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城乡接合部及其功能定位
2.3.1 城乡接合部的相关界定
从历史上看,城市化进程最明显的特征之一就是城市自身边界的迅速膨胀和向外扩张的过程,由此产生一个城市和乡村的交叉地域。对于这种特殊地域的称呼,学术界有很多不同的叫法,归纳起来大致有“城乡接合部”“城市边缘带”“城乡边缘区”“城市阴影区”“城乡连接地带”“城市蔓延区”“城乡连续区域”等。这些不同的称呼和叫法反映了不同学科和不同学者的理论视域与研究视角。从本书的研究视角而言,笔者采用“城乡接合部”这一称呼。笔者认为,城乡接合部是我国城市化进程中由于特定的土地征收政策及二元户籍制度而产生的特殊地理空间,它与纯城区或纯农村最大的区别就在于区域特征的“三交叉”,即地域上的城乡交叉、生活上的农居交叉以及行政管理上的街乡交叉,具有明显的城乡跨体制特征。因此,对于城乡接合部的界定,我们不仅要考虑地理空间要素,更要注重其文化和政策因素。
顾朝林等使用“城市边缘区”这一概念,对“城乡接合部”这一特定区域展开了研究,并对1995年前国内外关于“城市边缘区”的研究进行了梳理。学术界最早对城乡接合部进行研究的当属奎恩和托马斯,两位学者认为20世纪50年代以来,随着大城市的不断膨胀,城市的边缘不断扩大,在核心城市以外构成了与城市有密切关系的地域。奎恩和托马斯将核心城市以及与该城市有密切关系的地域统称为“大都市区”,并将这种地域结构分解为内城区、城市边缘区和城市腹地三个部分,“从而开创了城市边缘区研究的先河”。[68]
顾朝林等在梳理国内外学者对“城市边缘区”概念界定的基础上,认为“城市边缘区”这一概念至少包含两方面的含义:同时具有自然特性和社会特性,一般定义“城市边缘区”是城市中具有特色的自然地区;城市化对农村冲击最大、城乡连续统一体最有效的被研究的地区,城市扩张在农业土地上的反映。[69]他们进一步论述到,城市边缘区在地域空间上的过渡和社会经济空间上过渡的重叠,成为城乡的接合部。这种接合部,“一是指地域上城区与边缘区、边缘区与乡村的衔接;二是指代表我国经济社会最发达的社区——城市和相对落后的地区——乡村的巨大梯度地带;三是指生产力、财富、人口社会经济活动在城市和乡村之间集中与分散的过渡带和转换区;四是指城乡间在社会习俗、生活方式、观念等重大差别的衔接地带”[70]。
也有学者认为,如果仅仅把城乡接合部界定为城市建成区与郊区乡村接壤的城市边缘地带的话,似嫌过于笼统,范围不够明确,伸缩性较大。城乡接合部的范围可从狭义、广义两个方面去理解,其概念界定亦有狭义、广义两个口径。狭义的城乡接合部应符合三个规定条件:一是与城市建成区毗连,兼具城市与乡村的某些功能与特点,但在行政上不属于城区街道管辖,而属于郊区乡(镇)管辖;二是非农产业发达,在经济收入结构和劳动就业结构中都占有较大比重,但依然存在一定量的纯农业和兼业农业,而且兼业农业在农业中占有较大比重。三是人口密度介于城市建成区与一般的郊区乡村之间。而广义上的城乡接合部,除了包括狭义的城乡接合部以外,还可包括两类区域:“一是虽已列入城区街道、居委会管辖,但城市基础设施与功能还不够健全、完善,人口密度相对较低,与郊区乡村犬牙交错的区域;二是郊区乡村中由于有某些特殊的原因而与城市建成区有特别密切联系的区域,以及连接城市的重要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范围内的区域,所有这些区域都可视作广义的城乡接合部。”[71]更有学者认为,在界定城乡接合部时,不仅要明确地理上的含义,还应注意文化上的含义,因此“城乡接合部社区是指介于城乡之间的第三种社区类型,这类社区既是中国都市化过程中普遍存在的一种社区类型,也是中国特有的土地征购政策、户籍管理政策体系下的产物。这些社区地处城乡接合部,兼有城乡生活方式的特征,因而不同于一般概念中的郊区或农村”。因此,城乡接合部应是一个动态的概念。随着城市这个圆圈的不断扩大,城乡接合部也必然随之扩大。原有的城乡接合部逐步发展成城区,新的城乡接合部也不断由周围乡村转化而来。所以,城乡接合部可以看作城市边缘地区由乡村走向城市这一都市化过程中的中间阶段。[72]
