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人类获得快乐的三个层次
我在此强调的真理——幸福主要源自人的内在,由亚里士多德在《尼各马可伦理学》中做出了最精准的评述:一切的幸福都以某种活动为前提,它是某种能力的施展,是幸福产生的基础。[39]按照亚里士多德的说法,一个人的幸福在于其特长能力的自由发挥。对此,斯托拜乌[40]在其逍遥派哲学中也做出了阐述。他说,“幸福,意味着充满活力地做擅长的事,并取得想要的结果”。[41]他解释,自己所说的“事”是指各种需要运用技巧和能力去做的活动。大自然赋予人类力量,其根本目的是使人能与他所面对的苦难相抗衡,可斗争一旦结束,这些毫无用武之地的力量便会成为他的负担。
因此,人应该不带目的地运用这些力量,否则一旦力量无法排遣,就会陷入人生痛苦的另一端——无聊当中。富裕的上层社会人士是无聊的最大受害群体。很久以前,卢克莱修[42]便描绘过他们的悲惨状态,而其中的真理至今仍能适用:在每个大都市中,富人鲜少回到宅邸,因为待在那里让自己兴趣索然,但他仍会回家,因为在外面情况亦不会有所改善,又或许他会心急火燎地奔往自己的乡间别墅,好似赶去救火,但刚抵达不久,便又无所事事起来,只好借助睡眠忘却世事,或者又风尘仆仆赶回城中。[43]
这些人在年轻时必是身强力壮、精力充沛,脑力却有所欠缺,而到了晚年,他们不是智力全失,便是对想要做的事情无力应付,由此陷入悲惨的困境。不过,他们仍拥有欲望,这是唯一不会衰竭的力量。他们试图用强烈的兴奋感来刺激个人欲望,比如一掷千金的豪赌。
通常,一个人发现自己闲来无事,定会找些自己擅长的乐子,可能是保龄球或象棋、打猎或作画、赛马或音乐、纸牌或诗歌、研究文章、哲学或其他业余爱好。我们可以系统研究这些兴趣,将它们归纳为三类基本能力,这三种能力构成了人类三种快乐的源泉。所有人都能依据个人长处在它们之中寻找适合自己的那一类快乐。
第一,身体新陈代谢所带来的快乐,包括吃喝、消化、休憩与睡眠所带来的快乐,在某些国家或地区,它们甚至已成为全民性娱乐。
第二,发挥肌肉力量所带来的快乐,如散步、跑步、摔跤、舞蹈、击剑、骑马等诸如此类的体育爱好,它们时而是运动,时而又是军事训练或真实的战争。
第三,感知能力带来的快乐,如观察、思考、感受所带来的乐趣,或是研究诗歌、文化、音乐所带来的乐趣,或是学习、阅读、冥想、创新、哲思等带来的乐趣。有关这类乐趣的重要性、相对价值以及持续时间等可以讲的还有很多,但我要留予读者自行补充。
不过人人都能发现,此时起作用的能力越是高级,带来的快乐也越多,因为愉悦的获得必须通过个人能力的施展,而幸福在于频繁反复地获取快乐。就此而言,没人会否认由感知能力得到的快乐高于另两类基本的快乐,这两类基本能力在动物身上也能看到,而将人类与其他动物区分开来正是更强大的感知能力。感知能力表现为精神力量,它的充沛为我们带来智力上的乐趣,感知能力越强,所获乐趣越大。
普通人只会对能刺激个人欲念的事物兴趣浓厚,即这件事符合他的个人兴趣。然而,对欲念的持续刺激并非总是好事,换言之,它亦会带来痛苦。纸牌游戏算是“上流社交”中的全民娱乐活动,便是用于提供此类刺激,但它算不上真正持久的兴趣,而只是一种浅薄的爱好。实际上,纸牌游戏对欲念的刺激不过是隔靴搔痒。另一方面,智力超群的人却能够对纯粹的知识兴趣十足,而无须欲念的参与。不仅如此,这样的兴趣对他更是不可或缺,能让他远离痛苦,感受如仙境般的祥和与宁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