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春秋时期的女性、联姻与政治格局演进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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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夏姬与晋、楚、吴的政治角力:我们应该如何评价女性对历史的影响

春秋中后期最重要的政治角力,第一,是晋、楚争霸;第二,是中原诸国不堪晋、楚争霸之苦而做出的弭兵努力;第三,是晋、吴联合,吴、楚战争对楚国的消耗。晋、吴联合,吴、楚战争,在《左传》的叙述中,一个女人夏姬被推到了多米诺骨牌的中心位置,其与郑、陈、楚、晋诸国多位国君、公子、卿大夫的婚姻和暧昧关系,以及与之相关男性的政治行为,直接影响到了春秋中后期晋、楚、吴、陈、郑、齐、秦诸国的政治和诸侯国之间的关系。

关于夏姬与夏征舒具体的亲缘关系和夏姬与申公巫臣关系的细节,《清华简·系年》的记载与《左传》《国语》《史记》等文献有所差异:

《清华简·系年》第十五章:楚庄王立,吴人服于楚。陈公子徵舒取妻于郑穆公,是少。庄王立十又五年,陈公子徵舒杀其君灵公,庄王率师围陈。王命申公屈巫适秦求师,得师以来。王入陈,杀徵舒,取其室以予申公。连尹襄老与之争,敚之少。连尹止于河澭。其子黑要也又室少。庄王即世,共王即位。黑要也死,司马子反与申公争少,申公曰:“是余受妻也。”取以为妻。司马不顺申公。王命申公聘于齐,申公窃载少以行,自齐遂逃适晋,自晋适吴,焉始通吴晋之路,教吴人叛楚。[94]

《系年》认为夏姬是夏征舒的妻子,而非《左传》所说的夏御叔的妻子、夏征舒的母亲;《系年》认为楚庄王杀夏征舒之后即将夏姬赐予申公巫臣,连尹襄老娶夏姬乃是夺申公巫臣之妻,而非《左传》所说的楚庄王将夏姬赐予连尹襄老。但因本书此处仅在于从宏观层面反思女性对历史的影响以及史传作者对女性对历史影响的叙述问题;夏姬是夏征舒的母亲还是妻子,连尹襄老是受楚庄王所赐还是从申公巫臣那里抢来的夏姬,对整个故事的发展脉络没有实质性影响;故文章对夏姬与夏征舒具体的亲缘关系和连尹襄老娶夏姬的具体情况等细节差异不做考证和述评。关于《左传》和《清华简》对夏姬与夏征舒亲缘关系记载差异的考证,可参看程薇的《清华简〈系年〉与夏姬身份之谜》。本书行文仅依《左传》而论。

《左传》成公七年(前584),回溯了楚国重臣子重、子反与申公巫臣矛盾的累积过程:

楚围宋之役,师还,子重请取于申、吕以为赏田。王许之。申公巫臣曰:“不可。此申、吕所以邑也,是以为赋,以御北方。若取之,是无申、吕也。晋、郑必至于汉。”王乃止。子重是以怨巫臣。子反欲取夏姬,巫臣止之,遂取以行。子反亦怨之。及共王即位,子重、子反杀巫臣之族子阎、子荡及清尹弗忌及襄老之子黑要,而分其室。子重取子阎之室,使沈尹与王子罢分子荡之室,子反取黑要与清尹之室。巫臣自晋遗二子书曰:“尔以谗慝贪惏事君,而多杀不辜。余必使尔罢于奔命以死。”

巫臣请使于吴,晋侯许之。吴子寿梦说之。乃通吴于晋。以两之一卒适吴,舍偏两之一焉。与其射御,教吴乘车,教之战陈,教之叛楚。寘其子狐庸焉,使为行人于吴。吴始伐楚、伐巢、伐徐,子重奔命。马陵之会,吴入州来,子重自郑奔命。子重、子反于是乎一岁七奔命。蛮夷属于楚者,吴尽取之,是以始大,通吴于上国。[95]

