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古官修史体制的运作与演进(中古中国知识·信仰·制度研究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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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帝纪写作体例的变化与定型

上节讨论了本纪编排原则的变化过程,其定型远早于列传。不仅如此,本纪文本的编写体例也很早就趋于固定,与魏晋南北朝时期正史列传文本的缤纷错杂形成鲜明对照。为了便于叙述,这里先列出定型化的帝纪编写体例的大致特征:

1.帝纪总体而言呈三段式结构:即位以前、在位期间、结尾总述。头尾两个部分的叙述方式与列传没有明显差别,标志性的帝纪体例主要是针对中间的帝王在位期间而言,以下称之为帝纪的主体部分。

2. 帝纪主体部分作为记录国家大事的载体,不表现皇帝个人,诸如诏令或行幸征伐所至等语境中的皇帝,实与国家无异。

3. 主体部分叙事皆系于年月日之下。每年以正月开始,每季首明示春夏秋冬。记日以干支,而不采用“后数日”一类的相对式表达。少数日期不详的事件,在月或岁末以“是月”或“是岁”表示。

4. 主体部分记录事件类型多样,包括皇帝行幸、典礼、人事变动、政令、兴造、战争、朝贡、灾异等等。所有事件严格按照时间顺序编排,且叙述简要,呈碎片化。

帝纪最显著的特征是编年系日,但这一点在《史记》中尚未完全确定。《史记》开篇的《五帝本纪》《夏本纪》《殷本纪》及《周本纪》前半部分,都只是大体按时间顺序叙述;从《周本纪》的西周共和开始才能称得上字面意义的“编年”;至《秦本纪》始见系事于月,《秦始皇本纪》的系月趋于普遍。秦以后的六篇本纪中,《孝武本纪》内容与《封禅书》重复,很可能是后人补作,[1]可以不论。此外,《项羽》《高祖》《吕后》三篇的体例更接近一般列传的写法,只有《孝文》与《孝景本纪》可说是编年体,其中所载各事的系时既有止于月的,也有精确至日的,其他体例也与后代帝纪主体部分基本符合。也就是说,《史记》的十二篇本纪中仅有位列第十和十一的《孝文》与《孝景本纪》略见后世编年帝纪的体例。[2]

《汉书》的帝纪虽然承《史记》而来,但从《汉书》的改动中能够看到其作者规范帝纪编写体例的意图。《史记·高祖本纪》的情况基本被《汉书·高帝纪》延续。《汉书·高帝纪》即便在刘邦即帝位之后,依然有置酒洛阳南宫、问张良封功臣事、和太公、萧何治未央宫、不宿柏人、代国相陈豨反、置酒沛宫等等诸多描述细节的段落,[3]系时方面也以月为主,很少及日。这很可能是因为关于刘邦时期,原本就缺少符合帝纪体例要求的编年记日的原始材料,以至于《汉书》只能沿用《史记》内容。对于《史记·吕后本纪》,《汉书》将其改为《高后纪》,又在其上补作《惠帝纪》,且《惠帝纪》的体例颇近于编年帝纪标准。《汉书·武帝纪》的体例也基本符合后世编年帝纪的体例,不过《史记·孝武本纪》原篇面貌不知如何,因此无法确知《汉书·武帝纪》的来历。总的来看,《汉书》仅在高祖时期缺少合乎规范的编年体帝纪,另外惠帝时期同时存在编年的《惠帝纪》和继承前史的《高后纪》,其余帝纪,包括班固父子新撰的宣帝以下的诸帝纪,则都基本符合编年帝纪的体例。[4]

不过《汉书》帝纪的结尾部分与后世还有差异。后世帝纪在记载皇帝去世后,还会在正文中总述其生平,《汉书》帝纪正文没有这类总述,但有些篇章的赞语中有类似内容。《汉书》各篇帝纪的赞语大致可分为两种情况:宣帝以前基本是描述相应时代,延续自《史记》相应篇目的“太史公曰”;[5]元帝以后,除概述时局外还有更多笔墨用于描述皇帝个人,属《汉书》的创制。卷九至一一的《元帝》《成帝》《哀帝纪》赞语分别描述各帝云:

