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路径探索:以青海省海东市实践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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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海东市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基本概况

(一)海东市基本情况

海东市因位于青海湖之东而得名。全市总面积1.32万平方公里。海东地处华夏民族摇篮——黄河上游及其重要支流湟水之间,北枕祁连,南滨黄河,西抱西宁,东望兰州,地理位置十分重要,自古就有“海藏咽喉”之称。同时,海东也是青海省开发最早、历史文化最为悠久的地区。

海东市多民族聚居、多宗教并存、多文化交融。有汉族和回、藏、土、撒拉、蒙古族等36个少数民族共同生活在这片土地上。2018年,全市人口172.63万人,其中少数民族人口85.2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50.1%。海东市现辖四县两区,即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互助土族自治县、化隆回族自治县、循化撒拉族自治县和乐都区、平安区。全市共有19个民族乡。各民族小聚居、大杂居的特点比较突出。藏传佛教、伊斯兰教、道教、基督教和天主教在海东市均有信仰群众和批准开放的活动场所。目前,全市共有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1086座,占全省寺院总数的53.56%,其中藏传佛教寺院162座,占全省总数的24.5%,伊斯兰教清真寺876座,占66.7%。全市现有宗教教职人员4125人。

2018年,海东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51.5亿元,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8.7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9882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0469.75元。

(二)海东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历程及基本情况

海东市具有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的历史基础,尽管与青海省其他各个民族自治地区相比,海东市民族成分更多,各大宗教齐全,民族宗教工作更为复杂,但是早在历史上就形成了各民族一心内向中华、维护国家统一、反对分裂动乱的爱国主义传统,为海东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奠定了政治和民心基础。海东原地委行署和现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特别是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对民族团结进步重要意义的认识不断提高,始终坚持将民族团结进步与政治、经济、社会及文化建设同部署同落实。从2003年青海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以来,在青海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海东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也随之展开。2005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后,青海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再掀高潮,海东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也随之向常态化转变,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成为维护全市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社会稳定和促进科学发展的有效平台。2012年,青海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将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作为“三区”战略的重要内容,在其后召开的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上提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列入“三区”战略重要内容。从“示范区”到“先进区”,从表面看似乎差别不大,但表述变化的背后折射出青海省委对省情认识的不断深化,彰显了省委以更加科学务实的精神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决心和方略。与此同时,海东市坚决贯彻青海省委“三区”战略部署,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市创建活动,取得了良好成效。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青海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于2013年7月印发了《青海省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实施纲要》,实现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以长期单纯的维护稳定到全面建设稳定的战略转移。海东市委市政府遵照青海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制定并印发了《海东市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实施意见》,同时印发了《关于全面启动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创建工作和做好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和《海东市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近期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推动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向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深层次拓展。2015年12月,青海省委在认真总结先进区创建“三年打基础”工作的基础上,着眼深化“八年创先进”第二步战略,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建设实施意见》,海东市高度重视,结合海东实际,及时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建设工作的意见》,并于2016年初召开全市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工作推进会,为其后5年的创建活动设立了新目标、明确了新任务、规划了新路径,确保了创建活动始终高水准推进。2016年5月,青海省委印发《关于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创建活动“八进”的实施方案》,在国家民委“六进”基础上增加“进家庭”“进军营”,并制定了《关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八进”的测评指标》,全面启动创建“八进”活动。海东市制定下发了《关于全面落实“八进”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市创建工作方案》,将创建工作“八进”活动作为年度工作的中心任务来抓。此后,又先后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度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市县(区)乡镇等单位目标任务的通知》《全市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责任清单》《海东市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市县(区)乡镇工作进度表》《海东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市工作文件资料整理归档办法》等系列文件,对开展“八进”活动,从目标任务、年度计划、工作实施、时间节点等方面进行认真安排部署,进一步调动了基层组织和广大群众投身创建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营造了人人有责、全员参与、全民共享的生动局面。

经过连续数年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海东市在回顾创建成效、总结创建经验、查摆不足、展望未来的基础上,于2016年提出,力争到2018年海东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通过国家民委验收。自此,海东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入了攻坚期。2017年,海东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掀起了一个新的高潮,全市紧紧围绕《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建设意见》和《关于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八进”的实施方案》,紧扣目标,创新举措,强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取得新成效。2018年,海东市在创建活动“八进”的基础上,又增加了“进市场”“进拉面店”,从而形成了“十进”的新格局,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实践中体现了海东特色、探索了海东路径、形成了海东经验。

