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在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时,如何裁员?
案例分析
方某为某房地产公司的售楼员。2014年,受国家宏观经济低迷的影响,房地产行业冲击较大,房屋销售量和销售速度明显放缓。该房地产公司也出现了资金链断裂的情况,导致在建项目停工,公司亏损严重。公司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为了改变现状,缩小开支,该房地产公司决定裁员。人力资源部在汇总各部门的意见后,遂将裁员名单公布。裁员名单上的方某等30余人就这样被公司的一纸通知裁掉了。问,房地产公司的做法合法吗?
该房地产公司的情况属于经济性裁员。经济性裁员,是指用人单位为了保护自己在市场经济中的竞争能力和生存能力,在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辞退一部分职工,以改善经营状况。本案中,该房地产公司为了渡过难关,采取经济性裁员,这原本是可行的。但是,该房地产公司虽然具备了经济性裁员的法定事由,却没有履行法定的程序。法定的程序,首先是提前30日告知工会,并听取工会的意见;其次是向劳动部门报告裁减方案。该房地产公司采取的程序不合法,因此裁撤员工的行为无效,应当继续履行与方某的合同。企业在遭遇严重困难,有必要裁员时,经法定程序,可以裁减职工,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如果没有履行法定程序,则视为裁员不合法,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机关申请仲裁,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第一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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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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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解析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是随时都会出现的,企业只能依靠自身力量克服困难,这就必然涉及裁员问题,因此裁减人员对用人单位来说是一种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有效手段。企业裁员一般都属于经济性裁员,经济性裁员是指用人单位一次性辞退部分劳动者,以此作为改善生产经营状况的一种手段,其目的是保护企业在市场经济中的竞争和生存能力,渡过暂时的难关。但如果裁减的人数达到法定情形,用人单位需要经过法定程序才能裁减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