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与伦理(第6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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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律、道德与信仰的张力与共生[1]

王强伟[2]

摘要:法律、道德与信仰分别从不同的层面制约、规范和指导着民众生活:法律是人类文明进步的刚性外在约束,道德是社会中人际关系的弹性调和剂与引航灯,信仰是社会中特殊群体的精神助推力。三者是社会健康发展不可或缺的因素与准则,其功能构成一种结构稳定的“三足鼎立”格局。但是,三者自身均有不同的缺陷,而两两之间恰可构成有益的互补关系,最终导向一种“三位一体”的有机结构理想状态。这种状态对当前中国的社会发展有着积极的启示意义。

关键词:法律 道德 信仰 “三足鼎立” “三位一体”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当代中国精神的集中体现,凝结着全体人民共同的价值追求”。[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既是一种凝练的规范指导,同时也给人们提供了一个重新思考人生价值的机会。近年来,在“互联网+”、全媒体等新时代技术的推动下,一些原来受到忽视的道德价值问题引起人们的关注和思考。反思过去数十年来的经济增长方式,以及对今后持续化发展道路的理性规划,人们开始重新审视法律、道德、信仰等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理念以及它们的实际内涵,更加清醒地认识到这些物质繁荣之外的精神追求对于民众生活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毋庸置疑,这是社会文明化的一大进步。从学理上看,法律、道德与信仰这三个概念并非互相孤立,而是彼此之间有着深刻的历史渊源和现实联系;而从实际功能来看,法律、道德与信仰共同构成社会发展的调节器,分别从不同的层面制约、规范和指导着民众生活的方方面面,是每一个社会健康发展不可或缺的因素与准则。历史发展的经验和教训告诉我们,在助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法律、道德与信仰三者之间首先呈现一种“三足鼎立”的平面架构,从角力、融合达到平衡,最终将实现“三位一体”的有机整合,这是一个辩证发展的过程。本文拟对三者进行理论上的审视,透析各自存在的缺陷,进而辨析三者之间的关系,并联系我国社会发展现状做出一个简单的观察,以期从中得到有益的借鉴和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