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浙江省高等教育已经获得长足的发展,为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贡献。要巩固和发展改革的成果,使浙江从高教大省走向高教强省,依然任重道远。
1.抓住机遇,调整结构,转变增长方式。当前,全国正在贯彻落实国家“十一五”发展规划。浙江省高等教育发展应贯彻科学发展观把握机遇,适时加快结构调整力度,在指导思想上从规模发展为主,向质量提高为主、适当兼顾规模发展的方向转变,带动效益的提高,使全省高等教育在规模、结构、质量和效益方面得到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2.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培育优质高教资源。按照分类管理的原则,确定高等学校的基本结构,引导学校正确定位,立足学校分工办出质量和特色。要鼓励学校经过努力提升办学层次,增加优质高教资源,构架更为合理的高校布局和结构,满足社会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要继续深化教学改革,改进人才培养模式,注重人才培养环节和要素的管理和规范,提高教学效果和效益,全面提高教学质量。要加快新建本科院校建设,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努力提高新建本科院校的办学水平,促进整体办学水平和办学质量的提高。
3.继续增加投入,不断完善办学条件,为适度扩展高教规模,保证教学质量提供物质保障。在规模压力加剧的情况下,应在统一规划和布局的基础上适当增加高等学校的数量,以满足一定的办学资源供应。按照大学城的功能设计和配套要求,完善园区的功能,使大学城尽快达到园区设计的规模。积极探索园区内高校师资课程、图书资料、仪器设备等软、硬件资源的交流、共享机制,提高人才培养的效益和效率。同时要加快发展民办高等教育,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抓紧出台《浙江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从土地免税、银行信贷、师资引进和流动等方面加大优惠力度,采取积极措施,创设有利于民办高校生存和发展的有利环境,充分吸收和引导社会资金和境外资金投资兴办新的高校,扩充高等教育资源,满足高等教育规模适当发展的需要,缓解高等教育资源供应的压力。
4.加大力度,调整结构,提高高等学校的办学层次。首先,要积极培育本科高教资源,有目的地确定培养目标,促进一批高校升格本科,增加本科人才培养总量,改善人才培养的本、专科结构。有条件的高校,要争取举办研究生教育,扩大研究生招生规模,满足社会对高层次人才培养和使用的需求。其次,要坚持高等教育为经济和社会服务的方向,制定相关政策,引导和规制高校调整科类结构,满足社会多样化的需求。要根据全省“十一五”规划、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趋势以及产业结构调整的要求,加快制造业、服务业人才培养,积极开办交叉学科、新兴技术等相关专业,满足用人单位的需要。根据毕业生的社会需求情况,适时淘汰一些不适应时代要求的专业,为新专业的开设提供空间,使学科和专业的发展更好地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5.理顺政府和高校的关系,逐步建立现代大学制度,健全和完善高等教育运行机制。要进一步理顺政府与高校的关系,使政府在高校的管理上更多地发挥监督、服务和指导的职能,由单一的直接领导与被领导关系转变为多元的间接宏观指导与调控的关系,让市场调节、政府和法律调节、文化调节在高校办学中发挥关键作用,形成政府宏观管理、社会积极参与、学校面向社会自主办学的运行机制,从而使高校真正成为独立的法人实体,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从而实现高等教育的可持续发展。
附记:高等教育发展状况是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重要依据,研究浙江民办高等教育,离不开对浙江高等教育的研究。本文应教育厅相关处室负责人委托研究,刊登在《教育发展研究》2007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