子重、子反与申公巫臣的矛盾由于利益和夏姬而起,并在申公巫臣携夏姬避居晋国之后爆发。子重、子反杀申公巫臣的同族子阎、子荡和清尹弗忌,并分其家室;甚至连夏姬前任丈夫连尹襄老的儿子黑要也不放过。申公巫臣致书子重、子反发誓报仇。申公巫臣出使吴国,游说吴子寿梦联晋抗楚,教授吴人射御、乘车、战阵。吴国开始频繁进攻楚国和楚国的属国巢、徐、州来等。申公巫臣通过联吴抗楚,使子重、子反疲于奔命;也使得楚国在共王、康王、郏敖、灵王、平王、昭王时代屡困于吴。定公四年(前506),吴军攻入楚国的都城郢,楚昭王出奔,楚国几近于灭亡。晋、吴联合是楚共王至昭王时期,楚国在与晋国和吴国的抗衡中处于劣势的重要原因。在《左传》的叙述中,晋、吴联合的最初提出者和实践者是申公巫臣;申公巫臣之所以要促成晋、吴联合对抗楚国,乃因为楚国的子重、子反杀害了自己的同族子阎、子荡和清尹弗忌;子重、子反之所以要杀害申公巫臣的同族,是因为其与申公巫臣的矛盾。

宣公十四年(前595)楚师从宋国返回,令尹子重请求把申、吕作为自己的“赏田”,楚庄王本已同意了,但在申公巫臣的谏阻下终止了封赏,子重于是怨恨申公巫臣。申公巫臣反对将申、吕作为子重赏田的原因在于,申、吕此时已是楚王的直接属地,向楚王缴纳赋税;申、吕的赋税是楚国军费的重要来源,而强大的军队是楚国与以晋为首的北方诸侯抗衡的基础。申公巫臣提出的反对将申、吕作为子重赏田的理由乃出于为楚国考虑的公心,但子重因为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而怨恨申公巫臣。不过申公巫臣提出的理由虽然冠冕堂皇,却也未必没有一点私心的存在。杨伯峻解释楚国君臣的称谓说:“楚子自称王,称其县尹为公。”[96]申公巫臣既名曰“申公”,其当为申地的封君或县尹。位于今南阳附近的申国在楚文王(前689—前677)时为楚所灭,楚国经常以灭国为县,申即为一例。《左传·哀公十七年》(前478)楚大师(太师)子穀有言曰:“彭仲爽,申俘也,文王以为令尹,实县申、息。”[97]县是动词,即以申、息为县,则申为楚县在楚文王时。杜预、顾栋高、杨伯峻、郑殿华、李晓杰等都将申、息视为楚国的县。[98]申为楚县,春秋时期楚国的“县”虽与战国秦汉的郡县之“县”不完全相同,[99]但其为楚王的直接属地,其封君或县尹由楚王直接任命,其县尹或封君不是完全世袭的是确定无疑的。《左传》中先后出现的申公斗班、申公斗克、申公子仪、申公叔侯、申公巫臣、申公子申、申公子牟(王子牟),《吕氏春秋·至忠览》中出现的申公子培并不完全出于同一个家族。申公巫臣标榜的虽然是站在楚国利益角度反对将申、吕作为子重的“赏田”,但在子重看来这未尝不是申公巫臣出于私利角度的从中作梗,故子重与申公巫臣的矛盾由此引起。

子反与申公巫臣的矛盾则是因夏姬而起。宣公十年(前599),陈夏征舒因陈灵公、孔宁、仪行父与其母夏姬淫乱,弑陈灵公;孔宁、仪行父逃奔楚国。宣公十一年(前598),楚庄王讨陈乱,杀夏征舒,县陈,继而听从申叔时的建议,“复封陈”。[100]成公二年(前589),《左传》因申公巫臣携夏姬避居晋国,而叙述了楚庄王讨伐陈国夏征舒之后楚国君臣围绕夏姬的一段旧事:

