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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导师落实立德树人情况报告(2018)

张波 高迎爽

一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基本情况

(一)研究生导师队伍基本情况

学校研究生院研究生导师分为硕士生导师和博士生导师,主要是来自于学校研究生院各研究系所(院)的科研人员。学校研究生院鼓励科研人员在自愿的基础上,担任研究生院的导师。符合研究生院导师聘任条件的社科院科研人员,可以根据研究生院导师遴选办法的规定自愿提出申请,经过相关遴选程序获得导师资格后,由研究生院聘为导师。

目前,学校研究生院共有6个教学研究部、40个教学院系,还有公共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社会工作硕士、法律硕士、金融硕士、税务硕士和文物与博物馆硕士等7个专业学位教育中心,拥有来自各教学院系的导师。现任研究生导师共计1750人。其中现任博士生导师604人(截至2018年5月25日),现任硕士生导师1146人(截至2018年6月29日)。具体情况如下(见表1、表2、表3、表4、表5、表6):

表1 现任博士生导师学科门类分布情况

表2 现任博士生导师学科专业分布情况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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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 现任硕士生导师学科门类分布情况

表4 现任硕士生导师学科专业分布情况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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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 我校研究生导师年龄分布情况

表6 我校研究生导师职称情况

(二)管理体系基本情况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实行独特的“按所设系、分片教学、集中办院、统一管理”的办学模式。各教学系为教学、培养人才与研究合一的机构,系里的教学与研究生培养工作依托单位研究人员,大多数系(所)无专职导师。研究生院负责研究生的日常管理、公共课、选修课等教学管理工作,各教学系设系主任、系秘书,协调进行研究生专业能力培养和系内专业课程的教学管理工作。各系的学位评定委员会在其研究生教学管理方面起着主导作用,咨询、研究、审议、参与决策并督促落实各项与系研究生培养有关的工作。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在研究生导师管理方面制度建设比较完备,导师的遴选、考核等都有比较成熟的做法和流程。各系严格执行研究生院的相关规定,并在研究生导师制度建设方面进一步细化和丰富,在导师遴选、师德建设等环节形成一套合理的机制,以更好地服务于研究生教学和管理。

导师是研究生教育和培养的第一责任人,硕士生导师按照保证质量、按需增补的原则每年遴选一次,博士生导师按研究生院的相关要求每两年遴选一次。遴选导师的条件是:必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治学严谨,作风正派,能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有良好的师德。导师不仅要指导研究生的业务学习,而且要做好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促使其德智体美劳各方面健康成长。

各教学系、所的研究生导师接受研究所和研究生院双重管理,实行严格的准入制度。遴选程序包括(1)研究室推荐;(2)院所学术委员会会评;(3)研究生院学术委员会会评。全程接受举报,对有违“四个意识”“八项规定”和学术道德、外事纪律的候选人实行一票否决制。院所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负有政治责任;院长、所长亦为第一责任人,负有学术责任。

学校高度重视研究生导师的职前培训,严肃导师资格审查。获得硕士生导师和博士生导师资格的导师,必须参加由研究生院组织的新增导师上岗培训后,方可获得招生资格。获得招生资格的导师由研究生院颁发导师聘书。

各教学系的研究生的培养实行导师负责与集体培养相结合的办法,在充分发挥指导教师的主导作用的基础上努力发挥学术集体的健康学术氛围的培养和激励机制,帮助研究生端正学习态度,在政治上、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树立严谨、勤奋、求实、创新的良好学风,成为政治素质过硬、专业能力强的高素质专门人才。

各教学系所实行科学的导师评价制度。每年根据研究生导师的基本职责规定,采用学生评价和同行评议的方法,从科研状况、社会影响、授课状况、指导状况、师德师风等方面对导师进行评价,以此重点考察研究生导师在聘任期内的总体工作情况和学术水平。