(三)海东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情况

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过程中,海东市选树了一批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通过开展“和谐、和顺、和美”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创建活动,把参与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作为选树先进典型的必要条件,树立了一批各层级各领域的先进典型,有效发挥了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2013年以来,海东市已打造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1个,国家级示范单位3个,省级先进县(区)5个;打造市级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13个;命名市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点95个;表彰市级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100个、县(区)级484个;市级先进个人113名、县(区)级454名;受到国家和省级表彰的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6个、先进个人7人。

此外,在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十进”争先创优评比中,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8年,在进乡镇、村(社区)方面,有94个乡镇建成海东市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乡镇,达标率为100%,其中,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乡镇2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乡镇1个。命名创建先进村(社区)1523个,达标率为90%;创建五星级文明户126380户,达标率为35.5%;创建先进学校255个,达标率为92%。在进寺院方面,评选表彰和谐寺院94座,其中藏传佛教寺院45座、清真寺45座、道观4座,评选表彰先进个人125名。从受到表彰层级看,获国家级表彰的和谐寺院6座,其中藏传佛教寺院1座、清真寺4座、道观1座;先进个人3名,其中藏传佛教界人士2名,道教界人士1名。获得省级表彰的和谐寺院8座、先进个人18名。获得市级表彰的和谐寺院80座,其中藏传佛教36座、清真寺41座、道观3座;先进个人104名,其中藏传佛教界人士56名、伊斯兰教界人士46名、道教界人士2名。在进机关方面,全市54个市直机关全部按照《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机关测评指标》的标准,完成创建工作各项任务,建成市级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提前实现了市直机关单位全覆盖。在进市场方面,在全市45处市(商)场、24383户个体经营户中开展了平安市(商)场创建工作,创建活动覆盖率达100%,签订创建平安市(商)场责任书达100%。评选出“放心门店”6634户,“诚信经营户”1760户,平安市(商)场11户,示范市场5个。在进军营方面,评选出先进军营20个。

专栏1:部分评选出的先进个人事迹述要

1.心交百姓的农民“法官”冶振英

他是一位农民,同时他还有许多身份:省、市、县人大代表,民和县伊斯兰教协会副会长,这些身份和荣誉的背后都源于他有一种特殊能力,即调解民事纠纷。作为一名回族人民调解员,冶振英联系当地实际,发挥自己熟悉民族风俗习惯的优势,把握民族地区矛盾纠纷规律,灵活运用调解手段,把国家法律与民族政策有效结合起来,认真做活调解工作,为群众解决了大量实际问题。从2005年至今,他先后荣获“全国优秀调解员”“全省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全省优秀人民调解员”等荣誉称号。在他的调解下,邻里成仇者言和、打架斗殴者化干戈为玉帛,他成为当地响当当的百姓“法官”。

2.用爱心撑起一片绿荫的复转军人优秀代表张任邦

张任邦1981年应征入伍,1996年转业到平安区民政局。十余年的军旅生涯,铸就了张任邦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从救助中心到福利院,17年中,张任邦先后救助过的流浪乞讨人员、麻风病人、困难群众、未成年流浪儿童等救助对象达4000多人次。从福利院开院那天起,他热心照顾每一位孤寡老人、孤儿和前来求助的对象,他以服务对象的喜乐、幸福作为自己工作的准则和生活乐趣,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树立自身良好的形象,得到社会广泛认可和赞誉。2012年以来,他相继被评为平安区“拥军优属先进个人”、“青海好人”、青海省“学习雷锋先进个人”、平安区首届“道德模范”先进个人、海东市“民族团结创建先进个人”、全国“孝亲敬老之星”、全省“民政爱心使者”等一系列荣誉称号。

3.民族团结进步的好带头人王天善

王天善是海东市乐都区瞿昙镇党委书记。自他上任以来,汉、藏、蒙古族等多民族聚居的瞿昙镇未发生过涉及民族宗教的群体性事件。自2017年上半年以来,瞿昙镇共排查出矛盾纠纷105件,化解率达98%,无一涉及民族矛盾纠纷。瞿昙镇先后获得了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全省精神文明先进乡镇、全省青少年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全市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这与作为镇党委书记的王天善和他领导的镇党委一班人的不懈努力和倾心付出分不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