卫走开。被俘的国王站在胜利者的旗帜下,身边已经聚集了一群人:亚瑟的骑兵头戴钢铁头盔,身穿外绣铁甲的皮夹,肩披布制或羊毛披风,与欧文的枪兵、托尔山的逃难者们一起围在草地上。而在正中,亚瑟与甘德利亚斯面对面站立。

甘德利亚斯挺直了背。他没有武器,却不愿放下自己的骄傲,毫不退缩地与亚瑟对峙。

亚瑟安静地走到离被俘的王两步远的地方。众人都屏住了呼吸。亚瑟的黑熊白旗飘扬在莫德雷德的龙旗与欧文的野猪旗帜之间,在甘德利亚斯身上投下阴影;而在甘德利亚斯脚下则躺着他自己的狐狸旗,胜利的人们在其上吐口水、尿尿,并狠狠践踏。在甘德利亚斯的注视下,亚瑟从剑鞘中拔出了王者之剑。它的钢刃微微泛着蓝芒,精光锃亮,同亚瑟的铠甲、头盔和盾牌一样。

我们等待着致命一击,但亚瑟却单膝跪下,将王者之剑的剑柄递给甘德利亚斯。“国王陛下。”他谦逊地说,本期待着甘德利亚斯之死的围观者们纷纷惊讶地张大了嘴。

甘德利亚斯犹豫了一瞬间,伸手去碰了碰长剑的剑柄圆头。他什么都没说,也许是过于惊讶,反而无言以对。

亚瑟站起身,还剑入鞘。“我发誓保护我的国王,”他说,“而不是杀害另一位国王。梅里尔之子甘德利亚斯,你的命运,不该由我决定,但在做出决定之前,你会被关押。”

“谁来做决定?”甘德利亚斯追问。亚瑟犹豫片刻,自己也不确定这答案。我们的很多战士都叫嚣着要杀掉甘德利亚斯,莫甘催促她的弟弟为诺维娜雪恨,妮慕也尖叫着要杀了被俘的王为自己报仇,但亚瑟摇摇头。很久以后,他向我解释这件事,甘德利亚斯是波伊斯国王高菲迪特的表亲,这会让杀甘德利亚斯变成一种宣战行为,而不是单纯的复仇。“我渴望和平,而和平鲜有自复仇中诞生。”他后来承认,“也许我应该杀了他,不过那也不会改变任何结果。”面对甘德利亚斯,在卡丹城堡的斜阳中,亚瑟仅仅回答,甘德利亚斯的命运将由德莫尼亚议会决定。

“那莱杜伊斯呢?”甘德利亚斯指了指站在他身后那一脸惊恐、面色惨白的高挑女子。“我请求让她与我待在一起。”他补充道。

“那婊子是我的。”欧文粗暴地说。莱杜伊斯摇着头朝甘德利亚斯靠得更近。

“她是我的妻子!”甘德利亚斯向亚瑟怒吼,就这样坐实了之前那个传闻——他的确娶了这个出身卑贱的爱人。这意味着他与诺维娜的婚姻无效,虽然这是桩罪行,但比起他对她犯下的其他暴行,也算不上什么了。

“不管她是不是你的妻子,”欧文坚持说,“她归我了。”他看出亚瑟的犹豫。“除非议会作出别的决定。”他补充了一句,故意学亚瑟的口吻。

亚瑟似乎很为欧文的要求苦恼,但他在德莫尼亚的地位还不明确,虽然被指派为莫德雷德的保护者、王国的一大军阀,但这仅让他与欧文平起平坐。我们都注意到,在击败瑟卢瑞亚之后,亚瑟掌握了实权,但欧文正通过要求莱杜伊斯成为自己的奴隶来提醒亚瑟,他拥有与之平等的地位。这阵尴尬一直持续到亚瑟为了德莫尼亚的团结牺牲了莱杜伊斯。“欧文已作下决定。”他对甘德利亚斯说,旋即转过身,不愿看见自己的言语对这对恋人所造成的影响。莱杜伊斯先是尖叫抗议,然后就安静下来,被欧文的一名手下拖走了。

坦纳波斯对莱杜伊斯的不幸报以嘲笑。他是名德鲁伊,不会受到任何伤害。他不是囚犯,随时可以自由离开,虽然他必须单独一人离开,无水无粮,也没有任何人会为之祝福。然而,我不能就这样让他离开,今天发生的事情已给了我勇气。我跟着他,穿过散布着瑟卢瑞亚死者的草地。“坦纳波斯!”我在他身后叫道。

德鲁伊转过身,眼看着我拔出剑。“小心点,小子。”他挥了挥月形尖端的手杖,以示警告。

我以前会害怕,但如今一个崭新的战士灵魂充斥我体内,我朝他走近一步,用剑刺向他纠结的白须。钢铁的碰触让他的脑袋猛地向后一缩,毛发中系着的黄色骨头碰撞作响。他棕色的老脸上布满皱纹和疤痕,眼睛充血,鼻子歪斜。“我应该杀了你。”我说。

他大笑起来。“那不列颠的诅咒便会跟随你。你的灵魂将永不能抵达彼世,你将遭受不计其数的无名痛苦的折磨,而我将成为它们的创造者。”他朝我吐出一口唾沫,试图将剑刃推开,但我将剑柄握得很紧,他突然意识到了我的力量,警觉起来。

有一些看客跟在我身后,试图警告我杀死德鲁伊会给我带来可怕的命运,但我无意杀死这老人,我只想吓唬他。“十多年前,”我说,“你去过马多格的领地。”马多格便是我母亲的主人,甘德利亚斯年轻时洗劫过的领主。

坦纳波斯点头,表示记得这场劫掠。“我们去过,我们干了场好买卖。那天收获颇丰!我们抢到很多黄金,”他说,“还有很多奴隶。”

“你还挖了个死人坑。”我说。

“那又如何?”他趾高气扬地斜眼看我,“诸神一定很喜欢那些祭品。”

我微笑,剑尖轻划过他瘦削的咽喉。“我还活着,德鲁伊。我活下来了。”

