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着法律梦 深深律师情
周旭东[1]
岁月总是匆匆流逝,白驹过隙、不留痕迹。转眼间,自1994年执业至今我已经在律师行业工作了20余年,回顾过往,总有一些人、一些事在我心头留下了深刻的记忆与感动,细细回想,曾经经历的一幕幕场景、一个个故事又浮现在我眼前……
“我也要当律师”
我永远不会忘记这一幕:随着电影放映机轻轻转动,银幕上出现了施洋大律师慷慨激昂,仗义执言,舌战群小的生动画面,这部描写惊涛拍岸的“二七”大罢工的电影,给还在读小学的我留下深刻印象。特别是施洋大律师的形象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脑海里。
“我也要当个律师!”走出影院,一颗种子也种进了我的心灵深处。但是,还在“文革”尾声的年月里,这颗种子还要蛰伏很长的一段时间,才会萌发。
但如果没有这个梦,也许我不会当律师;如果不是身处这个火红的年代,也许我也不会选择律师这一极具挑战性的职业。
1985年,我被南京师范大学录取,成了政教专业的一名大学生。这时,当律师的梦想又在我的心底里萌动了。虽然政教与法律还有距离,但同属社会科学范畴,彼此并无天然鸿沟,我觉得梦想与现实已经近了一步。
大学毕业后,本来我被分配到某高校搞行政工作,但这与我的兴趣相距甚远。那天,我骑车经过常州电大,便鬼使神差地进去转一转,没想到这一转竟让我成了常州电大一名法律教育的老师。然而,当了老师后更觉得自己需要充电,于是我参加了全国律考,当时律考的人比后来公考的还要多,最终通过努力我通过了律考。此时的我兢兢业业地耕耘在法律教育的田野上,自豪的是,我所教的课程学生成绩在全国电大统考中总是在全省内名列前茅。
学校里环境很好,领导欣赏,同事支持,我也上着自己喜欢的课,一切都很好,日子不紧不慢地悠悠逝去。在舒适与平淡中,一个声音一直在默默地提醒着我:你的律师梦呢?
一件常州历史上前所未有的大事促成了我把梦变成现实:1997年,常州市在全国范围内公推公选引进副处级干部,让优秀的青年才俊服务常州,共创这座历史名城的美好明天。我热血沸腾,觉得实现自己人生价值的时刻终于来临。然而,经过层层选拔,我最终遗憾止步。
这时候,施洋大律师的形象又一次出现在我的面前,心灵深处的那个声音在这一刻再次响起。此时钟楼区司法局正在发展第六律师事务所,局长礼贤下士,我很感动总想着要投去局长麾下。这一回,我成了常州市第六律师事务所的一名专职律师,我也把这当作了自己人生旅程的又一次出发。
那时,第六律师事务所名气不大,律师人数仅三人,且都是年轻律师,虽有理想、有激情、有活力,但缺人脉,缺经验,步履维艰。律师是要靠打官司吃饭的,我常常骑着自行车满城转,寻找为人打一场官司的机会。
然而第一件官司,就让我打出了名气,轰动龙城律师界:武进一家集体性质的棉织厂的工人们自带织机入股办厂。后来厂里要改制,当地政府召开协调会,一纸会议纪要就把这些工人们的织机变成了集体财产。工人们当然不服,再加上职工待遇、企业性质等关系到切身利益的大问题,1155名员工不服会议纪要,集体上访。我从城北骑自行车到湖塘碰到的就是这样一件棘手的“民告官”的案子。我“初生牛犊不断虎”,虽然额头冒汗,喉咙冒烟,心头却在狂喜,终于有了“零的突破”!我努力收集多方证据,庭审针锋相对,积极为工人维护权利。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这个会议纪要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缺乏法律依据,依法撤销协调会议纪要。这个案件还被收录进了“常州中院建院50周年精品案件集锦”。
