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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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吕思勉先生,字誠之,筆名駑牛、程芸、芸等。一八八四年二月二十七日(清光緒十年二月初一日)誕生於江蘇常州十子街的吕氏祖居,一九五七年十月九日(農曆八月十六日)病逝於上海華東醫院。吕先生童年受的是舊式教育,六歲起就跟隨私塾教師讀書,三年以後,因家道中落而無力延師教授,改由父母及姐姐指導教學。此後,在父母、師友的幫助下,他開始系統地閲讀經學、史學、小學、文學等各種文史典籍。自二十三歲以後,即專意治史。吕先生夙抱大同思想,畢生關注國計民生,學習新文化,吸取新思想,與時俱進,至老彌篤。

吕先生長期從事文史教育和研究工作。一九〇五年起開始任教,先後在蘇州東吴大學(一九〇七年)、常州府中學堂(一九〇七年至一九〇九年)、南通國文專修科(一九一〇年至一九一一年)、上海私立甲種商業學校(一九一一年至一九一四年)等學校任教。一九一四年至一九一九年,先後在上海中華書局、上海商務印書館任編輯。其後,又在瀋陽高等師範學校(一九二〇年至一九二二年)、蘇州省立第一師範學校(一九二三年至一九二五年)、上海滬江大學(一九二五年至一九二六年)、上海光華大學和華東師範大學任教。其中,在上海光華大學任教最久,從一九二六年至一九五一年,一直在該校任教授兼歷史系系主任,并一度擔任該校代校長。一九五一年,高等學校院系調整,光華大學并入華東師範大學,吕先生遂入華東師範大學歷史系任教,被評爲歷史學一級教授。吕先生是教學與研究相互推動的模範,終生學而不厭,誨人不倦。

吕先生是二十世紀著名的歷史學家,對中國古代史的研究,做出了巨大的貢獻,取得了多方面的成就。他在中國通史、斷代史、社會史、文化史、民族史、政治制度史、思想史、學術史、史學史、歷史研究法、史籍讀法、文學史、文字學等方面寫下大量的論著,計有通史兩部:《白話本國史》(一九二三年)、《吕著中國通史》(上册一九四〇年、下册一九四四年);斷代史四部:《先秦史》(一九四一年)、《秦漢史》(一九四七年)、《兩晉南北朝史》(一九四八年)、《隋唐五代史》(一九五九年);近代史一部:《吕著中國近代史》(一九九七年);專著若干種:《經子解題》(一九二六年)、《理學綱要》(一九三一年)、《宋代文學》(一九三一年)、《先秦學術概論》(一九三三年)、《中國民族史》(一九三四年)、《中國制度史》(一九八五年)、《文字學四種》(一九八五年)、《吕著史學與史籍》(二〇〇二年);史學論文、札記及講稿的彙編三部:《吕思勉讀史札記》(包括《燕石札記》、《燕石續札》,一九八二年)、《論學集林》(一九八七年)、《吕思勉遺文集》(一九九七年);以及教材和文史通俗讀物十多種,著述總量超過一千萬字。他的這些著作,聲名廣播,影響深遠,時至今日,在港臺、國外仍有多種翻印本和重印本。吕先生晚年體衰多病,計劃中的六部斷代史的最後兩部《宋遼金元史》和《明清史》,已做了史料的摘録,可惜未能完稿,是爲史學界的一大遺憾。

《中國社會史》的編寫,主要是爲了使讀者能系統地瞭解中國歷史上社會、文化各個方面和各種制度的源流和演變。這與當時缺乏這一類歷史著述有關。當時通行的中國通史著述,雖在各個時代夾叙了一些社會、文化和典章制度,但大都缺乏條理,且不能連貫,不能給人以系統的歷史知識。元代史學家馬端臨在《文獻通考》裏將史事分爲理亂興亡與典章經制兩大類,吕先生認爲這種見解對今天的史書編撰仍有一定的參考價值。理亂興亡是“動的歷史”,典章經制是“静的歷史”,這一“動”一“静”的兩個方面,實在是歷史最主要的内容。但舊時言制度,多就政治方面言,這自然太狹隘了。所以,今日研究制度的歷史,“該兼社會的規則”(《吕著中國近代史》),必須把昔時的史料,大加擴充,以容納社會、文化等各方面的内容。爲此,作者選擇了政治、經濟、社會、文化各領域的一些重要側面,分成若干個專題,系統而連貫地加以叙述。這些專題看似類同正史的志或通典的門,其實多無所憑藉,無所因襲。比如《婚制》一章,論輩份婚、搶掠婚、買賣婚、娶妻出妻之禮、嫁娶之年、畜妾之習之起源、同姓不婚、嫡庶之别、夫婦關係、貞潔觀念、婦女權力及男女平等等問題,舊史都没有專門的記載和叙述,需要作者從正史、典志等史籍中鈎稽出來,再按照新史規模和要求,以一定的系統加以凝聚組合。

