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营商环境百企调查(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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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总报告

贵州营商环境优化研究[1]

改革开放40多年来,贵州人民历经坎坷,凭借巨大的付出与勇气,努力改变着自身发展的命运。时至今日,贵州各族人民已实现从“贫困落后”到奋力撕掉“贫困标签”的巨大转变。这一巨大转变,不仅给全省人民带来了极大的动力与活力,也给广大企业带来了极大的发展机遇与有利条件。作为贵州经济发展的有机组成部分,营商环境的发展与改善,则成为反映贵州经济发展的一种“折射”,并极大地驱动着贵州企业的快速发展。贵州紧跟时代发展步伐,顺应国家政策方略,通过不断革除体制弊端,完善体制机制,制定出台优惠措施,积极招商引资,深入推进“放管服”[2]改革,致力于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质量。2016年国务院批复设立贵州省作为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贵州省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积极对接世界银行标准开展了第三方评估,2017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贵州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到2020年基本形成规则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监管有力的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激发社会潜能,释放贵州发展内生动力。

一 营商环境的做法成效

营商环境是招商引资的生命线,关系到贵州省经济可持续发展,贵州省委、省政府高度关心重视。新时代贵州各级党委与政府拉开了与国际接轨的优化营商环境总序幕,吹响了营商环境优化的“冲锋号”。

(一)认真做好顶层设计

贵州省为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于2017年9月30日,贵州省出台《贵州省外来投资服务和保障条例》。2018年是贵州省产业大招商和营商环境集中整治年,开展了“产业大招商”和“营商环境大优化”两大行动。省委、省政府出台了《贵州省优化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方案》,明确对“开展政策法规落实不到位、政务窗口服务质量、公用企业涉企服务、政府失信行为、政府涉企服务效能、第三方评估发现突出问题”六个方面进行集中整治。各个市州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顶层设计,优化营商环境。如贵阳市制定出台了《中共贵阳市委办公厅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2018年产业大招商突破年行动方案〉、〈贵阳市优化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筑委厅字〔2018〕36号);毕节市制定了《毕节市大力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贵安新区制定了《贵安新区2018产业大招商突破年行动方案》《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开展陪同服务工作方案》。政府职能部门结合实际制定了营商环境优化政策,如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出台《贵州省税务系统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行动方案(2018—2022年)》;贵州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制定《金融服务民营经济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原贵州省工商局印发《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方案》。自此,贵州在顶层设计上加快了营商环境的优化政策,形成一套有机配套的“组合拳”。

(二)强化各级组织建设

贵州省政府成立省产业大招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营商环境办公室,营商环境办公室对34家省直部门和9个市州、贵安新区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总调度。贵州省各个市州分别成立了“营商环境优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如贵阳市成立了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副市长和相关市领导作为领导小组副组长,涉及经济、建设、公共服务等市直部门和区(市、县)以及开发区主要负责人作为领导小组成员,负责研究、决策、部署和领导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遵义市委、市政府成立营商环境建设局,成为全省9个市州唯一成立营商环境建设局的地区,专门负责营商环境优化;毕节市将县区主要负责人和政府重点职能部门“一把手”作为营商环境第一责任人;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省市县三级成立实施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在全省构建“1个省级领导小组机构、11个市级领导小组机构、104个县级领导小组机构”的减税降费组织体系;贵安新区设立新区营商环境管理办公室。

(三)创新优化政策举措

营商环境的优化,既是政府各个职能部门服务意识的优化,更是政策举措的优化。贵阳市探索建立了招商引资项目事前评估及责任追究制度。对拟建设的重大投资项目,按程序组织环境保护等职能部门或者专家对项目进行事前评估,规范项目事前评估评审,推动项目评估全覆盖,提高项目履约率、资金到位率、投产率和入园率,进一步提高招商引资项目质量和效益,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全面健康可持续发展。省政务服务中心对服务窗口进行“好差评”制度,全省37个行业、2622个服务部门、14万个政务服务事项、3.1万个窗口接受群众评价。原省国税局、地税局编制“贵州省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在全省175个办税服务厅实现国地税联合办税,优化网上办税服务功能。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80个工作日以内,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压至5个工作日以内。原环保厅在全国率先开展规划环评“三线一清单”管理工作试点。按照“资源利用上线、环境质量底线、生态保护红线、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要求,做好环境保护的源头管控。商务厅强力推进“大商务”发展。在开发区+外贸、开发区+外资、开发区+外经等方面都出台了相关政策举措。贵州交通厅实施降低货运企业成本相关措施。按照《关于降低企业物流成本的若干措施》,对全省高速公路的货运车辆实施优惠通行费,对在高速公路上运输《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内产品的货车实施高速公路通行费减免,积极推进货运车辆安全技术检验、综合性能检测、环保定期检验“三检合一”。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采取多项措施,释放政策红利,以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用水、用气报装环节,集中整治不动产登记为突破口。自然资源厅基本实现不动产交易征税登记一窗式服务,不动产一般登记、抵押登记时限分别压缩到15个、7个工作日。建立全省不动产登记信息云平台,在全省88个县中有85个县在该平台办理登记业务,率先与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初步实现网络通、数据通;与建设银行、工商银行、招商银行、贵阳市公证处等单位进一步探讨“互联网+不动产登记”。

(四)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贵州省作为全国“互联网+政务服务”试点示范省,在实行一网办理、再造服务流程、深化信息公开等方面,以“标准化、集成化、智能化、便利化、规范化”为目标,促进政府职能大转变,形成了立体化的政务服务体系。一是强化服务阵地建设。目前全省建立110个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全面完成22个政府服务标准化建设示范市县授牌;建成1500多个乡(镇、街道、社区)政务大厅,1.7万多个村(居)便民服务站。二是推进精准化和规范化服务。创新性地提出常驻窗口、综合窗口、整体进驻、潮汐窗口、代办窗口等多种形式。全省政府服务事项全部精编办事指南并通过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集中公布。对全省政务服务事项涉及的表格、表单进行梳理,规范编制全省统一标准的示范文本和样表。三是专设政府服务网。9个市州和贵安新区、101个县(区、市)三级3602个部门以及1525个乡镇、17167个村居,共计53.8万个政府服务事项、10.7万个审批人员在“一张网”运行和办理,数据量达163TB,“一网”运行的集约化程度在省内名列第一,在全国位居前列。四是推进套餐服务集成化。实施“一个事项只跑一次”到“一件事情只跑一次”改革,将企业涉及多个审批服务事项整合打包,提供“集成套餐服务”。建立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及数据采集共享平台。省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理率达95.03%,网上实际办理率为68.6%,较2017年分别提升31%、27.3%,市州级网上可办理率和实际办理率分别为78.1%、56.3%。县区级网上可办理率和实际办理率分别为69.3%、19%;建成“智慧审批”服务平台,部分事项实现“零人工”办理;实现24小时智能语音对话服务。110个政务大厅“邮政快递”窗口全覆盖。在国务院办公厅委托国家行政学院开展的省级政府服务能力第三方评估中,贵州省连续四年位列全国第三。清华大学发布的《2018年中国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报告》显示,贵州政务服务水平位列第一。贵州政务服务网荣获2018年中国“互联网+政务”优秀案例50强。