在实践探索和经验积累中我逐渐成熟起来。而另一件刑事案件的无罪改判更让我出了名。1997年10月新刑法实施。那年,金坛发生了一起交通肇事案,因为驾驶员按照路政部门标示的错误交通标识行驶,撞死了人,一审法院判决被告人驾驶员三年有期徒刑,被告人不服提起上诉,请我担任辩护律师。我接手案件后,立即与当事人交流,赶赴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掌握了事实真相后,我又根据相关法律条款仔细研究,确认在这起交通肇事案件中被告人是没有责任的。在法庭上,我舌战群英,据理力争。上世纪九十年代末,一些理念在人们的头脑里还是根深蒂固,特别是以维护社会安定为己任的公检法司法系统更是如此。尽管精彩的辩护折服了法官,可是要顶着压力改判无罪却还是颇费踌躇,但法律是救济公民权利的最后手段,法官也明白这个道理,毕竟改革开放的潮流和依法治国的理念也在改变着我们这个社会。最终二审法官宣判被告人无罪,这位司机和他的家人流下了激动的眼泪。我也如释重负,我觉得自己工作的意义在于和公检法的同志一起共同为构筑依法治国的大厦添砖加瓦。
另一起外地办理的刑事案件也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张家港市法院曾经审理了这样一件案件:有一位大学毕业生到张家港市与人一起开公司,阴差阳错最后竟被控告涉嫌职务侵占,一审法院判处他有期徒刑5年。他不服上诉到二审法院,并请我为其辩护。我和同所律师往返张家港30多趟,多次向证人取证,最终经过仔细比对,我发现证人前后陈述存在不一致,从而找出了致命的破绽。终于,二审法院审理后将该案发回重审,而后又历经多番努力,最后此案被告人被无罪释放。被告人事后激动得跪在我面前,我赶紧扶他起来:“你不要感谢我,而要感谢法律,今天是法律的胜利,并不是我个人的胜利。”
我觉得自己生正逢时,许多有影响的案件都让我碰上了、拿下了、胜诉了:我打赢了常州一起标的最大的知识产权案件;我为西夏墅被错误行政拘留的兄弟俩讨回了公道,而当地主政首脑曾经当着全镇干部的面大声宣布:“不把他们抓起来,我沿着西夏墅大街爬三圈!”我也为氧中毒而失明的早产儿,与南京著名大医院对簿公堂,通过司法鉴定硬是让霸道的医院给多灾多难的婴儿以赔偿。
渐渐地,我在常州律师界有了点名气,业务也应接不暇。2003年底,我创立了江苏东晟律师事务所。
运用法律为改革开放保驾护航
我热爱律师这一行,并不仅仅只是为了当一个好律师,对我来讲“铁肩担道义”的社会责任是我心头更加沉甸甸的一杆秤。改革开放越来越往深水区走,各种难题也接踵而至。如何用法律来助顺利改革一臂之力,就时刻萦绕在我心头。
改革开放的前几年,常州与全国大多数地区一样,不少国有企业面临改制、重组,这对企业员工来说是一种巨大的改变,本来可以平平稳稳走完的事业之旅,却被拦腰截断,投入到跌宕起伏的不确定之中。许多员工徬徨、惆怅进而激烈。这也不能怪他们,谁在这种处境中都会拍案而起。但是,不少烂摊子又不能不通过改制、重组来注入新活力。我参与了一家常州著名国有企业的改制,经过仔细研究后发现,这家企业主要是因为大量资金投入一个项目,而项目失败后损失了数千万,最后企业负债数亿,一个趔趄跌了个大跟头,企业再也爬不起来。职工要饭吃,企业要活命,各种矛盾纠缠在一起,犹如一团乱麻,剪不断理还乱。市里主持改制的相关部门,绞尽脑汁也无法摆平各种矛盾。但是,这家企业有一个大亮点:产品质量好,市场认可度高,销售很好。
于是我大胆提出建议:可以重新成立一家公司,由它借钱给企业,用于处理职工工资等,因为工厂还不出钱,再由公司起诉工厂,把工厂的有效资产执行过来。这样新公司完全是一个活力四射的企业,市场前景极好。我这种做法概括为“活一块、死一块”。市里同志眼睛一亮:这真是一个绝招,解开了困境。后来,我的这种办法就在全市类似国有企业的改制重组中推广开来,效果极佳。
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也有一些企业不注重法律风险的防范,一旦纠纷发生,使自己陷入困境。有一家房地产开发商要建造一个楼盘,他们在与建筑方签订合同时,特意把基础、结顶等各种时间节点和最终交付日期及违约责任都写进了合同,但建筑公司没有注意到合同的风险。在建设过程中建筑方确实有拖延各节点的情况,尽管没有超过楼盘最后交付时间,但按合同约定仍应支付违约金。这个房地产开发商起诉对方违约,可怜的建筑公司不仅拿不到一分钱工程款,还要赔偿5000万元违约金。而数百建筑工人兄弟还眼巴巴地等着发工资回家。建筑公司经理急得两眼发红,万般无奈之下,他找到了我:“你一定要接下这个案件,救救我们工人兄弟!”看着经理眼里的泪花,看着陪经理一起来的工作服上全是汗渍、泥巴的工人,我双眼发涩,鼻子发酸。我紧紧握着那位经理的手,“我一定尽我最大的努力来打这场官司。大家要相信法律、相信事实”。之后我仔细研究材料后,写出了10多万字的答辩文书。最终法院判处房地产开发商败诉,这样不仅建筑公司不需要付违约金,开发商还必须一分不少地付清3000万工程款。但房地产老板不肯轻易服输,专门请全国著名大律师出庭,官司一直打到省高院和最高院。然而,最终省高院和最高院都支持了我的代理意见,最高院还因此专门作出相关的答复。那名房地产商只能灰溜溜地付清工程款。
