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道主义的呼唤(第一辑·1983~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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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及社会主义人道主义教育要从少年儿童抓起[1]

(一九八六年三月二十二日)

残疾人概念不仅是一个医学概念,也是一个社会概念,是具有科学定义的。据联合国统计,残疾人占世界总人口的十分之一,约五亿多人。

解放后,我们国家残疾人事业逐步发展,但总体水平较低。目前,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发展,各方面矛盾增多,主要表现在:第一,福利工厂竞争能力低;第二,教育水平低,没有教育设施,“文化大革命”中,特教学校遭到破坏,如今也发展缓慢;第三,救济标准低,随着物价调整,残疾人生活水平降低。

残疾人由于文化水平低,加上残疾影响,造成家庭困难多,社会地位低。这是全国性问题。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需求增多,生活中各种矛盾突出了。社会保障搞得不好,不仅影响残疾人,对国家和社会发展,也有不良影响。

从社会的角度看,我们国家有优良的道德传统,有稳固的家庭,这是好的方面;但也有不好的方面,比如封建主义的东西。改革,就是要改掉上上下下封建主义的东西,如终身制等。封建主义思想与社会主义思想存在尖锐矛盾,残疾人要求实现的是社会主义人道主义。

我向中央领导同志汇报时说,我觉得对待东西方文化应该兼容并蓄,“求同存异”,找大家的共同点。共同点总是能找到的。其中之一就是人道主义。在中国,我们讲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它是我国社会的基础思想之一。

但是,由于我国几千年的封建统治,又有连年战争,人道主义思想尚未遍及社会。不像西方,人道主义搞了几百年,比较深入人心。

人道主义在我们的社会里,在一些干部、甚至少数宣传干部头脑中还非常模糊。所以,普及社会主义人道主义,还要“扫盲”,要从少年儿童抓起。这样培养出来的新人,才会有更博大的胸怀和美好的心灵。做这个工作,无论下多大功夫,都是值得的。

现在是什么状况呢?有不少人,包括不少少年儿童歧视残疾人。当一个残疾人走过来时,他们看热闹,甚至扔石头,打、骂。这类现象很普遍。他们不理解残疾人的苦衷,更不把残疾人看成需要帮助的人。类似粗野的、不文明的行为,使众多的残疾人伤透了心。在一个文明的社会里,这样的行为是不能容忍的,而在我们这儿,人们对这种现象却熟视无睹。为什么?因为缺乏基本的道德教育。我认为,“博爱”比“搏斗”强。要进行爱的教育,把“爱祖国、爱人民”这一概念再充实、丰富一下,使人们知道尊重残疾人、老年人,这样才会促使社会风气好转。

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比同情、怜悯好。当然同情也是好的,总比歧视强些。

社会主义人道主义,应当是我国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宣传出去,可以站得住脚,不会出偏差,而且会有好效果。从社会上暴露的一些问题可以看出,现在的学生和孩子们缺乏理想,缺乏爱心,也缺乏实际锻炼。要切切实实帮助他们,不能搞“高分低能”。学校应有目标管理,应有明确的培养目标。

十二届六中全会,通过了精神文明建设的决议。决议中写了“发扬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精神,尊重残疾人、老人”一段。青少年应首先受到这方面的教育。


[1] 这是邓朴方同志同共青团中央书记李源潮同志的谈话(节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