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社会质量理论研究综述
第一节 社会质量概念的起源和基本界定
随着我国进入社会发展新时期,决策者与学者的关注重点逐渐从经济发展水平转移到社会建设水平和社会发展水平上来。然而,不同于经济发展可以通过国内生产总值(GDP)等指标进行简单测量,社会发展还没有形成公认的、适于多种不同情况的测量单位和测量指标体系,如何界定与测量社会发展成为当前学者研究的重点之一。在此之前,很多学者尝试建立指标对社会发展水平进行测量,例如社会进步指标(ISP)以及人类发展指标(HDI),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社会进步的一些层面,但是,没能有效地把“社会发展”与“经济发展”进行区分。
社会质量这一概念的提出,其理论核心的基础是社会结构下个体的能动性空间。换言之,社会质量理论充分体现了社会学意义中“社会”的内涵,完整表现了“社会”作为“公共领域”与“国家”“市场”的不同边界。社会质量理论中的公共领域,作为由社会人组成的集合,与政府之间不是简单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相反,社会质量理论中的“社会”是在国家权力保障和制约下,以公民自治为原则,公民合意为其合法性基础,以集体行动和公众舆论为形式来平衡国家权力,促进国家与社会的理性沟通。因而,在倡导建立现代社会治理模式下,社会质量理论中的公共领域(结构)与个体(能动)互动是社会建设所植根的深层社会基础,为社会发展的测量提供了基础。因此,通过对社会质量理论进行深入研究,并结合本土条件进行重新建构,可以有力地提供衡量社会发展水平的框架和指标。
一 欧洲“社会质量”的提出和理论发展
“社会质量”作为对社会发展的评价标准,首先发源于欧洲,对欧洲国家的影响力要远远大于我国,不过其理论分析架构和测量指标体系对我国学界有着广泛的影响。我国学者当前对“社会质量”的探讨,主要源于欧洲的社会质量研究。1997年,在阿姆斯特丹欧盟会议上,欧洲学者率先提出了“社会质量”(social quality)这一概念,并通过了《欧洲社会质量阿姆斯特丹宣言》(以下简称《宣言》)。《宣言》指出:“我们希望欧洲是一个经济上获得成功的社会,同时也希望通过提升社会公正和社会参与,使欧洲成为具有较高质量的社会。”[1]《宣言》指出:“社会质量作为全新的社会发展理念,其根本动机是考虑到所有市民的基本尊严。”
《宣言》通过后,欧盟紧接着在1997年6月成立了“欧洲社会质量基金会”(EFSQ)用来推动社会质量的研究,这也是首个推动社会质量研究的机构。1997年,欧洲社会质量基金会出版了社会质量研究的第一本著作《欧洲社会质量》[2],书中对社会质量的理论、研究领域、政策取向等进行了探索。自1999年开始出版《欧洲社会质量期刊》(The European Journal of Social Quality)之后,学界产出了一系列有关社会质量的论文。2001年,欧洲社会质量基金会提出了“社会质量”四个条件性因素,即社会经济保障、社会凝聚、社会包容和社会赋权,并出版了社会质量研究的第二本著作《社会质量:欧洲的视角》[3],书中对社会质量的概念、理论和政策相关的问题进行了详细分析。2001—2005年,欧洲社会质量基金会在社会质量指标体系研究上取得突破,建立了由95个指标构成的完整的指标体系。2006年以后,欧洲社会质量基金会则致力于将社会质量研究和以社会质量为核心的政策取向推广到亚洲和国际社会。
2006年以后,亚洲社会对于社会质量的研究逐渐重视起来。2006—2011年,日本、中国台湾、泰国、中国、韩国、中国香港相继召开了社会质量会议,并成立了亚洲社会质量研究联合会(ACSQ)。亚洲社会质量研究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研讨欧洲社会质量指标在亚洲社会的适用性,通过改造形成亚洲社会质量标准问卷(SQSQ),并将其运用于亚洲社会研究;二是在社会质量理论的视角下探讨亚洲国家和地区的实际问题。
与此同时,欧洲的社会质量理论进一步发展,EFSQ与荷兰国际社会科学研究所(International Institute of Social Studies)合作,研究人类安全以及可持续发展等问题,并提出了发展绿色经济的主张,创立了《国际社会质量期刊》取代了原有的《欧洲社会质量期刊》。至此,社会质量理论的研究视角逐步从欧洲转向亚洲以及全球。2011年以后,社会质量理论从全球视野出发,重点研究全面可持续发展、城市可持续发展和社会复杂性的变化等方面。其后EFSQ更名为国际社会质量协会(IASQ),并出版了第三本专著《社会质量:从理论到指标》,将理论应用于最紧张的政策挑战,包括可持续发展、英国脱欧的社会影响、欧盟的未来、全球视野下的反贫困战略、发展的不平等问题等。[4]