(五)大力倡导企业诚信

贵州省以“信用+”为驱动,建成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贵州),建立完善信用中国(贵州)网站。加强红黑名单公布和管理。发挥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作用,加强投资领域中介机构信用监管,完善诚信示范企业评选办法和激励政策,每两年评选公布一批“贵州省民间投资诚信示范企业”红名单,定期公布民间投资领域失信行为和失信企业黑名单。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建立由环境、工商、纳税要素构成的社会信用体系,改变由一个部门在局部领域实施惩戒局面,建立由多个部门在多领域、多行业共同实施联合惩戒和约束措施,覆盖全省,形成强大社会影响力。建立政府机构失信协调机制。黔西南州启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成兴义、兴仁、安龙、晴隆、普安、望谟等6个县级信用网站,金融征信、企业年报、纳税信用等行业公用信用信息系统不断完善。媒体曝光。通过新闻媒体等渠道,向社会公布破坏营商环境建设典型案例,形成惩戒实施效果,形成巨大的社会舆论压力,促使企业遵守市场秩序。

(六)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良好的法治环境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司法、执法是营商环境公平公正的重要保障。贵州省司法厅从源头厘清法治环境,清理限制民间投资项目的环节,共取消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150项。各个市州、贵安新区、县(市、区、特区)设定的证明事项668项,设立证明事项清理投诉监督平台。清理废止限制民营经济发展的政府规章20件,修改13件;规范性文件63件,修改12件,拟废止15件,拟修改34件。贵州省检察院制定《关于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二十一条措施》《贵州省检察机关在刑事检察司法办案中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的发展46条指导意见》等制度;贵州省法院制定《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良好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破产管理人管理制度》等制度;贵州省政府出台《贵州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权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同时,贵州省政府还颁布了《贵州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依法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建立服务阵地。全省成立由检察长任组长的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服务非公有制企业办公室”,全省各级检察院设立90余个检察联络室、服务和保障企业健康发展办公室等专门机构,明确500名检察人员专门或兼职负责专项工作。如六枝特区进驻工商联设立检察官联络处,普定县检察院挂牌设立驻县工商联、车管所检察联络室。组建法律服务团队,如六盘水市检察院针对盘县火腿、岩博酒业等地方品牌组建由检察长任团长的法律服务团和法律服务组,实施个性化服务,精准掌握影响企业营商环境主要因素和企业法治需求,帮助企业梳理排查企业犯罪风险隐患200多项,完善风险防控68项。构建联合机制。省法院与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工商联联合下发《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联系协作工作办法》,畅通三个工作渠道,搭建三个工作平台,健全三项工作机制,构建三个保障体系。2018年全省人民法院依法审结涉民营企业案件48294件,结案标的金额278.88亿元。省检察院组织开展“检察长、董事长”两长座谈会,增强企业活力新途径;毕节市建立与企业、企业家的“送法普法”和“联系帮扶”工作机制;遵义市建立“送法进企业”和“联系帮扶企业”常态化机制。推行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制度。贵州省聘请不同行业、不同部门、不同地区各行各业的238名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义务监督员队伍由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省直单位人员、国有企业人员、新闻媒体、商协会代表组成,全方位监督政务环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社会环境。

(七)健全考核监督机制

全省各地建立考核与监督机制。在贵阳市,通过制定《贵阳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考评办法(暂行)》,将营商环境建设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和领导班子综合考评体系,持续提升服务企业的能力和水平,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毕节市将优化营商环境纳入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和政府各个市直重点职能部门年终目标考核范畴,实行季度考核与年终考评相结合、省级评价与地方评价相挂钩的考评机制。贵阳市制定出台《贵阳市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和《贵阳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考评办法(暂行)》,全面科学地开展全市营商环境试评价工作,强化督促考核,加大督查工作力度,加强督查工作创新,强化考核结果运用,进一步发挥督查考核的“风向标”“指挥棒”作用,以督查考核推动各项工作全面落实、取得实效。贵州将利用大数据平台监督系统,通过微信扫码评作风、手机App一键举报等科技手段,持续发力抓好营商环境整治工作,为贵州经济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投资环境,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3]监管制度。

二 营商环境的综合评价

为了从宏观上整体把握贵州营商环境的真实形态及特征,本研究将分别从营商环境的综合指标评估、营商环境的总体满意程度评价等方面切入,旨在客观反映贵州营商环境发展取得的显著成效及所处阶段的真实水平。

(一)营商环境的综合指标评估

为系统掌握贵州省的营商环境情况,摸清“家底”,查找出与先进地区的差距,2017年贵州省投资促进局首次委托厦门大学中国营商环境研究中心对贵州省营商环境进行第三方评估;通过一年的整治,2018年底贵州省投资促进局再次委托厦门大学中国营商环境研究中心对省级营商环境改善性情况进行跟踪评估。

根据厦门大学中国营商环境研究中心两次跟踪评估的数据比较,可以看到,2017~2018年,贵州营商环境的整体发展呈现良好的趋势,并在各项指标上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从总体上看,2017年贵州省营商环境的“前沿距离”分数为62.44分,相当于全球190个经济体中的第94位,处于国际标准的中等水平;2018年底,贵州省营商环境的“前沿距离”分数为66.81分,其排名相当于全球190个经济体的第79位,与2017年营商环境便利度分数相比提高了4.37分,整体排名上升了15位(见表1)。[4]

表1 2017年、2018年贵州省营商环境评估结果专项指标比较

具体来看,在贵州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中,“一级评价指标”主要有“开办企业”、“办理建筑许可”、“获得电力”、“登记财产”、“获得信贷”、“保护少数投资者”、“纳税”、“跨境贸易”、“执行合同”和“办理破产”共十项。2017~2018年,通过比较监测评估数据可以看出,在十项“一级评价指标”排名上升的指标中,“开办企业”由第97位提升到第67位,整体上升30位,其评估分值相应由85.23分提高为89.51分;“获得电力”由第143位提升到第102位,整体上升41位,其评估分值相应由53.98分提高为70.15分;“登记财产”由第64位提升到第43位,整体上升21位,其评估分值相应由70.30分提高为75.21分;“纳税”由第167位提升到第115位,整体上升52位,其评估分值相应由51.20分提高为67.51分;“跨境贸易”由第114位提升到第66位,整体上升48位,其评估分值相应由66.52分提高为82.48分;“办理破产”由第72位提升到第68位,整体上升4位,其评估分值相应由48.96分提高为54.16分。[5]从“一级指标”中排名下降的指标看,“办理建筑许可”由第175位下降到第177位,整体下降了2位,但其评估分值由45.15分提高为47.15分;“获得信贷”由第68位下降到第73位,整体下降了5位,但其评估分值保持不变仍为60分;“保护少数投资者”由第57位下降到第64位,整体下降了7位,但其评估分值保持不变,仍为60分;“执行合同”由第3位下降到第63位,整体下降了60位,其评估分值相应由81.60分下降为61.92分(见表1)。

(二)营商环境的总体满意程度

为了全面考察贵州营商环境的发展状况及特点,本研究中共设置了“政策环境”“法治环境”“纳税环境”“投资融资”“物流环境”“水电环境”“行政审批”七大领域的内容,旨在全方位检视当前贵州营商环境的真实形态及水平。那么,从总体上看,当前广大企业对贵州营商环境的满意度评价到底如何?

