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蹊跷债务从天降 夫妻同心讨公道
今天,我们案例的主人公名为蓝雪君,人如其名,蓝雪君堪称是一个风度翩翩、温文尔雅的君子。
2005年,蓝雪君高中毕业后顺利进入一所北京的知名高校读书,上学期间成绩优异,积极参加社团活动,再加上他天生的君子气质,或者说是绅士气息,着实吸引了不少女生的爱慕。但是他对追求他的女生们都没有心动过,因为在他的心里一直住着一位公主,这个公主就是和他一同长大的发小——刘梅。
但是刘梅只是一个很普通的女孩,学习成绩不好,读完初中就不再读书了,只身一人来到北京打工;家境也并不富裕,只是来自县城里一个普通的家庭,有时候生活还会拮据些;她也没有什么才艺,唱歌时五音不全,跳舞时跟不上节奏……但是,对于蓝雪君来说,刘梅是他的公主。有人说也许是因为他们从小一起长大产生了感情,但也有人说感情的事情是最奇妙的,也许他就是为她而生,她就是为他而活。
也正是这样的爱激励着蓝雪君不断努力奋斗,他希望能够给刘梅一个温暖的家。
一晃四年过去了,蓝雪君更加清楚地知道,自己要进入社会了,要担起一个男人的责任,要真正为刘梅撑起一片天,给她一个家,让她能够在这里快乐地生活。
为了这个目标,蓝雪君还没毕业就开始努力找工作,并且很努力地实习,希望能够得到一些公司的赏识,重用自己。他每天把实习的工作干完,就赶紧利用休息时间投几份简历,一天的实习结束后,他便开始在各大招聘网站或是公司网站查看招聘信息,在周六、周日时又赶着去参加各种招聘会……
功夫不负有心人,蓝雪君终于在一家外企找到了工作,虽然工资不高,仅有4000元,但是蓝雪君相信,这只是开始,当他的努力和实力被公司发现时,他一定会得到公司的重用。事实证明蓝雪君的想法是正确的,不到一年,蓝雪君在公司里被提拔为一个项目组的组长,负责一款产品的销售策划。当然,相应地,工资也涨了不少,并且项目完成后,还会有丰厚的奖金。因此,蓝雪君更加相信自己肯定有能力买房子。于是他很开心地开始筹划买房的事情,希望能够和刘梅早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
经过慎重的挑选,蓝雪君和刘梅在温馨房地产公司挑中了欣馨小区的一处正对小区花园的第十层楼的房子。那里远离马路,并且可以在自家阳台上欣赏小区的花园美景。两个人想象着未来的幸福生活,感觉无比开心。接下来蓝雪君和刘梅便办理了相关手续。
首先,蓝雪君带上相关材料到银行申请个人住房贷款。接受银行的审查,并确定贷款额度。其次,当银行确定给予蓝雪君按揭贷款后,蓝雪君便与温馨房地产公司签订了《商品房销售合同》。再次,他又与银行和温馨房地产公司签订了《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最后,蓝雪君便与温馨房地产开发商和银行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和抵押登记备案手续。
蓝雪君和刘梅办理好房屋过户登记手续后,对房屋进行了装修,准备作为两个人结婚用的新房。就这样,他们为幸福忙碌着,时间似乎过得很快。再有不到一周,就是蓝雪君和刘梅举办结婚典礼的时候了。
然而,就在婚礼举行前一天,蓝雪君收到了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内容大致为:多润股份公司破产,蓝雪君作为股东,在出资入股时未履行完全出资义务,应当在其补足的范围内承担部分债务的偿还。蓝雪君看到内容后,完全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怎么无缘无故就成了被告,还无缘无故欠下这么多钱。这些钱可是自己的一套房子都抵不过的,更何况,自己平白无故就有了这么多欠账……他怎么也想不通,便想:“自己做人做事向来明明白白,这没来由的债估计是法院弄错了,等把婚礼进行完再去说明情况即可!现在重要的还是要把自己的结婚典礼准备好!”于是,蓝雪君也没多在意,如期进行了自己的婚礼。婚礼进行完后,他们又匆匆忙忙地去蜜月旅行。蓝雪君完全把起诉书的事情忘记了。
