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第二章 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认定与惩处
本章导读
2018年1月,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 )。 《通知》强调, 要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 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政法各机关要进一步明确政策法律界限, 统一执法思想, 加强协调配合, 既坚持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又坚持严格依法办案, 确保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的统一, 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要严格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及其“保护伞”要依法从严惩处, 对犯罪情节较轻的其他参加人员要依法从轻、减轻处罚。要依法及时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 综合运用追缴、没收、判处财产刑以及行政罚款等多种手段, 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
为了贯彻《通知》精神, 确保办案质量, 在本章中整合探讨了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认定标准、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认定标准、参加和积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认定标准、黑社会性质组织获取经济利益的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认定、相关刑罚的适用等内容,以确保各政法机关统一执法思想, 加强协调配合, 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