臣外祖兄弟为元帝侍中,语臣曰元帝多材艺,善史书。鼓琴瑟,吹洞箫,自度曲,被歌声,分刌节度,穷极幼眇。少而好儒,及即位,征用儒生,委之以政,贡、薛、韦、匡迭为宰相。而上牵制文义,优游不断,孝宣之业衰焉。然宽弘尽下,出于恭俭,号令温雅,有古之风烈。

臣之姑充后宫为婕妤,父子昆弟侍帷幄,数为臣言成帝善修容仪,升车正立,不内顾,不疾言,不亲指,临朝渊默,尊严若神,可谓穆穆天子之容者矣!博览古今,容受直辞。公卿称职,奏议可述。遭世承平,上下和睦。然湛于酒色,赵氏乱内,外家擅朝,言之可为于邑。

孝哀自为藩王及充太子之宫,文辞博敏,幼有令闻。睹孝成世禄去王室,权柄外移,是故临朝娄诛大臣,欲强主威,以则武、宣。雅性不好声色,时览卞射武戏。即位痿痹,末年浸剧,飨国不永,哀哉![6]

只有卷一二《平帝纪》赞语不及平帝个人,但平帝年少,只是王莽的傀儡。上引各赞语段落都提示出,元帝以后与班固父子时代相近,他们对相关情况得以耳闻目见,进而记入史书。同时,之所以这类内容是记载于赞语中,也应与这部分帝纪正文体例的变化有关。因为正文只编年记录国家大事,不再有列传式的描述,皇帝个人无法得到展现,便在赞语中加以补充。

帝纪结尾部分在《汉书》以后的变化是总述皇帝个人的这类内容从赞语移入正文末尾。东汉史书的情况缺乏材料难以确定,但至少曹魏史王沈《魏书》应已如此。《三国志》的《武帝》《文帝》《明帝纪》正文之末,裴注都引录了一段来自王沈《魏书》的叙述武帝、文帝及明帝德行事迹的文字。[7]这些叙述都是总括一生,语气连贯,很难被系于某具体时间之下,应是来自相应帝纪的末尾。同时这些叙述应不是像《汉书》那样出于论赞,因为裴注对于史书论赞会引作“某某曰”,如卷一八、卷二三、卷三○注补《魏略》各传,后又有“鱼豢曰”或“鱼豢议曰”,[8]就是将《魏略》正文与传末论赞分别处理。而裴注引录王沈《魏书》的这些内容都仅称“《魏书》曰”,说明这些内容应属《魏书》正文。总之,王沈《魏书》中至少武帝、文帝、明帝三帝纪的正文结尾是对皇帝个人的总述,与后世编年帝纪相同。如上所言,结尾部分的形态与帝纪正文主体部分的形态也有关,王沈《魏书》帝纪的主体部分虽然亡佚,但陈寿《三国志·魏书》的这三篇帝纪主体部分较为规范,也能一定程度反映王沈《魏书》的形态,并且裴注在这三篇中经常利用王沈《魏书》补录魏帝(包括曹操)诏令,这也是后世编年帝纪的重要特点。综合这些方面来看,王沈《魏书》的帝纪很可能已经与此后定型化的编年帝纪体例相同。

但是,陈寿《三国志·魏书》的上述三篇帝纪则没有在正文中总述皇帝个人德行事迹,[9]而是在卷末简短的“评”语中对天下大势与皇帝个人做出总评,延续了《史记》《汉书》的做法。可见,虽然王沈《魏书》的帝纪写法已经发生改变,但《三国志》依然在追随《史记》传统,并对王沈《魏书》进行改造。

综上所述,《汉书》在《史记》的基础上对帝纪体例进行了较大调整,使各纪基本上有了统一规范(除《高帝纪》和《高后纪》情况特殊)。这些帝纪正文都是围绕一国大事,不体现皇帝个人,而在西汉后期的几篇帝纪中出现了在赞语中对皇帝进行总述的情况。《汉书》帝纪的开头、主体部分在此后基本得到延续,皇帝生平总述后来不再被作为赞语,而是置于正文结尾处。总的来看,应该说帝纪正文体例的主要变动—即三段式结构的出现以及主体部分体例的变化,在曹魏以前已基本完成。作为东汉国史的《东观汉记》的情况还不明确,但从情理推测,其帝纪也应是从《汉书》至曹魏官修史的发展过程中的一环,那么它的体例应大致合于后世编年帝纪,而范晔《后汉书》各篇帝纪都符合本节开始所列的编年帝纪规范,可以印证这种推测。无论如何,即便把帝纪正文体例稳定化的下限定于魏晋之际的王沈《魏书》,与列传的情况相比,也早得多了。

