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俄国史学界对基辅罗斯政治制度的争论
基辅罗斯政治制度是俄国史学界长期争论的问题之一,存在多种说法。革命前,史学家对基辅罗斯的认识形成了两种对立的观点:第一种观点把基辅罗斯看成一个公国,起初是统一的,后来分裂为许多小公国;第二种观点认为,基辅罗斯乃东斯拉夫部落或城市的联合。
第一种观点源自18世纪贵族史学家(В.Н.塔季谢夫、М.В.罗蒙诺索夫、Н.М.卡拉姆津、С.М.索洛维约夫)的著作,在19世纪前半期占主导地位。Н.М.卡拉姆津特地把俄国历史当作专制制度的发展史来书写。“俄罗斯是以多次的胜利和个人专权建立起来的,后因权力分散而死亡,继而再由英明的君主专制而得救”。[3]他认为,罗斯国家产生于862年留里克坐镇诺夫哥罗德之时,罗斯国土成为大公的个人财产,因而他能够把城乡按其意愿进行分配。1054年智者雅罗斯拉夫死后,罗斯分裂为许多封邑公国,导致了早期的“内讧”(усобицы)。弗拉基米尔·莫诺马赫及其儿子姆斯季斯拉夫暂时成功地把罗斯土地连接到一起并控制住其他王公,但在1132年姆斯季斯拉夫死后,罗斯最终分裂为许多小公国。С.М.索洛维约夫与其前辈一样,认为罗斯是一个公国,但国家的业主不是王公一人,而是整个王公氏族。[4]总之,在18世纪至19世纪初的史学研究中,俄国历史被归结为君主制的历史:从形成(从留里克兄弟死后)到分裂(从智者雅罗斯拉夫或姆斯季斯拉夫死后),再到在莫斯科时期在大公领导下重新联合建立罗斯统一国家[5]。这样的观点经久不衰。国家学派的描述本质上也未跳出这一模式。
第二种观点在19世纪后半期传播开来,其支持者有Н.И.科斯托马罗夫、В.О.克柳切夫斯基、С.Ф.普拉托诺夫、А.Е.普列斯尼亚科夫、Ф.И.列奥托维奇、В.И.谢尔盖耶维奇、М.Ф.弗拉基米尔斯基-布达诺夫等。其中,Н.И.科斯托马罗夫认为,每一支东斯拉夫部落从远古起就组成独特的政治形成物——领区,王公们管理这些土地,但最高权力属于维彻的全民会议。受邀来统治公国的瓦良格人没有改变原来的制度,也没有注入任何新鲜的血液。他强调,基辅罗斯政治制度的重大改变是在鞑靼-蒙古人入侵之后。[6]В.О.克柳切夫斯基的阐释稍有不同,他认为9世纪中叶罗斯形成了最初的地方政体——城市领区;与此同时有些地方出现了另一种地方性政体——瓦良格公国;后来,瓦良格诸公国和保持独立的城市领区联合起来,形成罗斯的第三种政治形态——基辅大公国,这是罗斯国家的雏形。11世纪中叶,雅罗斯拉夫死后形成了以顺序制为核心的独特的王公统治制。随着王公氏族的扩大,统治罗斯的王公宗族逐渐分散成支,谱系上越离越远;12世纪的罗斯国家重新分裂成一些城市领区,政治上彼此越来越不相统属。城市力量的增长,使每一个地区都有两个互相竞争的权力:维彻和王公,王公们逐渐在政治上或有或无,而权力落到了城市维彻手中。[7]由此,蒙古人统治前的古罗斯开始被描述为长邑城市领导下的城市领区与附属城乡的联盟,即“国家”(земля),这种古老的国家是“维彻国家”(вечевое государство)。[8]但是这一学术趋向在“十月革命”后并未发展起来。
苏联时期多数史学家对古罗斯国家政治制度的描述,都相当接近Н.М.卡拉姆津的模式,尽管他们称他是专制制度的辩护士并否认他的观点。他们站在五种社会形态理论的基础上阐释古罗斯国家政治制度,得出的结论实际上与卡拉姆津一样,也是“君主制”,只不过在前边加上了“封建”的定语。Б.Д.格列科夫是最具权威性的苏联历史学家之一,他从882年奥列格进军基辅开始书写古罗斯的历史。他指出,古罗斯国家是一个大的早期封建国家,其是诺夫哥罗德罗斯与基辅罗斯联合的结果。[9]古罗斯统一国家的解体开始于弗拉基米尔·斯维亚托斯拉维奇执政末年(11世纪初)。格列科夫坚持社会经济因素是国家演变的主导因素,封建分裂是封建制度发展的主要规律,他把国家结构中各阶层的独立性增长视作国家解体的直接原因。他不否认在封建分裂时期城市政治作用的加强,也谈到城市维彻会议所具有的重要影响,但这并不影响他把古罗斯国家政治制度总体上看作“封建君主制”。