(三)制度建设基本情况

作为学校的上级领导部门,中国社会科学院成立了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和理论研究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思想理论写作组办公室、意识形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纪律建设督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等,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研究和宣传、回应社会重大理论问题,批驳各种错误思潮,坚决捍卫马克思主义坚强阵地,中国社科院的这几个办公室皆设在学校的马克思主义研究院。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工作、思想政治教育、意识形态、纪律建设等都被纳入其中,并严格执行定期汇报制度、督导检查制度。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经过四十年的建设与发展,形成了一整套研究生导师师资队伍建设及研究生教育体制机制,《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关于研究生导师职责的规定》《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硕士生导师遴选规定》《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审定博士生指导教师实施办法》等对于立德树人相关工作有明确的要求和规定,研究生院把立德树人纳入教学评估体系,对于未能履行立德树人或有违反师德行为的研究生导师一律实行一票否决制。在导师年度考核和综合考评中,对不能切实履行导师职责、完成研究生培养任务,违反学术规范,因有悖师德、责任心缺失等导致重大问题或事故的导师,将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暂停招生、取消导师资格等处分。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有错误政治观点的;对所指导的研究生不履行教书育人职责、放任自流,且连续两年面授指导未达到每学期5次的;导师本人或者导师默许所指导的研究生抄袭、剽窃他人成果的;连续2年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抽检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议结果为“存在问题的学位论文”的;在研究生教育质量检查与评估中,发现有培养质量问题的,暂停其招生资格。政治上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的;因违反国家法律,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取消其导师资格。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2011年制定了《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的意见》,遴选具有坚定的马克思主义信仰和社会主义信念,坚持正确的理论方向和良好的学风的导师授课,提升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质量和水平。

各教学系(所)历来重视导师立德树人职责落实工作,认真执行研究生院各项制度和管理规定,尤其是马克思主义研究系,针对学科特点和要求,结合自身实际,不断调整教育教学方案,对师德建设及加强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等方面进行有效的完善和细化,健全研究生导师评价激励机制,加强对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落实情况的评价,一直以来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良好的教育教学成果。

二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研究生院)落实《意见》情况

教育部为贯彻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努力造就一支有理想信念、道德情操、扎实学识、仁爱之心的研究生导师队伍,印发了《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教研〔2018〕1号,以下简称《意见》)和《全国教育大会工作精神》,对研究生导师的基本素质、立德树人职责和评价激励机制等方面都提出了具体而又明确的要求。

学校各研究生教学系(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讨论如何贯彻《意见》的相关内容,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文件精神和要求,要求其研究生导师在政治思想和研究生教育教学方面自觉拥护和努力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以高尚的道德品质努力推进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

(一)贯彻落实《意见》的具体举措

各研究生教学系(所)立即下发通知转发《意见》到每一位导师,并提出明确要求:一是全文学习,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文件的精神和要求。二是坚定理想信念,不断提高学术水平和课堂表达能力。三是加强与学生的沟通,爱心、耐心育人,注意方式方法。将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与贯彻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有机结合,与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有机结合,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好落实。各教学系(所)在具体落实中采取多种举措。

西亚非洲系为贯彻落实《意见》的通知精神,迅速成立西亚非洲系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落实情况工作小组,迅速将《意见》精神传达到每位导师,并提请各导师先自行学习。召开专门的学习会议,并让各位导师在会上谈学习心得和提出意见。

城市建设与环境系在研究生导师遴选原有办法基础上,增加两方面师德考核条件:一是对政治思想不健康、生活作风不正派的科研人员,实施一票否决制。加强研究生导师考核激励机制建设。加大对研究生导师的工作激励,从参考文献的推荐、实习工作安排、研究生毕业学术成果发表、毕业论文质量等多层面,细化研究生导师业绩评价标准,对认真负责并培养出优秀研究生的导师给予较高奖励;对于“放羊式”教学的导师和“打工式”教学的导师,给予零业绩考核打分。二是加强研究生导师监督管理机制建设。加大对研究生导师的监督查处管理,所纪委的监督专用邮箱向全所工作人员和全部在读研究生、历届毕业研究生公布。重点监督以下几方面师德作风:其一,是否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其二,是否谨遵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自觉维护公平正义和风清气正的学术环境;其三,是否科学选才,规范招生,正确行使导师权力,确保招生录取公平公正;其四,是否有责任心和使命感,尽职尽责,确保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及时给予研究生启发和指导;其五,是否有仁爱之心,以德育人,以文化人。

