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玩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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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元亨」自奇而出,其所「利貞」亦復於奇而已。耦卦倚奇而立,是以能「元」能「亨」,故其所「利貞」卒歸於「牝馬」二字,以明終始從奇也。下文又以人事推之,曰「君子有攸往」,此一句總起下文也;曰「先迷,後得主利」,言利在得主,不利爲主也;曰「西南得朋,東北喪朋,安貞吉」,言當貞於陽方,不當貞於陰方。凡此皆見所利所貞止於從乾,更无他道,故曰:「乾道變化,各正性命,保合太和,乃利貞」,其義尊矣。

牝馬之貞

「牝」取其順,「馬」取其行,順者坤之「元」,行者坤之「亨」。「利」者宜此而已,「貞」者終此而已,不能終此更无所利也。柔順者多不能終,惟牝馬爲能終之。四明樓尚書鑰安世言:北方蓄馬蕃庶,當游牝之時,每一牡將十牝以出,雖千百爲群,各從其牡,終不他合,此所謂「牝馬之貞」也。安世官越中時見歸明蕃官,言與此合。蓋物之牝者皆能順陽而行,求其從一而不變者,莫牝馬若也,故聖人取之以象坤焉。

至哉坤元

孔子文王泰伯爲「至德」,皆以其能順也。乾以純陽爲萬物之祖,其大莫加焉,而坤之六爻皆能隨其數而耦之,乾之所至,坤亦至焉,此可謂孝子順孫矣,可不謂「至德」乎?

德合无疆 行地无疆 應地无疆

「无疆」,天德也。「坤厚載物,德合无疆」,言地之德合乎天之「无疆」也。「牝馬地類,行地无疆」,言牝馬之德能行地之「德合无疆」也。「安貞之吉,應地无疆」,言君子之德能應地之「德合无疆」也。下兩「无疆」皆指上一句言之,上一句又指其所合者言之,故曰:「无疆」者,天德也。自「至哉坤元」至「德合无疆」,言「元」字;自「含弘光大」至「行地无疆」,言「亨」字;自「柔順利貞」至「應地无疆」,言「利貞」字。行地雖稱「牝馬」,然止言其行,尚屬「亨」字,自此以下乃屬「利貞」爾。

柔順利貞,君子攸行

曰:「牝馬地類,行地无疆,柔順利貞,君子攸行」,此明卦辭「君子有攸往」以下皆是推行「利牝馬之貞」一句也。言牝馬之德,與地相類,即其順行而不悖,既足以承天德之无疆;至其於柔順之中獨有利貞之美,則又君子之所當行也。自此以下皆言君子之事。「先」則失牝馬之道,故「迷」;「後」則得牝馬之常,故「利」;此推明上文「利」字也。「西南得朋」則從其類,非從牡也,故雖得而无終;「東北喪朋」則牝馬之從牡者也,故雖喪而有終,終則「安貞」也,「有慶」則「吉」也,此推明上文「貞」字也。既取物象,又言人事者,卦辭自坤始用物象,恐後人不明其義,故以人事衍之,以起六十四卦之例也。

君子攸行

「君子行此四德者」,指聖人言之也;「君子攸行」,指賢人言之也。指聖人言之,故下文曰:「故曰:乾,元亨利貞」,言配天也;指賢人言之,故下文所言有「迷」有「利」,有「得」有「喪」,有「吉」有「凶」,皆擇善而固執者之事也,終之曰「應地無疆」,言配地也。

東北喪朋,乃終有慶

辭但言「得」「喪」二字,孔子恐後學誤認其意,將有以得爲吉,以喪爲凶者,故釋之曰「東北喪朋,乃終有慶」,所以發文王言外之意也。地之交乎天,臣之仕乎君,婦之歸乎夫,皆喪朋之慶也。然則微夫子,則不幾於誤人乎?曰:上文明言君子有攸往,先唱則迷,後[11]主則利,是則西南爲迷,東北爲利,自可類推矣,但得孔子贊之則愈明爾。

地勢坤

乾,健也;坤,順也。聖人於乾之大象既以「健」代「乾」,反以三隅,則可見「地勢坤」之爲「地勢順」矣。凡大象主釋卦名之義,故聖人於乾特著其例也。乾之象爲天,重乾是二天也,世无二天之理,故以「天行」象之。天一日一周,周而復始,有如二天,天而又天,不見其息,此乾之所以爲「健」也。坤之象爲地,重坤是二地也,亦无二地之理,故以「地勢」象之。東南地下,西北地高,有如二地,然以漸而高,行者莫覺焉,此坤之所以爲「順」也。或以自高而下爲順,非也。重卦之法皆自下而上[12],人道以下從上爲順,中言「順」皆自下而上,如「履霜冰至,蓋言順也」,「地中生木,升,君子以順德,積小以高大」,順猶馴也,謂馴習而增,不能自覺也。以卦象與卦義合而觀之,則爲地勢自下而高,以明積順之義,无可疑矣。君子法之,亦爲積厚其德,令可載物,若自上而下,則爲覆物,非載物也。