市场经济的发展既给人们带来了机遇,但大浪淘沙,鱼龙混杂,也产生了不少困惑。一个时期,一些投机分子利用合同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增多,而一些企业一方面疏于防范,另一方面对合同法也不熟悉,而上当受骗,蒙受重大损失。我牵头一些法律界人士,及时为企业服务。我以自己丰富的办案经验写出了针对性十分强的“合同主要条款及企业常见的合同问题”一文,并开展讲座20余次,指导企业规避合同风险。2013年年底国务院发布决定推进“新三板”发展,这是一个重大的机遇,也是未来资本市场上最大的热点。不少地方已经捷足先登,摩拳擦掌进军新三板了。但是,钟楼区的企业家稍逊一筹,还未嗅出其中的先机。对此我及时向钟楼区政协提交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区新三板挂牌上市的几点建议”的议案,呼吁区内企业家积极抢抓新三板政策机遇,加快上市,促进企业转型升级。
我还经常给企业领导上课,内容切合实际,针对性很强。一次刚刚讲完,公司董事长就说,“周律师是来给我们送钱的”。现在我成了这家公司的法律顾问,每到决策重大项目时,董事长都要我提供决策建议后,才下定决心。每年的公司年会也一定要我坐上主席台。另一个成功案例是助力“卡特新能源”发展壮大,从1000多万年销售,到帮助引入6000万元资金后飞速发展,现在产量已销售10亿。
两种角色齐驰骋
2007年,我当选常州市政协委员,2012年又当选为钟楼区政协副主席。律师与政协副主席两种身份,但对我来说目的只有一个:都是为了让法律成为我们社会的常态,都是为了履行自己的社会责任。我深知使命光荣,更感到责任重大,潜心钻研大量政协理论知识及相关政策法规,通过听报告、参加政协活动、请教老委员等多种途径,不断增强履行政协职能的能力。针对当时地沟油泛滥,加上常州市没有规范餐厨废弃物管理文件的情况,我调查了许多大型餐饮企业和数家餐厨废弃物处理企业,还与相关政府部门官员一起到苏州、西宁等调研,并与市政府法制办、市经信委、市城管局等部门进行协调沟通,提交了《关于规范餐厨废弃物管理并实现其资源化利用的建议》的提案。这件提案还被评为常州市政协优秀提案。我还推动公交车上禁止吸烟、历史街区保护等提案。
现在,我积极为政府部门依法行政提供法律意见。市里出台规范性文件,我查阅相关文件,进行风险评估,像历史文化名村名镇、物业管理办法都采纳了我的意见。区里招商引资我也出谋划策。在市政协会议上,我作了多次主题发言,就解决社会矛盾、廉政建设、调解机制等发表了建设性的意见。
2014年,钟楼区统战部牵头成立了民主党派律师志愿团,我积极参与,作为团长我带领律师团成员们深入街道社区、企业,为他们提供免费法律服务。我还与政府有关部门一起策划了“法律知识进万家”方案,在钟楼区为政府行政执法人员举办了执法培训讲座。
回首二十年职业生涯,我最看重还是“律师”这两个字,医生是为病人看病的,而某种意义上律师却是为社会看病的。“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我从负能量里看出了冉冉上升的正能量。当“面朝大海,春暖花开”充满整个社会时,我觉得当一个律师就是最幸福的人。
[1]周旭东,江苏东晟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常州市钟楼区政协副主席、常州市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曾获江苏省知名律师、江苏省优秀律师、常州市十佳律师、常州市十大青年法学人才等荣誉。擅长建筑房地产、企业合同、行政诉讼等业务。电话:13906124303,邮箱:zxd5209@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