经济系新增加了针对研究生的政治思想考核,每学期增加一节政治思想课。日常学习中强调对学生的学术道德教育,鼓励研究生将个人的发展进步与国家和民族的发展需要相结合,为国家富强和民族复兴贡献智慧和力量;支持和鼓励研究生参与各种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在服务人民与奉献社会的过程中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培养研究生的国际视野和家国情怀,积极致力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努力成为世界文明进步的积极推动者。在论文发表审核方面,增加签署《学术道德自律声明》,进一步强化学生的学术道德自律意识。

马克思主义研究系为深入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开展了一系列具体工作:首先,成立了以系主任为核心的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落实领导小组,全面统筹相关工作,并结合马研系具体情况,在研究生院相关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相关规定,并重点关注制度的落实及反馈情况。其次,在第一时间将《意见》文件传达到每一位研究生导师,要求导师对文件精神全面领会,并通过马研院各部门的专题座谈会、经验交流会、师生座谈会等认真组织学习,力求让每一位导师都能准确把握文件内容并在研究生教学过程中认真贯彻落实和执行。同时,弘扬高尚师德,注重导师评价和奖励的反馈机制建设,注重调查研究和与研究生的定期交流沟通,力求建立有效的立德树人监督反馈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相关问题,力求奖罚分明,公平、公正地将各项考核制度落到实处,有效地提升了研究生导师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

外文系通过建章立制,强调研究生导师的立德树人职责,强调研究生导师必须率先垂范。要求研究生导师做学术的模范、道德的模范、遵纪守法的模范。在外文系的创新工程“2.0”升级版中,突出了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经典谱系。文学作为特殊的意识形态,必须适应和推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遵照《关于加强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切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的要求,尤其是总书记关于文艺和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进一步办好中国社会科学院的指示精神,外文系正在着力做好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继续加强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利用研究生招生、教学和刊物平台结集推出《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研究》文集。二是认真落实“经典重估”系列的编译、出版工程。鉴于近一个时期出版社各自为政,文学出版物鱼龙混杂、良莠不齐,外文系致力于以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为指导,努力夯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先计划在原“三套丛书”之《外国文学名著》基础上遴选一套让党中央放心、社会放心、家长放心的经典丛书,以满足青少年和广大民众的阅读需求。本丛书将由本单位研究生导师担纲编选,分批组织翻译,并由读书·生活·新知三联书店负责出版。

(二)根据《意见》制定实施细则的基本情况和主要内容

学校研究生院的各教学系(所)根据《意见》要求,检查本部门研究生导师队伍中存在的问题,酝酿起草相应的实施细则。其中,各教学系(所)一个共同的做法是:明确导师基本素质要求和立德树人职责,健全研究生导师评价激励机制。

为进一步强化研究生管理和导师管理,突出研究生教育方面的过程管理,马克思主义研究系在研究生院相关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制定了系研究生教育教学方面的实施细则并注重制度的有效落实。建立与研究生的定期交流沟通机制,加强对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努力实现教学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为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落实工作提供持久的制度保障。

世界政治与经济系和西亚非洲系已经拟定了本系的相关规定与细则。如西亚非洲系根据教育部《意见》指导思想制定实施细则,明确研究生导师的基本素质和立德树人职责:一是提升导师的政治素质,并将这种政治素质贯穿到立德树人中。该系每年定期组织学习培训,确保导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将爱党、爱国、爱人民贯穿到导师具体的研究生培养工作中来。将为社会主义建设做贡献贯穿到导师具体的研究生培养工作中来。一旦导师出现违反政治正确的问题,将对其进行一定程度的处罚。二是倡导导师高尚的师德师风,并发挥对研究生的示范效应。导师模范遵守教师的职业道德规范,以高尚的道德情操和人格魅力感染、引导学生。导师谨遵学术规范,并促使学生恪守学术道德。导师对待学生有责任心和使命感,确保对学生进步给予实质性帮助。三是加强组织制度建设,制定和完善关于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规章制度,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导师队伍建设,保障导师待遇,支持导师进步。改善导师治学和树人环境,提高导师工作条件。积极听取导师意见,提升导师工作满意度。四是健全导师评价激励处罚机制。进一步建立公正、合理、全面的研究生导师评价机制。加强和完善导师的奖励机制和惩罚措施。

