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应当保证其出口食品符合进口国(地区)的标准或者合同要求。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和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养殖场应当向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备案。
《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第5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停止实行食品类生产企业出口食品免验的公告》;《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第24条;《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规定》;《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场备案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