坦纳波斯花了几秒来理解我所说的话,随即脸色发白,浑身颤抖。他明白了,在整个不列颠,只有我握有杀死他的力量。他已将我献给诸神,但却一时大意,没有确认祭品的命运,这意味着诸神已将他的性命交诸我手。他惊恐地尖叫,以为我的剑就要刺进他的咽喉,我却从凌乱的胡须中收回了剑。他转身逃跑,颤抖着奔过田野。我在他身后哈哈大笑。他拼命想要逃离我,却在跑到树林边界时停下转身,用瘦骨嶙峋的手指指着我。“你妈妈还活着,小子!”他大叫,“她还活着!”然后便逃走了。

我呆立原地,瞠目结舌,手持利剑。倒不是我与母亲的感情有多深厚——我几乎已不记得她,也回忆不起任何母子亲情——而是她还活着这个事情本身让我的世界天翻地覆,就如同梅林大厅今早的毁灭。我摇了摇头,坦纳波斯怎么可能在一堆奴隶中偏偏记得这一个?他一定是在撒谎,仅仅是想用言语扰乱我的心神,只是这样而已。于是我收剑回鞘,慢慢地走回堡垒。

甘德利亚斯被关押在卡丹城堡大厅外的一间屋子。那晚举行了一场丰盛的晚宴,虽然因为赴宴人数众多,一份份肉食都切得很小,烹饪也颇潦草。那晚更多的时间被老友们用来交换不列颠和布列塔尼的消息,因为亚瑟的许多手下原本都来自德莫尼亚和不列颠其他王国。我当时记不清亚瑟手下们的名字,在场的骑兵有七十多人,还有马夫、仆人、女人和一群小孩。之后我将会熟知亚瑟的战士们的威名,但对那晚的我来说,它们没有任何意义:达戈内、阿格拉瓦、凯、兰瓦、巴岚和巴林兄弟、高文和亚格拉宾兄弟、布雷斯、埃尔第,以及贝德维尔。我倒是注意到了墨凡斯,因为他是我所见过最丑的男人——扭曲的相貌,肿胀的头颈,裂开的兔唇,畸形的下巴——丑得让他反而以此为荣。我也注意到了塞格拉莫,他是黑人,我前所未见,以前甚至连他们的存在都不相信。他个子瘦长,性情乖僻,沉默寡言,但当别人硬是要求他用他那糟糕的英语讲述故事时,他却能让整个大厅的人听得如痴如醉。

另外,我当然还注意到了艾利恩。她是个苗条的黑发女人,比亚瑟年长几岁,瘦削的脸庞严肃文雅,显得很有智慧。那天晚上,她身着王室服饰,礼服以铁土染成锈红色,以银链为腰带,长长的宽袖镶有水獭毛。她细长的脖子上佩戴着闪闪发光的沉重黄金项圈,手腕上戴着黄金手镯,胸前佩有象征亚瑟的熊纹章彩釉胸针。她举止优雅、寡言少语,看亚瑟的眼神充满保护欲。我以为她一定是位王后,至少是位公主,但她却像个普通仆人一样端菜上酒。

“艾利恩是个奴隶,小伙子。”丑八怪墨凡斯说。他蹲坐在大厅的地上,正面对我,看见我在观察那个从摇曳火光下走入厅堂阴影处的高挑女人。

“谁的奴隶?”我问。

“你觉得呢?”他一边说着,一边将猪肋排塞进嘴里,用他仅剩的两颗牙齿将多汁的肉从骨头上啃下。“亚瑟的。”他将吃剩的骨头扔给厅里众狗中的一条,“他的奴隶,当然,同时也是他的情人。”他打了个饱嗝,举起角杯饮酒。“是他的姐夫布蒂克国王送给他的。那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她比亚瑟大了好几岁,我想布蒂克一定以为他很快会厌倦,但亚瑟一旦喜欢上某个人,就会很长情。那两个是她的双胞胎儿子。”他捻起一缕油腻的胡子,指了指大厅后方,两个九岁左右的阴沉男孩正端着他们的食碗,蹲坐在泥土中。

“亚瑟的儿子?”我问。

“还能是谁的。”墨凡斯嘲讽地说,“他们的名字是安赫和罗赫,极受他们父亲的宠爱。给这两个小杂种的所有东西都是最好的,而这正是他们的身份——杂种,小子。完全一无是处的小杂种。”他的声音中带着真正的恨意。“我告诉你,男孩,乌瑟之子亚瑟是个伟大的人,他是我见过最好的战士、最慷慨的男人和最公正的领主,但说到养育后代,我跟一头母猪也能干得比他好。”

我将视线重投向艾利恩:“他们结婚了吗?”

墨凡斯大笑。“当然没有!但她这十年来都让他很快活。我跟你说,总有一天他会将她送走,就跟他老爹送走他老娘一样。亚瑟会娶某个王室中人,她不会有艾利恩一半的温柔,但那是亚瑟那样的男人的宿命。他们必须和门当户对的女士结婚。不像你和我,小子。我们能娶我们想要的任何人,只要她们不是王室的。你听那边!”他咧嘴笑笑,一个女人的尖叫从大厅外传来。

欧文已经离开大厅,并终于教导了莱杜伊斯她的新义务。亚瑟因那声音而迟疑,艾利恩扬起她优雅的头,朝他皱眉,但整个大厅中唯一关注着莱杜伊斯不幸遭遇的人却是妮慕。她包扎着绷带的脸庞专注且忧伤,可这尖叫却让她微笑,因她知道这声音会给甘德利亚斯带来多大的折磨。妮慕的心中没有宽恕二字,一丝一毫都没有。她已向亚瑟和欧文请求,想要亲手杀死甘德利亚斯,却被拒绝了,不过只要妮慕还活着,甘德利亚斯就绝对有理由感到害怕。