[1]  张晏、司马贞等认为此篇是褚少孙取《封禅书》补入,但钱大昕、崔适等皆认为是褚所补亦亡,又由后人取《封禅书》充之,当代学者亦赞同此说。参见[日]泷川资言会注考证《史记会注考证》卷一二《孝武本纪》引《集解》及《索隐》,第799—800页;(清)钱大昕著,方诗铭、周殿杰点校《廿二史考异》卷一,第11页;(清)崔适《史记探源》卷三,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第66—67页;张大可《史记文献研究》,北京:民族出版社,1999年,第171—188页。

[2]  《汉书》颜师古注引张晏谓《史记》原文亡失十篇,包括《孝景本纪》。《汉书》卷六二《司马迁传》,第2724—2725页。但明清及当代学者多认为张晏所列篇目不可尽信,其中《孝景本纪》应为原文。刘咸炘《太史公书知意》,收入黄曙辉编校《刘咸炘学术论集·史学编》,第46页;张大可《史记文献研究》,第171—188页。

[3]  依次见《汉书》卷一下《高帝纪下》“帝置酒”至“群臣说服”,第56页;“上居南宫”至“吾属亡患矣”,第61页;“上归栎阳”至“赐黄金五百斤”,第62页;“萧何治未央宫”至“上说”,第63页;“还过赵”至“去弗宿”,第65页;“代国相陈豨反”至“豨将多降”,第68页;“上还过沛”至“乃并复丰比沛”,第74页。

[4]  关于这些帝纪还有一个值得注意的细节。《史记·孝文本纪》屡屡称“上曰”或“皇帝曰”,《汉书·文帝纪》则改为与后世帝纪体例相同的“诏曰”。对于这些诏书,也以《汉书》所录更为详细,凌稚隆比较《史记·孝文本纪》和《汉书·文帝纪》,称“《汉书》大要袭此,惟诏书称详”,转引自[日]泷川资言会注考证《史记会注考证》卷一○《孝文本纪》,第733页。

[5]  《汉书》赞语本于《史记》“太史公曰”。“太史公曰”的内容较为多样,或补正文所无之事,或说明其取材依据,或发表议论等。参见逯耀东《史传论赞与“太史公曰”》,收入《抑郁与超越:司马迁与汉武帝时代》,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8年,第265—293页。

[6]  以上三条分见:《汉书》卷九《元帝纪》,第298—299页;卷一○《成帝纪》,第330页;卷一一《哀帝纪》,第345页。

[7]  《三国志》卷一《魏书·武帝纪》文末裴注引《魏书》“太祖自海内”至“四箧而已”,第54页;卷二《魏书·文帝纪》文末裴注引《魏书》“帝初在东宫”至“以为帝王仪表者如此”,第88—89页;卷三《魏书·明帝纪》文末裴注引《魏书》“帝容止可观”至“意无厌倦”,第115页。

[8]  《三国志》卷一八《魏书·阎温传》末裴注云:“《魏略·勇侠传》载孙宾硕、祝公道、杨阿若、鲍出等四人。宾硕虽汉人,而鱼豢编之《魏书》,盖以其人接魏,事义相类故也,论其行节,皆庞、阎之流。其祝公道一人,已见《贾逵传》。今列宾硕等三人于后。”下补三人之传,又引“鱼豢曰”云云。第551—554页。同书卷二三《魏书·裴潜传》末裴注云:“《魏略》列传以徐福、严幹、李义、张既、游楚、梁习、赵俨、裴潜、韩宣、黄朗十人共卷,其既、习、俨、潜四人自有传,徐福事在《诸葛亮传》,游楚事在《张既传》。余韩等四人载之于后。”此下补四人之传,又引“鱼豢曰”云云。第674—676页。同书卷三○《魏书·乌丸鲜卑东夷传》末引《魏略·西戎传》,又引“鱼豢议曰”云云。第858—865页。

[9] 只有《文帝纪》在文帝死后简短记载了文帝的著述及他发起编纂的《皇览》,但这样的具体记载与“评”语中的总述也有所区别。《三国志》卷二《魏书·文帝纪》,第8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