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律程:江苏青年律师的成长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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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首往事,堪否?

孙 青[1]

我的实习律师生涯

大学四年法学理论生活,一毕业就进入了我现在的律师事务所,积累了近三年的工作实践经验。从事过的工作岗位细分多样,从起初的律师助理、实习律师、兼职律所内勤到如今的执业律师,期间还过了把“代理主任律师”的瘾,工作内容由简单的文印、档案制作、财务管理到专业的诉讼代理、非诉业务承办等。工作中,有百思不得其解的较真、咬文嚼字的斟酌、奋笔疾书的果断,也有义正词严的辩驳、坚信真理的偏执、患得患失的计较……诸此种种,都见证了过去三年的点点滴滴。

曾记得在一次交流研讨会上,我大胆向来海门调研的省司法厅领导抱怨律师实习期过长。虽然《律师法》规定实习期一年,但是各类证件的审核申报,加上时间衔接等因素,拿到实习证已是毕业大半年后的事,相应地,律师执业证的发放时间也远超出了预期。不过领导的回复意见让我心理平衡不少,“要知道法医需本科毕业工作五年后才能从事司法鉴定工作,公证员亦需要实习两年以上才能担任。所以,区区一年不算长”。也是,实习期的规定更能突出律师这一职业的特殊性和重要性,难道不是吗?

实习期间,由于不能独立承办案件,所以更应该多做多看多思多问。做,就是纯粹地干活,复印证据材料、收发邮件、录入合同、装订卷宗、书写诉状、计算财产损失、拟订各类合同文件等,都必须非常熟练,毕竟每一个律师都是从基础做起,越基础越能看出“功底”。看,从一定层面上讲,其实是为了模仿,看师傅如何接待当事人、答疑释惑,如何在庭审中应对自如。实习之初,我就是个“小跟班”,师傅走到哪我就跟到哪看到哪,各地法院、看守所、顾问单位、事故现场等,都有我“到此一游”的足迹。除此之外,师傅还在她的办公桌旁设置了我的“专属座位”,每逢接待当事人,我就自觉地坐在一旁聆听观察,慢慢地,开始领悟,结合自己的习惯选择合适的交流模式。律师这份工作,除了需要专业的法律知识,灵活走心的沟通也必不可少,与当事人的沟通旨在了解案件事实、与法官的沟通重在表达诉求,刑事案件还需要与民警、检察官的沟通。思,就是思考,将理论贯穿于实践之中。一个案件,首先思考其中的法律关系、可诉性,然后就是明确管辖法院、诉讼主张、筛选证据材料、分析诉讼风险等。问,就是问问题了。实习期间,我属于典型的闷头做事型,不太主动问师傅问题,倒不是我自恃资质高,而是师傅平日里比较忙,我不好意思占用她的闲暇时间。况且,万一我所谓的难题在她看来根本不值一提,师傅一句“自己去网上查查”,我岂不是无言以对了。直到有一天,师公(“师傅的老公”之简称)好意问我:“你师傅说你平日里不怎么问她问题,让她很没有成就感啊!”好吧,我承认是我想太多。所以,在此之后,我有什么不同的想法或者不懂的问题,都会和师傅沟通,有时还会碰撞出意想不到的灵感火花。

作为实习律师,最担心的不是没有当事人、没有案件,而是当事人表现出的那份对你的不信任,这点真的让人很无奈。大学刚毕业那会,我的形象和高中生差不多,以至于当事人见到我的第一眼就会像查户口似的询问我的年龄、毕业院校、毕业时间、工作时间,当然也有些当事人不管三七二十一直接拒绝由我接待,转而要求有一定执业经验的老律师来负责。那时的我无比尴尬,虽然内心知道自己可能不够专业、分析不够全面,但是不给个机会试试怎么知道我的能力呢?像孩子学步一样,从爬到走,最后才会跑,有一个历练的过程,而我缺少的恰是这个过程。