第二天,亚瑟率领一队骑兵去了怀君岛,他们在晚上返回,报告说梅林的处所已被烧成白地。骑兵们还带回了可怜的疯子佩里诺和忿忿不平的德鲁依丹,他们躲在神圣荆棘那些修士们的一口井中避过了劫难。亚瑟宣布他将重建梅林的大厅,虽然缺钱少人,我们不知道那该如何办到,但古勒登被正式任命为莫德雷德的王室建筑师,并奉命开始砍伐树木,准备重新建造托尔山的建筑。佩里诺被关进了一间空置的石头贮藏室,那地方属于林第尼斯的罗马庄园,靠近卡丹城堡,亚瑟手下男人们的女人、孩子和奴隶都被安置于此。亚瑟亲自安排了所有事情。他一直是位忙碌的人,痛恨无所事事,在甘德利亚斯被俘之后的头几日,他从清晨工作到深夜,大部分时间都用来为他的追随者们安排生计;分配给他们王室土地;扩建房屋让他们的家人入住——这一切还不能冒犯到林第尼斯原本的住民。庄园本来属于乌瑟,现在归亚瑟了。任何烦琐的小事对亚瑟来说都很重要,有一天,我甚至发现他在使劲搬动一大块铅块。“来帮我一下,德瓦!”他叫我。他记得我的名字,这让我受宠若惊,急忙过去帮他搬那沉重的铅块。“这可是稀罕物!”他高兴地说。他赤裸着上半身,皮肤上染着铅印。他计划把这铅块切成条,来连接庄园的石渠。那些沟渠曾将一汪清泉中的水导入庄园内部。“罗马人离开时,将所有的铅都带走了,”他解释道,“所以供水渠没用了。我们应该让它重新运作起来。”他放下他那头的铅块,擦了擦眉头。“让我们的水渠重新运作,重建桥梁,在浅滩上铺设路面,挖出蓄水池,然后想个招儿说服赛思人离开。这些工作够一个人忙一辈子了,你说是吧?”

“是的,阁下。”我紧张地说,心里疑惑为什么一位长官会忙着亲自来修水渠。当天稍晚时候,议会就要召开了,我本以为亚瑟会忙着为此准备,但比起国事,他似乎更关心这块铅。

“我不知道你有没有看见过铅块,或者用刀割过。”他有些伤感地说,“我应该知道的。等下我要去问问古勒登,他好像无所不知。你知道吗,如果要用树干来做栋梁,就要把它上下颠倒地放置。”

“不知道,阁下。”

“可以不让潮气上升,你看,还能防止木材腐坏。这是古勒登告诉我的。我喜欢这类知识。这些是实用的好知识,是那种让世界能够正常运转的知识。”他对我露齿一笑,“你觉得欧文怎么样?”

“他对我很好,阁下。”我回答,这问题让我有些尴尬。事实上,我还是有点怕欧文,虽然他从未对我有任何不好。

“他应该对你好的,”亚瑟说,“每个首领都要靠优秀的下属来维系声誉。”

“但我更想为您服务,阁下。”因年轻而生的轻率言语就这么脱口而出。

他笑了。“将来会的,德瓦,将来会的。以后,等你经历过为欧文战斗这个考验之后。”他非常随意地说出这话,但后来我怀疑他是否已预见了之后的情形。那以后,我的确经受了欧文的考验,虽然很艰难,也许亚瑟正是想让我在加入他的军队之前再上一课。他弯腰再次去抬铅块,正在这时,老旧的建筑间传来了一声咆哮。那是佩里诺在抗议对他的监禁。“欧文说,我们应该把可怜的老疯子送到亡者之岛去,”亚瑟指的是那座专门用来抛弃有暴力倾向的疯子的岛屿,“你觉得呢?”

他居然会问我,我为此大吃一惊,都没能立刻作答,后来才结结巴巴地说,梅林很喜欢佩里诺,之前也让他待在正常人当中,我觉得应该尊重梅林的意愿。亚瑟认真地听着,看上去甚至很感谢我的意见。他当然不需要它,但还是试图让我觉得自己受到重视。“那就让佩里诺留下来吧,伙计。”他说,“现在抓住那头,抬!”

第二天,林第尼斯就空了不少,莫甘和妮慕回怀君岛了,她们打算要重建托尔。妮慕毫不理会我的道别,她的眼伤还没好,心中充满仇恨,除了向甘德利亚斯复仇,她对人生已一无所求,但这请求被拒绝了。亚瑟与他所有的骑兵北上格温特边界去支援图锥克,欧文留下来待在卡丹城堡大厅,我也一样。我也许是一名战士,但在那个盛夏,收获粮食比在要塞堡垒站岗更重要,所以我放下了我的剑,以及从一个瑟卢瑞亚死人那里得来的头盔、盾牌和皮胸甲,去国王的农田帮助农奴采集黑麦、大麦和小麦。这活儿很累人,所使用的短镰刀必须时不时在一个磨刀器上磨利。磨刀器其实就是一根木棒,先将其浸至猪油里,再涂上一层细沙,就能用来磨利镰刀的刀刃——虽然我觉得这样磨出来的刀刃并不够锋利。即使健壮如我,不停地弯腰和拽拉也累得腰酸背疼。住在托尔山时,我从未这样高强度地劳作,但如今离开了梅林的特权世界,加入欧文的军队,我体验到了这种艰辛。

我们把割下的谷物堆在田野中,将大堆大堆的黑麦秸用车运送到卡丹城堡和林第尼斯。麦秸是用来修补茅草屋顶的,还可以填充床垫,这样我们的床就能免受几天虱子和跳蚤之害,虽然好日子也持续不了多久。就在那些日子里,我留起了我人生第一副胡须,纤细的小束金毛,这让我非常骄傲。我白天在田间干苦力,每天晚上还得受两个小时的战斗训练。海威把我教得很好,但欧文要的是更好。“你杀死的那个瑟卢瑞亚人,”在某个晚上,我刚结束与一名叫马蓬的战士的木剑较量,正汗流浃背时,欧文对我说,“我敢用你一个月的收入跟你赌一只死耗子,你一定是用剑刃杀死他的。”我没有应赌,但承认自己在战斗中的确用剑刃像斧子一样劈切。欧文大笑,然后挥手示意马蓬退下。“海威总是教人用剑刃战斗,”他说,“下次观察亚瑟战斗时的动作,砍,砍,砍,就像是要赶在雨季前割下干草。”他拔出了自己的剑。“用剑尖,孩子。”他对我说,“总是用剑尖。这样杀人更快。”他冲向我,我只能左躲右闪。“如果你用剑刃,”他说,“就意味着你已经身处空旷之地,盾墙已破,盾墙若被攻破,那你已经是个死人了,不管你是多么出色的剑士。但如果盾墙仍在,就意味你正与战友肩并肩,没有空间来挥剑,只能刺。”他再一次出剑,我随之闪避。“你知道为什么罗马人都用短剑吗?”他问我。