问卷调查显示,从总体上看,广大企业对当前贵州营商环境的综合满意度评价的“众值”为“满意”,所占比例为47.3%;表示对营商环境感到“较满意”的占38.7%,认为“一般”的占10.5%,感到“不满意”的占1.1%,此外,还有2.4%的表示“不好说”。这表明,广大企业对当前贵州营商环境满意度的总体评价持肯定性评价,其表示“满意”(包括“满意”和“较满意”)的累计比例超过八成(实为86.0%)。进一步看,问卷统计显示,在列举的七项营商环境指标中,除了“物流环境”满意度评价的“众值”落在“较满意”(46.4%)刻度上外,“政策环境”“法治环境”“纳税环境”“水电环境”“行政审批”五项指标满意度评价的“众值”均落在“满意”刻度上,其所占比例分别为44.8%、68.0%、59.2%、47.6%和44.4%(见表2)。值得一提的是,广大企业对这五项指标持“满意”(包括“满意”和“较满意”)的累计比例均超过八成,分别为88.0%、91.2%、91.2%、88.4%和88.8%。不难看出,广大企业对当前贵州营商环境的总体评价是较肯定的,其总体满意度也是较高的。上述调查结果从很大程度上反映了贵州营商环境的实质变化和较大改善。

表2 企业对贵州营商环境的满意度评价

为了更准确、更直接地了解广大企业对贵州营商环境的总体满意度评价状况,在这里,将问卷调查中有关营商环境的满意度评价的选项指标分别按“满意”等于4、“较满意”等于3、“一般”等于2、“不满意”等于1进行赋值,那么可测算出企业对当前贵州营商环境的总体满意度指数为3.35(均值)(总体满意度指数为1~4,数值越大,则表示满意程度越高),标准差为0.67542,处于“较满意”与“满意”之间,但更接近于“较满意”的刻度(见表3)。

在贵州营商环境的各领域环境指标的评价中,按照满意度评价指数的大小,依次是“法治环境”“纳税环境”“水电环境”“行政审批”“政策环境”“物流环境”,其相应的满意度指数分别是3.60、3.50、3.34、3.33、3.31和2.75(均值),对应的标准差介于0.67542至0.87672之间。换句话说,在这六项营商环境指标中,企业对“法治环境”的满意度最高,而对“物流环境”的满意度最低。更值得关注的是,在六项指标中,“法治环境”“纳税环境”两项指标的满意度高于贵州营商环境的总体满意度,而“水电环境”“行政审批”“政策环境”“物流环境”四项指标的满意度均低于贵州营商环境的总体满意度。

表3 企业对贵州营商环境的总体满意度评价指数

上述可见,广大企业对贵州营商环境的总体满意度评价是较高的,但是,营商环境中各项指标的发展水平不平衡,因此,企业对各项指标的满意度评价也高低不同。这一事实表明,充分结合广大企业的满意度评价取向,致力于加强物流环境、政策环境、行政审批等环节的工作,优化相关环节的服务水平,是进一步改善贵州营商环境的路径选择。

三 营商环境的经验启示

贵州营商环境发展取得的显著成效,既得益于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又得益于改革创新理念的变革,还得益于贵州营商环境建设过程中始终做到了“六个坚持”。

一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近年来,贵州多措并举,打出了民营经济“三年倍增计划”“举行全省加快民营经济发展暨表彰大会”等系列组合拳,相继出台了《贵州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快全省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等一大批切实管用的政策文件,大力推动民营经济发展,以民营经济大发展促进全省经济大发展,使贵州逐渐成为民间资本汇集、民营企业投资创业的热土。2018年12月底,全省市场主体总量268.17万户,占市场主体总量的97.31%,同比增长7.46%,注册资本6.6万亿元,同比增长14.9%。2018年,贵州民营经济增加值同比增长10.9%,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55%。

二是坚持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协作治理机制,以商事制度改革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动以“放管服”为核心的改革,在已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两证整合”改革的基础上,将13项涉企证照事项整合至营业执照上,全面实施“十八证合一”改革。截至2018年6月底,贵州省累计核发“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23.88万户。持续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改革,建成覆盖全区域、全类型、全环节的无纸化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到2018年底在全省全面实施企业登记无纸化全程电子化改革。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出台了《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在更大范围内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在贵安新区、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贵阳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地复制推广上海市改革试点成熟做法,将100项行政许可分5类实施“证照分离”改革。

三是坚持常态化、制度化的整治督查,强化执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改革相关决策部署,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增强企业发展竞争力。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出台了《贵州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贵州省优化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方案》等文件,明确对“开展政策法规落实不到位、政务窗口服务质量、公用企业涉企服务、政府失信行为、政府涉企服务效能、第三方评估发现突出问题整治”等六方面进行集中整治。通过开通投资投诉热线、召开新闻发布会、曝光营商环境典型案例、聘请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开展暗访暗查活动等工作措施,对重点领域进行集中整治、监督和优化,对典型问题进行集中曝光。2019年,为进一步推动督查整治工作,贵州省委、省政府出台了《贵州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方案》,全省各级各部门敢于动真碰硬,找准痛点,聚焦突出问题,重拳出击,向破坏营商环境的行为宣战和亮剑,多措并举优化营商环境。