楚之讨陈夏氏也,庄王欲纳夏姬,申公巫臣曰:“不可。君召诸侯,以讨罪也。今纳夏姬,贪其色也。贪色为淫,淫为大罚。《周书》曰:‘明德慎罚。’文王所以造周也。明德,务崇之之谓也。慎罚,务去之之谓也。若兴诸侯,以取大罚,非慎之也。君其图之!”王乃止。子反欲取之,巫臣曰:“是不祥人也!是夭子蛮,杀御叔,杀灵侯,戮夏南,出孔、仪,丧陈国,何不祥如是!人生实难,其有不获死乎?天下多美妇人,何必是?”子反乃止。

王以予连尹襄老。襄老死于邲,不获其尸,其子黑要烝焉。巫臣使道焉,曰:“归!吾聘女。”又使自郑召之,曰:“尸可得也,必来逆之。”姬以告王。王问诸屈巫。对曰:“其信!知之父,成公之嬖也,而中行伯之季弟也,新佐中军,而善郑皇戌,甚爱此子。其必因郑而归王子与襄老之尸以求之。郑人惧于邲之役而欲求媚于晋,其必许之。”王遣夏姬归。将行,谓送者曰:“不得尸,吾不反矣。”巫臣聘诸郑,郑伯许之。

及共王即位,将为阳桥之役,使屈巫聘于齐,且告师期,巫臣尽室以行。申叔跪从其父将适郢,遇之,曰:“异哉!夫子有三军之惧,而又有桑中之喜,宜将窃妻以逃者也。”及郑,使介反币,而以夏姬行。将奔齐,齐师新败,曰:“吾不处不胜之国。”遂奔晋,而因郤至以臣于晋。晋人使为邢大夫。

子反请以重币锢之,王曰:“止!其自为谋也,则过矣。其为吾先君谋也,则忠。忠,社稷之固也,所盖多矣。且彼若能利国家,虽重币,晋将可乎?若无益于晋,晋将弃之,何劳锢焉。”[101]

楚庄王在讨伐陈国夏征舒弑陈灵公之乱,并将夏征舒车裂之后,想要纳夏姬为后妃,申公巫臣以“君召诸侯,以讨罪也。今纳夏姬,贪其色也”相阻止。子反想娶夏姬,申公巫臣历数郑灵公子蛮、陈国夏御叔、陈灵公、夏征舒皆因夏姬而死,陈国孔宁和仪行父因夏姬而出奔,陈国因夏姬而为楚所灭,以证夏姬“是不祥人也”;并言天下多美女何必夏姬,阻止子反娶夏姬。楚庄王将夏姬嫁给连尹襄老,连尹襄老在宣公十二年(前597)的晋、楚邲之战中阵亡,尸体也未能回到楚国。连尹襄老的儿子黑要烝于夏姬。申公巫臣约娶夏姬,让夏姬以迎回亡夫连尹襄老尸体的理由先回到郑国,然后许诺到郑国迎娶夏姬。夏姬回到郑国,申公巫臣借出使齐国的机会,如约到郑国迎娶夏姬。申公巫臣本欲带夏姬去齐国,因齐国在鞌之战中被晋国打败,于是携夏姬出奔晋国。晋国让申公巫臣做邢地的大夫。子反请求楚共王用“重币”让晋国不要任用申公巫臣,楚共王认为申公巫臣虽然对于娶夏姬之事思谋过深,但是他对于楚庄王和楚国还是尽忠职守的;况且如果晋国认为申公巫臣有用,楚国纵然“重币”,晋国也不会不任用申公巫臣,如果晋国认为申公巫臣没有用,自然不会任用他。楚共王理智地判断子反的建议毫无意义且不具有可行性,故未采纳。楚共王对申公巫臣携夏姬奔晋采取的态度是不作为,而这更激发了子反的怨恨。子重、子反杀申公巫臣的同族子阎、子荡和清尹弗忌,以及连尹襄老的儿子黑要,是因为与申公巫臣和黑要私人恩怨的伺机报复;导致子反与申公巫臣、黑要矛盾的直接诱因就是夏姬。子重、子反对申公巫臣的怨恨极深,以致受池鱼之殃的不仅有子阎、子荡、清尹弗忌和黑要,甚至伍子胥的祖父伍举也因受到申公巫臣的牵连而出奔:“伍举娶于王子牟。王子牟为申公而亡,楚人曰:‘伍举实送之。’伍举奔郑,将遂奔晋。”[102]伍举因与申公巫臣出奔相关的王子牟有姻亲关系,而受到申公巫臣和王子牟出奔的牵累被迫流亡。子重、子反对于申公巫臣可谓恨之入骨、除恶务尽。