本書所論述的社會、文化的各個方面及各項制度,大都從遠古社會一直叙述到民國時代,也就是作者生活和寫作的“現當代”,具有通貫古今、追溯源流、詳其流變的特點。如《官制》一章,從“官之緣起”一直講到民國時代北京政府的官制;《選舉》一章,從先秦的世官制、漢代的郡國選舉之制、魏晉中正官人之法、隋唐科舉制,一直講到民國時代的文官考試;《錢幣》一章,從殷以前“珠玉金銀龜貝粟帛雜用”,一直講到民國時代中國銀行定國幣,改金本位等;《刑法》一章,從五帝之世的五刑,一直講到民國時期爲領事裁判權、會審公廨等問題的中外交涉。爲了便於讀者掌握各項制度的淵源流變,作者常以精煉的文字提綱挈領地概括歷史發展流變的大勢。如作者認爲,中國官制演變“當分五期。三代以前爲列國之制。秦制多沿列國之舊。而漢因之,以其不宜於統一之世,東漢以後,乃逐漸遷變,至隋唐而整齊之。然其制與隋唐之世又不適合,唐中葉後又生遷變而宋因之。元以蒙古族入主中原,其治法有與前代不同者。明人固多沿襲,清又仍明之舊。故此三朝之治,又與唐宋不同。此我國官制之大凡也”。吕先生論史,尤注意歷史轉折中的大關節目。如説“秦漢之際的革易,外觀雖同,而其實大異。此役也,實政體轉變之關鍵,不容與其餘諸役等量齊觀”。説科舉之法,“至王安石而一變”。説古代學術,“今學多傳微言大義,古學偏重名物訓詁。重名物訓詁者,偏於考據,注重實事,迷信自然漸衰也。故東、西漢之間,實古今風氣之一大轉折也”。總之,本書史料翔實,考證精確,對歷史的來龍去脈、前因後果的叙述,以及對歷史的總體特徵和主要脈絡的把握上,都能發表出獨到而精闢的見解。

本書的初稿寫於二十世紀的二十年代,原是爲滬江大學、光華大學的歷史教學而準備的講稿,初時取名爲《國故綱要》、《國故新義》等,一度改爲《政治經濟掌故講義》。後來經過系統的修訂擴充,改名爲《中國社會史》。原稿設十八個專題,分别爲農工商業、財産、錢幣、飲食、衣服、宫室、婚姻、宗族、國體、政體、階級、户籍、賦役、征榷、官制、選舉、兵制、刑法等。其中的國體、政體、宗族、階級、婚姻五個專題,曾經以《中國國體制度小史》、《中國政體制度小史》、《中國宗族制度小史》、《中國階級制度小史》和《中國婚姻制度小史》爲書名,於1929年由上海中山書局初版發行。1936年4月,上海龍虎書局將這五種制度小史增訂爲合訂本,改稱爲《史學叢書》出版發行。1985年5月,《中國社會史》書稿由上海教育出版社初版發行,但書名沿襲已經出版的五種制度小史的成例,改爲《中國制度史》。由於歷史的原因,初版《中國制度史》對原稿作了較大的删改,全書設十七章,五十餘萬字。删去的部分有:《階級》一章,商業、財産、征榷、官制、選舉、刑法諸章中近代以後的叙述,以及各專題内的一些分析、評論的段落。《階級》一章於1997年9月收入《吕思勉遺文集》(下),由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出版。商業、財産、征榷、官制、選舉、刑法諸章中的删除部分,後以《中國近世文化史補編》爲題,編入《吕著中國近代史》,曾於1997年9月由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出版,但仍有删節。2002年9月,《中國制度史》收入《世紀文庫》,由上海世紀出版集團上海教育出版社推出新版横排版,訂正了初版中的不少勘誤,但删節的部分仍未恢復。

本次《中國社會史》的出版,參考了上海教育出版社的横排版,并按原稿補正了原《階級》一章,商業、財産、征榷、官制、選舉、刑法諸章中近代以後的叙述,及各章内的一些分析、評論的段落,總計約八萬餘字。書名按作者的原意,恢復爲《中國社會史》。其他如行文遣句、概念術語等,均未作改動。

李永圻 張耕華

二〇〇七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