四是坚持统筹推进“一网一云一平台”建设,持续提升“放管服”信息化水平。2019年5月份,贵州省“一云一网一平台”如期建成上线运行,实现“一云统揽”“一网通办”“一平台服务”,为更高水平更深层次推动政府数据“聚通用”打造了新支撑。云上贵州“一朵云”承载省、市、县政府部门全部9274个应用系统,实现所有系统网络通、应用通、数据通,数据集聚量从2015年的10TB增长到现在的1316TB。建设政务服务“一张网”,形成“一网通办”新支撑,实现政务服务大联通,推进各级各部门电子政务外网、业务专网、互联网互联互通,除国家另行规定外,省级21家单位24张业务专网全部打通。打造智能工作“一平台”,形成“一平台服务”新赋能,实现数据资源大调度,打通各级各部门自建业务审批系统,建设全省统一的数据治理平台和政务服务平台,统一服务省、市、县、乡、村五级,提供协同办公、行政审批、资金监管、数据调度、数据搜索等服务。在全国率先建立数据调度机制,探索政府数据治理体系,率先建成全省数据调度平台,着力解决数据“互联互通难、信息共享难、业务协同难”等问题。2019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对国务院第六次大督查发现的典型经验做法给予表扬的通报》(国办发〔2019〕48号),对国务院第六次大督查发现的32项典型经验做法给予表彰,其中在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方面,贵州省统筹“一云一网一平台”建设、提升“一网通办”效能做法获得通报表扬。

五是坚持以第三方评估为指挥棒,以高标准倒逼各地各部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2017年,贵州省率先采用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指标体系,对全省88个县作了全方位式体检,大力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整治,通过持续发力,贵州经济呈现持续健康发展良好态势。加强督察监测考核,划定营商环境建设红线;继续加大营商环境整治明察暗访力度,对不作为乱作为、破坏营商环境的人和事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定期对《贵州省优化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方案》落实情况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年底委托第三方对省有关部门,各市(州)、贵安新区营商环境建设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并在贵州日报“晒成绩单”。在2017年评估的基础上,贵州继续委托第三方对省级和88个县(市、区)营商环境的改善情况进行评估,检验省直部门、各市(州)、县(市、区)一年来贯彻落实《贵州省外来投资服务和保障条例》情况和营商环境整治情况,并对市县营商环境进行评估排序,倒逼各地、各部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六是坚持强化“信用贵州”建设,以联合惩戒机制推动营商环境改善。2018年,贵州全面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褒扬诚信、惩戒失信,建立联合惩戒机制,完善信用约束机制。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和应用清单,建立健全社会力量参与市场监督制度,以诚信管理为手段,实施分类监管,制定分级分类监管管理办法。对守信主体在表彰评优、资质认定、项目申报和专项资金扶持等方面予以支持和激励。对失信主体在取得政府供应土地、招投标、政府采购、获得荣誉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或者禁止,让失信主体“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四 营商环境的现实挑战

在各级政府、企业、第三方的共同努力推动下,贵州经济在后发赶超中取得连续几年全国排名前列的骄人成就,这与贵州营商环境的逐渐改善密不可分。然而,由于营商环境是一个具有复杂性和多样性的立体系统,其建设在全方位推进进程中难免存在短板和不足。调研发现,从整体上看,与全国及周边其他省份相比,贵州经济发展仍较滞后,因此营商环境建设仍面临不少的困境与挑战,亟须加以重视和解决。

(一)“硬件软件”仍有待提升

营商环境既包括硬件环境,又包括软件环境。调研发现,在推进贵州营商环境建设过程中,仍程度不同地面临“硬件不够硬”“软件不够软”的现象。

一是“硬件不硬”,基础设施建设尚需给力。当前,与市场主体井喷式增长的现实相比,贵州加大营商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稍显不足。“货能畅其流则财源裕”,“要想富,先修路”,快捷畅通的交通是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一项硬指标。2015年,贵州省率先在中国西部省份实现“县县通高速”,这是一项了不起的成就,但对于贵州这样一个既是生态大省又是山地大省而言,高速公路仅仅是其主动脉,只有打通更多的“毛细血管”,才能让分布在青山绿水中的万千中小微企业看到“钱景”,让众多投资商发现“希望在黔方”。如调研表明,88个县乡镇道路建设滞后;部分地方政务中心面积小,设置不合理,承载能力有限,导致登记窗口开设较少,登记窗口与档案查询分设两地,办事两头跑。贵州省营商环境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2018年广东省投入20亿元,而贵州省仅投入2000万元,省内部分部门甚至没有信息化建设。政务服务专网与政府网没打通,部门条块分割严重。如各地房屋交易系统不统一,形成信息孤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最基础的平面图数据也未传送给不动产登记部门,关于不动产登记,9个市州各自为政,“公积金中心”不能网上办理,医保卡没提供联网服务。由于行政执法权力不受监督,“吃拿卡要”情况仍在一些部门存在。此外,在交通建设方面,尚未绘制以县域为单位的交通蓝图;在水电气网等生产要素方面,仍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电荒”、“水荒”、“气荒”和“电老虎”、“水老堵”、“气老苦”现象,其根本原因在于相关基础设施建设跟不上;在政务服务中心方面,部分地区的政府大厅规模偏小,入驻单位偏少,不能满足当地企业发展的需要。

二是“软件不软”,软件建设尚需加强。事实上,与硬件设施建设能够“立竿见影”相比,软件建设虽然只能“循序渐进”但却能够滋润万千企业,更加需要予以重视。从企业反馈情况来看,贵州大数据建设服务企业的力度远远滞后于企业发展的客观需求。几乎所有地方都反映在开办企业、办理施工许可、获得用水用气用电、获得信贷、缴纳税费等过程中,因数据不能共享,系统不稳定,软件过于复杂、功能不全、频繁更新,导致企业跑断腿、说破嘴,重复提交资料的现象普遍存在。从社会认知上看,存在着对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认识不足、看法单一化现象,有的认为优化营商环境就是“放管服”,是政府部门的事情;有的认为优化营商环境就是减税降费;有的认为优化营商环境就是降低物流成本等等。显然,这与优化营商环境最为重要的是政府职能部门服务意识提升、需要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意识等方面的要求相差甚远。从职能部门编制上看,基层工作人员无论在数量还是能力上,都不能满足地方发展需要,一线员工往往感受不到成就感、幸福感,进而影响工作热情。三分之二地区反映针对企业服务窗口不够,人员偏少,个别聘用人员业务素质和服务态度有待提升。金融、税务、法院、不动产登记等专业化要求较高的行业,部分工作人员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不足。个别地区甚至尚未推行工作期间使用普通话的规定,部分来自省外的企业负责人与当地部门沟通困难,在政务大厅办理事项的时候感觉进入“鸟语他乡”,根本听不懂工作人员所讲的内容。个别地区个别行业工作简单粗暴,金融领域甚至出现过因为一个人的信用影响整个村/镇的企业信贷的咄咄怪事。

(二)“政府诚信”仍亟待塑造

政府诚信对于优化营商环境至关重要,其不仅是衡量政府服务水平的重要指标,也是间接审视政商关系、度量政府履职效能的重要指标。然而,调研发现,贵州省在推进营商环境建设的过程中,仍不同程度地存在“政府失信”“政商关系不清”“履职效能低”等现象。

