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4 1719年 家信与小说
丹尼尔·笛福(Daniel Defoe,1660—1731)塞缪尔·理查森(Samuel Richardson,1689—1761)亨利·菲尔丁(Henry Fielding,1707—1754)
“查勘岛屿的鲁宾逊,亚历山大· 弗兰克· 林 丹(Alexander Frank Lydon)为1865年版《鲁宾逊漂流记》所绘的插图。
新教徒的自我(1517年), 蒙田随笔(1580年), 道德情操论(1759年)
早在数千年前,人们就已经开始写信与讲故事。但是,在18世纪早期,两种新的书面交流形式开始出现,在欧洲多地流行,反映并促进了人们新的自我感与私人生活。一种是私人邮件的新形式,即家信;另一种是小说,一种针对公众消费的流行文化。两者都反映了文学的发展。
由于移民及异地工作等原因,家庭成员间往往在地理位置上远离彼此。因此,信件在那个年代有了新的重要性,变成了私人经验、情绪及私密思想传达的工具。这类通信,对表达亲密的家庭成员或朋友之间的情感非常重要,逐渐被称为“家信”。信件变成了一种中介,确立了个体性,并令其越来越个性化与私有化。
19世纪上半叶,小说出现了,成为英国文学的一种新形式。丹尼尔·笛福,既是商人,有时也是作家,在多次出入监狱的过程中,于1719年写下了第一部小说《鲁宾逊漂流记》。此后,塞缪尔·理查森撰写了《帕梅拉》(Pamela,1740),亨利·菲尔丁也在1749年出版了他的《弃婴托姆·琼斯的故事》(Tom Jones)。
小说作为一种文学形式,反映了个人生活与日常生活的新的重要性。在这种新文学形式中,主人公有着普通的名字,主题也是日常生活。小说人物在各种情境中迂回曲折的故事,令许多读者产生了共鸣。主人公的思想与情绪的描述被置于最显著的位置,所以读者在阅读主人公时,也能够理解自己内心的思想与情绪。最终的结果是,促使人们对平凡生活、世俗与主体性投以更多的关注。(杨文登 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