“我不知道,阁下。”

“因为短剑比长剑更易刺击,这就是原因。”他说,“我不是在劝你们换剑,但记住,要用刺的。剑尖总是带来胜利,总是。”他背过身,突然转回来用剑刺向我,我不知怎的居然用一把笨拙的木剑将他的剑拨在了一旁。欧文咧开嘴笑了:“你很敏捷,”他说,“这很好。你可以的,孩子,只要你保持清醒。”他将剑插回剑鞘,眺望东面。他是在看远方有无灰色模糊的烟迹——那是军队入侵突袭的证据,但对撒克逊人来说,与我们一样,这个时节也是收获季,比起越过我们的边界,他们有更好的事情去做。“你觉得亚瑟怎么样,孩子?”欧文忽然问我。

“我喜欢他。”我尴尬地说,正如亚瑟问我关于欧文的问题时同样紧张。

欧文转头看向我,一头蓬松杂乱的头发和他的老朋友乌瑟很像。“哦,他是挺招人喜欢的,”他不太情愿地说,“我一直都喜欢亚瑟。每个人都喜欢亚瑟,但只有老天知道他到底在想什么。除了梅林。你觉得梅林还活着吗?”

“我知道他还活着。”我热切地回答,其实一无所知。

“很好。”欧文说。我来自托尔,所以他以为我有旁人所没有的神奇知识。我逃出一名德鲁伊的死人坑这件事也已经在他的战士们中传开了,在他们眼中,我既幸运又吉利。“我喜欢梅林,”欧文接着说,“即使他将那把剑给了亚瑟。”

“卡里德福洛斯[6]?”我问,使用了王者之剑的威尔士名称。

“你不知道?”欧文惊讶地说。他听出了我声音里的惊奇,这不奇怪,因为梅林从没说过送出这件了不起的礼物的事情。他有时会提起亚瑟,他在亚瑟短暂地待在乌瑟王庭期间认识的他,但梅林的语气中总会带着怜爱与轻蔑,就好像亚瑟只是个反应迟钝但努力向上的学生,自己从未预见到他能有所作为。不过梅林将这把名剑交给亚瑟这个事实,说明他对亚瑟的期望远远超过他所声称的。

“卡里德福洛斯,”欧文向我解释,“是在彼世由戈万南所铸。”戈万南是铸艺之神。“梅林在爱尔兰发现了这把剑,”欧文接着说,“在那里它被称为卡道尔寇格。他是在一场迷梦之赛中,从一名德鲁伊那里赢来的。那爱尔兰德鲁伊说,如果卡道尔寇格的佩戴者陷于绝境,可以将剑插入泥土,戈万南就会离开彼世前来相助。”他摇了摇头,并不是不相信,而是为之惊叹。“但为什么梅林要将这礼物送给亚瑟呢?”

“为什么不呢?”我小心翼翼地问,察觉到欧文这问题中的嫉妒之意。

“因为亚瑟不信仰诸神。”欧文说,“所以不该给他。他甚至都不相信基督教崇拜的那懦弱的上帝。就我所知,亚瑟什么都不相信,除了高头大马,天晓得它们有什么用。”

“它们很吓人。”我回答,希望能对亚瑟保持忠诚。

“哦,它们是很吓人。”欧文说,“但前提是你以前没见过那种大马。它们很慢,跑起来比正常的马要慢上两三倍,它们需要两个马夫,如果不用那种笨重的鞋子绑住,它们的蹄子会像热奶油一样轻易裂开,而且它们也不敢冲进盾墙。”

“它们不敢?”

“没有马敢!”欧文轻蔑地说,“扎稳阵脚,全世界任何一匹马都会在一排密集的长枪前转弯避开。在战场上,马一点用处都没有,孩子,除了带着斥候跑得远、搜查的地域广。”

“那为什么——”我开口。

“因为,”欧文预料到我会这么问,“一场战斗的关键,孩子,在于攻破敌人的盾墙。其他事情都很简单,亚瑟的马威吓敌人,让整个战线陷入混乱。但总有一天会出现临危不乱的敌人,到时但愿诸神保佑那些大马吧。也愿诸神保佑亚瑟,如果他从马上被击落,必须穿着那身鱼鳞甲徒步作战的话。战斗中唯一有用的金属就是手中的剑和长枪顶端的铁头,其余的都是多余的重量,小子,置人于死地的重量。”他盯视着堡垒监狱,莱杜伊斯正在那里牢牢抓着将甘德利亚斯监禁起来的栏杆。“亚瑟在这里混不下去的,”他自信地说,“一次败仗,就会让他起航回阿莫里凯,回去那个会崇拜大马、鱼鳞甲和华丽宝剑的地方。”他吐了口口水,我知道欧文虽然宣称自己喜欢亚瑟,却有别的情绪,比嫉妒还要深刻的情绪。欧文知道自己有个对手,但他在等待,我猜亚瑟也在隐忍,他们对彼此的敌意让我很担心,我喜欢他们。欧文对莱杜伊斯的悲痛报以微笑。“她是个王室婊子,就是这么回事,”这大块头男人说,“但我会击垮她的。那是你的女人吗?”他朝露奈特点了点头,她正拎着一袋水走向战士们的临时营地。