一是“政府失信”仍然存在。调研表明,政府部门的诚信是民营企业关注的焦点之一。然而,部分基层政府的诚信亟待塑造。具体来看,政府失信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其一,在部分区县,中央和省政府布置的各种优惠措施落实仍不够到位,出现“政策红利”尚未兑现的现象;其二,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地方政府承诺的土地、信贷、税收、基础设施建设等优惠政策没有兑现或者完全兑现;其三,与民争利、与企业拖欠和变相拖欠企业工程款现象不同程度存在;其四,在城镇化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侵犯企业利益,不予补偿或者仅做象征性补偿;其五,在服务企业过程中,相互“踢皮球”,具体执行部门或委托单位有始无终、虎头蛇尾,做成烂尾工程;其六,监管失职,部分地区和行业无序竞争,形成不良的企业运营环境,不仅扰乱地方的经济合理秩序,造成不公平竞争,还极大挫伤地方政府形象和企业对政府的信心。

二是“政商关系”有待理顺。调研表明,地方保护主义和轻视地方企业的情形并存,部门和行业垄断现象突出。而这些现象的存在,与当前复杂的政商关系有着内在关联。一方面当地关系风、请托风、圈子风盛行,对于新能源、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等可能创造巨大效益的领域,个别地方宁愿闲置也不愿意对外来企业开放市场。另一方面,盲目追求高大全,大小领域都希望央企、国企、外资企业或者巨型民企入驻经营,发挥龙头和带动效应,忽视中小微企业聚沙成塔的产业链效应以及“润物细无声”的影响力;对于利用地方“青山绿水”“民族风情”发展绿色产业、文化艺术产业、工艺制造、文化传承等企业面临的人才、资金、市场、技术的各种需求,采取“鸵鸟政策”,视而不见。

三是“履职效能”有待提升。“赢在执行”是关键,正所谓“上层有思想,中层有思路,基层有招数”科学构思加以有效执行,方可收获最大效用。事实上,各地区职能部门服务企业的能力和效率还存在较大的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地区行政审批和服务仍然环节多、材料多、跑腿多,硬件设施少、一次性告知少、窗口人员少。二是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对于企业历史遗留问题,职能部门用新规则行事,导致企业因无法提供相应资料而拖延了行政审批流程,降低了办事效率。三是部门之间的配合力度不大,信息资源不能够共享,导致企业重复提交资料、重复审批,招致企业烦怨。四是个别部门之间相互设置前置事项,互相推诿责任,导致企业在行政审批中有门无路、不得要领。此外,在解决“历史遗存”的问题上,相关部门查漏补缺的进程缓慢,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的正常运转。2019年,贵州省各地清理历史遗留问题34.5万件,目前仍有28.5万件尚未解决,导致部分企业无法正常申请登记。此外,尽管全省实现一窗受理,但一些地区仍存在收取两套资料、办事环节未曾减少的现象。

(三)“资金壁垒”有待消弭

中央与地方连续出台了一系列针对民营企业的利好政策,但同时存在一些问题。部分政策还在落实过程中,企业的获得感还不够强。贵州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看到政策,无法享受;看到空间,无法进入;看到机会,无法把握”的现象。当前,民营企业面临的最大困难是贷款难、融资难。究其深层次原因,主要是民营企业在市场经济浪潮中抵抗风险能力较弱;银行贷款存在一条国企民企“隐形线”——给国企贷款风险低、责任轻,给民企贷款风险高,责任重。解决民企贷款难、融资难的问题仍然任重道远。

(四)“阳光执法”仍有待努力

在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估体系中,与人民法院有关的指标是“执行合同”与“办理破产”。2018年,由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改善营商环境、化解执行难的要求,贵州省破产案件数量增幅明显,但贵州三级法院均未设立专门的破产法庭,破产案件原则上由民二庭或商事审判团队审理,法官除了审理破产案件外,还要审理其他的普通民商事案件,但由于破产案件工作量大、案件审理周期长、维稳压力大、绩效难以核算,再加上普通民商事案件数量多、审限压力大,法院普遍缺乏受理破产案件的动力,甚至将破产案件视为“包袱”和“麻烦”。

五 营商环境的优化对策

作为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的贵州,需要有更高的站位、更宽的眼界、更超前的思维和更精准的方法,把营商环境作为提质增效的主要切入点和突破口,倒逼改革深化,增强聚集要素的裂变能力,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成为全省经济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的“土壤”,吸引重大项目、集聚创新资源,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的形成。从长远发展看,为切实改善和优化营商环境,贵州必须致力于构建一个政府给力、企业使力、社会助力的“三位一体”营商环境体系,其中政府给力是关键所在。

鉴于此,为了顺应经济全球化发展的世界潮流,贵州各级政府必须切实采取“软硬兼施,八力共推”发展思路,致力于优化和打造营商环境新高地,为贵州后发赶超提供持续新动力。

(一)加强政务理念变革,提升服务力

政府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主体,自身改革是关键,贵州省要对标国际最高标准,提出符合贵州超常规的发展思路,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模式的改革创新,打造智能型政务服务体系,不断提高政府服务效率,要以企业获得感丈量政府服务优化的成效。

一是加大推进政务服务“软条件”建设力度。第一,完成政务服务地方性立法任务。《贵州省政务服务管理条例(草案)》已被列入贵州省人民政府2018~2022年立法规划,应加快立法进度,重点解决在线申请、网上审核、数据对比、电子签章的法律支撑问题,为“一网通办”提供法律保护。第二,实施智能服务。以审批人和申请人“双减负”为目标,围绕“智能登录、智能审批、智能客服、智能监督、智能分析、智能导办”,加快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应用,提高网上办事友好度和便捷度。如企业立项,缩短工商营业执照的颁发时间力争为1天。第三,推行“集成套餐服务”。以企业办好“一件事”为标准,建立部门协同开展审批服务工作机制,打造“整体协同政府”。在尽快梳理公布全省通用型“套餐集成服务”项目40个、地方特色型“套餐式集成服务”项目150个的基础上,编制对应项目办事指南,开设办事窗口,开发相应系统,确保“集成套餐服务”项目落地。第四,实施精准服务。创新推出“企业定制服务”。对重大项目落地提供许可前辅导、许可中磋商及专家咨询等服务,根据办事企业需求,邀请相关省直部门窗口首席代表、处室负责人、部门分管负责人为企业提供个性化定制服务,全力打通政务服务环节的政企沟通障碍,打造“程序简、办理快、服务优”的服务环境。第五,建立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数据共享平台。将企业信用公布于众,倒逼企业树立信用理念。

