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当前我国民办高等教育中介组织发展非常缓慢,业务开展的不多,与快速发展的民办高等教育极不相称。从组织机构上看,目前大多数民办教育中介组织还是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的衍生物,如厦门大学民办高等教育研究中心、北京教科院民办教育研究中心、上海教科院民办教育研究所等,独立注册并见报的仅有最近成立的浙江省民办高等教育研究所。组织机构本身数量不多,独立注册的就更少,难以满足民办高等教育快速发展的需要。从业务方面来看,目前许多民办高等教育中介组织的业务开展不多,主要的工作内容是对民办高教的办学开展学术研究,开展专题调研。除了前面提到的浙江省民办高等教育研究所明确工作对象是面向民办高等教育以外,大多数机构面向整个民办教育,并且联系的对象中小学的居多。有的机构也印发一些研究资料,如上海民办教育研究所的《民办教育动态》和北京民办教育研究中心的《民办教育资料》,对民办高等教育开展研究,为政府决策和指导提供参考,同时为民办高校的办学提供经验,受到有关方面的好评。但是,这只是工作的一部分内容,并且这些工作的效果所发生的作用都是间接的,从实际情况来看工作的效果并不是很好。相反,民办高校办学一线所急需的信息传递和交流、办学事务咨询以及社会所企求的评估、评价工作,却开展得很少,有的机构根本就没有这方面的工作内容。从整体队伍方面来看,专职人员不多,专家稀少,工作能力和水平也难以承担政府部门、民办高校和社会对机构的期望,难以胜任目前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需要。值得一提的是,近年来在许多省市发展起来的民办高等教育行业协会,在联系民办高校、交流办学经验、开展校际协作、规范办学行为、约定自律规章等方面,工作表现突出,虽然有的机构商业味较浓一些,但工作应该说还是很有成效的。目前,社会上还出现了以提供信息为主要工作内容的民办高等教育咨询机构,这类机构工作内容过于狭窄,服务面不宽,影响也不大。
目前民办高等教育中介机构的工作现状和能力水平总体来说还不能令人满意,从社会各界的观念来说也还存在着问题。独立性差、队伍不强、水平不高,政府部门不愿意也不放心将有关管理事务交给中介组织。社会对中介组织的认知度还不高,权威性有待于确立。民办高校还没有意识到发挥民办高教中介机构作用的重要性,对民办高教中介组织的产生和发挥作用准备不足,不懂得如何运用中介机构处理有关事务,提高工作效率。民办高等教育中介机构总的来说作用还发挥得不够。因此总体上来说,我国民办高等教育中介机构还处于比较低的发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