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论渊源
党的十八大从国家层面、社会层面和公民层面提出了以“三个倡导”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即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公民层面的价值准则——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至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最终形成。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形成是一定历史时代的产物。马克思、恩格斯曾说过:“一切划时代的体系的真正的内容都是由于产生这些体系的那个时期的需要而形成起来的。所有这些体系都是以本国过去的整个发展为基础的,是以阶级关系的历史形式及其政治的、道德的、哲学的以及其他的后果为基础的。”[1]对此,恩格斯也指出:“如果说马克思发现了唯物史观,那么梯叶里、米涅、基佐以及1850年以前英国所有的历史编纂学家则表明,人们已经在这方面作过努力,而摩尔根对于同一观点的发现表明,发现这一观点的时机已经成熟了,这一观点必定被发现。”[2]在这里,恩格斯主要是说唯物史观的创立离不开对以往优秀成果的借鉴和吸收。同样,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形成理所当然也有其丰富的理论积累,离不开对前人优秀成果的合理吸收与批判继承。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表述,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要求,昭示了中国共产党长期奋斗的一贯主张,继承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既坚持了马克思主义的共性又涵盖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个性,既有深厚的传统底蕴又有鲜明的时代特征,能够发挥出广泛的感召力、强大的凝聚力和持久的引导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植于中国传统文化价值观,是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发展,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借鉴了人类发展进程共有的文明价值观,是对世界优秀文化的借鉴与发展,体现了海纳百川的气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立足于中国共产党各项事业的伟大实践,是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教育发展的理论创新成果。”[3]可见,任何一种思想体系都有其赖以形成的具体的历史条件,都有其产生的思想渊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形成也必须从已有的思想出发,通过对人类历史上积淀下来的价值观的批判和继承,科学地总结经验,同时又批判继承人类历史的优秀成果的结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