“是的。”我脸红着承认了。露奈特,正如我的胡子,是我的成年标志,两者我都笨拙地展示了出来。露奈特决定留下和我在一起,不和妮慕一起回怀君岛的废墟了。这决定其实是她个人的,我依然对我们的关系深感紧张,虽然她似乎对此安排毫无异议。她住进了营地的一角,将那里打扫干净,用些柳条的屏障将那空间隔开,然后自信满满地谈论着我们俩共同的未来。我本以为她想和妮慕待在一起,可自从妮慕被强暴后就变得安静孤僻。事实上,她已经变得充满敌意,避开所有人的谈话,也不与任何人交流。莫甘治疗了她的眼睛,为莫甘打造面具的金匠也提议为她打造个黄金球以代替她失去的眼球。露奈特和我们其他人一样,变得有些害怕这个陌生的、令人讨厌的、充满怨气的妮慕。

“她是个漂亮姑娘。”欧文勉强夸了夸露奈特,“但和战士们住在一起的女孩,目的只有一个,就是钱。所以你得确保让她一直快活,不然她一定会折腾死你的。”他在自己的外衣口袋中掏了掏,找出一枚小小的金戒指。“把这个给她。”他说。

我嗫嚅着表示了感谢。战士首领的确该赠予下属们礼物,但即使这样,这枚戒指对我来说也太贵重了,我还没有为欧文打过一场仗呢。露奈特喜欢我用从剑柄上拆下的银线给她做的戒指,这是她宝物收藏的起点。她在暗淡的银戒表面刻了个十字,并不是因为她是个基督徒,而是十字形状表示这是一枚恋人戒指,表示她已从一个小女孩成长为女人。有些男人也会佩戴恋人戒指,但我渴望的却是胜利的战士们用手下败将的枪尖打造的铁环。欧文在他的胡子上挂了几十枚这样的铁环,手指还因佩戴着另几枚而发黑。我注意到,亚瑟一枚也没有戴。

等我们自己在卡丹城堡附近的田野收割完毕后,又走遍了整个德莫尼亚去征收税粮。我们拜访了藩王和领主,莫德雷德的金库中负责计算税款的一位记账员总是伴我们左右。想来其实挺奇怪的,现在莫德雷德是国王,我们已不是在填充乌瑟的金库,但即使是婴儿国王也需要钱来支付亚瑟的军队以及其他所有保卫德莫尼亚边界的兵士们的开支。欧文手下一部分人被派往位于德罗寇布法斯的前线堡垒支援格兰特,剩下的人要暂时充当收税人。

欧文这个有名的战争爱好者居然没有去德罗寇布法斯,也没有回格温特,而是留下来做评估税粮这种平凡工作,这让我颇感惊讶。我觉得这种工作挺卑贱的,但我不过是个毛没长齐的小鬼,当然不会了解欧文的心事。

税收对欧文来说比任何撒克逊人都重要。我之后才明白,税收是一个不事劳作者最好的致富之源,现在乌瑟已死,欧文便有了可乘之机。一个接一个领地,欧文都会将收成报得很惨淡,以此来降低税收,同时将领主们报答他虚报数额的贿赂收进自己的钱包。他对此倒也坦诚。“我这么做,乌瑟绝不会放过我。”某日我们沿着南海岸走向罗马城镇伊斯卡时,他对我这么说。他说起已故先王时满怀感情。“乌瑟是个机灵的老家伙,总是精明地知道自己能收入多少,但莫德雷德知道什么?”他看了看他的左手边。我们正经过一座山丘顶上一片辽阔荒芜的原野,往南面看去,是水波粼粼、一片空寂的大海,海风猛烈地吹着,让灰色的波浪破碎成点点白色。远处的东面,砂砾延绵的海岸线终结处,海浪拍打着巨大的海岬化作白沫。那海岬几乎像是一座小岛,与大陆连接的只有一条细细的石块粗砾堤道。“知道那是哪里吗?”欧文用下巴朝那海岬指指。

“不知道,阁下。”

“亡者之岛。”他吐了口口水以驱散厄运,我停下脚步,盯着那个德莫尼亚人噩梦的来源。那海岬正是疯子之岛,佩里诺与其他疯狂暴力灵魂最后的归属地,一旦他们越过那道层层守卫的堤道,便会被判定为死人。这座岛在跛腿的黑暗神祇矿顿的看守之下。那些人说库堑之穴——彼世的入口——就位于此地,隐藏于岛中绝境。我心怀惧意地盯着它,直到欧文拍拍我的肩膀。“你永远不需要担心亡者之岛,孩子,”他说,“你的肩上扛着颗聪明脑袋。”他朝西走去。“我们今晚住在哪里?”他问鲁尔文。鲁尔文是国库的记账员,他的骡子正背负着今年被篡改的账目。

“伊斯卡的凯杜伊亲王那儿。”鲁尔文回答。

“哈,凯杜伊!我喜欢凯杜伊!我们去年从这个臭流氓那里拿了多少?”

鲁尔文都不用看他木制账目条上的刻痕,就报出了一连串兽皮、羊皮、奴隶、锡锭、鱼干、盐和谷物粉的数目。“不过,他付的大多是黄金。”他补充。

“我更喜欢他了!”欧文说,“那搞定他的价位是多少,鲁尔文?”

鲁尔文估算了一下凯杜伊前一年所付总额的一半,结果那也是我们在凯杜伊亲王的宴客厅中用过晚餐之后,双方敲定的准确金额。这个地方很大,由罗马人建造,带圆柱的门廊正对一道狭长的林谷,林谷直通向埃克塞河的近海河段。凯杜伊是德莫尼亲王,我们的王国德莫尼亚正是由这个宗族而得名,凯杜伊的封号让他成为王国中的二等贵族。国王当然是第一等,像格兰特、凯杜伊这样的亲王以及比利其的迈尔沃斯这样的藩王为次等,他们之后则是像梅林这样的部族首领,但阿瓦隆的梅林同时也是名德鲁伊,这就使他完全凌驾于等级制度之外。凯杜伊身兼亲王与族长之职,统治着由伊斯卡到康沃尔国界之间所有土地上居住着的血缘部族。曾几何时,不列颠的所有部族各自为政,一个凯特沃尼人和一个比利其人看上去截然不同,但罗马人让我们都变得一模一样。只有一些部族,像凯杜伊的,还保持着他们与众不同的外貌特征。他的部族相信自己比其他不列颠人要优秀,为此缘故,他们在自己的脸上文着部族与氏族的纹饰。每条山谷中都住着不同的氏族,每个氏族通常由十几个家族构成。氏族间的竞争很激烈,但无法与凯杜伊亲王的部族同不列颠其他部族之间的争斗相比。部族的首都是罗马城镇伊斯卡,它坚固的城墙与石头建筑同格兰温的一样雄伟,虽然凯杜伊更喜欢住在镇外自己的别墅中。大多数镇民遵循罗马人的生活方式,并不文面,但墙外凯杜伊领地的山谷,罗马人的统治从未深入其中,在那里,每一个男人、女人和小孩的脸颊上都有蓝色的文身。这是一个很富足的地区,但凯杜伊亲王仍希望它变得更富有。