我的执业律师感悟

(一)世事复杂

大学期间,我们接触的社会圈较小,人群单一。一些社会不良现象大多通过看新闻才知晓,可如今当它真正发生在你周边时,很难再以一种旁观者的心态看待,这也是我为何坚持认为律师和医生这两类职业有共鸣的原因。因为找上门的都是麻烦事、麻烦人,医生见惯了生离死别,律师则见多了钩心斗角。2013年年底,我在师傅的协助下办理了第一个法律援助案件,案情大致是这样的:家有二老,育有四子,独老大不孝,故诉至法院要求履行赡养义务。法官先组织调解,庭上老大表现出对父母的诸多不满,老大儿媳甚至翻出N年前的旧账,无非是想说明,二老在老大年轻时没多关爱重视他,风水轮流转,现老大不孝不是空穴来风,二老这是自作自受。调解未果,第二次正式开庭时,法官起初仍坚持做老大工作,希望老大自愿掏钱,可老大就是不愿意,甚至在庭上逼二老撤诉,意欲回家内部解决。我一看情势不对,就示意了一下二老,老大见事情败露便破口大骂。我本就不齿老大的不孝行为,原本还想“嘴下留情”,但其表现让我很是失望,于是在接下来的庭审中我未留情面,从法律和道德角度“言”惩一番。最终法院依法判决四子女按月给付赡养费,老大不服扬言要上诉。收到判决书的那一刻,我没有感到一丁点胜诉的喜悦,相反觉得很悲哀,一个月就两三百元的赡养费,能将人的亲情良知给泯灭了,是金钱太值钱了还是亲情过于廉价了?不管父母有何过错,给了你无价的生命就是对你最大的恩赐,你不愿回报也请别诋毁自己的生身父母,那是对你自己的亵渎。

2014年中旬,我代理了一个离婚案件,故事的起初是崔莺莺与张君瑞般的完美邂逅,并且有情人终成眷属。奈何现实太过骨感,女儿的出生打破了这段和谐的家庭生活。男方重男轻女思想作祟,逐渐独揽财政大权,此后对妻女不闻不问。女方不堪冷落携女回娘家,期间男方也没有反思悔改,女方虽有不忍但仍在女儿不满一周岁的情况下提起了离婚诉讼。庭上男方的表现直接将我三观尽毁,貌似婚姻中的他没有任何过错,先是数落妻子的种种行径,然后指着自己的丈母娘讽刺她“教女有方”,更甚至踢凳拍桌狂妄无忌。谈及女儿的抚养权时,他轻飘飘一句,女儿不要,抚养费也不出;谈及夫妻财产时,他竟然要求女方归还彩礼钱。纵然女方哭得稀里哗啦,可男方没有流露出半分怜悯之情,真是枉为人夫、枉为人父。当时我很火大,特想撇开自己的律师身份痛骂这“负心汉”,但觉得和他置气没这必要,还是交由法院依法裁量吧。

执业至今,办理了不少离婚案件。有一次和所里的一名已婚律师出差,途中谈到这个话题时,作为一名未婚女律师,也多少表现出对未来婚姻家庭生活的担忧,毕竟代理的离婚案件极少是重归于好或者和平解决的,仅生活琐事就能压倒脆弱的夫妻感情。已婚律师说的一席话,让我受益匪浅,日后被人问起个人问题时也多次引述,请允许我在此分享。“接触离婚案件最多的,除了法官就是律师,正是看到别人一段段失败的婚姻,才会更加珍惜目前的家庭生活,才能更好地反省自己,从源头防范规避,引以为戒,多谦让隐忍。”

(二)不忘初心

律师这份工作,需要冷静的头脑、清晰的思路和理性的性格,但不等于冷血。因见惯世态炎凉,故请用微薄之力温暖周边人吧。记得刚拿到实习证那会,偶尔也负责一些简单的咨询。一日下午四点多,所里来了位二十岁出头的女子,情绪颇激动。据其陈述,其在中介的促成下,买了一套二手房,交定金五万元,但看过房子后立马后悔,可是对方说什么都不愿意退还定金,询问我有何办法可以帮她要回这笔钱,情绪失常的她就差跪下来求我了。我当时愣住了,第一次遇到这种状况,有点措手不及。赶忙放下手上的事,先给她解决问题。合同法是大学的必修课程之一,要想确认一份合同的效力,就从最原始的三要件开始,看过购房合同后,我指出合同中卖方的身份是唯一筹码,如果该房确系其所有,那么根据“定金罚则”要回五万元回天无力。当事人当即恳求我立刻陪同她前往海门市房屋登记交易管理中心调查取证。于是,两个傻女人不顾外面的漫天大雨匆匆赶往,在工作人员下班之前查到了合同所涉房屋的产权信息。结果——我们赌赢了,当事人当时就情难自禁地紧紧抱住了我,那是我从业以来第一次深刻地体会到“成就感”。我不知道原来一个小小的点拨竟然能够扭转局面,反败为胜,作为律师的自豪感油然而生。原以为此事就此翻页,不想几日后,当事人又一次找到我,很郑重地送了我一面锦旗,很意外,印象中接受锦旗的大多是有着突出贡献或者重大举措的单位,而我只是略尽绵薄之力,实质上真的没做什么。当初同情心泛滥,权当义务劳动,没想有所回报,之后内心的满足感更是无可比拟。回想初衷,之所以选择法律专业,从事律师职业,只因一颗向往公平正义的心,无论律师这份职业能否创造财富,但它所营造的正义凛然的法律氛围、维护的合法权益都是法律人自始至终的追求。

