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研究背景和意义
我国历代领导人都重视青年群体。毛泽东同志曾把青年生动地比作早晨八九点钟的太阳;邓小平同志认为青年一代的成长是我们的事业必定要兴旺发达的希望所在;江泽民同志强调“青年兴则国家兴,青年强则国家强”;胡锦涛同志在“七一”重要讲话中深刻指出“青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也是我们党的未来和希望”;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强调“青年是社会上最有朝气、最富活力、最具创造性的群体”。赢得青年就赢得了未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需要一代又一代有志青年接力奋斗。
幸福作为一个古老而具有现实意义的问题,常成为人们追问、争论、探寻的核心问题。那么,什么是幸福?这一问题从古至今一直延续,牵人心弦,但无论是哲学家、伦理学家、教育学家,还是经济学家、心理学家都很难清楚地回答。尽管如此,人们从未停止对幸福的追求。早在2000多年以前,哲学家们就已经将幸福定位为哲学研究的首要目标,哲学研究的目的就是帮助人们生活得更幸福。在探索幸福的旅途中,对幸福的理解各不相同,不同的研究领域对幸福的界定也不尽相同。从心理学的角度来看,幸福是人们的需要、欲望、目的得以满足所产生的一种主观感受。物质的或精神的,感官的或心灵的,享乐主义取向或奉献主义取向,都可以带来幸福感。从伦理学的角度来看,幸福是人的合乎道德的根本需要或总体需求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满足时所产生的愉悦感。理论家皓首穷经,从各自学科的角度探讨幸福问题,虽然研究结论中对幸福的理解是多元的,有一点是共通的:幸福即是一种主观的积极的心理体验,同时也是一种客观的生存状态,离不开人生重大的需要、欲望、目的的实现,是主观形式与客观内容的统一。
幸福观是与幸福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一个概念,是人们对“什么是幸福”的根本看法和观念。它是人生观、世界观在对待幸福问题上的特殊表现,是人生观、世界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幸福观产生于一定的文化中,以一种主观的形态起作用,是深层次的价值选择体系,具有主观性、选择性、导向性和社会历史性,是产生并形成幸福感的关键。青年幸福观是青年在对待幸福问题时的根本看法、态度和观点。同样的刺激,对于不同的人,或对于在不同条件下的人,产生或不产生幸福感,或产生不同的幸福感,做出这种转换选择的正是人脑中的“中间变量”,我们称之为“幸福观”。[3]存在过的、存在着的幸福观的数量,表明了人们对幸福含义理解的数量。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幸福观由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不同的历史时期、社会环境下的幸福观表现形式各不相同,并随着时间和地点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而发生变化。
青年在现代社会中同时扮演各种角色,承载着来自工作、生活、学习等的竞争压力、信息压力和选择压力,更需要关注和建设其精神家园。身处社会转型期,目前的青年群体在社会分层结构中并不占优势,这一点既体现在收入、住房、财富等硬件方面,也体现在工作经验、人际资源、知识积累等软件方面。“蜗居”“蚁族”等社会现象反映出一部分青年的生活状态和生存压力,他们对幸福生活具有较强的不确定感。“421”家庭时代的到来,养老及生活压力也给当代青年出了一道难题,使一些青年不堪重负。“人总是追求幸福的,如果这一判断是有不证自明的公理性,那必定意味着,对幸福的追求是人的宿命,人的天性。”[4]在竞争和压力无处不在的现代社会,青年群体如何认识、理解和追求幸福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幸福观对青年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和价值。青年拥有正确的幸福观,不仅有利于青年自身的成长和发展,而且关系到社会的和谐与进步。当代青年自我意识强烈,重视个人价值,他们的幸福感更多地取决于个人的感受,但幸福问题关涉个人与他人、个人与社会的关系。正如马克思所言:“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5]个人的幸福离不开社会这个大舞台,在广阔的生活领域里,存在着人与人之间的多种多样的相互关系。幸福是个人幸福和集体幸福的有机统一。人们处在家庭生活、职业生活和公共生活等诸多关系中,个人的幸福离不开他人的、众人的幸福。只有全体人民各得其所、各尽其能,进而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的状况下,整个社会才能实现和谐与进步。
青年幸福观培育是当前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在社会深刻变革、思想日趋多元、经济快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合理合法地追求属于自己的幸福已经成为社会精神风貌的主流。但值得注意的是,受市场经济的挑战、西方个人主义幸福观的渗透、网络媒体的消极传播以及青年自身的特点影响,也存在诸如部分青年以自我为中心、对金钱盲目崇拜、追求感官刺激、价值理想虚无化等现象,阻碍了青年的全面发展,也侵蚀着社会的健康肌体。当前,我国正处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新起点上,建设幸福中国,是每一位中华儿女的共同期盼。如何在纷繁复杂的经济文化背景下引导当代青年确立具有驱动功能和导向作用、拥有自我生长能力的正确的幸福观,既是关乎青年实际的现实问题,又是思想政治教育必须予以回应的理论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