从《左传》的叙述来看,我们有理由认为正是因为申公巫臣娶了夏姬,才导致子重、子反灭亡了申公巫臣在楚国的家族;申公巫臣因为为家族报仇而联吴抗楚。晋、吴联合,吴、楚对抗,这些关系到春秋中后期诸侯政治格局的核心问题,其起因看起来与一个女人——夏姬——密切相关。如果没有夏姬,申公巫臣就不会奔晋;如果申公巫臣没有奔晋,也许就不会有晋、吴的联合;如果没有晋、吴的联合,也许就不会有楚国在共王到昭王时期与吴国的频繁战乱,并多次为吴所败。这样,当我们站在“女祸论”的立场上,甚至可以把春秋中后期楚、晋、吴之间的纵横合战归咎于一个女人——夏姬;《左传》的叙述也为我们提供了这种归咎的完美证据。但是这种看似合乎逻辑的归咎是历史进程的核心原因吗?晋、吴联合抗楚真的是因一宗桃色事件而起吗?我们真的可以把历史的起因归于一个女人吗?笔者倾向于给出否定的答案。

吴与楚的对抗,根源于吴、楚势力扩张之下的利益冲突。吴、晋的联合也不完全是出于晋国的主动,吴国也要借助与晋的联合进入中原华夏诸侯的阵营。晋、楚自城濮之战(前632)以来数相对抗,郑、宋是双方争斗的中心。宣公十二年(前597)的邲之战奠定了楚庄王诸侯霸主的地位,也让晋、楚争霸的天平明显地开始偏向楚国一方。第三方势力,吴国的介入,有效逆转了晋国在与楚国对抗中的颓势。而吴国的介入,无论从晋国还是吴国的角度来看,都是历史发展的合理趋势所致。吴国在与楚国的对抗中弃江入淮,定公四年(前506)吴人入郢,迫楚王于亡命的大战,即以“舍舟于淮汭,自豫章与楚夹汉”拉开大幕。[103]吴国的弃江入淮和以陆战对抗楚国,也许与申公巫臣的“与其射御,教吴乘车,教之战陈”不无关系,但是吴国的射御、战阵之事是否只能学自晋国?《史记·孙子吴起列传》即记载孙武在吴王阖闾时教吴人兵法、战阵:“孙子武者,齐人也。以兵法见于吴王阖闾。”[104]很显然申公巫臣和晋国并不是吴国学习陆战的唯一渠道。申公巫臣见吴王寿梦是成公七年(前584);阖闾是寿梦之孙,在位时间是公元前514—前496年。申公巫臣教吴国射御、战车、战阵,较孙武见吴王阖闾早了七十多年,申公巫臣对于吴国学习陆战并与中原诸侯交往、对抗和削弱楚国当然功不可没;但是这更多的是基于当时的列国形式和晋、吴之间彼此的政治需要,申公巫臣只能算是催化剂。

夏姬与申公巫臣为我们观察、反思春秋中后期的晋、吴联合,吴、楚对抗提供了一个非常好的视角,但是无论是夏姬还是申公巫臣都不是晋、吴联合和吴、楚对抗的原动力。本书的初衷是从女性和婚姻的角度审视西周、春秋时期的政治生态、地缘政治、族群和文化交融以及区域整合问题,是从女性、婚姻角度对历史政治地理的观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