二是加大推进政务服务“硬条件”建设力度。第一,“一网通办”规划和实施。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标准,要充分考虑地方和部门的不同需求,充分考虑数据汇聚、共享、调用的统一标准,充分考虑集约化建设成本,明确省市县三级建设运维边界。第二,推进一体化平台建设任务。按照“一网一云一平台”规划,加快编制全省一体化平台项目建设方案,并启动“互联网+监管”平台建设规划,按照时间节点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六个统一”。第三,完成综合性实体标准化建设任务。按照“五个规范”(规范建设标准、规范服务流程、规范功能分区、规范标识标志、规范人员管理)要求推进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逐步推进完成40个市县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按照20%的比例打造乡村政务服务平台样本,并逐步进行统筹规划,力争全覆盖。第四,推进“三个一”服务模式。推进“一站式”服务。全部取消各级政府部门单独设立的服务大厅,实现企业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只进一扇门”。推进“一窗式”改革。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模式,推动企业办事“多头找部门”,“多次办理”转变为“一个窗口”“一次办成”,争取“一窗”分类受理事项达到70%~90%。推进“一号式”改革。整合政府提供的非紧急类热线,推进12345热线平台建设,进一步畅通政务咨询投诉举报途径。

三是简政放权,提升职能部门行政能力。实施简政放权,赋予区县和职能部门更多的自主决策权,上级部门只做指导和监管,不干预地方自主决策。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输血”“造血”并举,让地方有更多的实力发展地方经济。压缩市州级层面公务员规模,充实基层各职能部门队伍。加大权力下放后基层人才、经费、技术、装备保障力度,提升地方政府各职能部门的行政能力,推动基层接得住、管得好。建立企业和群众评判“放管服”改革成效机制,量化企业申请开办时间、投资项目审批时间、产品质量提升空间、群众办事便利程度等改革成效。持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建立部门协同监管机制,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动跨部门联合检查,推行综合执法改革,实现地方营商大环境的整体优化。

四是缩短企业服务周期。要打造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先决条件应是营商环境的优化,贵州要对标国际标准,以及国内较为先进的地方标准。要将工商营业执照的办理时间从现在的5天争取缩短为1天,有条件的市州甚至可以缩短为0.5天;工程建设项目许可的办理时间由现在的80天,争取缩短到50天,建立领导联系重大项目推进机制,负责项目促建,定期对项目进行现场督查,协调解决项目推进困难和问题;对于常规不动产登记时间缩短为5天内。同时,督促银行缩短办事时间,简化办事手续,提高工作效率。建立中小企业商业信誉评估系统,加强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由政府或其他组织建立专门的中小企业融资机构,促进中小企业融资,达到快速融资的效果。企业和企业法人同步征信,提高企业授信额度,使企业能够更便利地获得贷款。延长贷款时间,减少二次贷款手续。

五是通过制度建设和平台搭建,解决企业面临的各种紧迫问题。对于企业所获得政策贴息贷款补助等上级财政支持,政府要第一时间公示,敦促各部门及时兑现给企业,同时要积极向上级政府争取对企业的各项优惠政策并加以落实。实施承诺公示制度,对于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为改善营商环境,吸引优质企业进入,对社会和企业做出的相关承诺,公示承诺部门和负责人,形成倒逼机制,消除乱承诺和不兑现行为。政府各部门要利用好国家扶持企业的发展资金,成立专门的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从而使银行加大对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完善激励制度,以奖代补,让企业更有干劲去运转企业,防范钻政策空档吃政府补贴,滋长企业惰性。减少征税自由裁量权,严防任性收税。加强税收宣传力度,全面实行营改增,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落实中小微企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培训企业的报税人员。参照“法不溯及既往”原则,对企业存在的各种历史遗留问题,坚持“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解决民营企业众多历史遗留问题,让企业“轻装上阵”。

(二)加强法治环境建设,提升规制力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是良好营商环境最重要的基础和最有力的保障。营造公正、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解除企业家的思想包袱和后顾之忧,是激发企业活力和创造力的较好方式。

一是健全和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应及时总结提炼贵州省当前具有经验性的知识产权保护的做法,尽快出台《贵州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加快落实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修订工作。完善的知识产权是企业创新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的助推器。建立“互联网+大数据+知识产权服务”共享平台,提供专利导航服务,检索信息化服务,帮助服务机构和中介精准挖掘用户需求,进一步扩大知识产权集聚区的工作效能,政府引导企业加入集聚区,助力优质服务机构发展,并且在《贵州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等法规的基础上,将《贵州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纳入贵州省“十四五”立法规划。

二是建立清算与破产相关审判程序。在全省范围内健全由党委领导,法院、市场监管、税务、社会保障、金融监管、国资、工信等单位参加的破产联动机制,进行常态化的协调工作,争取在更大范围支持破产审判工作。推动部分中级人民法院设立清算与破产审判庭。执行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关于在中级人民法院设立清算与破产审判庭的工作方案》,在省会城市贵阳设立专门的清算与破产审判庭,改变现在由民二庭或者商事审判团队审理的局面。建立破产费用保障机制。建立覆盖全省的破产费用保障机制,提升企业依法破产的效率和“回收率”指标,中级人民法院在推动设立破产管理人协会的基础上推动由破产管理人协会建立破产管理人援助基金,在普通破产案件中抽取费用建立基金,用于补贴管理人办理无产可破案件。

三是完善管理人制度。建立省级层面的管理人协会。进一步支持社会中介机构成立管理人协会,承担管理人队伍的指导、规范、培训、发展、淘汰和管理人报酬保障等多重职能。完善破产管理人考核机制。实行个案考核与综合考核相结合。个案考核由法院在管理人办理破产案件过程中进行实时监督,从案件的效率、工作的实际效果、相关权利人意见等方面进行考核,评判管理人胜任能力。综合考核除了考查管理人日常工作外,还要考核管理人团队的研究能力、创新能力以及团队的稳定性、学习积极性等方面。将个案考核与综合考核结果建档,作为管理人升降级调整与除名依据。

四是加大债务纠纷跨区域联合执法力度。建立健全投资环境考核评价结果机制,建立投资环境日常监测制度,从严执行损害投资环境追究责任。以区县市为单位,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由政府搭台,实现高校研究院所与企业对接,“不求所有,只求所用”,为企业提供人才支持和技术保障。

(三)加强金融市场建设,提升融资力

融资是民营企业需要跨越的“高山”,融资难、融资贵成为民营企业发展的“瓶颈”,解决融资问题是当前民营企业发展生存与的重要保障,也是民营企业扩大再生产的重要途径。

一是建立民营企业融资保障体系。健全完善民营企业诚信数据系统,构建民营企业诚信大数据,将具有诚信与创新能力、符合绿色发展理念的民营企业分类管理,完善民营企业的融资服务系统,推动“银政企保”合作模式,改革完善金融机构监管考核与激励机制,加大银行与担保公司同步统筹、同步考核、同步监管机制,扩展金融机构民企多元化间接融资途径,构建担保与银行同向进行、齐头并进的融资服务模式。建立民营企业发展前景研判机制,对于有发展前景的民营企业,要采取股权基金、债权基金、成立并购基金等不同方式,对陷入困境的重点民营企业给予救助,避免企业所有权的转移,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二是下放审批权限,扩大金融市场准入。坚持执行《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措施》,对权限内融资担保、小额贷款公司审批权、证照办理下放到市州。拓宽民营企业融资途径,发挥民营银行、小额贷款公司、风险投资、股权和债券等融资渠道作用。