“阁下最近去过沼泽地吗?”那晚他问欧文。这是个温暖怡人的晚上,晚餐设在了面向凯杜伊别墅的露天门廊处。

“没有。”欧文说。

凯杜伊咕哝了几句。我在乌瑟的至高会议上见过他,但这是我第一次近距离地看清这个负责守卫德莫尼亚、抵御康沃尔和遥远爱尔兰侵略的人。亲王是个中年人,矮个、秃顶、体格健壮,脸颊、手臂和腿上都文着部族标志。他穿着不列颠服饰,却喜爱罗马式别墅,这里有石砌道路、罗马圆柱,清水顺石槽管道流经中庭,直至门廊,形成一洼小巧的洗脚池,又流过一座大理石水坝,汇入山谷下方的溪流中。我看出来了,凯杜伊过得很不错,他的农产富饶、牛羊肥硕,他的许多女人们也很快活。他还远离撒克逊人的威胁,可他仍不满意。“沼泽那儿有钱捞。”他告诉欧文,“锡。”

“锡?”欧文的声音听来傲慢。

凯杜伊严肃地点头。他醉得挺厉害,但下面桌子上用餐的大多数人也都差不多。他们全是战士,不管是凯杜伊的人还是欧文的人,可我的年纪小,不得不站在欧文的座椅后,做他的持盾侍从。“锡,”凯杜伊又说,“还有黄金,大概吧,不过肯定有很多锡。”他们的对话很私密,晚餐差不多结束了,凯杜伊已命奴隶女孩去伺候战士们。没人注意两位首领,除了我和凯杜伊的持盾侍从——那是个懒散的小伙子,正目瞪口呆地盯着奴隶女孩们胡闹。我在注意听欧文和凯杜伊的谈话,但一言不发、腰板笔直,这样他们大概会忘记我还站在这里。“你也许不要锡,”凯杜伊对欧文说,“但是有很多人想要。要炼青铜就一定得用上锡,在阿莫里凯他们出很高的价格来买锡,更别提那些内陆偏远的国家了。”他猛地伸出一拳,似乎是在鄙视德莫尼亚其余人等,然后突然打了个嗝,自己都吃了一惊。他喝下一口好酒来暖胃,皱起了眉头,似乎想不起之前说到哪里。“锡。”他总算开口,想起来了。

“那给我讲讲吧。”欧文看着他的一个手下脱光了一个女奴隶的衣服,往她的肚皮上涂黄油。

“那不是我的锡。”凯杜伊咬牙切齿地说。

“总是谁的吧。”欧文说,“你要我去问鲁尔文?谈到钱和所有权,他可是个聪明的混蛋。”他的手下用力拍打着那女孩的肚子,黄油溅得满桌都是,引起一阵哄笑。那个女孩出言抱怨,但那人叫她安静,然后开始将黄油和猪油抹在她身体的其他部位。

“事实上,”凯杜伊加重语气,希望把欧文的注意力从赤裸的女孩身上引回来,“乌瑟让一群康沃尔人来干了。他们来老罗马矿山工作,因为我们的人都没有这个技术。那些杂种保证,听好了,他们保证会交税给你们国库,但那群混蛋把锡都运回康沃尔了。这事千真万确。”

听到这里,欧文的耳朵竖起来了。“康沃尔?”

“他们从我们的土地上赚钱。我们的土地!”凯杜伊愤怒地说。

康沃尔是个独立的王国,位于德莫尼亚西面半岛的顶端,从未被罗马人统治过,是个神秘的地方。大部分时候,他们都与我们和平共处,但马克国王时不时会从他最新一任老婆的床上爬起身,派一支突袭兵越过泰马河。“康沃尔人在这里干吗?”欧文用与主人一样愤怒的声音问道。

“我告诉你了,偷我们的钱。而且还不只这样。我丢过肥牛羊,甚至丢过几个奴隶。这些矿工太放肆了,他们还少付给你们钱。但你永远也找不到证据。永远。即使是你那个聪明的伙计鲁尔文,也没本事看着沼泽地的洞告诉我每年应该产出多少锡。”凯杜伊朝一只飞蛾猛地挥出拳头,接着郁闷地摇头。“他们觉得自己能凌驾于律法之上,这就是问题所在。就因为乌瑟是他们的保护者,他们就觉得能违法乱纪。”

欧文耸耸肩。他的注意力回到了抹着黄油的女孩身上,她现在在下面的平台上被好几个醉汉追着跑。她身上的油脂让他们很难抓到她,这怪异的追捕让一些围观者忍不住捧腹大笑。我也在拼命忍住咯咯笑的冲动。欧文重又看向凯杜伊:“那就去那里杀几个混蛋呗,亲王殿下。”他说得好像这是世界上最容易的解决方法。

“我不能。”凯杜伊说。

“为什么不能?”

“乌瑟保证过他们的安全。如果我攻击他们,他们就会向议会和马克国王抱怨,那我就得被迫付铩骸了。”铩骸是法律规定的杀人赔付金。国王的铩骸无价,奴隶的铩骸则很便宜,但一个熟练矿工也许会很贵,即使像凯杜伊这样富有的人也会舍不得。

“那他们怎么会知道袭击的人是你呢?”欧文轻蔑地问。

凯杜伊轻点自己的脸,以此作答。他的意思是,蓝色的文身会暴露他的手下。

欧文点头。涂着黄油的女孩儿终于被逮住,捕获者们将她团团围在一丛生长在平台上的灌木丛中。欧文捏碎了些面包,抬头重又看向凯杜伊:“所以呢?”