由于一些研究生教学系(所)尚未制定“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有关情况和内容仍待讨论决定,但都开始酝酿拟定相关实施细则。例如,世界历史系拟定的工作方案时间节点为:2018年10月完成“规定”和“细则”的初稿,经过研究生导师和系学位委员会讨论,并经所长办公会和所党委会通过,2018年12月通过实行。拟定“规定”和“细则”的主要内容为:研究生导师的遴选程序和机制;研究生导师的政治思想;研究生导师的师德师风;研究生导师的教学业务;研究生导师的师生关系;研究生导师的评价激励机制;研究生导师的督导检查;研究生导师违规违纪的处理;等等。日本研究系正在积极认真地研究印发实施细则,其内容将包含导师队伍建设的政治素养标准、教书育人的师德师风标准、学术能力及业务素质标准,两级导师的评价考核、表彰奖励、检查督导机制,以及相应的组织保障与资金配套机制等。

总之,各教学系所都认真执行研究生院转发的《意见》的有关规定,并结合自身实际,进行了有效的细化,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良好的教育教学成果。学校研究生院将在各研究生教学系(所)的充分讨论并拟定的《实施细则》的基础上,制定学校层面的《意见》实施的细则,在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研究生导师基本素质要求、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健全研究生导师评价激励机制、强化组织保障五方面制定具体的、可操作的措施。

(三)落实《意见》过程中查找出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学校研究生院各教学系(所)在落实《意见》过程中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其中一些是共性的问题,比如,由于社科院自身的定位,导师们大多长于科研工作,教学能力仍有提高空间;受制于长期的师徒制传统,单一导师制受到单一学科的限制具有某些弊端。导师难免有出国、行政工作、科研任务的压力,并不能完全保证与学生的充分沟通,这影响了研究生的培养质量;研究生招生名额太少,导师的培养经费和待遇较低;考核制度有不少缺陷,既有的考核制度重视对导师的学术水平和师德师风的考核,但对于研究生的考核相对不足。另外,既有考核制度注重对导师的管理约束而忽略对导师的奖赏激励,这种情况容易使导师产生压力感和危机感,不能够很好地调动导师们的指导积极性。此外,由于研究生院地处房山区,距离研究生导师平时所在办公室较远,再加上目前研究生教学方面软硬件设施尚不够完善,机构设置的特殊性、地理位置等客观条件的限制,造成导师指导研究生的时间、与学生见面沟通的时间相对较少,研究生学位论文优秀率不高,论文质量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创新性能力培养有待加强,等等。

虽然存在上述问题,但学校研究生院各研究生教学系(所)有优良的师资队伍,研究生导师有很强的责任感和科研能力且工作积极性高,有热情,有活力,能够很好地因地制宜、因材施教,在提高研究生的学术能力和水平方面,摸索出各自独特的教学思路和方法。例如,马克思主义研究系导师有较好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和专业基础知识,能够较好地分析和总结马克思主义理论发展和指导实践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并研究和分析现实社会问题,培养了一大批合格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专门人才。此外,中国社科院还有大量的学术期刊、中心、社团和馆藏资料等,在研究生教学过程中,应当更好地运用现代科学技术,继续加强校园信息化建设,为导师和研究生提供更多有效交流的平台,将中国社科院的优势资源充分利用和发挥出来,使之更好地服务于研究生教学的实践。

西亚非洲系在落实《意见》的过程中,系领导和导师都认识到导师既要为人师表,又要甘为人梯,愿意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学习进步提供帮助。面对存在的一些问题,西亚非洲系定期对导师进行教育学领域的培训,包括安排一些讲座和集体学习,让导师们更好地理解和运用教育学的最新成果,促进立德树人;建设双导师或多导师制度,鼓励学生选择多导师,提升自身能力。