三是提升民营企业担保服务水平。民营企业融资难主要是因为缺乏抵押,更深层次的原因是贵州担保政策供给不足。要推动全贵州省担保公司向民营企业信贷倾斜,实施差别化的信贷政策。摸清发展前景较好的民营企业,政府制定中小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的金融扶持制度,畅通金融机构对信誉良好的民营企业提供信贷支持。

四是创新财税金融支持方式。继续坚持“4321”担保模式[6],创新金融支持项目模式,通过银行、证券、投资、保险、信托、融资多元金融服务手段综合运用,多渠道打通技术改造等的资金瓶颈,推动民营企业转型升级。

五是建立政策性救助基金。贵州省政府要成立专项救助基金,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在严格防止违规举债、严格防范国有资产流失前提下,以市场化、专业化的方式驰援民营企业,帮助区域内产业龙头、就业大户、战略新兴行业等关键重点民营企业纾困。

六是发挥好贵州担保协会的功能与作用。改变当前贵州省担保体系松散的局面,推行担保与银行同步审批、受理,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对于发展方向较为明确且符合新发展理念的企业,加大扶持力度。充分发挥担保协会作用。协会要履行好职责,及时把本行业最突出的困难、最需要解决的问题、最有建设性的意见,直接报省委、省政府;定期召开行业协会会长专题会,听取担保协会的意见和建议,让企业的呼声能够更加通畅地到达党委、政府决策层面,解决行业发展中急需解决的问题,政府部门要认真研究并吸纳担保协会提出的科学建议。

(四)加强市场环境建设,提升竞争力

贵州省要迈向高质量发展,应进一步营造具有公平正义价值取向的市场竞争环境,具体应做到如下几点。

一是树立平等保护观念。政府要转变观念,积极打造服务型政府,为服务对象(企业、群众)提供高质量的公共服务。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在政策制定和执行上对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将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特别是政府平台公司)视为平等主体,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树立一切市场主体运行都应建立在平等、独立、自主的原则上的理念。要树立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的意识。改变营商环境不是守规矩、设门槛。而是当民营企业出现问题时,能够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降低民营企业的损失,帮助民营企业解决困难。

二是全面清理相关政策规章。贵州省各级政府有关部门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文件,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情况的自查,彻底纠正现有政策措施中涉及免税免费、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方面的内容。特别是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进程中,要建立长久公平的生存环境,有效防止民营企业利益受到损害。贵州省政策制定上要具有延续性,要在旧政策的基础上不断修改和完善,不能相互矛盾。

三是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营造一个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既是政府经济工作的抓手,也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的关键点。应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和统一的补贴制度,改革市场监管体系;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发挥好政府的监督作用。

四是健全民营企业公共服务保障体系。电力、自来水、燃气、通信等简化报装程序、压缩报装时间、降低报装成本、公开服务和资费标准,并按照规定向市场主体提供安全、方便、快捷合理价格的服务,不得乱收取其他费用。大力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推动大用户直购电政策,全面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合理核定输配电价,落实电费降价政策,降低用电成本。

五是增加民营企业减税降费。提高减税降费政策的公开度和透明度,全面推行网上办税服务。政府应组织协调各方力量,制定有利于行业发展、科学合理的计税方案,特别是特殊行业的税收缴纳方式要进行调整,采取申报纳程、查账增收的方式进行纳税。简化申请政府补贴的办理流程,提高补贴获得率。

六是加大市场环境保护联动机制力度。建立健全全省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台账制度,积极增强项目跟踪服务工作。建立民营企业投诉处理联动机制,凡是民营企业反映的涉及政府部门的问题,要建立相应的联动机制,在规定时限内解决反映的问题。对于欺行霸市、恶意竞争、诋毁、敲诈勒索、违规执法等行为,司法部门要建立相应的联动机制,及时处理,消除隐患,维护市场竞争秩序。对于卖假货、走私等扰乱市场行为,市场监管局要及加大打击力度。

(五)加强人才环境建设,提升内生力

人才是创新创业的主体,更是营商的主体。好的营商环境与好的人才成长环境相互成就。为营造良好的人才成长环境,应做到如下几点。

一是构建人才新理念。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第一动力、第一工程的理念。要从根本上破除“民营企业人才是二等公民”的思维定式和落后心态,贵州省各级地方政府要加大人才资源政策的支持和服务力度,制定民营企业人才引进、人才配置、激励保障机制,引进管理者、专业技术和技能人员等各类企业人才,完善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次引进以及住房、医疗、社会保险、子女入学等等配套政策。建立校企合作培养人才模式,高校及职业院校在开展招生工作以及日常教学过程中,要与民营企业发展需要相适应,积极为民营企业提供人才储备。

二是健全人才晋升通道。健全人才晋职、晋级和奖励制度,形成人才成长的职业发展通道。拓宽人才晋升渠道,为民营企业留住人才奠定基础。

三是健全人才培训机制。健全人才成长发展的开发培训机制、学习交流机制、进修锻炼机制等;允许优秀企业家、高级管理人与职业经理人适度参与各级组织部开展的培训;鼓励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加大产业工人技能培训力度,有计划地进行校企人才培训,提升贵州省人才资源调配能力。

四是健全人才职称评定机制。积极探索人才职称评定办法,允许民营企业组成职称评定委员会,明确职称评定资格条件,允许民营企业根据实际需要,自行评定职称,并在民营企业内部通用,并根据职称制定合理的薪资标准,确定职称资格的降职制度规定。

五是健全人才奖励机制。每两年组织1次优秀民营企业家评奖,贵州省省长质量奖和贵州省品牌建设促进会颁发的质量证书奖。享有荣誉称号的民营企业家、专业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将享受“特殊医疗康养”服务1次。

六是夯实基层队伍,提高待遇增加机遇。通过多重途径,增加新鲜血液,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推行“岗编适度分离”新机制,引导省级、地级市行政人员、科技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向基层流动。把到基层一线工作锻炼作为培育干部的重要途径,注重提拔使用实绩优秀的干部,形成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的导向。县(区)人才引进与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充分衔接,拓展基础人才引进渠道。继续实施学历能力提升工程,给优秀基层干部和工作骨干更多的培训、考察、交流、学习的机会。拓宽升迁渠道,防范“天花板效应”。通过多元途径打造一支精干高效具有幸福感和成就感的公职人员队伍。