欧洲学者提出社会质量有其特殊的历史背景。首先,20世纪90年代,新自由主义的地位在欧洲有所上升,该理念将社会政策置于经济政策的从属地位,进一步凸显了经济政策和社会政策间的不均衡关系。新自由主义的经济价值观为“在欧洲语境下,社会政策通常被民族国家以及地区和地方当局等同于社会管理,通过收入转移以维持社会经济保障,最初是雇员的社会经济保障,后来扩大到全体公民的社会经济保障”。受这种经济价值观的影响,“经济系统中运行的问题被方便地定义为‘社会问题’并被化为‘外在性’问题”。[5]而社会质量这一概念的提出,是对社会发展滞后于经济发展现象的纠正,是对单纯追求经济增长的发展,忽视社会整体福祉增长的批判。随后,在1992年,通过了《马斯特里赫特条约》,该条约表明,随着欧洲一体化进程加快,欧共体的成员国迫切需要在设立社会标准方面做出努力,以关注民众的社会福利、社会参与等。正是在这种背景下,提高社会质量这一理念逐渐成为人们的共识,其所代表的是欧洲社会福利政策改革的范式转变,其核心是摒弃以市场为导向的发展目标,重新强调“社会”取向,注重社会发展的整体品质,为建构“社会欧洲”提供了理论基础。[6]
综上所述,就社会质量这一概念的产生而言,正如黄新锋在对艾伦·沃克的理论评述中所谈到的,“社会质量理论形成的推动力可以概括为本体论的、方法论的、社会学的和政治/伦理的四个方面……推动社会质量诞生的一个强大动力在于,我们已经意识到‘社会’从社会科学中的消失……社会质量的提出正是对个体在社会中的主体地位重申;其次,社会质量作为一种概念工具,是为了建立一套宽泛的、具有整体性的框架来解释正在进行的全球性的大规模转型,以弥补现存框架的不足;再次,社会质量是为了改变‘经济政策’和‘社会政策’之间功能失调的不均衡关系;最后,社会质量是为了改变社会性和社会政策遭到新自由主义的排斥以及欧洲的最贫困者和最弱势者受到威胁的局面……因此可见,社会质量在某种程度上是一个纯粹的欧洲概念,它形成于欧洲社会的语境当中。”[7]
二 社会质量概念的界定和指标体系的建立
社会质量理论通过对经济和社会指标的测量,以个体在社会中的各个方面的保障水平、融入程度、发展机遇和能动能力等方面为视角,对整体的社会发展水平进行衡量,从而考量社会发展的质量。[8]就Beck等学者的定义而言,社会质量被界定为“个体在参与社会、经济生活中基于来自社会社区等各种限定性条件下为提高个体生活和潜能所具有的能动空间”[9]。从Beck等学者的定义可以看出,社会质量这一概念的提出具有很强的政策导向,这一理论也对欧洲的社会政策的制定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力。1997年,欧盟委员会指出,不能仅仅依靠经济促进政策来解决各国出现的问题,只有重新审视社会政策,才能更有效地保证欧盟各国的经济、政治以及社会稳定。[10]与此同时,随着欧盟国家的整合,各种社会问题频发,政策制定者与学者逐渐认识到,在新自由主义思潮主导下的经济优先的理念已经不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不应当一味强调经济发展的优先地位,而是更要注重社会与经济发展同步[11]。正如Beck等所述,社会质量理论正是在这一背景下提出的,目的是重新建立社会政策与经济政策的平衡。[12]在这一背景下,欧盟发布了《欧洲社会质量阿姆斯特丹宣言》(以下简称《宣言》),《宣言》指出,欧盟各国必须努力提高各自的就业水平,减少社会贫困,提升公众所能享有的医疗和社会资源。在《宣言》的指导下,提升社会质量成为欧盟政策制定的重中之重。同时,《宣言》中明确提出了社会质量的四个构成,即社会保障、社会凝聚、社会包容、社会赋权。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经济水平实现了跨越式发展,经济社会结构也出现了较为显著的变化,总体而言,我国的社会结构出现了迅速阶层化的倾向,社会利益分配格局既受到市场因素的影响,也受到非市场因素的影响。在这一社会背景下,诸多学者对中国的社会发展研究从之前单一地注重经济增长速度,开始转变为聚焦于社会发展质量,对“社会质量”这一概念的内涵,如何测量社会质量,以及如何提高社会发展质量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分析。[13]社会质量问题的提出,标志着社会发展的研究在我国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从理论层面而言,社会质量问题的提出意味着学者们开始关注社会发展过程中的深层次问题;从经验层面而言,发展社会学的研究模式也从对单一的经济社会增长的量的经验性总结提升到对社会作为有机体,在增长过程中的质的变化的讨论,从而揭开了发展社会学研究的崭新的一页。
综上所述,社会质量概念的提出,提供了如何全面衡量现代社会发展的路径。自从库兹涅茨1934年发明GDP理论以来,GDP便成为衡量社会进步的重要测量标准,但是GDP理论在测量社会进步方面存在明显的局限性,即不能反映非经济性活动,其本身不能全面衡量社会发展水平状况。此后,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阿玛蒂亚·森提出了人类发展指数(HDI),并被联合国采纳作为国际比较的一个指标。但是,这一指标仍不足以覆盖社会发展的一些重要方面。鉴于这一理论和实践上的空白,20世纪90年代后期欧盟学者提出了社会质量理论,众多欧洲国家按照社会质量指标体系衡量各自国家的社会质量,并据此对有关社会政策进行调整。目前,这一理论范式已被全球许多国家和地区逐步采纳并受到高度重视。从社会保障、社会凝聚、社会包容、社会赋权四个方面对社会发展水平进行测量,以下将进行详细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