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牌本身是没有经济价值的,车牌所代表的车辆登记信息,则是有价值的,其代表车辆使用权、车辆所有权等。车牌买卖、租借行为是没有法律支持的,长期租赁车牌协议属无效协议,租赁者与出租者双方的利益都无法律保障,因此签订《长期租赁车牌协议》风险很大,主要表现为:车牌出租者(即行政登记属名者)因租赁者发生交通事故等行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租赁者在出租者进行车辆转让、抵押、质押时,无法主张其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