不过,苏联史学界在这方面并没有达成完全一致。格列科夫对古罗斯社会的观点虽然载入高校和中等学校的教科书中,但在学术界维持的时间并不长。20世纪50年代初,出现了解释罗斯封建关系产生原因的另一派别。科学院院士Л.В.切列普宁在20世纪50~70年代的著作中提出了“国家封建主义”的概念。他指出,封建关系在基辅罗斯的产生中与国家上层(王公)对土地的占有有关,此种封建关系在10~11世纪上半叶占据优势(王公“巡行索贡”),他将此称为“国家封建主义”。而世袭领地占有制——这是苏联史学界理解封建制度的基础——只是从11世纪下半期才发展起来的(以《罗斯法典》颁布为标志)。[10]这种观点在20世纪60~80年代得到许多研究者的支持。沿着这一路径,近年来莫斯科大学历史系教授А.А.戈尔斯基仍继续发挥Л.В.切列普宁关于“国家封建主义”的观点。他认为蒙古以前时期,罗斯的社会制度基本可以确定是“封建主义的”,但条件是不能把封建主义理解为一种独占统治地位的私人大土地占有制制度,而应理解为一种军事-服役集团实行统治的制度。[11]
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部分学者也开始尝试探索另一种新的方法。70~80年代,И.Я.弗罗亚诺夫的著作则使革命前形成的第二种观点重新得到发展。[12]他回归到了城市领区在罗斯占统治地位的思想。摆脱了苏联史学五种社会形态的教条主义方法,他首次使用文明史观的方法,提出部落联盟打破后,11~13世纪在罗斯南部、西南、西北和东北地区形成了许多以农业为基础、以城市公社为核心的“城邦”(Города-государства)的观点。[13]认为,在超级部落联盟阶段,出现了国家制度的两种因素——公共权力和贡赋形式的征税。而“随着氏族部落制度的打破,公共权力脱掉了部落的外衣,……在两种国家制度因素之上增加第三种也是最后一种因素——在地域基础上安置居民。这意味着,罗斯形成了国家的三个最主要特征”,并最终以城邦的形式“完成”。[14]由此,古罗斯国家制度发展的过程就变得清楚起来,按弗罗亚诺夫的看法,即部落联盟—超级部落联盟—全东斯拉夫部落超级联盟—城邦。同时,他批驳苏联史学中占统治地位的观点——12~13世纪罗斯政治分裂是封建性质的——认为此段时间封建主义时代根本还未到来。“12世纪罗斯分裂的主要原因在于城邦的形成”。[15]在他看来,罗斯的政治权力结构与古希腊的城邦相似。“这一时期的城市领区,不是‘君主制-公国’(княжество-монархия)而是城邦形式的共和国。”他强调,“11~13世纪初,罗斯城邦的社会政治发展处在同一轨道中”。与此同时,他也指出不能忽视地方的特殊性和社会政治组织形成阶段的差别,但“整体上,直到拔都入侵时,古罗斯城邦表现出的历史命运在原则上相同的”[16]。
苏联解体后,史学家们大多抛弃了苏联时期关于古罗斯国家的形成具有阶级必然性的观念,越来越多的学者认为,相比于国家,9~10世纪的罗斯是更近似超级部落联盟的前国家组织。为此,基辅考古学家А.П.莫茨亚引入了西方政治人类学的“酋邦”(вождество)理论[17],关注北欧和东欧的早期国家组织类型学的Е.А.梅利尼科娃,则提出“亲兵国家”(дружинное государство)的术语,它基本等同于“军事民主制国家”。[18]有些学者把罗斯国家建立的时间更加延后,如В.М.雷奇卡认为“基辅罗斯作为国家而存在开始于奥莉加(945~969)统治基辅时”,而弗拉基米尔时接受基督教“最终巩固了这一国家制度的合法性”。[19]不过,无论“酋邦”还是“亲兵国家”,都实际上只是史学家将人类学已有的理论范式机械地嫁接到俄国土壤的结果。与此相反的另一个极端是,部分学者对10~11世纪甚至12~13世纪的基辅罗斯使用了“帝国”的概念。[20]Я.Н.夏波夫指出,帝国的“典型标志”是多民族性,“即同时并存着数量众多的政治的、经济的,通过不同途径纳入其中的由民族组成的民族共同体”。[21]不过,将古罗斯视为帝国的观点遭到了А.А.戈尔斯基的有力批判。他认为,“将基辅罗斯看作帝国类型的国家是没有确切论据的。从类型学上讲,它并不近似于拜占庭帝国和加洛林王朝帝国,而是更近似于中世纪欧洲单一民族的国家”。[22]