“所以,”凯杜伊狡猾地说,“如果我能找到一群人,去把这群兔崽子剥一层皮就好了。他们就会跑来向我寻求庇护,对吧?而我的价码就是他们送去给马克国王的锡。至于你的报酬……”他停顿了一下,确保欧文不被后文吓到,“会是这些锡价值的一半。”

“多少?”欧文立刻问。两个人现在说得很小声,我必须得集中精神才能在一片战士们的欢笑与喝彩中听清他们的话。

“一年五十件金饰?像这样的。”凯杜伊从一个小袋中拿出一块金锭,放在桌上,那金子差不多有剑柄那么大。

“这么多?”就连欧文都震惊了。

“那是个富足的地方,沼泽地。”凯杜伊认真地说,“非常富有。”

欧文俯视着凯杜伊的山谷,就在那里,沼泽地的反光覆在远处河流水面之上,如剑刃一般平滑泛银。“那里有多少矿工?”他终于开口询问亲王。

“最近的那处村落,”凯杜伊说,“有七十或八十个男人。还有许多奴隶和女人,那是自然。”

“多少个村落?”

“三个,但另外两个很远。我担心的只是这一个。”

“我们只有二十个人。”欧文谨慎地说。

“夜袭?”凯杜伊建议道,“他们从未受过袭击,所以不会有人值夜。”

欧文从角杯中啜饮美酒。“七十件金饰,”他斩钉截铁地说道,“五十件不够。”

凯杜伊思索片刻,点头答应了这个价格。

欧文咧嘴一笑。“为何不呢?”他说。他将金锭握于手中,蛇一般迅疾转头看向我。我没有动,也没有将视线从一个赤裸的女孩身上移开,她正缠着凯杜伊手下一名文身战士。“你醒着吗,德瓦?”欧文厉声问。

我跳了起来,仿若被惊吓到,“阁下?”我假装着前几分钟都在开小差的样子。

“好小子,”欧文对我的表现深感满意,“想要一个那里的女孩儿,是吗?”

我脸红:“不,阁下。”

欧文大笑。“他刚给自己弄了个漂亮的爱尔兰姑娘,”他告诉凯杜伊,“所以在守身呢。但他将来会懂的。等你到达彼世,小子——”他转头对我说,“你不会惦记自己没杀的男人,只会后悔错过的女人。”他温和地说。刚成为他的属下时,我害怕他,但不知为何,欧文喜欢我,对我很好。接着,他继续对凯杜伊说:“明天晚上。”声音很轻。“明晚。”

从梅林的托尔山到欧文的军队,就好像从一个世界跳到了另一个。我盯着月亮,想到了托尔山那些被甘德利亚斯的长发战士屠杀的守卫,就在明晚,沼泽的人们会面临相同的暴行,我知道自己无力阻止,即使明白这行为理应被阻止,但正如梅林常常教导我们的,命运是无情的。生命是诸神的玩笑,梅林经常这么说,世间毫无公平可言。某次他告诉我,你必须学着笑对人生,否则就会哭泣至死。

我们将盾牌涂上造船者的沥青,伪装成爱尔兰劫掠者,伊仑之子欧依戈斯的“黑盾”,他们乘坐着尖头长船在德莫尼亚的北海岸线烧杀抢掠。下午,一名面有文身的当地向导带我们穿越了树木繁茂的深谷,山道缓缓下降,直通向在巨树间若隐若现的阴冷沼泽。这片佳林中生活着许多鹿,流淌着迅疾冰凉的溪流。溪流由沼泽的高位一路流向大海。

夜幕降临时,我们已到沼泽边缘,入夜后,顺着一条羊道登上高处。这是个神奇的地方。先民曾在此居住,在山谷中留下了他们神圣的石圈。山脊处堆满大量的灰岩,谷底则填塞着危险的沼泽,但在向导的指引下,我们安然无恙。

欧文告诉大家,沼泽地的人们叛乱了,要推翻莫德雷德国王,而他们的信仰让他们害怕手持黑色盾牌之人。很不错的故事,如果我前夜没有偷听到他和凯杜伊亲王的谈话,说不定还真会相信。欧文许诺,要是我们干得好,会给我们黄金。接着又警告我们,这夜的杀戮必须保密,因为议会并没有下达惩治他们的命令。在前往沼泽的路上,密林深处,我们路过了一座建造于橡树下的老旧神庙,欧文让我们每个人对着放置在神庙壁龛中长满苔藓的头骨,发下严守秘密的死誓。不列颠充斥着这类古老隐秘的神庙,它们正是罗马人到来之前德鲁伊教广为流传的证据,到如今,还会有村民来这些地方寻求诸神的帮助。那个下午,在覆满青苔的橡树下,我们在头骨前下跪,触摸欧文的剑柄,那些刚加入密特拉教的人则接受了欧文的亲吻。就那样,在诸神的祝福下,我们宣誓去屠杀,向着黑夜进发。

我们来到了一个污秽的地方。冶炼金属的大火向天空喷出火星和浓烟。一大片小屋坐落于火焰之间、人为挖出的黝黑矿洞周围。大堆大堆的木炭看上去就像是座座黑色石山,山谷的气味闻所未闻;真的,在我兴奋的想象中,这山地矿谷不像是人类的住所,更像是安农的王国——彼世。

我们靠近时,狗吠声响起,可村落无人注意到这吵闹声。这里没有围墙,甚至连防御土墙都没有。矮种马拴在一排马车旁,当我们从山谷侧边切入时,它们开始嘶叫,然而还是无人走出低矮小屋,查看一下造成这不安的原因。圆形小屋由石块砌成,草皮为顶,但在村落的中央是几栋罗马老建筑,方正、高耸、坚固。

“每人负责两个,如果没更多人的话。”欧文悄声提醒我们每个人该杀几个敌人,“不算奴隶和女人。速战速决,小心身后。互相照应!”