六爻總義

初六在下之下,則爲「履」、爲「始」;六四在上之下,則爲「結」、爲「閉」。六三在下之終,爲「有終」、爲「臣道」;上六在上之終,爲「无陽」、爲「道窮」。四爻之義皆明白易見,獨中爻以在下者爲「大」、爲「光」、爲「无不利」,以在上者爲「善」、爲「文」、爲「美」,則不可不辨也。大率陰以在下爲正,陽以在上爲正,故二五皆中而乾之「天德」獨以屬五,坤之「地道」獨以屬二也。下非陽之位,故乾之九二爲在下而有陽德者;上非陰之位,故坤之六五爲在上而秉陰德者。黄者,地之色。裳者,下之服。文者,坤之象。皆屬陰也。

履霜堅冰,陰始凝也

程子以此句「堅冰」二字爲衍文,安世按,魏書曹丕許芝奏云:「易傳曰:『初六履霜,陰始凝也。』」則是時猶未有此二字,明後人妄加也。郭京徐氏本亦皆无此二字。

直方大

蒲陽鄭厚曰:「坤爻辭皆協『霜』字韻,此當曰『直方』而已,『大』字衍文,不然則屬下句。」今按,辭曰「直以方也」,又文言亦止釋「直方」二字,則其説近是。但謂「大」字作衍文者非,「大」字自爲句,與既濟「小」字同。中「大」字與「亨」「利」「貞」同爲四德,皆附於爻辭之下,别自爲句也。

六二大 六五元吉

「大」即「元」也,諸卦「元」字皆訓爲大。坤六二既爲「大」,六五又爲「元」,何也?「大」以用言,「元」以德言。六二爲卦之主,以主地道之用,故謂之「大」;六五非卦主,但言坤德之懿,故謂之「元」。元亨利貞四字與吉凶悔吝相對,元字无對,以本末爲分,善之本爲元,善之效爲吉,凡言「元吉」者,善之至也,故六五文言曰「美之至也」,明「元」在「吉」上者,其義例如此。惟乾之「元」兼「大」「始」「善」三義,他卦「元」在「亨」上或爲「大」,或爲「始」,「元」在「吉」上則爲「善」而已。

不習

姚小彭曰:「習,重習也。」今從之。夫二之所「習」,謂習初也。地類陰邪,不可使盛,若朋類相習,積陰不已,則賊亂之所由興也。初六、六二當重習之初,故示訓尤急。初六一陰方生,聖人即慮其習,曰「積」、曰「漸」、曰「馴」、曰「順」,皆深絶之。六二二陰洊至,位當重習,獨能「不習」,故聖人喜之。蓋初不正而二正,初不中而二中,每事相反而不相重,是以知其「不習」也。正則无私,故「直」;中則不偏,故「方」;捐私去偏,與陽同德,故「大」。陰不能大,大者陽也。上六習陰至六,故有「无陽」之疑;六二不習一陰,故「不疑其所行」。坤之六爻,五雖得中,猶在可疑之地,惟六二无可疑者,故其道最爲明白。自昔臣道之禍皆成於疑,疑者生於暗方,朋類重習之初,不自知其至於疑也,惟明者爲能「早辨」而「不習」,故曰「地道光也」。

六二之動

陰主静,陽主動,小象於「六二之道」以「動」稱之,示「不習」陰也。坤之所以爲天下之至順者,以其順天而行也,苟積陰自厚,不從陽而行,則天下之大逆也。陰動而從陽,臣動而從君,小人動而從君子,皆以動而成其順者,故曰:「坤道其順乎,承天而時行。」

乾坤二五

乾以九五爲主爻,坤以六二爲主爻,蓋二卦之中惟此二爻既中且正,又五在天爻,二在地爻,正合乾坤之本位也。乾主九五,故於五言乾之大用,而九二止言乾德之美;坤主六二,故於二言坤之大用,而六五止言坤德之美。六二之「直」,即「至柔而動剛」也。六二之「方」,即「至静而德方」也。其「大」,即「後得主而有常、含萬物而化光」也。其「不[13]習无不利」,即「坤道其順乎、承天而時行」也。六二蓋全具坤德者,孔子懼人不曉六二何由兼有乾「直」,故解之曰「六二之動,直以方也」,言坤動也剛,所以能直也。又懼人不曉六二何由无往不利,故又解之曰「地道光也」,言地道全[14]六二,猶乾之九五言「乃位乎天德也」。六五不得其光明之大用,而得其德美之盛,故曰「文在中也」,又曰「美在其中」,皆言體而不及用也。末句言「發於事業」,方微及於用。猶乾九二但言「龍德正中」,末句言「德博而化」,方微及於用。然終不及九五、六二爻辭之光大也。六三在上下之間,兼有體用之微意,上與五同功,故「含章可貞」,爲有其「文」。下與二同體,故「或從王事」,爲有其用。「文」雖非在中,而亦足以「發於事業」,故曰「以時發也」。用雖非正位之光大,而亦能以其智爲時用,故曰「智光大也」。

