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研究背景
(一)性别失衡引发男性婚姻挤压现象的日益凸显
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是一个涉及人口、社会、经济、文化、技术及自然环境的综合概念,其中人口的可持续发展不仅是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主要组成部分,也是影响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为了进一步适应人口与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中共十八大报告中就人口问题明确提出了“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逐步完善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目标。人口均衡目标的实现首先需要均衡的人口结构,然而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经历了持续偏高的出生性别比,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显示出生性别比高达113.51。偏高的出生性别比和女婴死亡水平,导致了整体人口结构失衡和婚姻市场中男性的过剩。已有关于中国男性婚姻挤压趋势的研究也表明,中国未婚男性婚姻挤压随着年龄的增大而快速上升;大龄未婚男性,尤其是农村地区,婚姻挤压非常严重[1]。
中国是“普婚制”国家,成婚是每个达到适婚年龄人群的基本需求。出生性别比持续升高造成的女性短缺将会导致婚姻市场中可婚配男性和女性数量的失衡,从而引发结构性婚姻挤压,主要表现为男性“婚姻挤压”。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我国30岁及以上的未婚男性人口为1886万人,是同年龄段未婚女性人口的4倍多;而50岁及以上的未婚男性人口为540万人,是同年龄段女性人口的10倍多[2]。已有学者预测,2013年之后中国婚姻市场中每年的男性过剩人口在10%以上,2015年至2045年将达到15%以上,平均每年大约有120万的男性在初婚婚姻市场上找不到配偶[3]。目前随着20世纪80年代初期以来出生的人口正逐步进入婚姻和生育年龄,因此今后较长一段时间,我国将面临不同程度的男性婚姻挤压。当前,结构性婚姻挤压现象在农村地区已经有所体现,一项对全国28个省份(自治区、直辖市)共计364个行政村的抽样调查显示,平均每个村庄至少有9个28岁以上的男性被迫难以成婚[4]。
中国传统父权文化倡导的“男高女低”婚配模式及女性婚姻的迁移,导致大龄未婚男性群体主要聚集在贫困的农村地区,且不断聚集的现象更为突出,将呈现以全国范围内“光棍村”数量不断增加的态势[5];而大规模的城乡人口流动导致了人口性别结构在城乡、区域与群落间同时失衡,使得受婚姻挤压的农村男性群体同时存在于乡村与城市社会,结构性婚姻挤压问题更加复杂。已有研究发现:受人口流动的影响,男性婚姻挤压地区表现出向沿海等相对发达地区及以往婚姻挤压相对较轻地区扩散的特征;同时也存在一些偏远和欠发达地区的婚姻挤压进一步加重的状况[6]。
受我国“男高女低”传统婚配模式的影响,即使婚姻市场中男女数量供需均衡,在婚姻市场中处于劣势地位的男性也会受自身资源匮乏的限制而遭遇成婚困难。而20世纪80年代以来由出生性别比持续升高造成的女性短缺将会加剧婚姻市场中男性群体争夺可婚配女性资源的竞争程度,更多处于劣势地位的社会底层男性将会面临非结构性婚姻挤压,表现为择偶困难、被迫暂时或永久性不婚[7]。西安交通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所在安徽省X县的调查(2008)发现:农村男性普遍感觉到“娶妻难”的压力,几乎所有的28周岁以上的大龄未婚男性都是被迫保持单身状态,超过六成的27周岁以下的小龄未婚男性认为自身正处于择偶困境,而近四成的已婚男性在婚姻缔结过程中有过“娶妻难”的遭遇[8]。