我们分成了两组,我在欧文那组。他的钢铁战甲在火光的映照下闪闪发亮。狗吠马嘶,终于一只小公鸡放声长鸣,一个男人从小屋里爬出,来查看家畜们骚乱的原因,但已经太迟了。杀戮开始了。

我见过很多场如此的杀戮。在撒克逊村庄,开始屠杀前,我们会先焚烧屋子,但这些粗糙的石头和草皮无法引燃,所以我们被迫带着枪与剑进入屋子。我们从附近火堆中抓起燃烧的木柴扔进小屋,然后再进去,这样里面就够亮了,方便我们行事。有时火焰能把住户给赶出来,那门外等候着的剑便会像屠夫的斧子一般落下。如果火焰没把那家人赶出来,欧文会命令我们两人一组进入屋子,其他人则在外面守卫。我害怕轮到自己,但明白那不可避免,也知道自己不敢违抗命令。我被誓言约束,必须进行这项血腥的工作,拒绝它等于把我自己送上绝路。

尖叫声响起。头几个小屋比较简单,人们都还在睡觉或刚醒来,但随着逐渐深入村落,我们遭到了越来越猛烈的反抗。两个人手持斧头攻击我们,被我方枪兵轻松击倒。女人怀抱孩子逃跑。一条狗扑向欧文,瞬间便脊柱断裂,幽咽死去。我看见一个女人一手抱着一个孩子,另一只手握着另一个孩子鲜血淋漓的手逃跑,突然想起坦纳波斯离去时叫喊的言语——我的母亲还活着。我战栗起来,意识到,在我威胁到他的生命时,这老德鲁伊一定在我身上下了诅咒。即使我的好运将那诅咒限制于摇篮,仍能感觉它的恶意时时围绕着我,像是一个躲在暗处的敌人。我摸了摸左手中的伤痕,向贝尔祈祷,助我战胜坦纳波斯的诅咒。

“德瓦!李凯特!那个屋子!”欧文叫道,而我,就像一名出色的士兵应该做的一般,服从了命令。我扔下盾牌,朝门内扔进一支火把,弯下腰穿过了那个矮小的入口。我进屋时,孩童在哭泣,一个半裸男人手持小刀向我冲来,我被迫转身,摔倒在一个孩子身上,手中长枪刺向她的父亲。枪刃擦过那男人的肋骨,在他就要扑到我身上、小刀即将刺入我的咽喉之前,李凯特杀死了他。那男人屈起身体,手捧腹部,随后便倒下了。李凯特将长枪拔出,拿起那男人的小刀,开始杀那些尖叫着的孩子们。我退了出去,枪尖带血,我告诉欧文里面只有一个男人。

“来吧!”欧文喊着,“德米缇亚!德米缇亚!”这是我们当晚的战号,瑟卢瑞亚以西、伊仑之子欧依戈斯的爱尔兰王国的名字。现在,小屋都空下来了,我们开始在村落那些深黑的空间中追捕矿工。人们四处逃窜,但一些男人留下,试图与我们战斗。一群勇者甚至还组织起了一道松散的战线,以枪、锄、斧攻击我们,但欧文的人极其有效地迎战这简陋的进攻,用他们的黑盾挡住冲撞,旋即以剑与枪杀死了进攻者。我就是这些高效战士中的一员。求上帝宽恕我,我那晚杀死了我的第二名受害者,也许还有第三名。我刺中了前者的咽喉,后者的腹股沟。我没有用剑,因为我觉得海威的剑不适合今晚这场屠杀。

一切结束得很快。村子变得空空荡荡,只余已死去或是正在死去的人,还有少数几个男人、女人和小孩试图躲起来。我们杀死了所有能找到的人,杀死了他们的家畜,烧毁他们用来从山谷外运进木炭的马车,点燃他们小屋上的草皮屋顶,践踏他们的菜园,洗劫了村子,抢走所有值钱的东西。地平线处颤抖着飞来几支箭矢,但无人被击中。

他们首领的小屋中有一桶罗马钱币、金锭和银条。那是最大的一栋屋子,足有二十英尺宽,小屋内部被我们的火把点亮,死去的首领趴在地上,脸色蜡黄,腹部有一个裂口。他的一个女人和两个孩子死在他的血泊中。第三个孩子,一个女孩儿,躺在一块浸了血的毛皮下,当我们中的一个人踩上她的身体时,我觉得我看见她的手抽搐了一下,但我只能视而不见,没再理会。夜色中,另一个孩子的尖叫声响起,她的藏身之处被发现,一把剑就此砍下。

上帝原谅我,上帝和他的天使们原谅我,我只对一个人忏悔过那晚的罪孽,而她不是位神父,也没有力量给予我基督的赦免。在炼狱,或是地狱,我知道我将遭遇那些死去的孩子。我的灵魂将属于他们的父母,成为他们的玩物,我罪有应得。

但我有什么选择呢?我很年轻;我想活下去;我发过誓言;我跟随我的首领。我杀死的人都先攻击了我,可在那些罪孽面前,任何借口都苍白无力。对我的同伴来说,这似乎毫无罪孽可言:他们只不过是在杀死另一个部落、另一个国家的人,对他们来说,这理由就很充足了;但我在托尔山长大,那里的人们都来自各个种族不同部落,虽然梅林自己是位部落首领,所有不列颠人的强有力保护者,但他从不教导我们仇视别的部落。他的教导让我不适应这种无脑屠杀——杀死异乡人的理由仅仅因为他们来自异乡。

然而,不管我适应与否,我杀人了,求上帝原谅我的这场罪行以及其他所有数不清的罪孽。

我们在黎明前离去。山谷烟雾弥漫,鲜血遍布,恐怖骇人。因为这场屠杀,沼泽散发出恶臭,萦绕着孤儿寡妇的哭喊声。欧文给了我一块金锭、两根银条和一把钱币,上帝宽恕我,我收下了。


[1] 原文为Excalibur。

[2] 又译阿凡克(Afanc),欧洲神话中的大型水怪。

[3] 传言马蹄铁是罗马人发明的,之前并没有马蹄铁,而只有一种马凉鞋。

[4] 原文为Rhongomyniad。

[5] 原文为Wynebgwrthucher。

[6] 原文为Caledfwl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