在当前俄国史学界,伴随着对古罗斯国家形态认识的加深,弗罗亚诺夫的学说相比苏联时期逐渐有了更多的支持者,甚至形成了一个弗罗亚诺夫学派。[23]同时,史学界重新对苏联时期历史学的五种社会形态理论进行了梳理与反思,但认为基辅罗斯是“封建君主制”的观念仍然得到广泛传播。如今较多学者更为关注古罗斯文明社会的发展历程,而较少关注国家政治制度的传统课题,只有Н.Ф.科特利亚尔、И.Н.达尼列夫斯基、В.В.普扎诺夫、А.Н.波利亚科夫等人的论著在不同程度上对此有所涉及。乌克兰史学家Н.Ф.科特利亚尔认为,“古罗斯国家进入封邑分裂时期并不意味着它的解体”,改变的仅仅是国家政权的结构和形式。[24]他坚决否认古罗斯的城邦形态。与此相反,И.Н.达尼列夫斯基总体上赞同弗罗亚诺夫的观点,他将基辅罗斯的政治力量划分为三种——王公、亲兵队(按他的理解是波雅尔阶层)和城市维彻,但实际权力归王公,王公则依靠亲兵队;并认为在依靠亲兵队的“王公权力”与“以市民军事组织为后盾的维彻权力”之间“或多或少”地存在稳固的力量平衡。[25]В.В.普扎诺夫则完全追随弗罗亚诺夫的观点,并重点完善了弗罗亚诺夫对超级部落联盟向独立城邦形态演变时期的政治形态研究的薄弱之处。[26]
当代俄罗斯学者А.Н.波利亚科夫则以文明史观的方法,批判地发展弗罗亚诺夫的观点。[27]他认为基辅罗斯的国家形态是城邦,但并非城邦共和制,而是“城邦君主制”或“维彻君主制”:古罗斯国家“在政权的组织形式上是君主制,在内容上是王公权力受到维彻的制约”。如果整体上考察基辅罗斯的地位,那么比较准确的说法是:“对外,古罗斯国家是基辅帝国,这是欧洲的一个大国,它富足繁荣,有着许多带有耀眼的金色圆顶建筑物的城市,还有珍视自由、热爱欢乐、信仰新旧上帝的人民;对内,这是一个由一些半独立区域组成的政治形成物,它由同一个家族的王公们进行管理,而真正的权力属于首都的城市公社。”[28]
总体看来,俄罗斯史学家对古罗斯国家形态和政治制度的研究走入了一种循环之中。革命前俄国学者从把基辅罗斯看作专制君主制并认为王公权力有限的观点,走向承认城市领区是古罗斯国家制度的主要形式的观点。苏联史学界则一方面囿于教条主义的意识形态,另一方面又竭力摆脱革命前的遗产,无论将基辅罗斯定义为“早期封建君主国”还是共和制城邦,甚至“留里克帝国”,都实际上只是重复了革命前的老路。这种长期争论,其实是陷入了对史料中那些难以并存的历史事实的认识困境之结果。当代的俄国史学家综合运用社会学、文化人类学、考古学、政治学等多学科交叉的研究方法,开启了新的研究,但无论如何,都必须在继承革命前史学和苏联史学共同遗产的同时,还必须克服这种“原地踏步”的现象。
事实上,不同时期的不同学者对基辅罗斯政治制度有不同的看法,其原因主要在于他们对文献史料的不同选择及不同的理论认识。受苏联学者影响,我国早期研究者也视基辅罗斯为早期封建国家,其政权性质是“以大公为首的贵族政治”。[29]梁赞诺夫斯基等人强调,“基辅罗斯的政治制度之所以值得研究,不仅是因为其自身的价值,更是由于它们对后来的俄罗斯历史的影响”,有必要“反复关注王公、杜马和维彻在不断变化的环境中,在曾经属于基辅公国的不同地区的不同演变轨迹”。[30]因此,探究基辅罗斯的政治制度,必须从史料出发,首先,关注浩繁的编年史[31]对基辅罗斯政治生活的记载;其次,应注意将史料放入古罗斯文明发展的大背景下以发展变迁的眼光来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