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至朝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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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永生当

【序引】

本是烟花三月下扬州的好景色,却不知为什么,空气里花香带的甜腻中无端添了一丝冷寂。

若是循着喧嚷闹市走到尽头,便会发现,这里,开了家当铺。

没有人知道它是什么时候出现的,因为无论是更朝换代亦或是其他,它都好好的立在那里,是一个老地界。

【1】

正赶着上元时节,街上一大早便开始叫卖,一些百姓便会选择先去山上的溪度寺求个家中安宁。

沈翰就是其中一员。他要上山去给重病在床的母亲求个平安,求她能再安稳度几年,再为不久后要出嫁的姊姊求个好人家,有个好去处。

上山的路来来回回只有一条,总要路过永生当。

他来得晚了,已经排了长长一条队伍。扭头撇了眼有些破旧的大门,两扇门紧紧闭着,门口两尊石狮子显得尤为突兀。他总控制不住想要推门进去。

沈翰打了个冷战,鸡皮疙瘩慢慢爬满他整个身子。这可不是个好想法。

传闻这间当铺只有每晚子时才会开门。只要付出的代价足够,无论想要什么,都会得到满足。

可大抵就是因为太特殊,太邪门,这片地界只要到了晚些时候,除了寺里的僧人们有时会下山以外,路人寥寥无几。

“你到底走不走啊!”有人从推了推沈翰,他才猛然回过神。前面的位置已不知道什么时候空出了一大截,小声道了个歉才小跑着跟上。

到的时候,庙里祭拜的人陆陆续续已经走了。一棵大树直挺挺地立在院子里,多少显得有些孤寂。

仰头看着院中央立着的观音像,给身旁的小和尚添了些香油钱。膝盖一软,直直跪了下去。双手合十拜了几拜,才起身跨入正殿。

等求了平安符出来,天已经完全黑了,分不出一点光亮,除了寺庙门口明晃晃的两盏灯。整条路没有活物,静得吓人,也黑得吓人。

可沈翰偏偏就喜这环境。

至少在黑暗里他不用像白日里那般提心吊胆,也不用担心会有人来问他们娘仨要他父亲欠下的银钱。反倒是给了他一丝渺茫的安慰。

顺着路一步一步摸下山去,他耳力好,听到了貌似求救的声音。只是那音量忽大忽小的,让人听不真切。

他顿觉有些不对劲,循着声音找去,果然,一个女子被绑了手脚,就这么被囫囵扔在草里。

一袭白衣,在草丛里尤其显眼。看那衣料,是个富人家的女儿,只是不知为何会如此狼狈。沈翰忙将定在她身上的目光移开来,上前去给她松了绑。

“夜里危险,姑娘受惊了,快些回去吧。”他将那女子扶着站起来,拍拍她身上沾的脏土,眼睛不自觉朝她脸上瞄着。

怎知这话似乎触动了某个机关,那女子竟掉了眼泪,无声抽泣起来。

仔细询问才得知,她原是位富商千金,可就在前几日,被看上她家财力的歹人灭了门。幸而管家将她绑在这里才免去一难。

她已经没有家了。

沈翰一时间不知该说什么好,就堵在喉咙里,上不去也下不来。他咽了咽口水,将那些没组织好的言语连着咽了下去。

再一开口,已经下了某种决心:“我叫沈翰,字辞元。姑娘名姓?若不嫌弃……便与我一同回寒舍先行住下再做打算?恰巧,家中暂时还有姊姊照应。”

似乎是没想到事情转换得如此快,她狠狠愣了愣,“如此……便先谢过这位郎君。小女宋樱。今日恩情,来日定当奉还。”

话落,她标标准准地对着沈翰行了个谢礼。就是已经落魄了,也不能辱了宋姓的节气!

领着宋樱回去,娘俩已经吃过晚饭,沈母才刚好几天的身体又不大舒服,去睡了,只留沈芸一个人就着灯光做女红。

见他不知从什么地方带了个女子回家,略微有些惊奇。绕着宋樱仔仔细细瞧了许久,硬是瞧不出一丁点儿不妥。

“罢了,东边那间没人,就让她先住下吧。”看着她清瘦的身子,沈芸叹了口气。

想在两年前,沈家怎么也算得上是富甲一方的。就是因为他们不争气的父亲,整日里游手好闲,日日出入烟花柳巷,硬是将殷实的家底全都败光了!

