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汉简牍笔法与结字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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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从秦汉简牍上溯古文字的起源

张怀瓘的《十体书断》把大篆以前的文字统称为“古文”,那么,甲骨文就是“古文”,但是从今天的眼光看,不仅甲骨文,连大、小篆也是“古文字”了,而隶书及其以后的书体才可以称为“今文字”。秦汉简牍帛书中,有大、小篆,也有隶书,然后是草书、行书、楷书等。其中,“隶书”是上承古文字、下启今文字的一座桥梁,以此为中介,既可以上溯古文字的世界,也可以下探今文字的世界。所以,秦汉简牍中的篆隶书法,是研究古文字的一个极佳入口,其中的草书、行书和楷书虽非古文字,却与古文字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要想弄清楚它们与以前书体的关系,又离不开古文字知识。古人说:“楷法虽出于汉魏,未见于三代,其源要从篆隶而变也。”[2]就是说,要想很好地理解楷书,需要懂得篆隶,其实,要想深入理解草书、行书也是如此。

当然,如果说到与古文字的关系之密切,秦汉简牍不及楚简。但是,楚国与秦国并列为“战国七雄”,而“秦汉简牍”中也包括战国时期的“秦国”简牍。那么,利用秦汉简牍来研究古文字,不妨和楚简联系起来看。楚简更多地保留了大篆的字形,秦简则不然。尽管“里耶秦简”“睡虎地秦简”等简牍中都有很多的字保留了古文字的字形,但是与楚文字相比,秦文字对大篆的改革力度很大。这一点在秦简牍隶书和秦篆中体现的都很明显。

秦简牍文字的书体主要是“古隶”,也就是“秦隶”。关于这件事,有几点值得说明。

第一,隶书不是在小篆的基础上形成的,也不是程邈创造的。在历史上,一直有个错误的认识,认为秦隶是在小篆的基础上形成的。但是“睡虎地秦简”中的古隶说明,秦隶与秦篆同时形成,比小篆产生的时间要早,二者都是在大篆的基础上脱胎而成的。同时,秦隶出现的时间比程邈的生活年代要早,因此程邈只是“隶书”的整理者、规范者而不是创造者。

第二,秦隶与秦代大篆、秦代小篆有密切的关系。尽管“秦隶”是在大篆的基础上生成的,与“秦篆”是并生的关系,但是经过“书同文”的文字改革后,秦篆发展为“小篆”并被确立为官方书体,其后秦隶的发展就与“小篆”合流了。从“里耶秦简”中的隶书看,字形已经不像时间上略早的“睡虎地秦简”中的隶书那样方,而是变得相对“竖长”了,这是“小篆”的字形结构影响隶书发展进程的结果。

第三,秦篆与小篆不完全相同。秦篆包括大篆和小篆,小篆只是秦篆的一个分支,“是以战国时代的秦系文字为主体,兼收六国文字逐渐演变而成的”[3],很多人把它等同于“秦篆”是个误解。但是,在李斯主持的文字改革过程中形成的“小篆”(斯篆)是一种官方形态的文字,虽非李斯所独创,却是“增损大篆”的结果,形式是“异同籀文”的。[4]王世征、宋金兰认为小篆有四个形体特点:一是“字形线条化”,二是“构形系统化”,三是“字系有序化”,四是“书体匀整化”。[5]从这四点,可见小篆与大篆的差别是很明显的。总体看,与大篆比,小篆的“形体增长”了,字形变得“竖长”、整齐划一。而且,小篆与大篆一样,本身就是古文字的一种。

第四,尽管秦汉简牍文字与古文字的关系不像楚简与古文字的关系那样紧密,但二者的关系仍然极为密切。楚简文字本身就是“大篆”,而秦汉简牍中楷、行、篆、隶、草五种书体俱全,所以,情况要复杂得多。不过,秦简和汉简中的早期隶书,与大篆的关系仍然很密切。这是因为秦隶本身就是在大篆的基础上脱胎成形的,早期汉隶亦然,也保留了很多的大篆因素。李学勤认为秦简文字有下述特征:(1)一般说不难辨识;(2)有大量假借字,与六国古文字和汉初文字相同;(3)有不少俗简字,《日书》中为数最多,说明当时民间对文字简化的迫切需要;(4)有不少特异的语词,若不细心研读,便不可能正确理解文意。也就是说,秦简中的古文遗迹已经比较少了,但是仍然有一部分掺杂其间。[6]

秦简牍文字与古文字相比有了很多的革新,而汉代简牍帛书中的文字,有一些与古文字的关系反而更加密切,如“马王堆帛书”中的很多字,与大篆具有明显的亲缘关系。不过,即便秦简牍文字中的古文字遗迹不多,依然是研究古文字的重要参考。一方面,它与小篆关系密切,而小篆无论如何都是古文字。另一方面,尽管秦简牍文字中有一些已经具有很强的符号化、逻辑化性质,但这些符号在古文字中也有其源头,如日、月、田、马、鸟、木、草、心、囚、人、女等,在大篆乃至甲骨文中都有其原始的构形。根据孙鹤的研究,秦简牍文字与甲骨文“完全同构”的有243个,“不完全同构”、字素构成意义相同的也很多。[7]从中可知,秦简牍文字与古文字也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实际上,如果不仅仅就秦汉简牍文字来研究秦汉简牍文字而是不断“往前溯源”,进一步追究秦汉简牍文字与更古老文字之间的关系,就会从中收获很多。

第五,尽管我们的目的与“文字学”有关,但是也有不同之处,即,我们是从“书法视角”来看问题的,这就决定了我们的态度与文字学家的不同。我们关注的重心在于秦汉简牍文字与古文字在“笔法”“结字法”上的关联。我们也关注文字构形、文字形体,但主要是从“艺术造型”的角度来看的;我们也关注“笔画形态”,但主要是从“笔法”的角度来看的。不过,尽管我们对“书家”的要求和对“文字学家”的要求不同,不要求书家像文字学家那样精通文字学知识,但这不是说书家可以放松对文字学知识的学习。相反,如果一个书家的文字学修养超越了专门的文字学家,那才更加理想。在历史上,李阳冰是书家,但也是了不起的古文字学家。在现当代,马叙伦、蒋维崧等是书家,但其文字学修养比很多专门的文字学家还要精深,这才更加合乎我们的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