乾九三九四 坤六三六四

或者,不定之辭。乾九居四,坤六居三,皆陰陽相雜,故皆有「或」象。乾九四方懼而蓄乎人,「或躍」而得乎淵,陽或居陰也。坤六三可「含章」而貞守,或從事而「光大」,陰或居陽也。九三德位皆陽,故但爲「乾乾」,更无退義。六四德位皆陰,故但爲「括囊」,更无進理。

六三

六三、六五皆以陰居陽者也,陰陽相雜爲文,故二爻皆有文章之象,而文言皆以「美」釋之,猶乾九二以陽居陰,亦爲「文明」之象也。五得中位,故爲「文在中」。三不得位而在上下之交,故静則「含之」,而可以守其貞於下,動或從王,亦足以發其知於上也。静者六也,動者三也,先「含章」而後從事,故不爲始而爲終。雖「含章」而有發時,故「可貞」而非必貞也,「可」謂亦可如此,非决辭也,故孔子贊之曰:「以時發也」,此以深辨「可」字之義,言可貞則貞,可發則發,恐人誤以「可貞」爲當貞也。爻辭於「可貞」之下用「或」字接之,便見「以時發也」之意。「含章」者,秋冬之時也。「從王事」者,春夏之時也。人但見陽居大夏而成歲,而不知爲之藏蓄、使有今日者,皆地之知也,「含之」則爲「知」,「發」之則爲「光大」。

六四

四與二皆[15]純陰,而二得中位,故坤之大用。四以純陰居交際之地,故爲天地閉塞、上下不通之象。上下之交皆絶,上不近名,下不近禍,故有「无咎无譽」之象。凡在上下之交者多具二義,故六三亦有「含」有「發」也,乾九三兼上位下位,九四兼上下進退,皆用此義。三有陰有陽,故有「發」時;四陰而又陰,故爲「閉」爲「括」而已。

其血玄黄

「龍」者,陰似陽也。「戰」者,敵辭也。「野」者,廣大之地,明坤之極盛也。「其血玄黄」,説者曰「陰陽俱傷也」,按文言「猶未離其類也,故稱血焉」,則「血」獨言陰,初不及陽也。又爻辭本惡陰道之盛,故陳其禍敗以爲戒。小象亦曰「其道窮也」。皆指陰而言,无與陽事也。其所以稱「玄黄」者,明其上下无别,此所謂「雜」也,曰「疑于陽」,曰「嫌于无陽」,曰「猶未離其類」,曰「天地之雜」,皆言陰之似陽,臣之似君。公子圍之「美矣,君哉」也,然終以野死,則熾盛而上僭者,亦何利哉?

蓋言順也

坤,陰物也,陰於類爲惡,坤所以爲萬物母者,獨以能不自行、順天而行也。曰:「至哉坤元,乃順承天」,文言曰:「坤道其順乎,承天而時行」,蓋坤之至善,惟在於順,然於初六一爻,獨惡其順者,以其非順乎陽,乃自順其陰也。順而承陽則爲至德,自順其陰則爲大逆,此之所以貴於「早辨」也。

敬義立而德不孤

「直其正也,方其義也」,此言「直」字訓正、「方」字訓義也。「敬以直内,義以方外」,此言「直方」之所由致也。敬則心无私曲,故「直」,此六二之「正」也。義則事无偏頗,故「方」,此六二之「中」也。「敬義立而德不孤」,此以「不孤」解「大」字也。陰爲小,陽爲大,陰與陰相守則孤,孤則小,陰從陽則不孤,不孤則大。六二爲地道之主,内不私於其意,外不偏於其黨,則可以順天而行,與天作合而「不孤」矣。婦能如此則得乎夫,臣能如此則得乎君,皆陰德之「不孤」者也。

含之

「陰雖有美含之」絶句,此解「含章」。「以從王事」,「以」者,用也,用則不含矣,然猶「弗敢成也」,爲之傳續而已,此解「或從王事,无成」也,以「含之」連下文讀者非。

代有終

代者,繼也,陽施盡則无繼矣,陰受其荄實而胎養之,以待嗣歲之復生,所以繼之使有終也。亦猶人死則氣絶,以婦爲之傳嗣而後有終,故成家者夫而傳代者必資於婦,成歲者天而傳種者必資於地,故曰:「地道无成而代有終也」。