总体来说,大多数教学系(所)在制度建设的精细化、规范化方面还有待加强,尤其是专门针对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的过细过硬的专项管理制度尚未建立起来,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还未融合在相关制度中,有待独立建章立制。

三 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的经验和建议

学校秉承“人文兴民族兴,教育强中华强”的办学理念和“笃学、慎思、明辨、尚行”的校训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社科院的“马克思主义坚强阵地”的定位,研究生导师们都特别注意政治素质,在政治立场坚定方面以及师德师风方面做得很好。在研究生人才培养过程中把立德树人作为研究生导师的首要职责,在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方面形成了一套完整的、比较成熟的做法,积累了不少有益的经验,培养出一支政治素质高、科研能力强的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

(一)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的工作经验

综合学校各教学系(所)在落实《意见》、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的工作经验,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在政治素质方面不断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学习,认真贯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展各种学习和研究活动。

第二,严格的导师遴选制度很好地确保了研究生导师质量。各教学系(所)的研究生导师的选拔十分严格,这既保证了导师队伍的高水平,又强化了导师的责任心。

第三,采取多种措施增强导师责任感,增进学生与导师的联系与沟通。一方面,通过定期举办研读会或师生见面会等形式,提倡学术争鸣,使学生与导师之间自由讨论,深入沟通;另一方面,积极实行对外学术交流,多方发展对外学术交流与合作。马克思主义研究系积极鼓励和促成师生共同参与中外学术研讨会和学术论坛,了解所在学科的学术前沿,不断拓宽学术视野。此外,积极鼓励研究生参与研究生院和系所、导师组织的各项社会实践和国情调研活动,通过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不断增进他们的集体认同感和社会责任感。

第四,研究生教育方面,一对一的师徒制教学是经过实践检验的行之有效的培养方式。研究生教学工作事无巨细,学校研究生院各系(所)每年招收研究生数量不多,这种少而精的培养思路使得研究生的培养质量较好,利于开展对研究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强化研究生教学过程中的人文关怀,同时在专业课程开设方面也能够做到机制灵活,针对研究生的学术背景和特长开展理论教学,效果反馈及时,有利于提升研究生的创新意识和科研水平。

第五,严格遵守研究生导师管理制度,发挥制度约束机制。“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研究生教学旨在培养一流的专业人才,他们除了有精湛的业务能力,还必须牢固树立国家意识、具有丰厚的家国情怀。这也是各教学系(所)重视立德树人的基本出发点。世界经济与政治系研究生导师除了对学生的学业严格指导外,同时关心学生的思想状况和心理健康,培养学生树立远大理想,把个人的发展和整个国家的发展结合起来,克服困难,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中升华自己的价值。同时,对个别有违师德的研究生导师决不姑息。此外,外文系还严格禁止导师视学生为“打工仔”。这些具体做法得到了广大学生的好评。

(二)对进一步落实《意见》的意见建议

从学校组织架构看,大部分教学单位按所设系,这具有一定的优势,各所可以根据《意见》要求,因地制宜灵活地按照本单位的学科优势进行落实。但这种组织架构在发展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因此,结合学校及各教学系(所)的实际情况,笔者针对进一步落实《意见》提出一些意见和建议。

第一,更多参与教育部系统的活动,加强与其他兄弟院校长期合作机制。由于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机构设置的特殊性,研究生导师在研究生教学方面参与的国家层面的培训和交流的机会相对同水平高校较少,参加教育部系统课题申报、教学能力比赛、优秀导师评选等的机会也不多。各教学系(所)与其他兄弟高校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机制。研究生导师们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能有更多学习和交流的平台,有更多参与研究生教学相关课题研究的机会。建立高校间的长期合作交流机制对于提升研究生导师教学能力和水平有着重要作用。各教学系(所)衷心地希望今后能有更多机会与全国各大高校就研究生教学、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等方面的工作加强交流和合作,互通有无、互相借鉴,建立良好的校际关系,共同提高和完善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