中国的性别失衡及其男性“婚姻挤压”所引发的社会安全和社会稳定问题已受到国家政府及国际社会公众和媒体的广泛关注,是影响中国人口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一大隐患。性别失衡与男性婚姻挤压将激化买婚、骗婚、拐卖妇女等社会问题,从而刺激犯罪率上升;也可能会通过刺激色情行业规模的扩大而加速性病和艾滋病传播,危害人口安全。中国的人口规模巨大,性别失衡与婚姻挤压带来的社会风险很难通过“引进外国新娘”来解决。国外学者将中国的男性“过剩”与国际的社会安全相联系,在国际社会业已引起了广泛关注,如果这个问题得不到解决,不但影响我国人口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而且会损害中国的国际形象。目前中国的性别失衡公共治理收效尚不显著,国家政府与社会公众对性别失衡所能引发的各种潜在的社会风险普遍缺乏清晰的认识和理解。
(二)婚姻挤压带来的婚姻家庭问题
男性婚姻挤压的直接社会后果首先反映为部分男性初婚遇到困难,甚至被迫终身不婚,同时也会反映为个人家庭的微观层面上男女两性的婚姻策略与婚姻关系发生变化。已有学者指出婚姻市场中“男多女少”的供需失衡不仅会影响婚姻的缔结,引发男性婚配危机;也可能会对两性关系和婚姻质量产生负面影响[9]。当出现男性婚姻挤压时,男性为争取婚姻市场配偶竞争的有利地位,会根据婚姻挤压程度对配偶竞争策略做出相应调整,从而有可能波及婚姻市场中女性婚姻策略的变动。研究表明,婚姻挤压会导致结婚年龄提高[10][11],因为婚姻挤压会使受挤压一方推迟结婚,而未受挤压一方可能会因此被动地降低结婚年龄[12];但也有学者发现婚姻挤压会使男女平均初婚年龄下降[13]。当婚姻市场出现男性婚姻挤压时,由于按照传统的夫妻年龄差标准择偶遇到激烈的竞争,为了缓解婚姻挤压的矛盾,实现婚姻缔结的重要策略是扩大夫妻年龄差,寻找年龄更大的女性作为配偶[14],也可能被迫到下一年龄组寻找合适的对象[15]。随着女性缺失程度的不断提高,择偶困难可能迫使男性跨区域争夺女性资源,从而扩大通婚圈。学者对台湾地区因政治军事原因引起的性别失衡后果的研究表明,单性别的婚姻挤压会引起“婚姻市场”竞争激烈,导致“婚姻迁移”人口增加、通婚圈扩大[16]。同时,单性别婚姻挤压引起的婚姻策略调整会进而影响两性关系和婚姻质量,导致离婚风险上升[17]。
男性“婚姻挤压”问题在中国历史上一直存在,而1980年以来在低生育率条件下由出生性别比持续升高引发的男性“婚姻挤压”对男女婚姻策略和婚姻质量的冲击问题,在同时期开始的城乡人口流动规模日益扩大的时代背景下变得更加严重和复杂。一方面,因外出务工发生的流动迫使个人在流入地的初期生活经济状况不稳定,从而引起初婚时机被动推迟,促使男女两性的实际初婚年龄均有所上升[18],客观上加剧了男性婚姻挤压的态势;另一方面,因外出务工发生的流动也给个体提供了在流出地婚姻市场之外结识更多异性的机会,可供选择的配偶范围更广,跨地区通婚的可能性更高[19],但由于传统“男高女低”婚配模式的普遍存在,较贫困农村地区女性因婚迁流出的现象更加普遍,条件较差的男青年找到配偶的难度更大,造成男性婚姻挤压风险由较发达农村地区向较落后农村地区转移[20]。同时,伴随农村夫妻双方或一方流动,农村人口的婚姻质量也悄然发生变化,农民工家庭内部的夫妻情感关系呈现亲密与疏远两种倾向并存的状态[21]。
由此可见,伴随性别失衡下的婚姻挤压的日益加剧以及大龄未婚男性等利益受损群体的不断积聚,不但会损害遭受婚姻挤压男性的合法权益,造成其心理健康受损,出现性格扭曲甚至变态状态,还可能波及中国农村的婚姻策略,使之发生改变,比如可能通过买卖婚姻、拐卖妇女、家庭暴力等方式侵害女性权利,进而影响两性关系和婚姻质量,增加婚姻家庭的不稳定因素。
(三)城乡流动和婚姻挤压情境下婚姻暴力的研究进展
婚姻暴力作为一个全球普遍关注的重要社会问题和公共卫生问题,它对家庭稳定及其子女的健康构成了极大威胁。受中国传统文化观念的影响,婚姻暴力往往被圈定在私人家庭领域,被公众视为“家务事”或者夫妻之间的私事,而不被视为社会问题。全国妇联调查表明,我国每年约40万个家庭解体,1/4缘于婚姻暴力,且婚姻暴力的施暴者九成为男性[22]。近年来,婚姻暴力导致受暴女性犯罪的数量呈上升趋势,大量女性因不堪忍受丈夫的暴力被迫选择“以暴制暴,玉石俱焚”的“自我拯救”方式而走向不归路。大量因婚姻暴力引发的悲剧以无可争辩的事实警示我们:婚姻暴力已不再是一个单纯的家庭问题,而是一个严肃的社会问题。
