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将区域一体化打造成为新的经济增长主引擎
尽管区域一体化对经济增长存在一定的拉动作用,但是由于现阶段某些地区的区域一体化程度不高,以及不同地区不同城市的初始资源禀赋存在差距等,迄今为止中国的区域一体化在实践中存在一些问题:其一,区域一体化对现阶段依然依靠资源开发和低水平投资刺激增长的相对落后地区可能存在抑制作用(杨林和陈喜强,2017);其二,某些地区由于区域一体化程度偏低,区域一体化促进经济增长的潜力还未完全挖掘;其三,区域一体化可能会带来“马太效应”,加剧区域发展的不平衡状态。要更加充分地实施区域一体化战略,需要在为一体化创造良好政策条件、着力提高一体化程度的同时,采取措施去积极规避一体化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
1.推动与区域一体化相关的基础设施项目
如前所述,区域基础设施一体化在区域一体化战略中占据先导性、基础性地位,拉近区域内不同城市的空间距离,是推进高层次一体化的前提条件。如今我国正处在通过加大“新基建”投资对冲经济下行风险、提前布局关键领域的重要时间节点,通过补充基建短板、加大“新基建”投资来提升基础设施一体化水平,能够加强国家重大战略融合,更好地发挥区域一体化对释放经济长期增长潜力的促进作用。
重点措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其一,加强国家重点一体化区域的基础设施建设,如京津冀、大湾区以及长三角等。这些区域是我国重要的经济增长极,不仅占据重大经济份额,在我国整体产业链中也位于较高层次。此外,这些区域还有着很强的空间溢出特点,是周边城市乃至全国经济的“火车头”。加大这些区域的重大工程项目建设,能够带动全国复工复产,支撑经济修复和增长。其二,加强城市轨道、区域生态、安置房建设、5G网络建设等重要领域的区域一体化基础设施建设。这些工程有助于加强区域内联系、提高区域环境承载力、保障区域内民生以及促进产业信息化。同时,由于这些领域为“补短板”和“新基建”领域,在投资上依然大有可为,短期内不存在产能过剩的问题。其三,在加大基建投资的过程中更好地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应当加强招投标的规范性、公开性和透明性,同时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加强政府与社会资本的合作。长期的经济增长不可能完全靠政府主导的投资发挥作用,市场在资源配置方面的作用得到充分释放有利于提高投资效率,减少政府财政负担。与此同时,要引入新的技术和理念,提高区域内基础设施一体化的前瞻性。
2.打造区域内强大的统一市场
社会分工的精细程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市场规模。市场规模越大,社会分工就越精细;分工越精细,规模经济就越显著,生产效率也会越高。此外,市场一体化也会促进区域内竞争,进而刺激企业改革创新,加强技术和管理的积累,提高效率。为此,应当着力建立区域内一体化的市场体系,破除阻碍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的地方政策壁垒以及地方法规,建立统一的市场准入和监管制度;应当梳理区域内各地在土地及税收等各方面的优惠政策,减少市场主体在不同城市所面对的政策不平等问题,让市场主体在规范、透明、公平、公正的政策环境中自由竞争;应当充分培育市场中介组织,市场中介组织对于降低交易成本、保障市场运行秩序、提高市场运行效率有重要意义,应当扶持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产权交易、资产评估、市场信息提供商以及各类行业协会的发展,提高市场组织的多元化水平;应当加强各类交易平台的建设,为市场活动提供更为高效的载体。打造各类一体化交易平台、一体化项目平台、一体化信息平台以及一体化政务平台等,促进现货、期货、批发交易平台的发展壮大,加快物流业、电子商务、供应链以及金融等行业的发展,为市场主体提供更为贴心的服务、更为丰富的风险管理手段以及更为良好的营商环境。
3.加强区域内产业分工
经济利益是地方利益的基础,而经济利益的实现有赖于产业体系的发展壮大。过去,由于地方政府各自为政、条块分割,区域内存在产业同质化程度高、产业协同水平低的问题,严重影响了区域经济增长。要促进区域一体化,就必须加强产业联系、深化产业内分工,充分挖掘潜在的产业优势,并将产业优势转化为经济利益。为此,首先应该充分认清区域内各地的资源禀赋特点和比较优势,因地制宜地发展符合本地特点的特色产业,避免投资和产业的同质化。例如在京津冀地区,北京专利储备丰富,知识密集型产业发达,服务业占比高;天津现代工业体系齐全,且有天然良港;而河北自然资源丰富,劳动力数量规模大。在省级行政区划的分工定位相对清晰的情况下,省内的分工还有必要进一步细分,如河北内部保定汽车工业发展较好,石家庄生物医药发展水平高。其次,应该探索创新产业协同模式。产业一体化仅从宏观层面去讨论是不够的,还需要有微观的协同机制或载体,以实现利益共享。例如通过建立跨城市的产业开发区为产业集聚提供空间载体;又如创建区域内产业技术联盟以促进技术的相互学习和合作,集中力量进行科研攻关;再如建设区域内产业供应链,以提高物流、仓储等方面的效率,进一步深化区域内分工深度,提高区域内产业附加值。
4.建立区域内统一的利益协调机制
地方政府通常习惯于站在各自城市发展的角度思考问题。区域内的利益分割是区域内重复建设、产业同质、要素壁垒等问题产生的根源,并进一步影响区域一体化进程。如曾有媒体报道,北京开出的第一批207家外迁公司名单,主要涉及化工、建材、铸造等门类,名单已经通报给天津、河北等地,但尚未出现对接成功案例,原因在于第一批外迁的公司大都是高污染、高耗能企业,将给迁入地经济社会发展增加负担。由于局部利益的存在,地方政府在财税、土地、生态、社保、市场监管等各方面政策和制度都较难做到很好地衔接和统一。
为此,应当加强区域内一体化顶层设计,建立较高统筹层次的利益协调机制,并赋予其与推进一体化职能相匹配的权力。此外,还要建立区域内良好的利益补偿机制。区域内产业协同遇到的阻碍除了行政壁垒的存在,还包括缺乏有效的补偿机制。由于区域内分工的存在,某些区域需要通过输出自然资源甚至相对而言牺牲一部分生态环境来实现区域内经济协同发展,因此有必要建立生态共建、资源共享的补偿机制,以更好地协调区域内各方利益。最后,要将区域内一致的意见和目标落实到具体的制度安排,并建立相应的监督和评价机制,如通过签署合作契约、落实区域内投融资规划来实现具体的规制,通过一体化项目完成程度考核和评价来激励和约束地方政府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