(三)人身安危

2013年,我参加了南通律协举办的实习律师培训,印象最深刻的莫过于讲解婚姻家庭专题的郭艳妮律师,当时郭律师列举了很多鲜明生动的婚姻案例,这也是我第一次了解原来律师也会遭到人身威胁。谈及她和当事人由法院法警全程专车护送那段时,我们这批实习律师讨论得异常激烈,仿佛个个置身其中。2014年年初,我代理了一个撤销离婚证的行政案件,管辖法院是南通市港闸区人民法院。我作为原告(离婚证上的女方)的代理律师参与庭审,被告是海门市民政局,第三人是离婚证上的男方。第一次庭审结束,我收拾资料准备和当事人一起离席,哪晓得第三人父子俩上前理论,双方从简单的口角之争演变为肢体冲突。看着三男两女纠扭在一起,我的第一反应是赶紧把他们拉开,毕竟在法院打架兹事体大,情节严重的还要接受处罚。可同行的老律师却将我拉到一旁,让书记员通知法警,不多会儿全院法警出动,训练有素地将五人分开。要问我战况如何,且说一二,第三人的套头T恤已被我当事人撕成了开衫外套,而我当事人也差点成为“地中海”。老律师告诫我,以后遇到这种情况保自己平安方为上策。有些当事人会将不满情绪波及代理律师身上,为了点律师费遭遇无妄之灾实在不值得。这次事件受到该院的高度重视,以至于第二次开庭时,三位法警早早地坐在旁听席上“备战”了。

(四)工作多样

从业前,一直以为律师的工作内容仅仅是打官司,像其他单位一样按月发工资。其实不然,除了各类案件的代理应诉,还包括接受法律咨询、拟订合同、参与谈判等非诉业务,更没有“月薪”一说。 2014年8月起,海门市的司法环境上升到了一个新的层面——“法律服务全覆盖”体系建设。作为一名青年律师,有幸生活在这样的法治大环境下,锻炼自我,提升执业技能。我所在的律师事务所与海门市妇联对接,仅2015年上半年我所就开展了18场下乡讲座(全年目标30场),举办了3次大型免费法律咨询活动,组织了2次典型案例讨论,更有自编自导自演家庭伦理剧‘返还彩礼’参赛南通市妇联组织的“金牌调解员”比赛。同时,我个人作为两个村居的法律顾问,每月8日进社区,经常性地联系社区居民,密切了解他们的法治需求,集中处理矛盾纠纷。此外,我还担任“12348法律服务热线”的值班律师,负责在线接听民众诉求,解答法律问题。工作形式的多样化,丰富了我的律师生活,增长了执业经验和办案阅历,也提升了应对各类纠纷的处理技巧。

做律师其实很苦很累,远没有外行人看到的那般光彩耀人,但是与自己的信仰相比,这点苦累算得了什么呢?在此,借用《送东阳马生序》里的一句话自勉,“以中有足乐者,不知口体之奉不若人也”。当然,作为一名乐观向上的有志青年,即使身处逆境也能看到隐秘的光芒。所以,期待你加入我们这个光荣的行列,一同完成庄严的使命!


[1]孙青,江苏联佑律师事务所律师,业务专长:民商事案件、非诉法律事务。电话:13656278320,邮箱:jslylssq@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