一晃几个月过去了,这一天,蓝雪君去银行取钱,发现自己的银行账户被冻结了。当他询问银行工作人员是怎么回事时,银行工作人员告诉他,因其是多润股份公司案件的被告,法院为了保证能够使债权人的债权顺利实现,对他的银行存款进行了冻结。此时,蓝雪君苦思冥想才想到这可能与结婚前收到的起诉书有关系。于是,他急忙跑回家中翻找那个起诉书。果然不出所料,起诉书中涉及的案件与自己的存款被冻结是同一个案件。一种不祥的预感萦绕在蓝雪君的心头。
蓝雪君根据起诉书,找到了管辖该案件的法院,并向他们了解了案件的情况。法院工作人员告诉他,“案件的一审已经作出判决并生效。”听到这里,蓝雪君已经猜到案件的审理结果就是自己要承担赔偿责任。他一下子懵住了,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办。自己无缘无故怎么就多了这么多债,自己就是用房子还债也还不起啊!此时,他深深地感觉对不起刘梅,自己还没让刘梅过上几天幸福生活,就又摊上这么大的麻烦,让刘梅与自己一起承受。
蓝雪君将这件事情告诉刘梅后,刘梅没有怪他,而是安慰他:“咱们向来为人清白,只要将情况说明后,法官会相信咱们的……咱们明天就去找法官说明情况!”蓝雪君听到刘梅的安慰,心放宽了不少。两个人第二天便到了法院向他们说明情况,但是法官告诉他们,“首先,你们说明的情况是需要证据证明的;其次,现在案件判决已经生效,你们无法申请二审,只能申请再审!”得到这样的答复,蓝雪君感到更加无助了。但是看到旁边和自己一起奔波的刘梅,他又告诉自己,“这件事情一定要解决好。”刘梅一边思索着一边安慰蓝雪君,“一定会有办法的!会有的……”“要不咱们去找律师咨询一下吧!”刘梅突然说。“对啊,也许律师会给咱们提供解决方法!刘梅,真的很感激你一直陪着我,还不断地鼓励我!”蓝雪君激动地说。“不要这样说,咱们是夫妻,理应这样!咱们现在赶紧去找找律师吧!”刘梅说。
他们经过查找并筛选找到了吕威律师。吕威律师听了他们的遭遇后,表示很同情。但同时表示,由于掌握的信息很少,需要再多了解一些情况弄清楚这件事情发生的原因。经过吕律师的提点和分析,蓝雪君突然意识到,自己的居民身份证信息可能被冒用了。自己的身份证信息在很多地方,如网站、银行、工作单位、购物场所、房地产公司等都有记录。而既有自己的居民身份证信息,又有自己的住址信息和通信信息的,只有温馨房地产公司和当时一起办理房屋按揭的银行。但是现在涉诉的破产多润股份公司和自己一点关系都没有,自己怎么就成了这个公司的股东了呢?唯一的可能就是温馨房地产公司或者当时一起办理房屋按揭的银行将自己的居民身份证信息和住址信息等泄露给了他人,获取信息的人则冒用该信息成为公司股东。
但是这一切只是蓝雪君夫妇和吕威律师的猜想,并没有有力的证据来证明。接下来他们面临的难题就是如何收集证据。直接找到温馨房地产有限公司,他们肯定不会承认自己泄露客户身份证信息的事情,并且冒用蓝雪君身份的人的信息不得而知,唯一的突破口就是找到公司设立时的其他人。想到这里,蓝雪君和吕威律师便找到了多润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设立人,希望他们能够提供相应的线索。果然,从他们那里得知,冒用蓝雪君身份的那个人名为刘福禄。经过劝说,多润公司的其他设立人愿意为此事作证。
之后,蓝雪君便以该证据向法院申请了再审,并且法院决定再审。再审中,法院作出了改变原判决的新判决。蓝雪君夫妇特别高兴。
但是,蓝雪君和刘梅两个人不想就这样放过泄露自己信息的房地产公司。但是他们不知道身份证信息是否属于隐私,并因此受到法律保护。对此,他们向律师咨询并得到了答案。
首先,居民身份证信息不属于隐私。隐私是不愿意为他人知道和干涉的私人生活,如个人的疾病、个人的财产收入等。隐私权即个人隐私受保护的权利。构成隐私的一个前提即是,个人不希望被他们知晓的事情尚未公开,如果已经被公开,则不再是隐私,也就无所谓隐私权。居民身份证类似于名片,一般不认为其属于个人隐私,因此蓝雪君也就不能以隐私权受侵犯提起诉讼。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蓝雪君不能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己的居民身份证信息。