草木蕃 賢人隱

草木且蕃,况於人乎?言盛者,要其終也。賢人隱則物從之矣,言衰者,記其始也。

黄中通理章

近四旁莫若中央,四方之色各有所偏,通於此者必不通於彼,居中央則无不通矣,是故土王四季,脾主四支,此蓋地[16]之良能而五得之也。「黄中」屬「黄」字,「通理」屬「裳」字。「正位」屬「黄」字,「居體」屬「裳」字。「美在其中」屬「黄」字,「四支」「事業」屬「裳」字。黄居中央,故以象五。裳,下服之飾於外者,故以象六之在外卦者也。外卦三[17]六皆可稱裳,五獨稱之者,「美」在「黄」不在「裳」也,故曰「文在中也」。是故有「黄中」之德,則理可以旁通而无疑。有正中之位,則體可以安居而无愧。有「在中」之美,則暢之發之而「四支」「事業」无不美者。中之所發,其文固如此也。「美在其中」,此「美」屬「黄」字。「美之至也」,此「美」屬「裳」字。以在外卦,故極言發見之事。坤爲臣道,故五以外言、不以尊[18]言。坤六五之「正位」,猶乾九二之「正中」,皆言正得中位,非當位也。江東鄭夬謂「坤六五之臣配乾九五之君」,非也,六五雖言外事,然猶[19]以在身之「文」言之,不言坤道之大用也,必如六二之「直方大」而後可以言「承天」「時行」之事乎?

乾坤變象

以變易爲書,用九用六,以其能變也。故爻辭多取變象爲言,至本爻義重者則自從本爻,不必盡然也。或者專用變象,則反爲執一,非所謂也。然乾之二五與坤之二三,皆明用變象,今特發之,使學者知卦變之説不可忽也。乾二變離爲乾之同人,故爲「見龍」、爲「文明」、爲「利見」,皆離之象也。「田」取德[20]博施普之義,即同人之「同人于野」也。乾五亦變離爲乾之大有,故爲「飛」、爲「利見」,亦離之象也;「聖人作而萬物覩」即大有之「得尊位大中而上下應之」也。坤二變陽爲乾在坤中,有内直外方之象,故孔子釋之曰:「六二之動,直以方也」,言不動則有方而无直也。陽爲大,故曰:「直方大」。陰得陽則不孤,故曰:「德不孤」。陽爲光,故曰:「地道光也」。坤三兼變、常二象,其曰「含章可貞」,則指其不變之時言之。曰「或從王事,无成」,則指其變時言之,「從王」即從陽也。六三變艮爲坤之謙,其「從王事」即謙之「勞」也;其「有終」即謙之「有終」也。陽爲光爲大,故曰:「知光大也」。此皆變象之明者,故略舉之以例諸卦焉。


[1] 本先列卦象,次以雙行小字舉下卦上卦,再出卦名;通志堂本先列卦象,次出卦名,再以雙行小字舉下卦上卦;六十四卦皆然。今據本改,後文不再出注。

[2] 氣,據本改,他本作「象」。按下節有「元氣既行」之説,則作「氣」是。

[3] 天地人,本作「天成」。

[4] 普,本、抄本無此字。

[5] 三,據本、抄本、抄本改,他本作「五」。按,此節只論三四兩爻,於五無涉,且下文「亢龍有悔」章中明言「三在下卦之上」,因知本是。

[6] 躍,本、抄本作「得」。

[7] 徵,本、通志堂本作「證」,他本作「徵」,檢中庸作「徵」,據改。

[8] 貴下喜中,本作「喜下貴中」。

[9] 至,本、通志堂本为雙行小字,今加[]以别。後文仿此,不再出注。

[10] 辭,據本、抄本、抄本改,他本作「釋」。按下文言「重釋爻辭」,與此句同例。

[11] 後,本作「從」。按,「後主」用卦辭「後得主」,「從主」即上文「」條下「所利所貞止於從乾」之義,作「後」作「從」其義無别,未知孰是。

[12] 而上,本、抄本無「上」字,疑其讀「而」字屬下句。

[13] 不,本脱此字。

[14] 全,據本改,抄本作「生」,他本作「主」。按,上文言「六二蓋全具坤德者」,則作「全」近是。又,「生」當爲「主」之訛。

[15] 皆,據本、抄本改,他本皆作「非」。按,下文明言「四以純陰居交際之地」,知四爲純陰。

[16] 地,據本改,他本皆作「世」。

[17] 三,诸本同。按「三」非外卦,疑當作「四」。

[18] 尊,據本、抄本改,他本皆作「事」。

[19] 猶,本、抄本、抄本作「獨」,疑訛。

[20] 德,本訛作「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