(六)加强社会环境建设,提升治理力

社会环境是营商环境的基础要素。社会环境是一个地区的社会文明程度、社会治理水平、人口受教育程度、居民生活状态的综合反映,是一个地方公共治理水平、法治环境状况、经济发展水平的综合反映。提升社会环境就是培育营商环境的基础要素,整个营商环境将进一步优化。

一是从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转变。服务型政府理念的提出,意味着政府职能要由管理到服务转变,政府要从社会管理的主体,转变为社会服务的主体,社会的主体不再是政府,而是组成社会各个领域、各个阶层的人与组织。政府与其他组织之间不再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而是一种平等合作的、融合与统一的关系。社会治理方式由政府独控、独管转变为多元主体共同治理。

二是均等化的公共服务。政府要负责供给完备的公共服务体系。为企业提供从事生产、生活、发展和娱乐等活动需要的基础性服务,如提供水、电、气,交通与通信基础设施,邮电与气象服务的基础公共服务;为企业从事经济发展活动提供各种服务,如科技推广、咨询服务以及政策性信贷的经济公共服务;为企业提供的稳定的生产安全服务,如开展扫黑除恶、打击整治车匪路霸等专项行动;为企业发展提供教育、科学普及、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以及环境保护的社会公共服务。公共服务的好与坏直接影响着营商环境的竞争力和吸引力,要按照发展需求配置公共资源,消除空间不平等,提供均等化的公共服务。

三是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强化市场监管部门职能,将监督常态化,不定期加大对贵州省酒、茶、教育培训、医疗、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房地产等重点行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打击力度,重点查处利用互联网技术进行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及虚假广告、商业贿赂行为和市场混淆行为。

(七)加强人文环境建设,提升诚信力

人文环境主要指政府主体以及企业主体在营商环境中所持的态度、观念以及信仰,是各类主体要共同遵循的内在价值理念。加强人文环境建设,具体要做到如下几点。

一是建立讲诚信、重信用共同行为准则。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要将讲诚信、重信用作为重要价值取向,保持政策的延续性及行政决策的稳定性,给市场主体以稳定预期,增强投资信心。

二是建立奖惩激励机制。各级政府与司法机构以及银行对待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要持平等态度。健全和完善对政府部门、市场主体、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信用主体的奖惩措施,每年要对政府与职能部门违约失信问题进行全面清理和整治。建立跨部门、跨地区、跨层级的守信联合激励机制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三是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建立政府以及职能部门对民营企业定点联系制度,定期组织企业家座谈会,走访企业,宣传、解读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掌握每个企业对营商环境的需求,梳理意见和建议,建立解决问题台账,打造尊商、亲商、重商、扶商、安商的社会氛围。明确政商关系底线,划分干部与企业责任人之间的交往界限,进一步保护好干部,干部要处得安心,处得放心。

四是激发创业创新活力。深化贵州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企业成长促进行动,分类建立重点培育清单和扶持政策,建立小微企业孵化基地,支持企业由小变大,由弱变强。搭建企业家交流平台,推动合作,抱团发展,对带动能力较强的民营企业给予一定的融资优惠条件。

(八)加强廉政环境建设,提升公信力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在营商环境中,政府是“裁判员”而非“运动员”,因此,需要梳理和界定政府权力边界,将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具有权力事项进行规范化,以列表清单形式公之于众,将政府不能越线的事情以“红线”和“负面清单”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促进政府行政审批权力的标准化、公开化与透明化。对国企、外企、民企、大中小微企业一视同仁,通过市场行为培育公平公正的竞争机会,以此建立“亲”“清”政商关系,打破和防范部门和行业垄断,杜绝基层工作人员的“权力寻租”问题。

在现有的领导体制下,要深入领会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更主要靠各级政府职能部门树立廉政观念,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都是营商环境”的观念,用高效廉洁营造营商环境。具体建议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是落实主体责任。做出决策的行政首长、参与决策的领导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无论被调离、辞职、辞退或者退休,都要终身追究责任。同样,为营建良好的营商环境,对于基层职能部门领导做出的重要决策,同样应该实施终身追责,以此防范职能部门领导不作为和乱作为导致政府失信。“官不聊生”之际,就是企业兴旺之时。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是营商环境第一责任人。各个部门要将营商环境工作当作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来抓,对本单位营商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解决。对重点地区重点部门和窗口、重点岗位开展日常检查与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

二是纳入巡视巡察范围。由贵州省营商环境领导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业务骨干、第三方评估机构、义务监督员成立营商环境巡视巡察专组,结合厦门大学、贵州财经大学营商环境的专项调查材料中反映出来的突出问题进行定期整改,梳理巡视巡察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和处理,将报告定期向省委、省政府领导反馈。

三是纳入目标考核。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建立营商环境考核指标体系,将营商环境工作纳入部门中心任务,纳入主要责任指标考核评价体系,加大分值权重,将其服务的市场主体满意度和获得感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引入专门性的第三方评价机构科学评价各个部门和市州的营商环境,查弱项,补短板,追责任。

四是加强民主监督。明确各级人大常委会与各级政协的职能职责,充分发挥各级人大常委会与各级政协的监督作用,各级人大常委会通过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方式,开展监督;各级政协要通过组织政协委员提案、视察、调研等方式,开展民主监督。

五是健全损害营商环境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党委、政府、法院、检察院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针对巡视巡察、群众举报、义务监督员反映的“吃拿卡要”“执法不公”等问题,要及时根据情况及时处理。对于违法案件,要及时向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和政府的监察部门提出,相关部门要依纪依法严肃追责,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


[1] 优化营商环境既是落实党和国家政策的具体体现,又是解放生产力、提高竞争力的重要条件。改革开放40年,从很大程度上讲也是贵州营商环境发生翻天覆地变化的四十年。近十年尤其党的十九大以来,贵州不断创新优化政策举措,营商环境“七头并进”成效显著,截至2018年底,根据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估机构厦门大学测评,全省营商环境“前沿距离”分数达到66.81,相当于全球190个经济体的第79位,处于国际标准的中等水平;营商环境“总满意度”指数为3.35(均值),介于“较满意”与“满意”之间;始终以“六个坚持”作为持续推进营商环境优化的重要法宝;与此同时,贵州营商环境建设之路上仍面临着来自政府、企业、社会多领域的现实困境与挑战。从未来发展看,切实改善和优化营商环境,贵州必须构建一个政府给力、企业使力、社会助力的“三维一体”营商环境体系,致力于打造服务和效率高于周边、成本和负担低于周边的营商环境“贵州高地”。

[2] “放管服”就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简称。

[3] “双随机、一公开”即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4] 《贵州省2017年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估整体情况报告》,《贵州日报》2018年2月7日,第二版。

[5] 贵州省投资促进局信息中心:《营商环境看贵州》,http://www.sohu.com/a/299379640_100004177,2019年3月6日。

[6] 即原保机构、省级再担保机构、银行、地方政府按照4 ∶3 ∶2 ∶1比例承担代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