伴随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村人口和农村家庭参与到从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转变的过程中。国家统计局农村司的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2009年度农村外出务工劳动力已达2.3亿人,其中已婚者比例高达56%[23]。在中国,由于以户籍制度为核心的城乡二元社会结构的长期存在,城市与乡村不仅在地理外貌、职业结构和权利关系上存在巨大的差异,在社会文化与社会制度上也存在巨大的差异,这些差异意味着流动到城市的农村人口和农村家庭须适应新的习俗、文化与语言,遭遇就业歧视、就业不稳定等社会排斥带来的压力问题[24][25],这些压力都可能导致流动到城市的个体和家庭的脆弱性和紧张的人际关系,引发心理健康和心理失范等问题[26][27],从而可能容易激发婚姻暴力。流动到城市的农村人口经过多年城市生活的熏陶,社会性别文化和规范意识也会发生变化,也可能对实施婚姻暴力的影响发生作用。此外,对农村夫妻而言,或是夫妻一方流动,或是夫妻双双流动,伴随不同的流动模式,农村家庭内部的经济权利结构和夫妻情感关系也悄然发生变化。研究表明,随着越来越多的农村女性进入就业市场,妻子在家庭中经济地位日益独立,夫妻经济地位日益平等[28],家庭夫妻关系发生了从传统“男主女从型”向“男女平权型”的转变,女性在婚姻中不再处于从属地位;农民工家庭内部的夫妻情感关系呈现亲密与疏远两种倾向并存的状态[29][30]。流动改变了传统农村夫妻间经济权利结构和夫妻情感关系,这些变化都可能对婚姻暴力产生影响。已有研究表明,随着女性进入就业市场,她们增加了家庭的经济资源,同时对参与家庭事务决策的需求也不断增强,而这对中国传统父权文化思想发起了挑战:当男性为了维护其家庭主导地位时,很可能使用暴力来解决,从而引起夫妻间的暴力冲突和矛盾升级[31];当家庭中夫妻情感关系比较淡薄、对婚姻不满意时,男性向女性实施暴力的可能性较大[32][33]。
构建和谐社会,需要和谐稳定的婚姻家庭。中国人口转型过程中由出生性别比持续偏高引发的男性“婚姻挤压”现象日益严重,再加上同期开始的庞大的城乡流动人口规模的不断扩大,婚姻挤压下农村人口的婚姻策略和婚姻质量面临更加复杂的局面和更加严重的冲击。据法国巴黎人口与发展中心Christophe Z.Guilmoto预测,即使中国出生性别比在2020年回归正常,中国到2065年时50岁还未婚的男性比例也将达15%,“婚姻挤压”现象则会持续到2100年[34]。由此可见,对目前城乡流动背景下性别失衡引发的男性婚姻挤压对农村婚姻暴力可能带来的影响进行前瞻性的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纵观以往的研究,国内外学者尚未探讨婚姻挤压对中国农村婚姻暴力的影响,更未考虑性别失衡与城乡流动双重交织情境下的农村婚姻暴力问题。但西方社会来自社会学和心理学等学科的学者对发生婚姻暴力原因的关注由来已久,为本研究提供了很好的研究范式和理论基础。本研究通过借鉴国内外有关解释婚姻暴力发生的理论与实证研究发现,结合中国社会转型背景下城乡人口流动和性别失衡的特殊情境,探讨城乡流动背景下婚姻挤压对中国农村婚姻暴力的影响。
在中国这样一个社会普遍认定男女两性都应该结婚的盛行普婚文化的社会,婚姻作为家庭形成的起点,对个人和家庭福利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选取农村初婚人口作为研究对象,前瞻性地深入分析人口与社会经济变动及婚姻挤压对中国农村婚姻暴力的影响,揭示并预测未来由出生性别比偏高带来的大规模性别失衡和婚姻挤压的婚姻后果,对于全面认识性别失衡、婚姻挤压及城乡流动对不同地区农村人口婚姻家庭的复杂影响,提高农村人口婚姻质量、维护家庭与社会稳定、提早制定相应的公共政策以应对未来大规模男性婚姻挤压带来的与婚姻有关的社会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同时,有利于丰富西方婚姻家庭理论及其在中国的应用,填补目前理论研究应用于定量分析人口社会经济变动及男性婚姻挤压对中国农村婚姻暴力影响的空白,研究具有较鲜明的前沿性和重要的学术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