第二,针对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落实情况,应该建立更灵活的研究生导师准入和退出机制,加大立德树人职责落实工作的资金支持。在选拔研究生导师时,不能只关注导师的学术能力、研究成果,更要关注导师的道德水平,还应严格考核研究生导师的工作态度。作为一名教书育人的园丁,要抱着认真负责的态度,要有不断进取的雄心,以自身为典范,才能为学生起表率作用,成为学生未来人生道路上的一盏明灯。

第三,制定更加科学、均衡的考核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导师的奖惩机制建设,健全研究生导师评价激励机制。首先设置专项经费,进一步制定详细的导师立德树人职责考核办法,定期开展优秀导师、优秀团队的表彰与奖励。值得强调的是,在规定老师职责的同时,也应当规定学生的责任,即一方面增加对学生的考核,另一方面加大对导师的奖赏。其次,在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中,增加教学工作的分值比重。通过相应的激励与约束机制,逐步引导和建立科研与教学并重的普遍认识,在年终考核和评优工作中,提高教学任务的打分比重,将教学工作的地位真正提升到一定高度,并使其成为科研优势向教学转化的真正动力,从而妥善处理部分科研人员不擅长教学的问题。再次,根据招生名额指标设置相应导师岗位,在那些已经具备研究生导师资格的人员中,综合各种因素进行筛选,包括考察其拥有的教学成果、科研成果以及之前指导过的学生的评价等,使那些研究态度严谨、工作认真负责、教学成果优异的导师能够及时进入教学工作中。同时,应建立健全导师奖惩机制和淘汰机制,根据考核制度标准由相关部门对在岗的导师进行考察,并根据考核结果予以奖惩。对考核结果优秀者,除给予物质奖励外,应允许其适度扩招研究生;对未通过考核者,应暂时停止招收研究生;对连续多次未通过考核者,应暂停其招生资格,或者直接取消其研究生导师资格。以上这些具体制度的建设都能够为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发挥很好的导向作用。

第四,建立健全动态的研究生导师遴选机制和监督管理制度。研究生导师最重要的职责是育人。在导师遴选中做到有进有退,有上有下,评聘分立。应加强对导师履行职责的检查和监督,强化对导师的激励、约束和考核机制。完善导师监督管理制度,可以尝试逐步废除导师终身制,强化导师危机意识,建立培养优秀导师的评价机制,以学生的学术成果和科研水平作为导师绩效的衡量标准之一,提高导师对研究生的指导效果,杜绝一切急功近利行为。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要把立德树人纳入教学评估、学科评估指标体系,加强对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落实情况的评价。研究生培养单位要结合自身办学实际和学科特色,制订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考核办法;要将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评价考核结果,作为人才引进、职称评定、职务晋升、绩效分配、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第五,建立研究生导师师德档案。为了加强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的自觉意识,建议有关部门建立研究生导师师德档案,该档案须征求学生意见,以便学生在毕业并获得学位之后留下对导师的真实评价。同时,设置相应的激励机制,引导研究生导师进一步加强与学生的联系,聊生活、经历、爱好,谈学习、理想、愿望,见微知著,因人施教,教学相长。

第六,设置专项经费用于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保障导师待遇,加强导师培训,改善导师治学环境,不断提升导师的学术研究水平和研究生指导能力。提高研究生教学的软硬件设施配置,增加对研究生教学单位的支持力度,进一步提高研究生指导教师的培养经费和待遇,以更好地提高研究生导师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此外,在学校层面,根据不同学科研究生人才培养过程中立德树人的职责,客观认识社科院办学的独特优势和资源机制,鼓励各研究生教学系(所)挖掘自身优势。

综上所述,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落实问题体现出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基础性、导向性问题。落实好这一问题,对于深入学习贯彻和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于推动研究生教育、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等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新时代、新征程,学校将认真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持续不断地抓好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落实工作,扎实推进研究生教育和教学管理,不断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和综合素质,为我国哲学社会科学事业、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繁荣发展贡献力量。

(张波,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副校长;高迎爽,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本文系2018年社科大落实新时期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情况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