国外学术界关于“城乡接合部”的研究在时间上要早于国内学术界的相关研究。但在对“城乡接合部”的概念界定上,都在地理区域上赋予了“城乡接合部”的特殊性,并在地理、社会、人口、经济等多方面综合赋予“城乡接合部”的内涵。1968年,R.J.普利沃从城乡土地利用转换的角度对“城乡接合部”下了一个定义,认为城乡接合部是“城乡间土地利用、社会和人口统计学等方面具有明显差异特征而位于连片的建成区和城市郊区,并且几乎完全没有非农业住宅、非农业占用和非农业土地利用的纯农业腹地之间的土地利用转变地区”[73]。英国学者科真根据1960年代以来英国城市扩张主要针对城市周边的绿带地区的现状,认为城乡接合部“不仅是一种解释城市土地利用景观变化的方法,而且是一种将复杂的城市发展过程有序化的手段”。他认为,城乡接合部虽然是城市边界扩展的前沿,但这种扩展并不是稳步逐渐推进的,而是呈现周期性变化,可分为加速期、静止期、减速期三种不同状态。鉴于此,科真将城乡接合部又划分为内缘区、中缘区和外缘区,分别代表不同时期城市边界扩展的情况。[74]
我国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城乡接合部不同于欧美意义上的“贫民窟”。1980年代,印度学者安家纳·德赛与斯密塔·森·古普塔研究认为,在城市和乡村的过渡地带,即城乡边缘区可划分为城市边缘区和乡村边缘区,并采用“郊区化指数”这一变量来划分边缘区的范围。[75]这一划分方法类似于巴西与孟买等国的大都市的边缘地区扩散的贫民窟。学术界普遍认为,巴西和孟买的贫民窟是过度城市化所带来的后果。巴西的大地产土地制度使土地大部分集中在极少数的大地主手中,农民可耕种的土地极其有限,以至于不能维持基本的生活,更不用说富裕的生活。所以他们只能到大城市去寻找机会,导致大多数人口聚集在几个大城市,而大城市所能提供的就业机会根本满足不了外来农民的需求。因此,这些农民只能依靠非正规就业或者从事非法行业来维持基本生存,为了节约生存成本,他们占用城市边缘地带公地建筑简陋居所而“擅自定居”,聚集在一起形成一个以低标准和贫穷为基本特征之高密度人口聚集区。这样的聚集区里密集居住着贫穷人口、遍布生活垃圾、贩毒等非法活动猖獗、各种恶性疾病横行,因而被视为藏污纳垢之所,由此成为巴西城市化进程中的城市病痛。欧美其他国家的“贫民窟”是城市发展到一定阶段,出现“内城衰落”现象,中产和富裕阶层纷纷向城市郊区转移,导致城市中心地带成为“以低标准和贫穷为基本特征之高密度人口聚集区”[76]。因此,“贫民窟”是欧美国家城市发展到“郊区化”阶段的产物,与我国城市化现阶段出现的“城乡接合部”不仅在地域空间上存在差异,更重要的是所处城市发展阶段也不同。
纵览国内外对城乡接合部的相关界定,结合本书的研究视角和理论视域,笔者认同学术界在狭义上对“城乡接合部”的界定,即本研究视域内的“城乡接合部”应符合三个条件:一是与城市建成区毗连,兼具城市与乡村的某些功能与特点,但在行政上不属于城区街道管辖,而属于郊区乡(镇)管辖;二是非农产业发达,但仍有少量农业;三是人口密度介于城区与一般乡村之间。[77]同时,笔者主张从动态角度理解“城乡接合部”的概念和内涵。从我国城市化发展阶段及城市化阶段特征来看,“城乡接合部”是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产物,它在我国城市化进程中的不同阶段有不同的表现和内涵。因此,对于“城乡接合部”的概念和内涵界定,不仅要从动态的角度,而且要有时间和空间的观念,同时要结合我国城市化进程的独有特点去进行分析。