我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九条规定,“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泄露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单位有前款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有前两款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信息,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由此可以知道,首先,我国并不是以隐私权的方式对居民身份证信息进行保护,而是对其进行了专门的规定。其次,法律允许一些机构核查居民的身份证信息,但同时也负有对居民身份证信息保密的义务,即不得泄露其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甚至是刑事责任。最后,我国对于居民身份证信息的法律保护正在逐渐完善,《刑法修正案(七)》将泄露居民身份证信息的行为纳入刑法的调整范畴,2011年《居民身份证法》的修改也将泄露居民身份证信息的行为纳入调整范围。
了解了上述内容之后,根据《居民身份证法》,蓝雪君向温馨房地产公司所在地的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其赔偿自己由此受到的各项损失,并希望借此诉讼一方面提醒更多的居民保护好自己的身份证信息,并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另一方面警示一些机构不要非法泄露业务过程中获取的居民身份证信息,否则是要承担严重后果的。经过审理,法院支持了蓝雪君的诉讼请求。
一切处理好之后,蓝雪君决定好好补偿一下自己的妻子。经过连续的两个诉讼,蓝雪君更加珍惜自己的妻子,在这么长的时间里,她不离不弃,始终支持着自己,并提出建议一起解决。蓝雪君深深地吸了口气,坚定地告诉自己,“我一定要给她一个温暖的家,谁都不能破坏它!”
实际上,蓝雪君的经历只是社会中居民身份证信息泄露的一个缩影。不难发现,当我们在某个网站上注册信息之后,不久,就会收到各种类似行业的推销广告;当我们在某个商场留下自己的个人信息后,很快就会收到很多商场的促销信息;当我们在房屋中介留下手机号码后,之后会有各种各样的电话、短信问你是否要看房,甚至持续好几年。这些虽然只是自己的电话号码被泄露,并没有给自己带来很大的纠纷,但是这也说明一个问题,一旦自己的信息被一些机构得知,这些信息很可能被泄露给商家或用于商业主体之间的“互相交流”,或直接出卖给其他机构。现代的社会生活使得我们的个人信息,包括居民身份证信息可能被存留在任何地方:上学期间,报名一些培训机构时,需要留下自己的个人信息;注册招聘网站,会将自己的各种信息提供给网站;工作过程中,会将自己的信息记录在工作的公司;买车时,需要将自己的信息留存于4S店、车管所等;买房子时需要将自己的信息告知房地产公司和银行;住院时,自己的信息被医院掌握……可以说自己的信息会留存在大大小小很多的机构,尽管很多人希望这些机构能够为自己的信息保密,并且也会和机构之间签订保密协议。但是如果这些机构不诚信、不遵守合同约定,我们的个人信息就会不安全。作为受害者,相对来说属于弱势群体,想要证明是哪个机构泄露了自己的信息实属困难。
实践中,有些人会收到各种各样的推销广告;有些人会收到诈骗广告;有些人会平白无故多出几张信用卡,且均透支严重;有些人莫名其妙收到几张法院的传票,原因是欠债不还……很多人遇到这样的事情就会自认倒霉,或者自我安慰“破财免灾”,这也助长了一些机构对居民身份证信息随意泄露的气焰。因此,作为受害者,要善于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从机构的角度出发,他们如果能够为客户保密信息,那么会赢来更多的信任,相应地增加客户来源。所以,一方面希望机构因业务需要获取居民身份证等信息后,能够主动为其保守秘密;另一方面公民若发现自己的居民身份证信息等被泄露,应该主动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