如今只有靠着从前母亲的嫁妆度日。

盯着宋樱的背影,她又叹了口气,以至于手里的针差点刺破手指。

【2】

又逢开春,一派千里莺啼绿映红的景象,院子里种的几树桃花也已经开了。开得很好。

转眼,宋樱已在沈家住了快一年光景,早从先前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小姐变成了再普通不过的平民百姓。

沈芸也到了出嫁的年纪,媒人每日进进出出,门槛都要被踩烂了。

整日里吵吵闹闹,沈翰根本无发安心看书。也就更加无法安心考取功名。好容易等她们消停了,脑子里又想起母亲日益糟糕的身体,心情更是烦躁。

好在后来沈芸嫁了个有钱人家,他们的生活才稍微缓和了些。但上门要债的那些人还是每日都会来,搅得三人不得安生。

夜又深了些,但夜里一颗星星也没有,整个天空荡荡的。像极了沈翰的心情。

他摔下笔,望着窗外重重叹了口气。

他突然很想出去走走。

可到了街边他才发现,街上的繁华一刻也不属于自己。

若是换做从前,都是要恭恭敬敬称他一声:沈小爷,可如今家道中落,谁又还记得呢!

沈翰扯着嘴角自嘲笑笑,在一家店铺前站定。他习惯性抬头看了眼牌匾,不合时宜打起了颤子——

永生当。

他怎么走到这里来了!

想来过了子时,店门已经开了,头上挂的两盏灯笼也亮了。这回,他将两尊石狮子看清了。

那哪里是什么狮子,分明是一只麒麟!可仔细看了,却又有些不像。沈翰盯着它头上那只独角看了许久,他肯定,自己从没见过这种兽。

在书里也未曾看过。

若是有道人在此,便定会知晓,那兽名唤獬豸。是只能辨善恶,分忠奸的兽。

不知是鬼迷心窍还是什么,沈翰想也没想,跨步进了铺子。

可里面无论摆设或是其它,每一样都极为精致,就好像它生来便是摆在那里的,小婢女们挑着灯忙前忙后,似乎有一堆事做不完。

与门外的萧条简直是两个世界!

不多时,便有婢女来为他引路。

“客官可是要从我这里得到什么?”沈翰吃了老板娘递上来的茶,有些恍惚。甚至于她说什么他都听不见。只愣愣盯着对面的人。

传闻永生当的老板娘半春有一张倾城的脸,只需见一眼便足以让人神魂颠倒。

他本来是不信的,可今日是真真在面前的。良久,才缓过神来。

“你这里当真什么都能得到?”尽管已吃了茶,但他的喉咙还是干干的。有些发涩。

“自然。”半春扯了扯嘴唇,将桌上早已备好的纸笔推到他面前,“签了它。你便可以得到你想要的一切。”

显然这话是极具诱惑力的,沈翰将目光从老板娘脸上移到面前那张灵契纸上,猛地上下滚动了喉结:“无论什么?”

“无论什么。”半春端了盏茶,浅浅呷一口,影沉沉的眼睛直直看着他。似乎要将他看透了——

“但你只有这一次机会……好好把握。可不能——用来做坏事。”

话落,契成。

看着婢女引着他走了,半春拿起桌上那张纸,嘴角斜斜勾着。“又是一个。”自打他进来开始,她便闻见了一股子贪婪的味道。

舔舔嘴,有些馋了。

【3】

沈翰醒了以后,发现母亲又恢复从前的模样,整日里神清气爽,丝毫不见了病态!

他还发现,自己不知道什么时候已金榜题名!如今已在朝廷谋了个官职,又娶了宋樱。

家道已不是往日那般落魄!他突然觉得之前那些事只是个梦,梦醒了,又回归现实。

自那以后,无论他想要什么,只要心念一动,便会有人送上门来。仿佛他自己就是远古的造物神,这种感觉属实太好。

渐渐地,他开始不满现状,想要的越来越多。骨子里的贪婪终于显露出来。每日里除了同美人同床共枕,便是与他那些银钱同床共枕。

可世间一切都有物极必反这个道理的。

沈翰应邀前往世子唐胥的府邸赏花,本是一件极为风雅的事,他却不知好歹调戏了世子正妻。

怎料唐胥是个心狠手辣的,向上头递上折子参了他一本,再加之沈翰私下里没少贿赂官员,已然是朝堂内的蛀虫。

圣上眼里又最看不得这类做法,当朝便收了他的乌纱帽,判了斩立决。

行刑当日,不知解了多少百姓的心头之恨。

那日他在永生当亲笔签下的灵契其实是张死契。只要肉体一死,那魂魄便永远归当铺所有。

只是贪婪的灵魂味道却不大好,半春皱着眉头往嘴里灌了一大口水。并不像之前那些魂魄的味道,这次的,太咸了。

刚放下茶盏,当铺便开张了。

又来客人了呢——

半春舔舔嘴唇,那双极长极长的眼睛微微抬起,将桌上的契纸连带着笔推上前。

“不知客官想要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